福利国家视角下的中国公民生育意愿
——基于CFPS2018的定量分析
2024-04-12钟本章
○赵 静 钟本章
一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生育关乎人类繁衍与发展。小至个人福祉与家庭兴衰,大至社会繁荣与国家经济增长,皆与生育息息相关。从微观层面来看,不论是理性的还是非意愿的生育行为皆会对个人境遇、家庭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从宏观层面来看,社会整体的生育趋势意味着一个时代的人口结构、劳动力供给水平以及国家养老负担(1)吴帆:《生育意愿研究:理论与实证》,《社会学研究》2020年第4期,第218—240+246页。。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要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2)《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共产党员网,(2023-05-05)[2023-12-21],https://www.12371.cn/2023/05/05/ARTI1683294362354245.shtml。,足见生育问题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然而,近年来中国面临着低生育率现状,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指出中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18、1.3,均低于国际公认标准(3)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第2 104页。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第1 612页。《总和生育率低至1.3,我国是否跌入“低生育率陷阱”?》,新华网,(2021-05-17)[2023-12-21],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5/17/c_1127456086.htm。。为应对此困境,国家于2013年、2015年分别出台单独二孩政策和全面二孩政策来放松生育限制,又于2021年启动三孩政策以进一步鼓励生育,但2022年中国仍出现了人口自然负增长和总量负增长(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2013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以人口均衡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③)——访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人民日报》,2023年5月25日第14版。。这说明公民生育或许并不只是允许与否的问题,更是愿意与否的问题,因此,关注并解释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显得至关重要。
生育意愿包含个人在生育数量、生育性别、生育时间等不同维度的偏好。其中,数量维度的生育意愿与实际的生育行为关系最为紧密,且关乎国家人口结构和劳动力供给。面对中国的低生育率现状和老龄化压力,将生育数量作为生育意愿的核心要素来展开研究尤为必要。基于此,本文的生育意愿特指个人在生育数量方面的偏好,其代表着个人的理想子女数、希望生育的子女数或结合自身情况打算生育的子女数(5)杨菊华:《意愿与行为的悖离:发达国家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述评及对中国的启示》,《学海》2008年第1期,第27—37页。吴帆:《生育意愿研究:理论与实证》,第218—240+246页。。
既有研究指出,影响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为公民的个人特征,具体包括:基本人口特征,如性别、年龄、城乡背景、独生性质(6)石智雷、杨云彦:《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人口研究》2014年第5期,第27—40页。贾志科、风笑天:《城市“单独夫妇”的二胎生育意愿——基于南京、保定五类行业558名青年的调查分析》,《人口学刊》2015年第3期,第5—15页。杨菊华:《单独二孩政策下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试析》,《中国人口科学》2015年第1期,第89—96+128页。Min Zhou,Wei Guo.Fertility intentions of having a second child among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China:Effects of socioeconomic factors and home ownership.Population,Space and Place,2020,26(2),pp.1—14.;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情况(7)刘厚莲:《配偶随迁降低了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吗?》,《人口学刊》2017年第4期,第40—49页。葛佳:《全面二孩时代二孩生育的阶层差异研究》,《人口与经济》2017年第3期,第109—118页。陈卫民、李晓晴:《阶层认同和社会流动预期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兼论低生育率陷阱的形成机制》,《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第18—30页。;人力资本,如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8)张樨樨、崔玉倩:《高人力资本女性更愿意生育二孩吗——基于人力资本的生育意愿转化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182—193页。;社会资本(9)徐萌娜、王明琳:《社会资本怎样影响生育意愿——基于CGSS数据的实证研究》,《财经论丛》2021年第11期,第3—12页。;工作性质(10)李红阳:《非正规就业对已婚女性个体生育意愿的影响——基于CHNS数据的研究》,《财经论丛》2022年第1期,第3—14页。;经济能力,如收入水平和住房条件(11)何秀玲、林丽梅:《家庭人均收入、女性教育水平与中国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基于CGSS2017数据的经验分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98—108页。李勇辉、沈波澜、李小琴:《未能安居,焉能育儿?住房对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中国经济问题》2021年第2期,第68—81页。;商业参保行为(12)王国军、高立飞:《低生育意愿的一个解释:养儿防老向商业保险养老转变——基于CGSS2015数据的实证分析》,《兰州学刊》2021年第2期,第179—195页。;互联网使用情况(13)王小洁、聂文洁、刘鹏程:《互联网使用与个体生育意愿——基于信息成本和家庭代际视角的分析》,《财经研究》2021年第10期,第110—124页。;观念或感知,如性别观念、风险感知(14)胡荣、林彬彬:《性别平等观念与女性生育意愿》,《求索》2020年第4期,第142—148页。周国红、何雨璐、杨均中:《“生育主力”缘何有名无实?——基于743份城市青年生育意愿的问卷调查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第77—86+157—158页。。其二是家庭特征,已有子女数量和性别、子女照料支持、养老压力等家庭因素都会对公民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15)马良、方行明、雷震、蔡晓陈:《独生子女性别会影响父母的二胎生育意愿吗?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的研究》,《人口学刊》2016年第6期,第17—26页。黄秀女、郭圣莉、张昊:《协同抑或挤出:赡养压力对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第30—41页。田艳芳、卢诗语、张苹:《儿童照料与二孩生育意愿——来自上海的证据》,《人口学刊》2020年第3期,第18—29页。Min Zhou,Wei Guo.Comparison of second child fertility intentions between local and migrant women in urban China:A blinder—oaxaca decomposition.Journal of Ethnic and Migration Studies,2021,47(11),pp.2 417—2 438.Ying Qian,et al.Investigating fertility intentions for a second child in contemporary China based on user—generated conten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2020,17,pp.1—15.。不难看出,既有研究集中从社会视角解释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其为我们理解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然而,遗憾的是,既有研究缺少来自国家视角的解释,尤其缺少对福利国家的关注。福利国家指“国家在管理和组织经济方面的重要角色”,其在就业、教育、家庭照料等福利制度安排上,深刻地影响着公民权利与社会结构(16)[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5页、第248—257页。。例如,在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可能造成女性占多数的公共部门劳动者与男性占多数的私人部门劳动者之间的冲突。在德国,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可能造成工商界、工会等局内人和以外籍劳工为主的局外人之间的敌对。而在中国,双轨的城乡福利供给体制可能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公民权利鸿沟(17)[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第248—257页。[美]苏黛瑞:《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王春光、单丽卿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可见,尽管当前鲜有研究正式关注福利国家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作用,但福利国家对公民权利(尤其是社会权利)的重要意义引导我们合理地推测,其极有可能影响着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
实际上已有一些来自社保领域的研究证据初步支持了这种推测。有研究表明,国家在医疗、养老方面的福利供给很可能抑制了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因为这些福利供给使中国公民无需依靠“养儿”来“防老”(18)王天宇、彭晓博:《社会保障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来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据》,《经济研究》2015年第2期,第103—117页。康传坤、孙根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财经科学》2018年第3期,第67—79页。。然而,上述研究结论尚难以完全令人信服,因为另有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证据,指出国家的“新农合”医疗福利供给增强了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而养老福利供给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没有明显影响(19)黄秀女、徐鹏:《社会保障与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来自基本医疗保险的经验证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第104—117页。。这说明,福利国家及其不同类型的福利供给与中国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厘清。
那么,福利国家究竟是释放还是抑制了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国家不同类型的福利供给是否会对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产生差异化影响?文章将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继续推进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为此,将从相关文献中寻找更多的理论资源,以探究福利国家与中国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并据此先提出研究假设,进行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最后进行总结与讨论,阐明用福利国家来解释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理论价值与政策启示,并探讨今后有必要继续关注的研究方向。
二 理论与假设
(一)“福利国家”概念在中国的适用性
在正式讨论福利国家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前,有必要交代清楚“福利国家”这个概念及其与中国经验的适配性。
传统观点将福利国家视为一种特殊的国家形态。与其他国家相比,福利国家为公民提供了更广泛的和更无差别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服务,国家因此负担着高昂的社会福利财政支出。二战后,随着贝弗里奇(Beveridge)的社会服务国家理念和马歇尔(T.H.Marshall)的公民权利理论出现,福利国家在英国、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迎来了一段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些早期福利国家的特征使人们常常将福利国家与民主、资本主义、高额的社会福利财政支出联系在一起(20)肖滨:《政治学导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27—329页。,故而福利国家更像是一种西方话语。相应地,早期的福利国家研究也以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体制分析为主(21)[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岳经纶、刘洋:《新兴福利国家:概念、研究进展及对中国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4期,第114—127+158页。。若仅以此来看,中国似乎难以被归为“福利国家”之列。
然而,时至今日,福利国家更多被用于描述国家在经济分配中的角色(22)[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第2—5页。或国家在福利供给方面的制度安排(23)Ian Gough.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welfare regimes:The East Asian case.Global Social Policy,2001,1(2),pp.163—189.。从实践来看,在拉美、东亚,一批后工业化国家迅速兴起,它们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催生了一系列社会保障职能,这使其国家角色从发展型国家逐渐向福利国家扩展(24)Ian Gough.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welfare regimes:The East Asian case.pp.163—189。岳经纶、刘洋:《新兴福利国家:概念、研究进展及对中国的启示》,第114—127+158页。。从理论来看,学界对福利国家的认识极大地丰富了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rsen)关于福利体制的三种经典划分,即除了自由主义福利国家、保守主义福利国家和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之外(25)[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第29—32页。,当今世界的发展中经济体还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新兴福利国家(26)岳经纶、刘洋:《新兴福利国家:概念、研究进展及对中国的启示》,第114—127+158页。。其中,生产型福利国家通过福利供给来促进市场发展,保护型福利国家注重在市场竞争下对特定群体提供保护,而双重型福利国家的福利供给混合了发展和保护两种意图(27)Nita Rudra.Welfare stat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Unique or universal?The Journal of Politics,2007,69(2),pp.378—396.。由此可见,“福利国家”已不再是专属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概念,它可以用来描述将福利供给作为一项基本职能的任何国家(28)David Garland.The welfare state: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Chapter 9.,这当然包括中国。
更聚焦地看,目前已有部分文献将“福利国家”概念运用于中国研究当中。例如,学者们指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属于社会主义福利体制,公民福利由国家、集体和国企共同承担(29)Gordon White.Social security reforms in China:Towards an East Asian model?In Roger Goodman,et al. (eds.).The East Asian welfare model:Welfare orientalism and the state.Taylor &Francis e—Library,2001,pp.175—197.Nara Dillon.Radical inequalities:China’s revolutionary welfare stat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5,p.1.。而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福利体制愈发接近东亚的发展型福利国家,其核心特征是国家主要通过调节、监管等非财政手段来提供公民福利,并倡导家庭、企业和社区发挥福利供给作用,从而使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还能够以较低水平的福利支出来实现较高水平的公民福利(30)Gordon White.Social security reforms in China:Towards an East Asian model?In Roger Goodman,et al. (eds.).The East Asian welfare model:Welfare orientalism and the state.pp.175—197.Xinping Guan.China’s social policy: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marketization and globalization.In Huck—ju Kwon (ed.).Transforming the developmental welfare state in East Asia.Palgrave Macmillan,2005,pp.231—256.。此外,进入21世纪,中国似乎成为了混合型福利国家,由国家、市场、家庭共同负责福利供给(31)Bingqin Li,Bent Greve.Introduction:Radical change in welfare systems in China—The interaction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other actors.Social Policy &Administration,2011,45(6),pp.629—632.。但总体而言,中国仍然处于福利国家发展的初步阶段(32)岳经纶、刘璐:《中国正在走向福利国家吗——国家意图、政策能力、社会压力三维分析》,《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6期,第30—36页。。
综上所述,“福利国家”概念的内涵已扩展至国家的福利供给角色,其外延则可涵盖所有为公民提供福利的国家。因此,我们将“福利国家”概念运用到中国研究中有着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
(二)福利国家与中国公民生育意愿
福利国家通过福利供给与公民产生联系。国家向公民提供的福利通常包括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类型。针对这些福利,国家在供给主体、供给对象和供给数量方面做出制度安排并予以实施,其对公民个体的基本生存状况和人生境遇产生影响,并塑造着社会公平、利益和权力(33)Ian Gough.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welfare regimes:The East Asian case.Global Social Policy,2001,1(2),pp.163—189.。
为了考察福利国家对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我们需要观察国家的福利供给差异是否会造成公民的生育意愿差异。换言之,在控制其它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如果公民享受(相对于不享受)国家福利会改变其生育意愿的话,我们就能够据此判断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这首先需要确定可供分析的国家福利类型。在中国,国家供给的基础福利也不外乎上述几种。其中,公民能否获得就业和住房福利,除了受国家调控之外,还受到个人能力、资源和市场竞争的强烈影响。可见,这两种类型的福利供给较为复杂,不利于我们辨明国家的作用。另外在教育方面,国家福利供给从数量来看处于高度普及的水平(34)《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指出,2020年中国儿童的小学入学率为100%、小学升学率为99.5%,这说明国家在基础教育方面的福利供给具有较高普遍性。,其难以呈现出差异,同样无助于我们开展研究。因此,文章最终选择以养老、医疗这两种由国家高度参与且尚未完全普及的福利类型作为考察对象,其供给程度正好处于就业、住房福利与教育福利中间,最适合用于差异化比较分析(35)《中国统计年鉴2022》数据指出,2021年中国人口总数为141 26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02 871.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36 296.7万人,可见国家的养老、医疗福利供给仍然存在个体差异。。
就国家养老福利供给与中国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而言,有研究表明,享受国家养老福利的公民比没有享受相应福利的公民有着明显更低的生育意愿(36)康传坤、孙根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第67—79页。。尽管缺乏更多的证据支持,但这种现象背后的理论逻辑有着较为充分的说服力。具体而言,传统中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具有经济功能,生育子女能够使父母在年迈时获得收入和照料,俗称“养儿防老”。故而生育是一种理性选择,养老期待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特别在改革开放初,由于国家、社会、市场的养老功能尚未健全完善,因此以家庭为根基的子女赡养几乎是中国公民养老的唯一途径,这势必会释放出较为强烈的生育意愿。但当福利国家发展起来后,国家的养老福利供给为中国公民创造了额外的养老途径,使其在年迈时即使缺少子女赡养,也能获得基本的生活支持。进一步看,国家养老福利供给可能通过三种机制改变中国公民生育男孩的偏好,从而降低公民生育意愿:第一,国家养老福利供给将会弱化中国公民的传统生育观念;第二,国家养老福利供给有助于降低中国公民的老年生活忧虑;第三,国家养老福利供给提高了中国公民当前的生活质量(37)阮荣平、焦万慧、郑风田:《社会养老保障能削弱传统生育偏好吗?》,《社会》2021年第4期,第216—240页。。可见,对于用经济理性逻辑去考虑生育决策的中国公民而言,在育儿成本不断攀升且育儿收益不够稳定的情况下,制度化、权威的国家养老福利供给的出现意味着生育从“必选项”变为了“可选项”,此时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降低不难想见。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享受国家的养老福利对由经济理性引起的个体生育行为产生了替代作用(38)康传坤、孙根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第67—79页。,所以国家的养老福利供给抑制了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据此,提出假设1:
假设1:与未享受国家养老福利的公民相比,享受国家养老福利的公民有着明显更低的生育意愿。
就国家医疗福利供给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而言,目前有两项相关研究对此存在争议。其中一项研究指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类国家福利会降低女性的生育意愿。与养老福利相似,国家医疗福利供给很可能对中国公民的生育行为产生替代作用,因为其有助于缓解公民的医疗消费负担,减少公民在患病期间对子女的经济依赖,这或许会导致公民的生育积极性降低(39)王天宇、彭晓博:《社会保障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来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据》,第103—117页。。但另一项研究却表明,享受同样的国家福利会增强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由于医疗福利对个体的支持不像养老福利一般主要针对未来,而是更着眼于现在,所以对适龄生育的中国公民来说,享受国家医疗福利不仅更有助于对抗当下的生育风险和身体疾病,还能通过减少医疗投入来放松家庭预算约束,从而间接增加育儿投入。正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其实施年度缴费和报销机制,且财政补贴力度大,故其相较于福利享受更为滞后的养老保险而言对家庭经济的即时补充效应更为强烈,这或许有助于增强公民的生育积极性(40)黄秀女、徐鹏:《社会保障与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来自基本医疗保险的经验证据》,第104—117页。。鉴于上述两种观点各有合理性,故文章认为关于国家医疗福利供给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的理论预设可更具开放性,并据此提出两种假设:
假设2a:与未享受国家医疗福利的公民相比,享受国家医疗福利的公民有着明显更低的生育意愿。
假设2b:与未享受国家医疗福利的公民相比,享受国家医疗福利的公民有着明显更高的生育意愿。
总之,福利国家会深刻地影响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这种影响可能因国家福利供给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福利国家及其不同类型的福利供给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或许遵循着两种逻辑——替代与补充,并产生两种作用——抑制和释放。为检验这些猜想,接下来将进入研究设计部分,以交代研究思路、数据、变量与方法等内容。
三 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与数据来源
文章关注福利国家及其福利供给类型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因变量是公民生育意愿,两个核心自变量分别是国家养老福利供给和国家医疗福利供给。为控制其它因素的干扰,还将既有研究所涉及的社会视角因素纳入分析,具体研究思路与变量设计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思路与变量设计(笔者自制)
为使研究结论能够反映中国的基本情况,文章决定通过对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来检验福利国家与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具体将使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简称“CFPS2018”)数据来进行经验论证。如此选择是基于三点考虑:第一,CFPS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提供,是目前中国最权威、最具规模的调查数据之一,其能为本研究的效度与信度提供良好的保障;第二,CFPS调查了被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就业、社会保障、观念等方面的情况,能够为本研究提供丰富的变量信息;第三,CFPS2018能够较好地平衡数据时效与政策时效,有助于了解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CFPS2018共发布了家庭关系、家庭经济、个人、少儿家长代答和跨年核心变量共5个模块的数据。本研究所需数据均来自于个人库,其初始样本量为37354个。由于个人库中收录了9~15岁青少年的数据和因身体等原因导致代答的数据,这部分样本并不适用于生育意愿分析,且其信息在一些关键变量上存在较多缺失,因此去掉这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基于相似的原因,在CFPS2018中,生育意愿、国家的养老或医疗福利供给等核心变量因一些人群不适用而存在部分缺失,亦剔除了这部分数据。最终,经此处理后的样本观测值为23378个。
(二)变量设置
1.因变量。用CFPS2018中“您认为自己有几个孩子比较理想”一题来测量被访者的生育意愿,问题答案记录“期望孩子个数”。
2.自变量。CFPS2018用“您参保了哪几种养老保险项目”一题来调查被访者参与养老保险的情况。问题选项涉及“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离退休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七类。其中,前三类养老保险要么并非国家主导,要么不受国家财政补贴,故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它们均不属于国家福利。而后四类养老保险全由国家主导或由国家提供财政补贴,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福利,与本研究的目的相符。因此,用被访者是否参与离退休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来测量被访者是否享受由国家供给的养老福利,问题答案记录为“是”或“否”。
CFPS2018还用“您享有哪些医疗保险”一题来调查被访者参与医疗保险的情况。问题选项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类。其中,补充医疗保险是自愿参与的,不属于国家主导的医疗福利范畴。而其余四类医疗保险均由国家主导或由国家财政支持,属于本研究所关注的国家福利。因此,用被访者是否参与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测量被访者是否享受由国家提供的医疗福利,问题答案同样记录为“是”或“否”(41)有关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特征、国家参与情况等具体信息参见CFPS2018问卷。。
3.控制变量。CFPS2018还收录了与被访者的基本人口特征、人力资本、工作状况、社会地位、婚姻状况和抚养观念相关的信息,它们能够很好地从社会视角去揭示个人和家庭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将它们纳入分析并对其进行控制,以助于识别国家福利供给对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
这些控制变量及其测量包括:第一,性别,选项记录“男”或“女”。第二,年龄,样本中涵盖了16岁以上人群。第三,目前户籍性质,选项主要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第四,目前所在地区,原选项记录被访者所在省份,参照《中国统计年鉴2022》,将其重新编码为“东北”“西部”“中部”“东部”四大地区。第五,插补后的受教育年限,其为CFPS项目组清理后的综合变量。第六,自评健康状况,包括“非常健康”“很健康”“比较健康”“一般”“不健康”5级定序选项。第七,目前工作状态,主要有“退出劳动力市场”“失业”“在业”三种选项,将前两项合并,生成包含“不在业”“在业”的二分类变量。第八,自评社会地位,包括从“很低”到“高”共5级定序选项。第九,婚姻段数,主要包括“0段”“1段”“2段”“3段”四种回答。本文用婚姻段数去考察被访者组建家庭的情况,并参照既有研究的做法将其重新编码为“无”和“1段及以上婚姻”(42)马良、方行明、雷震、蔡晓陈:《独生子女性别会影响父母的二胎生育意愿吗?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的研究》,第17—26页。何秀玲、林丽梅:《家庭人均收入、女性教育水平与中国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基于CGSS2017数据的经验分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98—108页。,前者意味着被访者尚未组建家庭,后者意味着被访者已组建家庭。第十,抚养费影响,问题为“抚养费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您要孩子的决定”,回答包括从“几乎没有影响”到“影响非常大”共5级定序选项。抚养费影响代表着被访者对子女养育成本的看法,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访者的家庭经济情况。由于CFPS2018中没有直接调查被访者已有子女数量的题项,因此我们基于既有理论选择了抚养费影响这一替代性变量去进行分析(43)黄秀女、郭圣莉、张昊:《协同抑或挤出:赡养压力对流动人口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第30—41页。。
(三)分析方法
在描述统计部分,将在展示样本中各变量的基本信息之后对各类参保者与未参保者之间的期望孩子个数进行初步比较。推断两个组别在因变量上的取值是否相同可以采用t检验,该检验假设两组之间的均值相等,拒绝此假设则说明两个组别的因变量均值有明显不同(44)UCLAStatistical Methods and Data Analytics,[2023-12-06],https://stats.oarc.ucla.edu/stata/output/t—test/。。
在回归分析部分,由于测量生育意愿的“期望孩子个数”是取值为非负整数的计数型变量,因此可以考虑采用泊松回归、负二项回归、零膨胀泊松回归或零膨胀负二项回归等计数模型,这亦符合生育意愿相关研究的主流做法(45)陈卫民、李晓晴:《阶层认同和社会流动预期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兼论低生育率陷阱的形成机制》,第18—30页。胡荣、林彬彬:《性别平等观念与女性生育意愿》,第142—148页。王天宇、彭晓博:《社会保障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来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据》,第103—117页。。“期望孩子个数”观测值的分布特征和模型拟合优度检验结果表明,更适宜采用泊松回归进行分析,其公式如下:
四 实证检验
(一)描述统计
本研究各变量的基本情况(见表1)。其中,期望孩子个数的取值在0到10之间,平均值为1.99。这表明,被访者期望生育的孩子个数平均值不超过2个,低于近年来国家号召的生育数量。在养老保险方面,参与离退休金者占比3%,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占比13.73%,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者占比33.71%,而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者占比3.91%。在医疗保险方面,参与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被访者依次占比1.92%、13.73%、7.82%和68.35%。这些数据说明,不同类型的国家福利在适用人群和实际覆盖范围方面差异明显。就其它信息而言,女性被访者和男性被访者各占比49.92%、50.08%,其平均年龄约为41岁,拥有农业或非农户籍者分别占比77.64%和22.36%,来自东北、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者分别占比12.61%、31.63%、23.61%和32.16%。同时,被访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3年,自评健康状况略低于比较健康这一水平,目前在业的比例为83.19%。此外,在所有被访者中,目前有至少一段婚姻的占比79.23%,对抚养费影响要孩子决定这一问题的平均看法处于中等偏上的认可水平。
表1 变量描述统计
另外,采取t检验来考察各类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者与未参保者之间的期望孩子个数是否不同(见表2)。所有类型的参保者与未参保者之间的期望孩子个数均存在显著差异,这说明是否享受国家养老、医疗福利很可能会对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产生影响。由于t检验仅关注单一因素的不同组别在因变量上的均值差异,未考虑期望子女个数是否受到各类保险参保情况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仍需通过多变量的回归分析来进一步识别因果关系。
表2 参保者与未参保者期望孩子个数差异t检验
(二)回归分析
在控制其它变量的情况下,分别检验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的关系(见表3、表4)。
表3 养老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模型结果
表4 医疗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模型结果
模型1至模型4逐一考察了四类由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的关系(见表3)。模型1显示,是否参与离退休金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离退休金主要向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参保群体的特殊性或许会导致某些更重要的因素影响其期望生育的孩子数量。模型2、模型3和模型4显示,是否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显著负相关。这说明,与未参与这三类养老保险的人相比,参与这三类养老保险的人期望生更少的孩子。这三个模型的结果还表明,参与这些养老保险都会使个人期望少生孩子,而不论养老保险的具体类型如何。可见,养老保险类型的差异并没有对期望孩子个数产生异质性影响。
为了更严谨地检验四类养老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的关系,将它们同时放入模型5中进行分析,通过相互控制来排除彼此之间的干扰。显然,模型5的结果再一次表明,在控制了其它变量的情况下,个人是否参与离退休金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无显著相关性,而个人是否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间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三类参保者的期望孩子个数分别是未参保者的0.934、0.945、0.920倍(46)此处汇报根据系数计算出的发生率比,下同。,该结果分别在0.001和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成立。
整体看来,除了离退休金外,参与其它三类养老保险均会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产生消极影响。这意味着,享受由国家提供的养老福利确实会抑制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研究假设1基本得到了证实。
同样,模型6到模型9分别考察了四类由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险与个人期望孩子个数之间的关系(见表4)。模型6表明,是否参与公费医疗不会显著地影响个人期望生育的孩子数量。与离退休金相似,享受公费医疗者以体制内工作人员为主,其期望孩子个数可能主要与其它特殊因素有关。模型7和模型8显示,是否参与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产生显著负向影响。与之不同,模型9显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有显著正向的影响。可见,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对期望孩子个数的影响似乎是不同的。
为了进一步评估这四类医疗保险与期望孩子个数之间的关系,模型10仍然通过对四者的相互控制来识别其效用。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它变量的情况下,个人是否参与公费医疗不会明显地改变其期望孩子个数。而个人是否参与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依旧与其期望孩子个数显著负相关,两类参保者期望生育的孩子个数分别是未参保者的0.933、0.911倍,此结果在0.01和0.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有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的正向影响不再显著。这揭示出城乡医疗保险的差异化作用。
总之,就医疗保险对期望孩子个数的影响而言,研究结果表明,是否参与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皆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没有显著的影响。而参与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会对个人期望孩子个数产生消极影响。与未参与这两种保险的个人相比,参保者倾向于少生孩子。仅此可知,与养老福利相似,享受国家医疗福利会对公民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该结果支持了研究假设2a,而研究假设2b未被证实。这意味着从长期来看,国家医疗福利供给对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很可能仍然遵循替代逻辑。对步入老龄阶段的公民而言,国家医疗福利能够减轻其在丧失劳动能力和缺少经济支持条件下的医疗负担,这或许亦能实现对养儿防老的功能性替代,从而使公民生育意愿降低。
在控制变量方面,表3、表4中的模型均呈现出较为一致的结果。首先,期望孩子个数并不存在显著的两性差异。年龄大者可能期望生育更多的孩子。与拥有农业户口者相比,拥有非农户口者期望少生孩子。东北地区的人期望孩子个数明显少于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其次,受教育年限越长的人,期望孩子个数越少。健康状况可能与期望孩子个数正相关,但这种关系并不显著。目前有工作者期望生育的孩子个数比无工作者更少。社会地位越高者可能期望生育更多孩子,但其间关系也不显著。最后,有婚姻经历者期望孩子个数比未婚者更多,而越担忧抚养费者则越期望少生孩子。
(三)稳健性检验
在上一小节中,模型5和模型10已对研究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初步的检验。在此基础上,通过替换因变量的编码方式和替换模型,将“期望孩子个数”重新编码为“是/否想要三个或以上孩子”(否=0),再采用Logit模型来继续检验。
在表5中,如模型11所示,在控制了其它变量的情况下,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者生育三个或以上孩子的意愿明显比未参保者低,此结果与前文相同。然而,不同之处在于,模型11显示参与离退休金跟是否想生三个或以上孩子显著负相关,此发现或许有助于强化国家养老福利供给抑制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结论,而不论养老福利的具体类型为何。当然,由于是否想要三个或以上孩子与期望孩子个数的实际含义可能略有不同,故我们对这一推论应持审慎态度。模型12显示,与未参与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者相比,参保者更不想生育三个或以上孩子。同时,是否参与公费医疗、是否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会对是否想生三个或以上孩子产生明显的影响。可见,模型11的结果与表4的结果保持一致。整体看来,经反复检验可知,本研究的模型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表5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是否想生三个或以上孩子模型结果
五 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在国家视角下,福利国家无疑是影响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核心因素,因为国家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再分配会深刻地影响公民的生存状况和个人利益,进而影响其生育决策。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探讨福利国家及其不同类型的福利供给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福利国家的确会影响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与未享受特定类型国家福利的公民生育意愿相比,享受这些福利的公民生育意愿明显不同。这些国家福利包括养老方面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医疗方面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第二,上述国家福利均会对公民的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不论是养老福利还是医疗福利,享受它们都会使公民期望少生孩子。第三,并非所有类型的国家福利都会影响公民生育意愿。享受离退休金这一国家养老福利和享受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两种国家医疗福利的公民与未享受者之间的生育意愿很可能没有明显差异。
(二)讨论与展望
基于上述结论不难看出,福利国家抑制了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从理论来看,一方面,该发现有助于我们从有别于既有研究的新视角来继续探讨生育意愿。在开展相关研究时,需留意国家这一看似无形实则有形的力量,因为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决定了公民享受某种福利的资格、数量和质量,继而决定了公民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塑造其生存条件、行为和观念特征,从而影响其生育决策。归根结底,文章试图说明福利国家对解释公民生育意愿的重要性。这本质上涉及对“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探讨,其有别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国家这一结构性力量与个体之间的紧密互动。另一方面,此发现也为福利国家的中国研究提供一种新思路,即关注福利国家的作用,检验福利国家在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公平、影响公民行为和观念等方面的效果,而非集中于对福利国家规范理论的引介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福利体制的剖析。总之,关注福利国家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更全面地探究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还有助于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认识福利国家理论。从实践来看,福利国家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消极影响提示政策制定者应谨慎考虑福利制度设计,并在供给福利与维持劳动力之间取得平衡。仅从研究的结论来看,福利供给使公民期望少生孩子,这可能导致国家劳动力不断减少,并进一步影响人口结构、社会运行负担和国家经济发展。然而,福利供给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其关涉公民权利、政治参与和社会稳定,影响深远。可见,上述发现揭示出当下国家治理的困局——国家既需提供福利,同时又要发展经济。福利供给很可能通过减少劳动力来阻碍经济发展,这或许意味着国家应该减少福利供给。但同时,缺少必要的福利供给可能会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故其对国家而言又是必不可缺的。针对此种困局,政策制定者需要通盘考虑,谨慎取舍。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本研究仍有疏漏,这或许可以成为今后继续探索的方向。第一,受数据可及性影响,仅考察了是否维度的国家福利供给差异,但未能探讨多少维度的国家福利供给差异,今后有必要丰富数据和测量以进一步分析国家福利供给的多少影响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程度。第二,仅关注国家的养老和医疗福利对中国公民生育意愿的影响,接下来可扩展更多的国家福利类型,并分析整体的国家福利体系对公民生育意愿的作用。第三,从方法严谨性来看,主要揭示部分由国家供给的养老、医疗福利与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相关性,至于其间因果推断是否可靠、因果机制如何实现等问题,仍待使用更高阶的定量技术和更扎实的定性研究来分别呈现。第四,对离退休金、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类国家福利而言,是否存在其他机制或因素的作用使得它们与中国公民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亦值得进一步思考。第五,仅关注中国公民的生育意愿,而福利国家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究竟只是“中国特色”还是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开展福利国家与生育意愿的国别比较研究亦可成为未来的研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