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
2024-04-09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全流程管理,重在构建基本制度框架,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条例》共3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明确监督管理体制。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明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以及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等事项。
四是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意见》明确了五方面政策举措。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按照废弃物不同来源精准施策,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综合考虑废弃物资源价值、社会关注度、循环利用难度等因素,对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五是完善政策机制,聚焦政策和机制堵点难点,完善支持政策和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
自然资源部出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有关要求,促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部近日出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开展常态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有利于及时摸清资源利用家底,更好地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准确把握管理薄弱环节,采取差别化政策措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助力推进找矿增储,是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办法》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是指,通过对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以及低品位难选冶矿产资源利用等有关情况的综合调查,以矿山“三率”提高值作为评估基础数据,对矿山企业和特定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排序划档。调查评估坚持行政组织和技术支撑相结合,遵循分级负责、分类评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调查评估每年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