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研究
2024-04-08任静波
[摘 要]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业以及便捷就业是当前社会的重点任务。目前,我国部分残疾人就业可选择的范围较为狭窄,工种较为單一,不利于充分发挥残疾人这部分劳动力的价值,残疾人就业也对残疾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基于此,本文立足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展开讨论,希望可以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就业援助;困境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志码:A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残疾人的基数大,较多残疾人缺乏就业的机会,容易使残疾人的自尊心受到打击,并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社会群体应关注残疾人的就业问题,针对残疾人就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自主动手实践获得一定的报酬,解决其生活难题,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体现出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为此,应广泛关注残疾人就业,并针对残疾人就业给予更多的帮助。
1 残疾人就业概述
1.1 残疾人概念
残疾人是指在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残疾人的缺损往往会阻碍其与正常人一样参与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1]。目前,我国的残疾人数量相对较多,这些都是我国潜在的劳动力。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关注残疾人群体,发掘其劳动潜能,让更多的残疾人可以获得就业的机会。我国残疾人的数量分布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重度残疾人的比重偏大。在所有的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的数量相对较多,轻度残疾人的数量相对较少。第二,分布较为分散。残疾人的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较多,而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残疾人的分布主要呈现出插花式特点。
1.2 残疾类别
针对当前不同情况的残疾人,国家以及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功能掌握程度将其分成不同的类型。第一类,视力残疾。视力残疾主要是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人双眼视力受到影响,这类人群往往不能参与精密器件加工等工作。第二类,听力残疾。听力残疾是指人的听力存在障碍,听不到或者听不清周边环境的声音。第三类,言语残疾。言语残疾是指人不能进行言语的正常表达。第四类,智力残疾。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要低于正常人,并显示出适应性障碍。第五类,肢体残疾。肢体残疾的人往往会在肢体方面存在残缺、畸形或者麻痹等。第六类,精神残疾。精神残疾也是残疾的一种,往往影响残疾人的正常就业。
1.3 残疾人就业概念及现状
残疾人就业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有求职要求的残疾人获得劳动岗位,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2]。
目前,残疾人的就业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分散按比例就业。比如,社会中的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种就业形式是当前最主要的残疾人就业方式。第二,集中就业。集中就业是指在一些福利性单位或者企业,以残疾人用工为主,为残疾人创造一些就业的机会和岗位,这种类型的残疾人就业形式往往以政府为主导,在政府的统筹下开展活动。除了以上两种就业形式之外,还包括灵活就业以及辅助性就业两种形式。
当前,残疾人就业有以下问题。首先,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近年来,部分企业在经营中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人才竞争激烈,就业机会少,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有待发掘和更新。其次,残疾人就业能力相对较差。残疾人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残疾人往往能力不足,一方面没有充分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部分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都有待提升,无法满足企业对残疾人的基本要求。最后,对残疾人的歧视依旧存在。对于残疾人提供一定的照顾不仅是家庭成员的责任,社会大众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但不管是企业还是大众,依旧存在个别对残疾人歧视的问题,错误地认为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使得一些残疾人失去了就业的机会[3]。
2 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
2.1 残疾人就业机制有待完善
完善的就业机制是保障残疾人充分就业的关键,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不仅关系残疾人这个群体,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是我国在残疾人就业机制建设方面依然不完善,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第一,各级残联执着于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但部分职能部门对残疾人就业缺少关注,致使用人单位对安置残疾人积极性不高。第二,就业培训辅导、职业介绍具有普遍性,缺少针对残疾人的个性化服务。特别是对行动不方便残疾人居家就业、残疾人电商的创业扶持力度不够,这就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得到更加全面的职业教育,也不利于其就业能力的发展。第三,残疾人创业的后续保障不够,国家在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的保障机制不完善,没有为其提供物质或者精神方面的充分保障,使其担心创业失败而放弃尝试,降低了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2.2 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有待提升
残疾人的就业积极性直接影响其就业率及个人价值实现,通过对当前残疾人进行调查研究可以发现,部分残疾人就业积极性相对较低,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残疾人缺乏自信,不愿意参与到社会生产生活中,认为自己即使走上岗位也无法适应岗位生活,难以继续为社会创造价值。第二,残疾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素质、文化程度、技能水平与健全人存在差异,在适合岗位和薪酬上处于劣势,由于自己在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劣势,就业的积极性明显下降。第三,个别地方人民政府的援助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无就业能力的界定不明显,导致残疾人出现“等、靠、要”思想,使得有些残疾人更愿意接受政府援助。
2.3 援助主体责任偏离
无论国家、社会、企业单位还是家庭,都有责任为残疾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但是目前各方面的力量主体未充分发挥合力。比如,在残疾人和家庭方面,没有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形势的分析,也没有建立明确的残疾人就业发展规划,导致援助主体责任偏离。在社会方面,社会组织多偏向于送钱送物,没有长效的帮扶措施。在企事业单位方面,用人单位用工方式简单,没有挖掘潜力,没有为残疾人搭建更好的发展平台。各个环节的问题使得残疾人的就业受到阻碍和影响。在今后的残疾人就业援助中,我国应该明确援助主体责任,促使每个部门和人员都可以发挥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4]。
2.4 政府作用发挥不充分
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并没有发挥好各自的作用。第一,对残疾人就业的氛围营造不够。部分地区政府没有为残疾人创设注重残疾人就业的环境和氛围,这就导致社会各个部门对残疾人就业这项工作有所忽视。第二,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不够。部分地区政府在用人单位监管方面不到位,导致用人单位在残疾人用工问题上有失公平,无法给残疾人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生活保障。最后,对新的创业模式的培育扶持不够。在新的创业模式方面,部分地区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也没有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导致新的就业模式即便被提出,也很难落实到位。
3 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措施
3.1 完善残疾人就业机制
针对当前残疾人就业机制方面不足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保障残疾人充分就业。
一方面,推动残联、税务、劳动保障等各部门协同机制。残联、税务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以及发展残疾人就业能力工作中具有显著的作用。因此,在制度建设中也要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健全制度内容,让制度可以更好地作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比如,残联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与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等。残联还可以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将评价系统分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的构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基础、运用建议三个部分,发挥评价工具、助力风险预警、发挥指导作用。税务部门要负责开展好残保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残保金的,进行催报追缴处理等。另一方面,建立个性化、多元化、精细化帮扶机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比如,残联和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加强合作,出台《人力资源就业帮扶服务细则及流程》,针对残疾人提供“一人一档”精准援助,全面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多渠道就业。就业指导应追求全面,加强对残疾人就业需求的了解和掌握,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实现就业。
3.2 提高残疾人就业积极性
要想让残疾人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必须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积极性,使其能够主动地参与到就业活动中。
第一,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增强其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可以完善残疾人职业指导培训体系,对各类职业的残疾人开展定期培训,并强化残疾人培训保障,為残疾人就业能力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这样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将会明显地提升,也会促进残疾人更好的就业。第二,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氛围,增加社会认可度,鼓励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以新媒体为代表的平台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价值观宣传中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让社会上更多的企业管理者和群众认识到残疾人在就业中的重要性,并肯定残疾人的价值,营造重视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环境和氛围,让更多的企事业单位树立对残疾人的正确看法,也可以让残疾人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岗位工作中。第三,出台普惠加特惠的政策,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比如,税务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民政局等部门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安置残疾人数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3.3 多中心治理开展援助工作
多中心治理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是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我国有必要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社工和家庭的作用,为残疾人搭建起自我发展、实现岗位就业的桥梁。
在政府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政府可以加强信息传递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信息村村通工程,将就业信息覆盖到农村地区,使当地残疾人能够借助网络了解更多的就业信息,也能够对当前残疾人就业形势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第二,加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建立求职招聘“资源库”,常态化开展求职登记和“一对一”岗位推介工作,打造“线上+线下”“县内+乡镇”“广场+社区”“直播带岗+送岗入乡”于一体的“4+”就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和残疾人牵线搭桥。
在企业方面,企业管理者要立足残疾人实际情况,为残疾人创设合适的岗位,让残疾人有进入企业就业的机会,这样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招聘难度,也可以为更多的残疾人带来生活的希望。
3.4 加强政府作用的发挥
基于政府在残疾人就业中的重要性,政府要积极做好引导和促进工作。第一,带头招录残疾人,加大推出公益性岗位,在政府部门、机关单位、国企招录中实现单招单考,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作用,使其他用人单位向政府看齐,在招聘中增加残疾人岗位。第二,完善辅助性就业机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就业机构,帮助残疾人通过更多的渠道,借助更多的方式参与到社会岗位工作中。第三,推动“以奖代补”政策,对就业创业残疾人在税收、保险等方面享受优惠,残疾人员一旦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待遇,将会树立崇高的就业理念和信心,并发掘自身潜能,在其所从事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5]。
4 结语
残疾人是我国的弱势群体,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在身体或者精神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同时很多残疾人都有工作的愿望和能力,希望凭借自己的双手获得一定的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我价值。目前,我国残疾人的就业质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这就需要我国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解决残疾人的就业困境,帮助残疾人树立积极面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参考文献
[1]张雨楠. 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研究[J]. 现代企业文化,2022(17):152-154.
[2]宋喜灵. 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J]. 现代企业文化,2022(16):151-153.
[3]黄剑锋. 我国残疾人就业研究的系统性文献综述:2007—2018年[J]. 人口与社会,2019,35(5):92-110.
[4]王三秀,刘丹霞. 农村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J]. 青海社会科学,2017(1):115-122.
[5]眭乐萍.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 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体系的创新构建[J]. 现代特殊教育,2001(11):7-9.
[作者简介]任静波,女,浙江宁波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中级经济师,本科,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