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厘”字尽显民间智慧
2024-04-06祖添翼
祖添翼
万历通宝背厘十钱
万历通宝是明代中后期明神宗朱翊钧的铸币,始铸于万历四年(1576年)。目前流传于世的万历钱多以光背为主,背字的万历通宝相较少见。而在为数不多的几类万历背字中,尤以“厘”字类较为特殊。目前我们能够见到的万历背厘字钱,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万历通宝背右厘、万历通宝背厘二以及万历通宝背厘十。除此之外,还有通过光背钱改制的背厘钱。
“厘”是古代称量白银最基本的单位,明代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分,一分等于十厘。在铜钱背部标注“厘”“分”等字樣,表明它与白银存在固定的兑换关系,这一类钱我们称之为折银钱。折银钱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在明末清初达到极盛,这主要归因于明代特殊的货币制度。
近日,笔者收到一枚万历通宝背厘十钱,此枚径2 5.1毫米、厚1. 2毫米,形制精整,文字刚劲。通过钱文风格可判断其版式为南直隶正字,铸行流通于今苏皖地区。“厘十”二字及背部地章处似有刀刻戳压痕迹,且整体状态自然,应是由古人将原光背钱改刀加工使然。此钱颇为特殊,引起笔者对于背厘字类万历通宝钱的一系列思考。
带有双重属性
明代万历时期,朝廷对于铜钱的铸造质量是有明确规定的,《明朝典汇》中记载:“(万历时)采工部言,以五铢钱为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黄铜铸火漆,粗恶者罪之。”虽然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在万历后期,铜钱的铸造质量出现较为明显的下降,晚期官铸的万历制钱,钱径、厚度都有所缩小,但就整体形制而言仍规整有度。
万历通宝背厘十钱原拓
而反观万历通宝背右厘及厘二、厘十钱,直径多在22毫米上下,厚度均不足1毫米,重量仅在2克左右,钱体轻薄,文字晦漫,铸造工艺较为粗陋。故从形制上看,万历通宝背厘字类钱应当是万历朝民间自发铸行的私炉制钱。
纵观历朝历代的私铸钱可以发现,私铸的劣钱往往是对官铸行用钱的简化,从一般逻辑上讲,这是通过私铸来谋利的必然选择。然而这也并非绝对,万历通宝背厘字类钱或许就是一个特例,其未见有正用的官铸品存世,那么私铸的万历钱为何钱背要加铸“厘”字?由此便引出了它的又一特性——折银属性。
明代的货币制度和铸钱行为比较混乱,制钱发行前后时铸时停。在永宣之后的正统、景泰、天顺、成化时期,明廷均未铸造发行新币,这主要归因于明初实行的严格宝钞制度。这一时期,明廷禁止民间交易使用白银,由于白银尚未实现货币化,所以这一时期的银铜比价相对比较稳定。然而,至嘉靖时期,白银逐步实现货币化,同时伴随明代宝钞制度的彻底崩溃,银铜比价较此前涨了数倍之多——由原本的七文折银一分,涨到了三十至四十文折银一分,即原本一两白银能折换的七百文铜钱,此时涨到了三千至四千文。
居高不下的银铜比价,在此后的隆庆、万历时期有所回落,基本回归到嘉靖之前的水平。《续修四库全书》记载:“(隆庆六年)覆准将嘉靖、隆庆、万历制钱遵照前奉,钦依每金背八文准银一分,火漆镟边各十文准银一分,洪武等项与前代旧钱各十二分准银一分相兼行使。”“(万历四年)户部言钱之轻重不常,轻则敛,重则散,初铸时金背十文直银一分,今万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银一分。”
万历通宝背右厘钱
万历通宝背矿银一钱
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带有折银属性的货币正在走入人们的视野。那么,带有私铸和折银双重属性的万历通宝背厘钱,在流通使用过程中是否名副其实呢?
货值名副其实
上文提到“(万历四年)初铸时金背十文直银一分”,此时的银铜比价为一两白银折合铜钱一贯,即10 0 0枚。通过折算可以得知,此时的一文标准铜钱等值白银一厘,而万历早期一枚标准的万历通宝重量约在4克。
然而初铸不久就变为“金背五文直银一分”,原本需要十文铜钱才能兑换白银一分,此时仅需要五文即可折银一分。换句话说,此时白银的价值下跌了一半,所以与之相对应的折银钱也应当减重一半。此时一枚折银一厘的铜钱重量应当是此前标准铜钱的一半,即2克左右,这个数值刚好是万历通宝背右厘钱的平均重量。由此可以说,带有私铸性质的万历通宝背厘钱是足值足重的,其代表折银一厘是名副其实的。
此外,还可以通过万历通宝银质背矿银钱来折算验证万历背厘钱的货值。
万历朝铸钱不久,银铜的比价就降到了1:50 0,也就是说,此时一两白银可以兑换5 0 0 枚铜钱,而一两重的铜质制钱大约仅有10 枚。所以,万历初相同重量的银铜比值应当在1:50。万历通宝背矿银银制小钱的重量大约在3.6克至3.7克,即刚好一钱,而万历背厘钱的重量刚好是矿银小钱的一半。根据以上同等重量银铜比值1:50计算,可以得出10 0枚万历背厘的货值与一枚矿银小钱等值的结论。故通过对比银质背矿银钱,同样可以得出万历通宝背厘钱足值足重的结论。
自万历三十九年至万历四十六年(1611年至1618年),白银兑换铜钱的比例又从1比5 0 0重新回归到了万历初一两白银兑换万历火漆镟边一千文的水平。白银价值的上涨带动折银钱价值的走高,上涨一倍的白银,造成折银钱币值的翻倍,故而产生“厘二”钱。而万历朝长期控制在低位的银铜比价,在万历末直至明末再难以控制,其比价曾一度涨至1:55 0 0。故折银钱的币值涨至原本的十倍,出现形制相当的“厘十”钱,也就不足为奇了。
也正是因为此种缘由,目前我们能够见到南方私炉的万历背右厘较多,而背厘二、厘十则要罕见的多。因为背厘二、厘十仅仅出现在万历执政后期的这两三年间,即万历四十六年至万历四十八年间(1618年至1620年)。
同时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明代晚期铜材极度匮乏的窘境,以及折银钱信用化的特殊属性。由于明代晚期铜材的匮乏,当铜质的折银钱发生币值上升的情况时,铸币者选择了在钱背加铸币值的方法,而非铸造形制更大的新币。也正因此,可以看到此时的铜质折银钱其实已经摆脱了铜本身的价值,成为一种可以代表一定数量白银的货币符号、一种信用货币。而由于这种货币并非官方发行,所以其在流通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地域性。
铸地得以明确
《中国古钱大词典·元明卷》刊载的数枚万历背厘字钱,均载明是南方私炉所铸,而具体的铸地未有明确。
明代自嘉靖朝开始,白银正式成为货币。嘉靖之后,隆庆帝虽然在位仅6年,但是其在位期间颁布了解除海禁的国策,调整了明代对于海外贸易的政策,史称“隆庆开关”。据统计,自隆庆开关至明朝灭亡这大半个世纪中,通过海外贸易从外国流入明朝的白银总量高达3.3亿两,这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
《大明泉谱》刊载的万历通宝背厘字类钱
此外,隆庆至万历初年的内阁首辅高拱曾有言:“惟钱法之行,当从民便……如此,则人心自定。人心既定,钱法自通,而买卖可行,斯各得以为朝夕矣。”钱法从民便,不必立法纷扰的思想,使得民间交易在制钱与白银并行的过程中多了一定的自主性,这为经济贸易相对繁荣的南直隶及浙闽沿海地区私铸折银一厘的小型制钱创造了制度层面的条件。
故笔者认为,万历通宝背厘折银钱很有可能就是铸造流通于南直隶及浙闽沿海地区。这样的猜测同样可以通过实物来印证——《大明泉谱》所收录的10 9 2号万历通宝背打印厘,其本体即一枚福建版的万历钱,通过对福版光背钱进行类似打戳、压印的冷加工,使之形成钱背的“厘”字。此时再反观笔者近期收到的这枚以南直隶正字为本体,背部通过加刀等方式形成“厘十”字样的万历通宝背厘十,较之福版的打印厘,可谓是如出一辙。这一类改制的万历背厘钱作为代用币行使,性质与普通的万历背厘相同,均是作为等值白银一厘的价值符号。
综上可知,万历通宝背厘字类钱是一种铸行于南直隶和浙闽沿海的民间自发铸行的私炉制钱,其铸造目的主要是方便白银和铜钱在并行流通过程中的折值兑换。其带有地域性信用货币的属性,货值随白银兑换铜钱的折值变化而变化;形制方面较为统一固定,成一定的体系,与以谋利为目的的私铸劣钱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这种民间自发铸行的折银钱,或许也曾在“钱法当从民便”的政策支持下得到过明代官方的默许。万历通宝背厘字钱铸行于一个相较特殊的历史时期,是明末清初折银錢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之前,充分结合了民间智慧的一种货币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