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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转播中的伦理问题探析

2024-04-06刘正

传媒 2024年5期
关键词:体育赛事

刘正

摘要:当下体育赛事转播中影响公平竞赛、造成叙事失误、冒犯民族情感、破坏中立原则、扩大观赏鸿沟等伦理问题日益突出。本文通过体育赛事转播中伦理问题梳理和原因分析,提出坚守不干扰比赛底线意识、持续提升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秉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注重人文关怀、均衡保障各群体体育赛事欣赏权益的治理路径,为体育赛事转播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伦理保障,确保体育赛事转播持续为社会提供更多正能量。

关键词:体育赛事 赛事转播 转播伦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有关体育的论述列入“文化自信自强”章节,这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体育在展现国家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指出:体育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亚运会开幕式欢迎宴会上致辞时,提出了“以体育促和平”“以体育促团结”“以体育促包容”的要求,再次强调了体育的文化软实力展示平台的重要功能。体育赛事转播作为向公众提供实时、全面、生动体育赛事内容的主渠道,是展现运动项目魅力、转播科技水平、体育文化软实力、体育正能量的重要手段。由于技术异化、成本控制、专业化程度不足、监督机制欠缺等原因,在体育赛事转播中不时出现一些伦理问题,极大制约了体育在展现文化软实力方面的作用,也损害了转播机构、播出平台的声誉。因此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都需要重视和关注赛事转播领域中出现的各类伦理问题,通过剖析原因并找到治理路径,确保转播更好地传播体育赛事的真、善、美。

一、当下体育赛事转播中的伦理问题

体育赛事转播本身极易发生各类突发状况,叠加新技术应用和新媒体时代舆情迅速传播的特点,造成近年来各类伦理问题频发。

1.影响公平竞赛。体育赛事转播的基本职责是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为受众提供高质量的赛事信号。然而一些赛事转播人员却因各种原因忽视赛事转播的底线要求,不时发生干扰比赛的现象。2019年,海南马拉松终点处,在运动员准备最后冲刺时,一辆转播摩托车仍停留在赛道中间抓拍冲刺镜头,转播摩托的阻挡迫使第一名运动员绕开转播摩托才通过了终点线;2021年5月,日本全国田径锦标赛上,一名摄像师为了拍特写走入跑道,造成摄像机线缠住一名选手的脖子,在该摄像师退出赛道时他又阻挡了后面跑过来的另外一位选手;2023年7月14日,中超16轮南通支云与大连人队比赛中,助理裁判对南通支云队的一个进球错误地给出了越位的判罚,但在随后的VAR(视频助理裁判)因转播团队各机位均未捕捉到清晰证明进球有效的视频导致错误无法纠正,事后证实越位机位摄像因个人原因没有拍到相关画面。这些对体育赛事的干扰,违背了以运动员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影响了公平竞赛,给比赛和观看比赛的受众带来了不良影响,更违背了体育赛事转播的基本伦理和职业底线。

2.造成叙事失误。体育赛事转播的核心意义在于满足不能到场受众能够通过转播全面了解赛场动态,享受运动项目魅力。提供及时、准确、合乎比赛叙事逻辑的转播赛场信息就成为体育赛事转播从业者的基本要求,而画面则是其中的关键。然而现实中,因各种原因却屡次出现转播画面信息错误或比赛叙事混乱的情况。在画面信息错误方面,2019年,中超联赛转播方在播放重庆斯威与广州恒大淘宝比赛中越位回放画面与实际画面不符,且转播信号中越位线的展示也是错的;2020年7月26日,山东鲁能3∶2逆转击败大连人队的转播中,鲁能队打进第三个球后,比分应为3∶1,然而比赛转播计分迟迟没有变化;2023年5月,德班世乒赛转播中,转播机构错误地将马龙的资料卡用在陈梦身上,使28岁的陈梦变成了34岁,并获得了远超其运动成绩的“46项大赛冠军”。在比赛叙事逻辑错乱方面,2023年10月16日,中国男足与乌兹别克斯坦队发生冲突后双方球员各领到一张黄牌,但转播镜头除了交代裁判给黄牌外,没有关于冲突的画面,而是用球迷助威来代替,有的转播导演在比赛关键阶段机械执行程序,插入一段无关紧要的慢动作回放从而影响了受众对关键比赛进程的了解。无论是转播画面信息错误,还是比赛叙事失误,都损害了受众的观赛体验,违背了体育赛事转播的职业伦理原则。

3.冒犯民族情感。在国际体育赛事转播中,也常出现因转播失误伤害了他国人民情感、尊严的情况。2016年,澳洲国家电视台第7频道在转播里约奥运会开幕式中国运动员入场时,直接切断画面插播商业广告,后又在奥运会奖牌预测榜单时,错误地将智利国旗当作中国国旗,连续两次失误引发在澳华人华侨的愤慨;2021年6月30日,在转播欧洲杯德国对阵英格兰比赛时,荷兰的主要电视频道NPO因一位字幕员的失误将德国国歌字幕改成了纳粹德国版本歌词;2021年7月23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奥运频道在转播东京奥运会开幕式中国代表团出场画面时,使用了一张不完整的中国地图,引发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和华人民众的不满;2021年7月28日,希腊国家广播公司ERT电视台转播嘉宾卡尔莫伊利斯在东京奥运会男子乒乓球单打韩国选手郑永植击败希腊选手肖尼斯的比赛中说:“很难想象,他(郑永植)是如何用那双小眼睛看清球的移动的”,ERT电视台在当天因卡尔莫伊利斯的种族歧视言论将其解雇;2023年5月1日,英国天空体育评论员泰勒于在英超第34轮热刺与利物浦的转播中出现了冒犯韩国籍运动员孙兴慜的言论。

4.破坏中立原则。镜头语言是赛事转播进行赛事叙事的逻辑表达,其中蕴含着转播团队对于比赛的理解和价值取向。讨好男性受众、猎奇、锦标主义等不良取向是体育赛事转播中常出现明显的倾向性问题。Cheryl Cooky等学者通过追溯女子体育在体育媒体报道中反映的不均衡现象,发现电视转播中,往往倾向对男性运动员采用令人兴奋的和夸张的报道,而对女性运动员报道则显得平铺直叙。除性别偏向外,在体育赛事转播中还存在诸如仅转播或多关注夺金概率高的项目、运动员,对其他项目和运动员视而不见或极少给画面的情况。部分转播机构过度追逐体育明星,甚至不惜干扰比赛叙事,播出与比赛发展无关的明星运动员特写、背景资料或慢动作回放。过分追求金牌、明星,违背了重在参与,追求身心和谐发展,将体育运动与文化、教育融合的奥林匹克主义价值追求,强化了競技运动的功利性,不利于落后项目的传播发展,有违媒介的客观、中立原则。如2019年,某电视台乒乓球项目解说员在解说刘诗雯与陈梦的世乒赛冠亚军决赛时,多次出现偏向陈梦的评论。

5.扩大观赏鸿沟。以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视听技术的出现和应用,给体育赛事转播带来了更加沉浸、丰富的视听体验。这些新技术在提升体育赛事观赏水平的同时,因其需要VR眼镜、MR头显、投影设备、8K画质终端等必要的硬件设备,势必造成弱势群体在获取高品质体育赛事观赏体验方面的鸿沟。在传统体育赛事转播技术条件下,凭借国家实施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普及工程,数字弱势群体在赛事观赏体验上的鸿沟并不明显。但随着以“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频技术在体育赛事转播中的大量应用,无论是各类终端设备的使用还是其不断升级迭代,都需要较高的经济基础和数字使用经验,必然出现在部分受众依靠各类高新视频技术沉浸式、全方位体验体育比赛时,数字弱势群体却只能停留在传统赛事转播阶段。以8K画质电视终端为例,动辄万余乃至数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让弱势群体望而却步。

二、体育赛事转播伦理问题原因

面对各类伦理问题,赛事转播机构和从业者要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把握隐藏其中的根源,在明晰症结的基础上才能够找准治理路径。

1.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背弃。体育赛事转播作为赛事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在我国属于广义的新闻舆论工作范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在我国指导新闻舆论工作的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信息传播、宣传、新闻、文化、传播政策,以及组织内部思想交流的思想。其核心观念包括:党性原则观念、人民中心观念、新闻规律观念、正确舆论观念。在赛事转播过程中,出现各类伦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赛事转播机构和从业者未能按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观点和立场开展转播工作,在党性原则、人民中心、新闻规律以及正确舆论四个层面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党性原则方面,党的新闻观始终是全心全意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这就要求在赛事转播全过程体现出镜头和叙事为“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而服务,成为实现以体育促和平、团结、包容的媒介。人民中心观念方面,体育赛事转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路和价值取向,时刻将“人”作为镜头叙事、新技术应用的落脚点,体现人本精神。新闻规律方面,要求赛事转播要以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及时、公开的方式进行,通过转播画面还原赛场,代表受众捕捉比赛进程,使受众全面、及时、真实地欣赏体育赛事。正确舆论方面,体育赛事转播应通过赛事叙事和镜头语言来表达和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体育精神、奥林匹克主义等积极正面的价值追求,用体育赛事中的正能量来引领舆论,抵制和摒弃拜金主义、金牌至上等负面价值倾向,弘扬社会正气。

2.职业素养仍有待提升。体育赛事转播分工众多,从导摄到传输,从演播室到包装、慢动作、字幕各个岗位、环节需要高度的协调配合;另外,体育比赛本身就是一个悬念丛生,容易出现突发状况的活动,从赛场上的意外事件到赛场外观众、记者、安保等其他人员,再到解说员、评论员都可能在转播中出现不可预计的突发情况;再次,转播的项目众多,从夏奥项目到冬奥项目,从青少赛事到职业联赛,不同项目、不同性质、级别的赛事对于转播团队所要具备的项目知识都不一样。这些特征要求体育赛事转播人员要具备过硬的职业素养,各司其职,提前熟悉掌握转播项目、赛事知识,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播出预案,但因赛事转播团队和人员职业素养不到位很容易在体育赛事转播过程中造成诸多伦理失范问题。比如,在足球比赛中,左、右越位机位的摄像人员在比赛进行全过程中要随时将镜头跟上足球,才能够为VAR(视频助理裁判)提供准确的判罚画面;又比如在转播雪橇项目时,若转播人员不了解雪橇团体接力赛不同于双人赛和单人赛,多了一个拍击接力弹板的环节,可能出现未能同时展现运动员通过终点拍击弹板和起点运动员出发的失误;另外,赛事解说员、评论员具有较强的个人倾向性,容易出现歧视性、区别化的解说与评论;还有在重大比赛中,一些涉及意识形态、种族歧视乃至赛场暴力等事件突发时,转播团队未能立即启动安全播出预案,通过垫片、切换镜头、回放经典镜头、虚化血腥和暴力镜头等方式来避免和淡化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

3.缺乏跨文化传播意识。全球化背景下,跨文化传播意识是体育赛事转播机构应当具备的重要素养。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增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的要求。体育赛事是一项常常关涉他国、民族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人员的跨文化活动,当下体育赛事转播也早已突破了一国一地的舆论场,极易快速产生跨国影响。因此体育赛事转播团队要时刻保持跨文化传播意识,在涉及民族情感、国家政治纷争、行政区划、风俗习惯等转播画面、言论、字幕包装时要有高度的敏感性,避免出现忽视他国民族情感、文化的现象。但事实上,赛事解说员和评论员因对别国文化、历史传统、歧视性表述不了解或掌握不全,很容易在言论中对他国情感、文化、习俗产生冒犯。总之,赛事转播团队在对转播中涉及他国和民族的情感、文化、习俗的尊重意识和在避免刻板印象、凸显人类共同价值等跨文化传播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4.技术对人的异化反噬。美国学者查理德·斯皮内洛认为:“技术往往比伦理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转播技术日新月异,在不断丰富体育赛事转播手段和提升体育视听体验的同时,也造成了对人的异化和反噬。异化这一概念源于马克思关于劳动产品异化的论述,是指劳动者被他所生产的劳动产品所统治,劳动活动变成了奴役劳动者的谋生活动,人的本质遭到异化,进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与背离。在转播技术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会出现技术对人的异化,即本身作为服务于人的转播技术反过来限制了人,损害了部分人的观赏权益,形成对人的反噬。具体来说,如赛场架设自由视角摄像镜头或其他转播设备,影响到运动员比赛、观众观赛安全的情况;在竞赛场地设置无线摄像机与5G通讯占用高頻频段通信频率对场馆安保、场馆周围单位、个人通信设备的干扰问题;各类观看设备长时间佩戴会带来眩晕或眼疲劳的症状;更有对弱势群体高技术转播画面欣赏权利的剥夺与数字鸿沟等。

三、体育赛事转播伦理建设路径

我国赛事转播机构和相关管理机构需要针对以上伦理问题及其根源进行规制与管理,确保体育赛事转播的健康发展,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传播好中国体育故事提供伦理保障。

1.坚守不干扰比赛的底线意识。职业体育赛事转播机构和人员,应当在工作全过程中,坚守和强化“不干扰比赛”的底线意识。体育赛事转播是为受众全方位、多角度呈现赛场情况,代表的是受众的眼睛和耳朵,未来可能还会有触觉等感受,因此原汁原味地呈现比赛现场,避免因转播设备、技术手段、人员对赛场的干扰是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各种新技术、新方案在体育赛事转播领域的应用都不能以干扰赛场和比赛为代价,技术和方案是基于更好地服务赛事为方向,任何借口新技术、新方案运用而对赛场和比赛造成干扰的行为都是不称职和不道德的,是违背赛事转播基本职业伦理的行为。

2.持续提升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体育赛事转播是一项系统性和强调团队合作的工作,多环节、多岗位、多配合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在整个过程中容易出现衔接、操作和技术上的失误和事故。这些问题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对专业的体育赛事转播团队和人员来说,通过赛前勘场、细致排查和演练,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是可以规避绝大多数潜在的风险和播出隐患的。也只有转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本着为受众负责的态度和敬业精神,才能够详细排查隐患,确保各项操作合乎规程,将转播事故降至最低,确保受众获得良好的观赛体验。

3.秉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体育赛事转播解说员、评论员、赛事摄像、导播不可避免地持有自身对比賽各方的不同情感倾向,但作为公共信号制作方,转播过程中应当始终秉持客观、公正、无害的价值选择,避免因赛事转播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在跨文化传播中,体育赛事转播视频语言要注重客观中立的表达立场,充分考虑不同国家体育受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等因素,规避可能冒犯受众情感的解说内容、视频语言表达。在赛事评论和解说中应当符合以下几个要求:一是评论的事项与公共利益有关;二是评论要有一定的事实根据;三是意见表达须出于诚意,不对他人进行诽谤或侮辱。

4.注重人文关怀和人本精神。费尔巴哈认为:“生命就是人的最高的宝物”,善待生命,保证受众健康是人类一项重要的伦理准则。体育赛事转播虽然以吸引受众关注体育赛事、欣赏比赛为价值所在,但在进行转播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引领转播工作。因此,体育赛事转播应全面关照人的健康和人的尊严,在全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减少和避免技术异化对他人、社会的伤害。在视频语言运用上,当运动员在场上严重受伤或失败时,要通过镜头表达关切,致敬伤者和输者;在解说评论过程中注意对比赛各方包括裁判员、观众保持尊重;在转播过程中应注意平衡赛事商业利益、传播效果与社会效益。

5.均衡保障各群体的体育赛事欣赏权益。国家应加强对偏远地区、农村基层5G基站和广电网络的建设,通过对弱势群体使用5G网络、购买高新视频技术终端进行专项补贴、设置免费体验场地等方式,弥合高新视频技术带来的欣赏鸿沟。在赛事版权上,对非商业赛事,特别是群众性体育赛事和青少年赛事,通过行政手段分配、安排公共赛事转播机构免费向公众转播,满足公众对大众体育赛事的观赛需求,为社会提供基本体育赛事内容公共服务。体育赛事转播机构也应在青少年体育赛事传播、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过程中主动承担起应有责任,实现公益价值。

四、结语

当下的体育赛事转播出现的伦理道德问题不断拷问着赛事转播从业者、监管者,也给行业健康发展造成冲击。2019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北京体育大学2016级研究生冠军班全体学生的回信中强调:“为建设体育强国多做贡献,为社会传递更多正能量。”体育赛事转播机构作为体育赛事的传播者,应正确把握体育赛事转播中出现的伦理现象,按照不干扰比赛,提升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秉持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注重人文关怀,保障弱势群体高新视频赛事欣赏权益等路径对伦理问题进行治理,确保向全社会传播更多体育正能量。

作者系5G高新视频体育融合创新应用国家广电总局实验室副主任、北京体育大学体育赛事制作与转播实验室副主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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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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