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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优化研究

2024-03-28李凯悦任云阁张永创张亚

今日财富 2024年7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学研成果

李凯悦 任云阁 张永创 张亚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产学研协同创新方面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积极性不高、研发成果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合作方式单一以及缺乏政策和相应措施支持,同时金融中介和科技中介服务的支持力度也有限。为了改善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深度改革学术研究管理体制并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信息平台,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其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运用经济手段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同时增强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最后,金融中介机构应积极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的扶持,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一、新疆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及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新疆高新技术企业现状

2022年,新疆已有1368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比增长了43.40%。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力争在“十四五”末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000家。

当前,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不够紧密,产城融合能力相对较弱,无法快速实现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转型。同时,新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存在短板。大部分企业主要专注于劳动力驱动的传统行业,受限于企业基础资源和核心技术能力,科技创新仅限于产品开发和市场渗透,无法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性和变化性的需求。此外,从事科技驱动的轻资产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发展中需要充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然而,由于缺乏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因此导致无法准确有效地进行研发、生产运营和市场营销,从而无法实现快速的创新发展。

(二)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1.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三方参与主体存在的问题

首先,学研机构参与产学研協同创新受管理体制限制,重视学术研究价值,忽视成果转化与市场化,导致教师与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足,严重影响协同创新的推进。此外,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人事制度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制约了协同创新的开展。

其次,研究和市场需求方面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导致学研方的研发成果和企业实际的技术需求不能有效衔接。在很多情况下,学研机构研发的科研成果往往与市场实际需求并不相符,缺乏实际应用性和商业化价值。这种现象在国内外许多地区都存在,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再次,企业对于利润和风险控制的追求动机,导致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的方式相对单一。由于企业更加注重追求短期效益,对于需要长期投入实验室研究和市场化进程较慢的技术开发项目往往缺乏兴趣和投资意愿。此外,企业对风险的明显担忧,使其更倾向于选择单一项目的合作形式和一次性买断的支付方式,这种方式不利于长期稳定的合作发展,从而影响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效率。

最后,企业自身研发能力和知识转化能力的不足,也是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协同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企业由于自身技术实力和转化能力的欠缺,即使获得了相关的科技成果,也可能无法成功地将其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影响了协同创新的绩效。

2.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体系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近年来虽然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但在推动此类企业成为协同创新主体方面措施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明确的科技政策。尽管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才,但在直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政策方面,力度仍显不足。

其次,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支持措施也显不足。尽管政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但在利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直接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方面,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有效措施。

再次,新疆高新技术企业还面临金融中介机构支持不足的问题。这些企业往往难以获得政府无偿提供的创新基金以及商业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导致资金短缺,难以将更多资源投入协同创新,影响创新成果的转化。

最后,新疆地区的科技中介服务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求;另一方面,这些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收费问题也制约了企业的选择。与此同时,这些服务机构在业务成长能力和创新性方面也存在不足,无法全面满足新疆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于高质量发展视角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发展模式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产业与学术界共同参与的重要创新与研发活动,涵盖了多个组织和地区。这种协同创新模式注重各方的深度融合,旨在通过互相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产生创新的协同效应,推动整个创新链条的持续发展。

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政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和推动相关政策,为各创新主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以促进各方的有效合作和协同创新。政府可以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如增加资金供给、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企业实现对口人才招聘引进等,以有效推动区域合作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除了政府的作用,中介机构和资本要素也在创新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创新风险,提高创新收益。资金要素则为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实现创新成果的转化。

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市场为导向,注重用户需求。这种模式推动各创新主体在生产和思维方式上的转变,使创新更加贴近市场需求,提高了创新成果的实用性和商业化价值。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核心主导方,根据市场需求向其他参与者发出需求信息,以获取政策、资金、服务、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资源。在获取这些资源后,企业将进行资源整合,实现全方位的协同供给和分工协作。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支持,协助企业降低创新风险并提高创新收益。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则为企业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推动知识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进程。政府部门通过制定和推动相关政策引导各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保障整个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的顺利建立。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知识协同开发和知识成果转化。在知识协同开发阶段,各创新主体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进行知识创造和创新研究。这种协同机制可以实现知识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知识创新的效率和成果质量。在知识成果转化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通过这种协同创新机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更快地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如下图所示。

1.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可以缩短产品研发到市场投放的时间,降低经营风险,获得竞争优势。这种合作可以改善学研机构在资金、商业知识和实践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劣势,推动实用性和探索性科学领域的研究进展,并加强多元化人才的培养。合作模式通常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联合模式和共建模式。其中,共建模式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共建创新平台,统一各方利益,激励协同创新,降低风险。

2.高新技术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创新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来规范和保护企业的权益,激励其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创新。政府还可以提高多元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知识和资源的共享流动,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政府还可以建立协同平台,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高新技术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合作创新

中介机构可以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与企业合作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建立联系,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中介机构还可以提供信息服务,满足企业的信息需求,并帮助解决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企业与中介机构应保持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互动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4.企业与目标用户之间的协同创新

企业与用户之间可以通过决策逻辑、创生逻辑和适应逻辑进行协同创新。决策逻辑强调获取准确丰富的用户需求信息,降低决策不确定性;创生逻辑通过多样化用户參与和信息共享,获取创新成果,应对不确定性;适应逻辑强调根据用户需求变化实时调整产品,应对不确定性。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与用户互动,获取用户需求信息,提升产品多样性和灵活性,以应对复杂环境的挑战。

三、促进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优化建议

(一)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参与主体优化建议

1.为推动经济发展,需对学术研究管理体制进行深度改革并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建议对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务实的改革,以激发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提升整体科研创新能力。

首先建立适用的绩效考核机制,注重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其次,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与企业紧密合作,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这种合作。

最后,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和研发能力,形成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协同合作机制可以提高学术研究与企业的契合度,推动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这需要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2.产学研合作需建立完善信息平台。企业发布技术需求,为科研人员提供研究方向,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建立完善以多元化投资体系为基础的利益和风险机制,明确责任划分,避免混乱和责任不清,增强信任,促进合作稳定和长期性。

3.企业作为产业升级的核心驱动力,其技术研发和知识转化能力的提升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关键。因此,企业应注重引入智力资本并加强技术人才培养,通过定期开展员工技能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创新意识。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集成创新和技术吸收能力的提升,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企业不仅要关注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还应拓展至生产流程和供应链的升级与创新,从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优化成本结构。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体系外部环境优化措施

首先,优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必须重视加强企业的主导作用。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科技项目,明确规定由企业牵头实施,确保企业在组织实施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技术成果转换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大型企业,应重点推动其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创新引领者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政府应提供金融支持、人才引进和协同创新中介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确立其在协同创新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政府应通过提供财政税收、专项资金支持等手段,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从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一方面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如增加财政支出、实施政府采购和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来推动创新成果的市场化。政府应该增加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支持力度,将一部分孵化项目预算用于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并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活动。另一方面,为了推动产学研项目的发展,政府应该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创新,并全面贯彻税收优惠政策。

再次,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应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和便捷的融资渠道。为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金融中介机构应积极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的扶持。政府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具体可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部门,为其提供贷款优惠政策以及特殊信贷政策。同时,还需激励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补贴机制吸引更多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项目。

最后,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其服务水平和质量,并降低收费标准。此外,还应推动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以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协同创新。为了确保科技中介组织的利益,应支持各类园区建立产学研合作中心,并建立规范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建立多种服务机构,以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水平并促进技术转移和资源整合。

(作者单位:1.新疆科技学院;2.和仁同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2年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合作绩效的提升路径研究”(XJEDU2022P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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