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近代建筑群保护与再生研究
——以祠堂街为例
2024-03-27王桂如陆璐西南交通大学
王桂如, 陆璐(西南交通大学)
1 祠堂街发展历程
被誉为成都市2022 年“最美金角银边”的祠堂街是一条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百年老街,同时也被历史学者谭继和、袁庭栋誉为“天府文化现代化新起点”。祠堂街主要发展有以下三个阶段:
1)辛亥革命前(1911年)
祠堂街位于少城东南角的受福门内,清代为满城(少城)的喇嘛胡同,又名蒙古胡同。康熙57 年,八川陕总督年羹尧在这里修建生祠,因此得名为祠堂街。
2)川军混战期(1911年-1937年)
民国初年(1912 年)拆除满城后,祠堂街成为连接成都东西市区的重要街道,分别在1936年和1943年扩建,初具现代街道规模[1]。祠堂街当时全长约300m,东至西御街,西至将军衙门街(现金河路),南边与少城公园(今人民公园)隔街相望。
祠堂街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文化抗战为主要内容,是抗战时期成都文化抗战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中共地下革命重要据点。该期间各大书店、报刊、文艺社团云集于此,祠堂街因此也被誉为“新文化街、革命街。”
3)抗战爆发后(1937年-至今)
抗日战争后祠堂街曾更名为“胜利西路二段”,后因20世纪70年代蜀都大道的兴建,金河改为地下河,祠堂街也被截断后仅留其中一段[2],直到蜀都大道建成以后,西段划为少城路,祠堂街一头缩短到了人民公园的大门口,全长也就变为原来的一半,但该街巷格局一直保留至今。2022年城市更新改造后的祠堂街重新亮相,作为“天府文化公园”的核心地段,修旧如旧的祠堂街将重新成为一条文化艺术主题街区。
2 祠堂街现状概况
2.1 祠堂街区位概况
祠堂街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街长约200m。该街地形是一块三角形的街区,东至东城根南街、半边桥与西御街交汇处,西至长顺街、小南街与金河街交汇处,祠堂街南向与人民公园隔街相望,北有通至东城根街的永兴巷和牌坊巷(见图1)。
图1 区位分析(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祠堂街源自清代,至今仍保留百年街巷格局。该片区共有13 处建筑,其中有6 处(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 处不可移动文物和2 处市级历史建筑)为近现代建筑遗存,是成都市中心城区保留下来的近代建筑群的最具有代表性的街区。整个祠堂街片区保留下来的近现代建筑遗存有:新华日报社、四川美术社砖楼、原聚兴城银行祠堂街办事处、乐器厂宿舍、金秋茶舍与12号民居(见图2)。
图2 建筑概况(图片来源:网络)
2.2 祠堂街特色分析
历史街区内具有保护价值的物质或非物质要素,主要包括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街道胡同肌理、街道对景以及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特定构筑物和建筑构件,以及古树名木水域等。本文所研究的祠堂街(见图2)片区街巷一直延续了清代以来的空间格局。祠堂街有近现代建筑遗存共6 栋,建筑整体风格为中西合璧式。由于祠堂街建筑片状的存在且每栋建筑风格皆有所不同,祠堂街也因此成为成都市中心城区近现代建筑群街区的典型代表。
2.3 祠堂街现存问题分析
历史建筑指的是经政府核定并公布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革命运动有关,能够反映传统建筑历史风貌与当地特色文化,以及留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具有纪念意义价值的建筑[3]。笔者在对祠堂街历史街区调研后发现,祠堂街在城市更新发展的热潮中更多注重的是“新生”,如何将快要废弃的百年老街焕然一新,使其吸引更多的人流量,却忽略了对历史建筑的“原真性”原则和“不改变原状”的原则[4],而遗失了历史所留下来的真实的样貌。
3 再生原则及策略
3.1 再生原则
3.1.1 最小必要干预原则
建筑遗产应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建设,但并不意味着以损害遗产本体为代价。建筑遗产为适应当下功能需求的改建、加建,应限定在最小必要的干预。如果不谈必要性,只谈最小干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必须要阐述干预的必要性。
3.1.2 新旧不撑破旧瓶
康复性再生引发的改建、加建不应影响所有(尤其是立面风貌和主体结构上)有重要或核心遗产价值的元素。建筑遗产这个旧酒瓶,由于有限的肌体容量和强度,遗产本体和特征极易受损,它承载新的功能需求这种新酒的能力是有限的。为了再多容纳一丁点新酒而撑破旧酒瓶,最终新旧两不利,是很不明智的。加建部分原则上不应溢出旧酒瓶。
3.1.3 室内兼容性用途
对于一般化的历史建筑,可以进行室内更新,局部改造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使遗产的实用功能康复性再生[5];但有遗产价值的室内元素也应在再生中尽可能保留下去。建筑遗产可引入新的功能需求,但应让新的功能需求适应遗产为导向,而不是相反。
3.1.4 加建可逆性原则
为了在活化中长久、有效地保护遗产,所有加建部分都应具有尽可能高的可逆性。这意味着应该将加建部分设计成“可移动的”插入式“家具”,且与遗产的固定接触面尽可能小。应确保未来将加建部分拆除之后,不损害建筑遗产的基本形式与完整性。
3.1.5 今不压古原则
添加部分不应对建筑中令人感兴趣的部分起到喧宾夺主的效果(《威尼斯宪章》第13条)。为此,要在美学上精细衡量,防止过度设计,加建部分应该把色彩饱和度降下来,也更符合历史建筑的古旧气质。
3.2 再生策略
3.2.1 文化补偿措施
从建筑文化角度讲,一座城市的建筑历史应具有延续性与可读性[6]。遗产的利用往往意味着遗产的损耗,在使遗产的实用器功能康复性再生的同时,建议采取文化补偿措施,以增强该遗产基于本体性历史价值的种种精神价值,使普通民众更容易理解遗产对象,使遗产对象更易读、更可读。
对于祠堂街地块遗产的精神价值,笔者认为应重点考虑以30-40年(一代人)内为时间范围,挖掘成都居民约定俗成、口耳相传的传统认识。这对于祠堂街文化核心区维持集体认同的“正宗地道性”,是至关重要的。祠堂街12 号民居(见表1)建于1970年,现为三层红砖楼。对于12号民居这座本体性历史价值不高的不可移动文物,但布局继承了成都民居“下店上宅”的传统格局,应紧密结合“下店上宅”采取文化补偿措施,充分增强它们的集体记忆。
表1 祠堂街历史建筑更新改造前后效果图(表格来源:作者自绘)
3.2.2 业态关联措施
对于历史建筑的业态关联,笔者认为,首先考虑遗产原有的用途和功能。其次,如果需要转换遗产的用途,应采取业态关联措施,积极寻求与遗产原有用途的关联,也可考虑恢复最初用途的可能性,恢复有历史意义的建筑格局和空间特征。
对于祠堂街12号民居,其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点是居住用途,但其首层一直是商业用途。民国时期,其上下三层均为商业用途。因此,康复性再生后的建筑业态可考虑恢复建筑的商业用途,也可考虑与过去“下店上宅”的业态关联,在不同楼层间呈现两种不同的业态。针对商业业态来说,过去曾经有书店、养生堂按摩店和拉面馆。在这当中,书店体现了较高的精神价值,后两者的业态较为低端,且对遗产本体有较多的损耗。因此建议康复性再生后的建筑业态从精神层面入手,从“读书与行路”、“读书与生活”等话题拓展到相关业态,注意控制功能容量。
4 结语
近代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是保障城市活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基于现有的研究来审视成都近现代建筑,其蕴含的文化价值推动了城市朝更多元的方向发展[7]。本研究通过对成都现有祠堂街历史街区更新改造研究分析,总结归纳历史建筑再生5条原则:最小必要干预原则、新旧不撑破旧、室内兼容性用途、加建可逆性原则、今不压古原则,提出了文化补偿措施与业态关联措施的再生策略。基于祠堂街更新改造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出一条适合近现代历史街区建筑保护再利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