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思考
2024-03-25冯美玲吴思渝王顺祥刘虹豆
冯美玲,吴思渝,王顺祥,刘虹豆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四川 成都 610041)
四川是生猪养殖大省和消费大省,是全国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长年出栏生猪量稳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养殖、防疫成本上涨,生猪出场价格剧烈波动,生猪产业市场风险增大。为更好发挥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平抑市场风险、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笔者实地走访了德阳、绵阳、遂宁、南充、达州、眉山6市,与生猪养殖企业、中小生猪养殖场户代表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了充分交流,就四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生猪产业市场化水平相对较高,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对抑制风险的有效性依然不足,相关机制有待完善。
1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简介
1.1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内涵 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或猪粮比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产品。
1.2 购买条件 年出栏育肥猪达1 500 头(含1 500)以上,或者能繁母猪存栏头数高于50头(含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1.3 保险费用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费率为5.5%,每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不高于2 000元,各地可参照猪粮比确定,也可直接约定育肥猪出栏价格。
1.4 保险期限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1.5 保险理赔 当实际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下跌,或成本价格(仔猪及饲料)上涨,达到保险合同约定条件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补偿生猪养殖户价差部分的收入损失。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成本价格以省发改委发布的数据为准。
2 调研情况
2.1 保险机构开展情况 目前了解到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6家政策性保险承办机构在四川开展相关业务。。
2.2 保险覆盖面广 四川各地区均开展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所调研的德阳、绵阳、遂宁、达州、眉山5 市,2022 年投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生猪出栏量分别为23.97万头、17.64万头、16.03万头、4 万头、14.66 万头,占全年本地区生猪出栏量比重分别为8.5%、7.9%、4.3%、0.9%、6.6%。
2.3 投保积极性高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应对生猪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有效手段,可弥补养殖场(户)因生猪生产、销售环节因不可控风险带来的损失,对提升养殖场(户)积极性有着重要作用,调研的6 市养殖场(户)代表都表示市场行情低迷时,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可弥补部分亏损,在有政策补贴支持的情况下,投保积极性较高。
2.4 保供稳价作用强 随着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农业保险经营体系日益健全,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发展初具规模,对整个生猪产业市场价格的平抑作用越来越强,生猪出栏价格指数的波动幅度明显放缓,生猪价格波动周期延长,进而能大幅减轻政府价格调控的压力。
3 存在的问题
3.1 财政压力大 四川自2014年推行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制度后,各地积极响应,不断完善保险条款,扩大保险覆盖面。2022年开始,中央专项奖补改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于市县政府而言,很难安排充足的资金用于当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绵阳、眉山实行了限额承保,其他很多市州也只能支持承保一部分甚至难以开展。
3.2 投保门槛高 根据《四川省育肥猪价格保险实施方案》,年出栏育肥猪达1 500头(含1 500头)以上,或者能繁母猪存栏头数高于50 头(含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才符合参保资格,且因地方财政压力,限制了参保数量。同时,与其他政策性保险相比,价格指数保险养殖场(户)自缴保费比例(35%)高15个百分点。
3.3 推广力度不够深 所调研的德阳、绵阳、遂宁、南充、达州、眉山6 市,2022 年投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生猪头数占全年生猪出栏量比重均未达到10%。
3.4 价格发布体系不健全 生猪出栏价格的及时与准确发布是保障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每周发布一次全省生猪出栏价格,但只是全省均价,与各地实际生猪出栏价格有较大出入,导致投保人与保险人对理赔价格有争议。
4 思考与建议
4.1 完善保费补贴制度 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上升为常规农业政策性保险,并与育肥猪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合并或套卖,防止养殖户和承保机构“双向”逆选择。按照中央补贴50%、省市县配套30%、养殖户自缴20%的比例,加大中央补贴支持力度,降低基层政府和养殖户的缴费比例,并严格执行“愿保尽保”的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财政资金紧张为由限制承保数量,以便更有力地推广生猪价格保险。
4.2 降低投保门槛 将年出栏500 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部纳入投保范围,降低市场不稳定带来的养殖风险,增强养殖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好稳产保供作用。
4.3 完善生猪价格发布机制 根据当地生猪销售平台数据,建立分五大经济区或各市(州)官方生猪价格发布机制,每周发布,更能贴近实际生猪出栏价格。
4.4 完善生猪价格保险大灾机制 建立生猪价格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由政府补助、承保机构抽成和社会捐助共同组成,大幅提高该险种的大灾准备金率至20%以上。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生猪价格保险与各农业保险机构构建单独大灾再保险分摊机制,有效防范生猪价格保险系统性风险,提高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推动该险种可持续运行。
4.5 完善保险价格制定机制 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类型(育肥猪、能繁母猪)的成本核算,各地统一制定不同规模和类型对应的保险价格范围,既能让养殖户少亏损愿意保,又能让承保机构少赔付愿承保。或可借鉴已实施的生猪“保险+期货”的地方经验,逐步推广“保险+期货”模式。
4.6 建立生猪价格保险考核机制 省上根据各地生猪出栏量和政策性保险同期承保情况,按比例下达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量考核任务,作为考核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促进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扩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覆盖面。
4.7 推进生猪价格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试点 选择部分地市试点开展生猪价格保险保单质押贷款,通过生猪价格保险保单质押,赋予保单一定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减轻猪周期下行期养殖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