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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干流2023—2024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分析

2024-03-22关雪孙庆宇陆超

东北水利水电 2024年3期
关键词:佳木斯松花江干流

关雪,孙庆宇,陆超

(1.松辽水利委员会流域规划与政策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21;2.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北京 100038)

松花江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对东北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内河航运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1]。为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2018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批复实施了《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2023 年,水利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相关要求,印发实施《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为推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落实、落地,本文依据水量分配方案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开展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2023—2024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分析工作,明确年度调度目标和任务,对保障流域供水、航运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1 基本情况

松花江有两源,北源嫩江,南源第二松花江,两江在吉林省扶余县的三岔河附近汇合后称为松花江干流[2]。松花江干流全长939 km,其中佳木斯以上长696 km;流域面积为18.93 万km2,其中佳木斯以上为17.14 万km2。松花江由西南向东北流经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在同江市汇入黑龙江。松花江干流流域水系发育,主要支流有拉林河、牡丹江、蚂蚁河、倭肯河、呼兰河和汤旺河。流域降水主要集中在6—9 月,占全年的60.0%~80.0%,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359.68 亿m3,其中佳木斯以上为329.26 亿m3。

松花江干流现状有大顶子山航电枢纽1 处蓄水工程,调节库容为3.43 亿m3。支流蓄水工程12处,主要分布在拉林河、呼兰河和牡丹江等流域,其中,莲花水电站调节库容较大,为14.90 亿m3,其下泄水量对佳木斯断面水量有一定影响[3]。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现状具有取水许可的生活、工业取水工程有437 处,年许可取水总量为11.49 亿m3;灌区取水工程有166 处,年许可取水总量为47.95 亿m3。

2 来水预测分析

应用气候背景分析、相关性分析等统计学方法,参考美国、日本、国家气候中心模式预测结果,对松花江干流降水趋势进行预测。经预测,2023年4 月至2024 年3 月,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降水量为605~655 mm,较历年同期降水量(590 mm)略偏多,其中,汛期降水量为450~500 mm,较历年同期降水量(440 mm)略偏多。

佳木斯水文站2023—2024 年度预测径流量约为709.21 亿m3,来水频率为46.7%~50.0%。根据支流2023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嫩江大赉水文站、第二松花江扶余水文站、拉林河蔡家沟水文站、牡丹江长江屯水文站预测来水频率分别为45.6%~47.5%,29.0%,37.0%,41.0%,与佳木斯水文站预测来水频率基本一致。

3 需水及年度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及2023—2024 年度预测流域来水频率,可按照50.0%频率分配水量和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3.1 年度用水指标

黑龙江、吉林两省上报的2023—2024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小于2020水平年流域分配水量,用水指标按照用水计划分配。2023—2024 年度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地表水用水计划为93.66 亿m3,其中,黑龙江省为85.67亿m3,吉林省为7.99亿m3。

3.2 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按照《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调度目标要求,结合牡丹江和拉林河2023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对流域主要控制断面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大山咀子和长江屯断面实行下泄水量控制;2030 年之前,暂不对拉林河磨盘山水库、牛头山(友谊坝)、蔡家沟(拉林河出口)断面下泄水量进行考核。预测来水条件下,哈尔滨、佳木斯、大山咀子和长江屯断面下泄水量分别不小于226.15,445.96,20.39 和78.11 亿m3。

4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

4.1 调度目标

4.1.1 满足河道内用水要求

通过对调度工程的合理调度,满足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和佳木斯2 处断面及支流大赉、扶余、蔡家沟(拉林河出口)、长江屯、倭肯、兰西、晨明和莲花等8 处断面的生态基流目标要求。控制断面分期生态基流目标见表1。

表1 控制断面分期生态基流目标表 m3/s

4.1.2 满足航运用水要求

根据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相关技术报告,哈尔滨断面航运期(5—10 月)月均通航流量为550.00 m3/s,航运期通航保证率为90.0%。

4.1.3 满足河道外用水要求

通过对调度工程的合理调度,满足2023—2024 年度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河道外用水需求。

4.2 调度范围和调度期

调度范围与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范围一致,为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不包括第二松花江流域和嫩江流域,涉及黑龙江省和吉林省。此次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调度期为2023 年4 月1 日至2024 年3 月31 日。

4.3 工程调度原则

4.3.1 蓄水工程

预测来水频率为46.7%~50.0%(小于75.0%)时,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和莲花水电站按照各自调度规则调度;当来水频率不小于75.0%且不大于90.0%时,在5—6 月农业灌溉高峰期,根据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和莲花水电站来水、蓄水情况适当加大下泄流量,尽量保证干流取水户的用水需求,7—8 月主汛期应服从防洪调度,9—10 月汛末及非汛期可视情适当增加水库蓄水量;当来水频率大于90.0%时,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和莲花水电站在服从防洪抗旱调度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干流生活用水,并根据来水、蓄水情况尽量加大下泄流量,最大程度满足干流生活取水户的用水需求,9 月汛末后可适当增加库内有效蓄水量,同时,两枢纽应做好按照应急调度指令进行调度的准备,视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生活用水和河道内生态用水满足情况,考虑启动松花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

4.3.2 干流引、提水工程

预测来水频率为46.7%~50.0%(小于75.0%)时,干流各引、提水工程按照取水计划进行取水。当来水频率不小于75.0%且不大于90.0%时,干流生活和工业取水工程按照取水计划进行取水,干流农业取水工程的取水量必要时进行同比例削减,削减比例按不超过40.0%控制。当来水频率大于90.0%时,本着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的原则,干流生活取水工程严格按照取水计划进行取水;干流农业取水工程的取水量必要时进行同比例削减,削减比例按不超过40.0%控制;当农业取水工程的取水量削减后仍不能满足调度要求时,可视具体情况对干流工业取水工程的取水量进行削减,削减比例按照不超过20.0%控制。

4.4 支流调度要求

预测来水频率为46.7%~50.0%(小于75.0%),嫩江、第二松花江、牡丹江、蚂蚁河、倭肯河、呼兰河和汤旺河等支流的下泄水量不小于各流域出口断面应下泄的水量要求;当来水频率大于75.0%时,支流调度下泄水量不小于各流域出口断面应下泄的水量要求,在松花江干流供水形势紧张且支流来水较丰时,统筹干、支流用水,并尽可能向干流补水。

5 调度目标满足程度分析

5.1 取水保障程度分析

2023—2024 年度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用水计划为93.66 亿m3,小于2020 水平年分配水量,通过对调度工程的合理调度,可以满足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等取用水需求。

5.2 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分析

根据嫩江干流、第二松花江、拉林河和牡丹江2023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预测来水条件下,嫩江干流流域、第二松花江流域和牡丹江流域2023—2024年度用水指标分别为82.32,53.24和8.09亿m3,均小于50.0%来水频率的地表水分配水量;拉林河2023—2024 年度用水指标为20.18 亿m3,其中,黑龙江省结合近年用水实际情况,确定以2030 年75.0%频率的黑龙江省地表水分配指标(14.10 亿m3)作为2023 年度用水指标,超出的5.25 亿m3用水需求在不影响河道内生态用水和吉林省合理用水情况下,根据实际来水情况进行取水。因此,大赉、扶余、蔡家屯(拉林河出口)和长江屯断面下泄流量可以满足各分期生态基流目标要求。

根据黑龙江、吉林两省上报的用水计划,倭肯河流域、呼兰河流域、汤旺河流域和蚂蚁河流域2023—2024 年度用水计划分别为7.50,11.47,2.43和11.25 亿m3,均小于各自水量分配方案中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情况相应的分配水量;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2023—2024 年度用水计划为93.66亿m3,小于2020水平年分配水量。因此,支流倭肯、兰西、晨明和莲花断面,以及干流哈尔滨和佳木斯断面下泄流量可以满足各分期生态基流目标要求。

6 结语

松花江干流(佳木斯以上)流域2023—2024 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明确了年度调度目标,制订了主要蓄水工程和干流引、提水工程调度原则,提出了支流调度要求,可作为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工作的重要依据。此次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对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保护,维护河湖健康和良好生态环境,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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