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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24-03-22王立民

浙江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政要贞观唐太宗

王立民

提要:唐朝贞观时期是中国古代的大治时期之一。这一时期政治比较清明,经济得到恢复,人口持续增加,社会治安好转,一切向好发展,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时的治国思想。唐太宗与其侍臣在对话、诤议、奏疏中,阐述了各自的治国思想,逐渐形成共识,成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对那时的治国产生了积极影响。今天,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不要忽略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而要寻找其中的可借鉴之处,使其发挥当代价值,丰富治国理政的内涵,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提出具体要求。他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第324页。唐朝贞观时期(公元627—649年)是中国古代的大治时期之一。这一时期政治比较清明,经济得到恢复,人口持续增加,社会治安好转,一切向好发展。那时的治国思想发挥了巨大作用,指引国家步步前行。《贞观政要》一书较为全面地记载了贞观时期的主流思想。此书为唐朝的吴兢撰写,成书于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共有10卷40篇,大量收录了贞观时期唐太宗与其侍臣的对话、诤议、奏疏等,是一部著名的唐朝政书。其中,包含了治国思想。本文以《贞观政要》为核心,展开论述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同时探求其中的当代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当今治国理政的内涵,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

一、唐朝贞观时期产生治国思想的主要原因

(一)为了走出治国的困境

1.为了走出政治方面的困境。政治关系国家前途、政权的稳固、执政者的命运、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百姓生活的安定。然而,唐朝初年政治面临过困境。政治上的剿灭任务依然存在,少量地域还在割据中,没有归顺李唐政权。比如,梁师都还盘踞在朔方(今陕西靖边北白城子)。唐太宗李世民痛下决心,于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方彻底解决这一割据问题,国家重新统一起来。(2)参见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隋唐时期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60页。如果解决割据是政治的外部关系问题,那么当时政治的内部关系问题主要是李世民与兄弟李建成、李元吉的矛盾。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除掉内部隐患李建成、李元吉,击败了他们的部下,获取了国家政权。虽然,李世民即位称帝,但这类政治上内外问题都是不稳定因素,其影响的完全消除还需时日。这是唐太宗及其侍臣面临的困境。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走出这一政治困境,并在治国思想上要有所体现。

2.为了走出经济方面的困境。经济是国家发展、强盛的基础。隋末的经济状况十分糟糕。唐初,经过唐高祖的治理,虽有好转,但仍不理想。土地还有分配不均的情况。在一些荒地较少的“狭乡”均田制没能充分实施,农民的生活受到影响。(3)参见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6卷,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68页。面对当时国家经济不景气的实际情况,唐太宗及其侍臣都懂得要通过正确治国来改变,使经济走出困境,向前发展。他们主要从务农与限战两个方面来治理当时的经济,并作了阐述。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凡事皆须务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4)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中华书局,2009年,第206、206页。他把人君的限制战争、建造与发展农业结合起来,主张在限制战争、建造的情况下,不夺农时,确保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侍臣王珪赞同唐太宗的见解并以历史教训来佐证限制战争、建造的重要性。他说:“昔秦皇、汉武,外则穷极兵戈,内则崇侈宫室,人力既竭,祸难遂兴。彼岂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5)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中华书局,2009年,第206、206页。经济要走出困境,必须由治国思想来开道。

3.为了走出法制方面的困境。法制本身就是一种治国手段,在治国中处于重要地位。然而,贞观之初,法制也陷入困境,主要是用刑太重。隋文帝在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颁行了《开皇律》。此律虽有其长处,但缺陷也十分明显——用刑过重。连隋炀帝都认为此律“禁网深刻,又敕修律令”(6)魏征等:《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716、717页。。此外,隋朝的这两位皇帝用刑都很重,比律典的规定要重许多。不依法用刑、用重刑,激化了社会矛盾并成为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百姓怨嗟,天下大溃。”(7)魏征等:《隋书》卷二十五《刑法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716、717页。唐高祖即位后,虽“务在宽简,取便于时”,先颁布“约法十二条”和“新格五十三条”,后又出台《武德律》,(8)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六《刑法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408页。可是此律却以《开皇律》为本,即“大略以开皇(律)为准”(9)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2134页。。唐高祖没有走出法制的困境。唐太宗执政后,力主改变用刑重的状况。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他就对侍臣表达了用法要宽简的想法,即“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他的侍臣王珪赞同他的想法并主张选用正直善良人士来从事司法工作,避免不依法司法行为的产生。他说:“但选公直良善人,断狱允当者,增秩赐金,即奸伪自息。”(10)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页。要走出法制的困境,同样需有治国思想为先导。

唐初存在的困境迫使唐太宗及其侍臣去思考一些问题,产生一些应对的想法,形成了治国思想。在他们的治国思想中,还会作些延伸,丰富一些具体内容,形成自己的体系。

(二)为了避免重蹈前人治国失败的覆辙

1.避免重蹈以往君主治国的覆辙。在唐朝以前,出现过许多君主,他们中有不少人在治国中犯有类似的错误。这引起唐太宗及其侍臣的关注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贞观五年(公元631年),唐太宗对侍臣说:“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11)吴兢:《贞观政要》卷二《求谏第四》,中华书局,2009年,第40页。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唐太宗又对侍臣说:“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12)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中华书局,2009年,第14页。这是唐太宗从以往君主在治国中的任性与偏听中得到的教训。侍臣魏征则从以前君主受谗言害忠良的角度来论述治国中的弊端。他说:“臣尝观自古有国有家者,若曲受谗谮,妄害忠良,必宗庙丘墟,市朝霜露矣。”(13)吴兢:《贞观政要》卷六《杜谗邪第二十三》,中华书局,2009年,第174页。他们所讲的君主不是个别人,而是有一定数量,也就没有指名道姓,而用“自古帝王”“看古之帝王”等来统称。

2.避免重蹈秦二世与梁武帝治国的覆辙。隋朝以前,有些君主在治国中表现得特别失败,失误之处十分明显,唐太宗就直言这些君主的教训。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对侍臣指出秦二世胡亥治国失败导致亡国的教训。他说:“秦之胡亥,用赵高作傅,教以刑法,及其嗣位,诛功臣,杀亲族,酷暴不已,旋踵而亡。”(14)吴兢:《贞观政要》卷四《尊敬师傅第十》,中华书局,2009年,第103页。除了秦二世胡亥以外,唐太宗还对侍臣讲过梁武帝萧衍治国失败的教训。贞观七年(公元633年)他对侍臣说:“梁武帝每年数赦,卒至倾败。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已来,绝不放赦。”(15)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三》,中华书局,2009年,第218页。这些隋朝之前的君主在治国方面都有失误,秦二世施政残酷,梁武帝则滥用大赦,走向两个极端,结果都导致国家灭亡。唐太宗总结、铭记了这些教训。

3.避免重蹈隋炀帝治国的覆辙。唐太宗及其侍臣大多经历过隋亡的过程,了解隋亡的教训。在治国教训中,谈论最多的就是隋亡的教训并集中于隋炀帝。贞观六年唐太宗对侍臣专门谈到隋炀帝的残暴与身亡的教训。他说:“隋主残暴,身死匹夫之手,率土苍生,罕闻嗟痛。”(16)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4、106、16页。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魏征在上疏中也写到隋炀帝的恶行导致国亡的教训。“彼炀帝岂恶天下之治安,不欲社稷之长久,故行桀虐,以就灭亡哉?恃其富强,不虞后患。”(17)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第一》,中华书局,2009年,第4页。同年,侍臣马周在上疏中也论及隋炀帝重蹈前人亡国覆辙的教训。“隋帝大业之初,又笑周、齐之失国,然今之视炀帝,亦犹炀帝之视周、齐也。”(18)吴兢:《贞观政要》卷六《奢纵第二十五》,中华书局,2009年,第180页。

对于前人治国失误导致国亡的教训,唐太宗及其侍臣既有研究也有体会。这成为他们形成自己的治国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为了施展治国的抱负

从个人的角度来审视,唐太宗及其侍臣都有治国的抱负。他们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治理好国家,施展自己治国的抱负。这是贞观时期执政群体产生治国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因。

1.唐太宗有治国的抱负。唐太宗是唐高祖的次子,不仅精通武艺,善于骑马射箭,还为人豪爽,“临机果断,不拘小节”(19)刘昫等:《旧唐书》卷二《太宗纪上》,中华书局,1975年,第21页。。同时,他深谙民间疾苦,曾于贞观七年对侍臣于志宁、杜正伦说过:“朕年十八,犹在民间,百姓艰难,无不谙练。”(20)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4、106、16页。在玄武门之变后,他走上执政舞台,有了可以大力施展治国抱负的机会。他不负众望,及时亮出自己的专心治国思想。贞观初,唐太宗就对侍臣说:“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21)吴兢:《贞观政要》卷五《公平第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142、146页。以后,又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治国措施,使贞观时期成为唐朝乃至中国古代的著名大治时期,他自己也在历史上留下美名。贞观六年时,唐太宗就被认为勤力治国,“太宗每力行不倦,数年间,海内康宁”(22)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4、106、16页。。后人吴兢在《贞观政要序》中也大赞唐太宗的治国之道,说:“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有唐太宗这个明君领衔,大展治国抱负,治国便可事半功倍了。

2.唐太宗的侍臣有治国的抱负。唐太宗的侍臣与他同属一个利益集团。他们辅佐唐太宗,共同参与治国,而且他们同样拥有治国的抱负,特别是魏征、房玄龄、褚遂良等人。魏征(公元580—643年)任谏议大夫等职,常向唐太宗进谏。他经历丧乱,仕途曲折,阅历丰富,对社会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他认为君主就应承担治国的责任,即“王天下,理国家”(23)吴兢:《贞观政要》卷五《公平第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142、146页。。他作为侍臣,辅佐唐太宗,谏诤得失,就是为治国出力。而且,他有这种抱负,得到唐太宗的赏识,唐太宗曾说:“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24)刘昫等:《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征列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547页。房玄龄(公元579—648年)也是唐太宗的侍臣,曾任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等职。他精诚奉国,辅佐唐太宗治理军政大事,鞠躬尽瘁,病重期间还念念不忘治国大事,以至于唐太宗十分感动,说:“彼病笃如此,尚能忧我国家。”(2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太宗贞观二十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第6260页。褚遂良(公元596—658年)同样是唐太宗的侍臣,任散骑常侍、谏议大夫、黄门侍郎等职。他也敢于直谏治国得失,谏诤意见多次被唐太宗采纳,是继魏征之后的又一得力侍臣。唐太宗曾这样评说褚遂良:“朕始得魏征,朝夕进谏。征亡,刘洎、岑文本、马周、褚遂良继之。”(26)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九十九《刘洎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918页。另外,还有李百药、王珪等侍臣。贞观时期,执政群体中的唐太宗与其他成员都有治国的抱负,这就有利于催生那时的治国思想。

总之,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产生有深刻的原因。其中,要走出治国的困境、避免重蹈前人治国失败的覆辙偏向于客观原因,而为了施展治国的抱负则侧重于主观原因。这两大原因的结合便使贞观时期治国思想应运而生。

二、唐朝贞观时期的治理思想涉及多个方面

(一)以人为本思想

以人为本思想是贞观时期治国思想中的核心思想与根本思想。这一思想决定、影响了其他思想。

1.贞观时期以人为本思想表达不同但内涵一致。贞观时期以人为本思想的表达不完全相同。既有“以人为本”,也有“以民为本”。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27)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页。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唐太宗则对侍臣说:“国以民为本。”(28)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页。虽然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内涵相同,都把人作为国家的根本,作为治国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唐太宗曾对以人为本思想做过注释,强调的是“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他在贞观初就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29)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第一》,第3页。王珪在贞观二年对“以人为本”的注释则比较原则,即“以百姓之心为心”(30)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2页。。他们的注释都围绕以人为本思想展开,突出它的根本性。

2.贞观时期的以人为本思想直接源于“载舟”与“覆舟”的判断。早在先秦时期,荀况就表达了“载舟”与“覆舟”的关系。正如魏征在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的上疏中提到的,“荀卿子曰:‘君,舟也。民,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31)吴兢:《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第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74页。。荀况的这句名言被唐太宗及其侍臣广泛接受。唐太宗在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对侍臣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32)吴兢:《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中华书局,2009年,第106页。这一判断形象地表现了人、君之间的关系,也使唐太宗及其侍臣从敬畏人出发,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并作为对这种关系的一种回应。唐太宗还用自己的话语具体诠释了以人为本思想。贞观五年他对侍臣说:“假令于身有益,于百姓有损,朕必不为,况求虚名而损百姓乎!”(33)吴兢:《贞观政要》卷九《征伐第三十五》,中华书局,2009年,第228页。以人为本思想在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礼法并用思想

礼法并用思想要求在治国中,把礼与法结合起来,既重视教化又强调惩罚,同时发挥这两种不同规范的作用。唐太宗及其侍臣都懂得礼与法在治国中,有不同的作用。

1.重视礼的作用。唐太宗在贞观十六年时,不仅赞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观点,而且还提出“礼义为急”的思想。(34)吴兢:《贞观政要》卷四《太子诸王定分第九》,中华书局,2009年,第100、100页。王珪也主张治国必须用礼,因为礼有极其重要的治国功能。贞观二年时,他就明确说:“人识礼教,治致太平。”还从反面认为,如果弃用礼,民风就会大坏。“儒行既亏,淳风大坏。”(35)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2、12页。褚遂良同样认为,礼是治国中的“良器”。他在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讲:“道德齐礼,乃为良器。”(36)吴兢:《贞观政要》卷四《太子诸王定分第九》,中华书局,2009年,第100、100页。

2.重视法的作用。在充分肯定礼的治国作用的同时,唐太宗及其侍臣没有忽视法的作用。唐太宗认为,法能起到礼所不能起的作用,即“刑典仍用,盖风化未洽之咎”(37)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第2136、2139页。。魏征则认为,法有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作用。他说:“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38)吴兢:《贞观政要》卷五《公平第十六》,第150、140页。戴胄还认为,法是一种国家取信于民众的行为规范。即“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39)吴兢:《贞观政要》卷五《公平第十六》,第150、140页。。可见,法与礼不同,有互补性与不可替代性。

3.重视礼法并用。在明确了礼与法不同治国作用的基础上,礼法结合治国的思想油然而生。魏征作了精辟的表达。他说:“设礼以待之,执法以御之,为善者蒙赏,为恶者受罚,安敢不企及乎?”(40)吴兢:《贞观政要》卷三《择官第七》,中华书局,2009年,第86页。礼法并用思想虽非起源于贞观时期,但唐太宗及其侍臣根据唐初的国情并用自己的话语,充分加以表达,亦是一种进步。

(三)治吏思想

唐朝也是个专制朝代,君主的治国意志要通过层层官吏来贯彻、执行。治国必须治吏。唐太宗及其侍臣对治吏达成共识,并作为治国思想的一部分加以表达。

1.主张建立君臣间的密切关系。唐太宗及其侍臣的治吏思想以君臣间的密切关系为基础。唐太宗认为自己与官吏特别是侍臣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关系,一荣共荣,一损共损。贞观三年(公元629年)他对侍臣说:“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41)吴兢:《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第六》,第68、70页。,绝不能出现像隋文帝那样“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决断”(42)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12、12页。的情况。唐太宗的侍臣魏征把君臣关系比喻为“元首”与“股肱”的密切关系。他在贞观十四年的上疏中说:“臣闻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然则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籍股肱以致治。”(43)吴兢:《贞观政要》卷三《君臣鉴戒第六》,第68、70页。贞观时期,以君臣的这一关系为基点,绑定君臣间的共同利益,努力建立良好的君臣关系,共同为治国发力。

2.主张晓以利害关系。唐太宗的治吏思想进一步从晓以利害关系着手,告诫官吏千万不要贪小失大,避免人财两空。贞观初,他就用明珠弹雀作比喻,对侍臣说:“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44)吴兢:《贞观政要》卷六《贪鄙第二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182、184页。贞观二年,他再次用利害关系告诫侍臣说:“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规小得而大失者也”(45)吴兢:《贞观政要》卷六《贪鄙第二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182、184页。。他希望官吏都能忠正清廉,永远富贵。贞观十六年他表达了这一意思。“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46)吴兢:《贞观政要》卷六《贪鄙第二十六》,中华书局,2009年,第182、182、184页。这是唐太宗的良好愿望,也是治吏的美好愿景。

3.主张惩治违法犯罪官吏。唐太宗及其侍臣绝不迁就、放任官吏违法犯罪。贞观五年,权万纪、李仁发两官吏诬陷忠良,气焰嚣张。魏征挺身而出,上奏唐太宗说他们“并是小人,不识大体,以谮毁为是,告讦为直,凡所弹射,皆非有罪”。唐太宗审视后,不仅奖励魏征“绢五百匹”,还处罚权万纪与李仁发,其中权万纪“贬连州司马”,李仁发“解黜”。(47)吴兢:《贞观政要》卷二《纳谏第五》,中华书局,2009年,第56页。同年,大理丞张蕴古上奏,认为:“(李)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但唐太宗发现张蕴古“阿纵好德,是乱吾法也”,对他处以死刑,“遂斩于东市”(48)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第2136、2139页。。虽然用刑过重,但可表明唐太宗绝不姑息有罪官吏。(49)王立民:《论唐律规定的官吏言论犯罪》,《当代法学》2021年第3期。

贞观时期的治吏思想是一种教育与惩治结合的双管齐下思想。一方面,讲道理,晓以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则用法律手段打击非法官吏,严惩不法行为。这种双管齐下的思想在唐太宗及其侍臣中,尤其是唐太宗本人的治吏思想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四)法制思想

法制在规范人的行为中具有重要作用。治国不能没有法制。唐朝法制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高峰。唐律是唐朝法制的结晶,定本于贞观时期。这一时期唐太宗及其侍臣的法制思想对当时的法制建设乃至治国都影响巨大,其中突出表现在立法、司法领域。

1.立法要简约、稳定、划一的思想。贞观时期的立法突飞猛进,为唐朝的立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贞观时期完善立法的思想指引了那时的立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唐太宗本人对完善立法就有多次表述。首先,他认为立法要简约。立法的简约是指制定的法律要简单、概约,不要复杂繁琐。唐太宗在贞观十年(公元636年)表达了这一思想并指出不简约的危害,即会给奸吏以权谋私的机会。他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审细,毋使互文。”(50)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二》,中华书局,2009年,第218、218、218页。唐太宗的这一段话,从正反两个方面精辟地阐述了立法要简约的思想。其次,他认为立法要稳定。立法的稳定是指制定的法律要保持相对的不变性,不要随意多变。唐太宗在贞观十一年对立法要保持稳定作了表述,同时还指出立法不稳定的弊端。他说:“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51)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二》,中华书局,2009年,第218、218、218页。唐太宗用反证方式,阐明立法要稳定的重要性。最后,他认为立法要划一。立法的划一又称画一,是指制定法律的内容要统一,不要发生分歧与冲突。唐太宗在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就认为:“理国守法,事须画一。”(52)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贞观十一年,他又专门谈到这一话题,还称赞西汉萧何的做法。他说:“汉祖日不暇给,萧何起于小吏,制法之后,犹称画一。”由此,唐太宗对立法提出要求。“今宜详思此义,不可轻出诏令,必须审定,以为永式。”(53)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二》,中华书局,2009年,第218、218、218页。唐太宗通过正面赞扬萧何立法划一的成功做法,来论证立法要划一的重要性。唐太宗的这些立法思想都围绕完善立法而展开,强调法律内容要保持简约、稳定和划一。这既是针对当时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也具有一般价值,对以后的立法具有指导意义。

2.司法要慎刑、恤刑与控制大赦的思想。贞观时期,还有关于司法的思想,集中体现于慎刑、恤刑与控制大赦的思想。慎刑思想要求司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谨慎定罪量刑。唐太宗的慎刑思想聚焦于对死刑的慎刑。贞观元年唐太宗就提出避免错判死刑的思想。他对侍臣说:“自今以后,大辟罪,皆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庶免冤滥。”(54)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以后,唐太宗因错杀了张蕴古,追悔莫及,进一步提出“五复奏”的思想。他认为,虽有“三复奏”,但仍未能避免错杀,故将在京师的死刑定为“五复奏”。即“宜二日中,五复奏”(55)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唐太宗的侍臣也有慎刑思想,魏征在贞观十一年表达了赞成“明德慎罚”思想,其中的“慎罚”就是慎刑。(56)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王珪则主张通过选任高素质的司法官,来保证慎刑的实现。他说:“选公直良善人,断狱允当者,增秩赐金,即奸伪自息。”(57)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贞观时期,还有恤刑的思想。唐太宗、魏征都叙述过这一思想。唐太宗在贞观五年认为,对于有可矜原因的死刑嫌疑人,不要直接适用死刑,而要上奏请示。他说:“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58)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这就有利于对“可矜”嫌疑人的恤刑。魏征在贞观十一年则直截了当地赞成恤刑,说:“惟刑恤哉!”(59)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12、209、212、212、208、212、212页。慎刑与恤刑思想在贞观时期被广泛认同。另外,唐太宗还有控制大赦的思想。中国古代的司法中,有大赦的做法。唐太宗不认可大赦的做法,认为大赦只会对非法者有利。他说:“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为恶,愚人好犯宪章。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轨之辈。”他还从历史经验来认识控制大赦的好处,说:“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接着进一步表明自己的态度,“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60)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二》,第218、218页。。长孙皇后十分理解唐太宗的想法,在她病重时,有人曾主张用大赦来祈福消灾,即“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祐”。但是她坚决反对,明确说:“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异方之教耳。常恐为理体之弊,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61)吴兢:《贞观政要》卷八《赦令第三十二》,第218、218页。大赦在贞观时期控制得非常好,明显优于许多朝代。

(五)务农限战思想

农战是先秦时期强国的必由之路。此后,农战也一直是治国的话题。唐太宗及其侍臣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务农限战的思想。

1.关于务农思想。务农思想就是强调发展农业生产的思想。贞观时期,把务农比作务本。贞观二年,唐太宗就对侍臣说了务本的重要性。他说:“凡事皆须务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62)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206、206页。。贞观十六年,他再次对侍臣强调了务农的重要性,“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为此,他进一步提出,就是粮食丰收,也要俭约,不要奢侈,“既属丰稔若斯,朕为亿兆人父母,唯欲躬务俭约,必不辄为奢侈”(63)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206、206页。。唐太宗的务农思想重在使百姓过上美好生活,宜居乐业。这是治国的一个重要基本面。否则,国家难免动荡,甚至受到大的挫折。

2.关于限战的思想。限战思想就是强调要限制战争,不要随意发动战争。贞观时期已没有像先秦时期那样兼容诸侯国的战争,对发动战争非常谨慎,以限战为宗旨。唐太宗本人就是如此。贞观四年(公元630年)他就认为,战争是不得已而为之,穷兵黩武者没有好下场。他说:“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自古以来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也”。同时,唐太宗不主张通过战争来扩大领土,认为这是君主为自己徒有虚名的做法。贞观五年,他对侍臣说:“前代帝王,大有务广土地,以求身后之虚名,无益于身,其民甚困”;“若劳民求名,非朕所欲”(64)吴兢:《贞观政要》卷九《征伐第三十五》,第228、228页。。当有关部门表示要讨伐“林邑”蛮国时,唐太宗表示反对,“竟不讨之”(65)吴兢:《贞观政要》卷九《征伐第三十五》,第228、228页。。

3.关于务农与战争关系的思想。贞观时期,唐太宗及其侍臣不仅具有务农、限战思想,还谈及了务农与战争之间的关系。贞观二年时唐太宗认为,经常发动战争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66)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206、206页。王珪则用历史教训来论证战争对治国不利的影响。他说:“昔秦皇、汉武,外则穷极兵戈,内则崇侈宫室,人力既竭,祸难遂兴。”(67)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第206、208、206、206页。这里的“人力既竭”就会对务农产生消极影响。贞观时期关于务农与战争关系的思想道出了要务农就要限战的道理。

唐太宗及其侍臣提出以人为本、礼法并用、治吏、法制、务农限战等的思想,都是为了解决当时治国中出现的问题,使国家蓬勃发展,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三、关于唐朝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思考

(一)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特点

1.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主张者是个群体。这是从思想主体来考量。贞观时期拥有治国思想的不仅有唐太宗,还有他的侍臣魏征、房玄龄、王珪、褚遂良等人,是一个群体。他们都有相同或相似的治国思想,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把国家治理好,使国家不断向前发展。这十分不易。以往许多朝代在创业、建国过程中,领导者和周围的一批人员比较团结,共同致力于推翻前朝统治,建立自己的新政权。但是,在新政权建立并稳定以后,君主与侍臣的关系便开始紧张,还会分道扬镳,甚至分崩离析,造成悲剧。秦汉时期都有这样的情况。贞观时期则不然。唐太宗及其侍臣在国家稳定后,依然十分和谐,都为了一个治国的目标,共同努力,难能可贵。唐太宗及其侍臣们既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也是一个治国思想的集合体。他们都认为,守成比创业更难。唐太宗在贞观十年时说:“守成之难也。今草创之难,既已往矣,守成之难者,当思与公等慎之。”魏征赞成唐太宗的想法,还深究其中的原因。他说:“既得之后,志趣骄逸,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蔽,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则难。”(68)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第一》,第4、2页。守成难便促使唐太宗及其侍臣进一步思考治国之道。从拥有治国思想的主体来看,在同一时间段,有一个群体齐心协力,都在思考同样的治国问题,这不能不说是贞观时期的一个特点。

2.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内容比较丰富。这是从思想的内容来审视。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内容涉及治国的一些重要方面,既有以人为本、礼法并用、治吏思想,又有法制、务农限战思想等等,内容比较丰富。而且,这些思想内容涵盖了治国的重要方面,比较全面。在同一时间段,有这么丰富的治国思想,在唐朝之前十分罕见。那时的治国思想往往突出一两个方面,不像贞观时期那样丰富。夏、商时期突出神权的治国思想;西周凸现礼治的治国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至秦转为严刑峻法的治国思想;汉初先强调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后又演变为儒家的治国思想;等等。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内容集以往治国思想内容之大成,综合以往治国思想的长处。其中的以人为本、治吏思想主要来自先秦时期,礼法并用思想主要采自西周、汉朝等等。不过,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内容并非简单地照搬以往的治国思想内容,而有创新。比如,立法要简约、稳定、划一思想就是如此。以往,没有一个朝代在同一时期同时提出过这样的思想。贞观时期做到了,创新性十分明显。

3.贞观时期治国思想主要通过唐太宗与侍臣的对话反映出来。这是从表现形式来分析。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是一个群体的治国思想,通过唐太宗与侍臣的对话、诤议、奏疏反映出来,常常是唐太宗问,侍臣答。在对话中,大家谈自己的看法,表明自己的态度,然后达成共识,形成群体的思想。这在以往也很鲜见。以往反映治国思想的形式往往是著作、史书、回忆录等,即使出现对话,也没有像唐太宗与侍臣那样频繁,数量多而集中。而且,有些著作虽有对话的记录,但反映的是个人的思想,不是群体的思想,如《论语》。这也赋予《贞观政要》一书特别的价值与意义。唐太宗能与其侍臣一起对话治国思想,说明他们平时关注、重视治国问题。唐太宗愿意倾听侍臣的意见,是个明君。这正如魏征所言:“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69)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第一》,第4、2页。侍臣也愿意辅佐唐太宗,共同效力于治国。他们志同道合,目标一致,有共同语言,也能畅所欲言,大家均能从中得到启发。同时,在对话中,碰撞出思想火花,取长补短,使治国思想不断丰富,也更符合国情。唐太宗与侍臣的这种十分融洽的君臣关系在贞观时期以前也十分稀见。

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这三大特点,决定了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十分重要,在中国古代的治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贞观时期治国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现实

思想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转化为现实,转化的程度越高,价值也就越大。贞观时期治国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现实,并突出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转化为单行法规。单行法规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由君主对专门的事或人作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它的内容比较简单,但比较灵活,适时性也比较强。贞观时期单行法规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诏令、敕令等。贞观时期的有些思想直接转化为单行法规,在全国施行。唐太宗关于慎刑特别是慎用死刑的思想直接兑现为单行法规。他先下令,规定“凡决死刑,虽令即杀,仍三复奏”,后又规定“自今已后,宜二日中五复奏,下诸州三复奏”(70)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第2140页。。这一“三复奏”与“五复奏”的规定转变为一种司法制度,在全国实施。

2.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转化为律典的规定。贞观时期有些治国思想转化为律典的规定,使其更具权威性与普遍适用性。唐太宗的恤刑思想就是如此。贞观时期制定的律典是《贞观律》,它是唐律的定本。这一思想在此律中得到体现。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贞观十一年颁行的《贞观律》“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这是宏观上恤刑的体现,对老小疾者的恤刑则是在微观上的表现。唐律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71)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四《名例》“老小及疾有犯”条,中华书局,1983年,第80页。这一规定充分展现了恤刑思想。其中,年龄越大、年龄越小、疾病越严重,就越能恤刑,可以减免刑罚的幅度也就越大。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转化为律典的内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施行。

3.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直接转化为实际行动。贞观时期有些治国思想直接转化为实际行动,立即得到兑现。唐太宗立法要简约的思想在制定《贞观律》的时候得到兑现,成为现实。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贞观律》比隋朝《开皇律》要简约许多,因为“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唐太宗的限战思想也是如此。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唐朝与周边的少数民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只要是不公开对抗唐朝的,都在安抚之列,还出现了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联姻的良好范例。

4.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对国家、社会与百姓都产生了良好效果。在国家方面,治吏使国家变得十分清明。“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72)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20、20、18页。国家安定,国力大增,持续向好。在社会方面,社会秩序稳定,社会治安渐好。“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73)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20、20、18页。“(贞观)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74)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六《刑法志》,第1412页。,堪称奇迹。在百姓方面,贞观时期百姓的生活得到很大改观,农业丰收,物价下降,安乐成为常态,“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75)吴兢:《贞观政要》卷一《政体第二》,第20、20、18页。。物价不断下降,贞观之初,“一匹绢得粟一斗,”以后“频岁丰稔,一匹绢得十余石粟”(76)吴兢:《贞观政要》卷六《奢纵第二十五》,第180页。,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77)吴兢:《贞观政要》卷六《俭约第十八》,中华书局,2009年,第162页。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切实给国家、社会和百姓带来实益,国家面貌大变,呈现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

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不是一种高谈阔论、纸上谈兵的空谈思想,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务实思想,能够改变国家、社会与百姓的面貌,带来一种新气象,促进国家、社会的进步,给百姓带来幸福。

(三)贞观时期治国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影响

一种优秀、有价值的思想往往会被后世所重视、认同、接受并产生影响。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就是如此,对贞观以后唐朝的君主与官吏的影响尤其大。

1.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对贞观以后唐朝的有些君主产生了影响。唐高宗李治(公元628-683年)是唐太宗的接班人。他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贞观时期的治国措施,史称那时“百姓阜安,有贞观之遗风”(7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高宗永徽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第6271页。。唐高宗遵循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举措很多,这里以法制思想为例。他刚上位,就奉行恤刑思想,关心囚禁人数。《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高宗即位,遵贞观故事,务在恤刑。尝问大理卿唐临在狱系囚之数,(唐)临对曰:‘见囚五十余人,惟二人合死。’帝以囚数全少,怡然形于颜色。”以后,在制定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的时候,又把贞观时期的礼法并用思想贯彻其中,在“疏议”中作了创造性表述,使其更为形象,更易被人们所接受。“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79)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一《名例》前言“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第3页。唐高宗较为虔诚地传承了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唐中宗李显(公元656—710年)执政以后,仍然重视继承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时既改易,制尽依贞观、永徽故事。”(80)刘昫等:《旧唐书》卷五十《刑法志》,第2149页。治国思想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唐玄宗李隆基(公元685—762年)执政后,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还在发挥作用。开元时期(公元713—741年)唐玄宗励精图治,创建了又一个盛世。《新唐书·刑法志》记载:“(唐)玄宗自初即位,励精政事,常自选太守、县令,告诫以言,而良吏布州县,民获安乐,二十年间,号称治平,衣食富足,人罕犯法。”恤刑、慎刑思想持续发挥作用,“是岁刑部所断天下死罪五十八人,往时大理狱,相传鸟雀不栖,至是有鹊巢其庭树,群臣称贺,以为几致刑错”(81)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六《刑法志》,第1415页。。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被唐朝的这些君主接受并运用在治国实践之中。

2.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对贞观以后唐朝的有些官吏产生了影响。贞观以后有些唐朝官吏知书达理,深知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学习、借鉴其中的精神,让其成为自己思想的一部分,并通过著书立说表达出来。这里以礼法并用思想为例。贞观时期的礼法并用思想传承以往的这一思想,同时又根据唐朝的实际,有所创新,还把其赓续下来,不致中断。贞观以后有些唐朝官吏认同、接受了礼法并用思想,还有专门论述。韩愈、柳宗元都是如此。韩愈认为,礼与法都有治国功能,不可或缺,但应以德礼为先,辅以法律,即“以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也”(82)韩愈:《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八《潮州请置乡校牒》,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691页。。在司法实践中,他主张因事制宜处理一些礼法冲突的案件。唐宪宗元和六年(公元811年)发生了梁悦为父报仇而杀秦杲的案件。当时发生了依礼允许孝子为父复仇与依法禁止杀人的争论。韩愈平衡了礼法关系,提出了个案处理而非一刀切的思想。他向唐宪宗建议,“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旨)矣”(83)柳宗元:《柳宗元集》卷四《驳复仇议》,中华书局,1979年,第102页。,这一建议得到认可。柳宗元也是一位拥有礼法并用思想的官吏,他认为,礼法都是治国的重要工具,都可在“防乱”中发挥作用。“礼之大本,以防乱也”,“刑之大本,以防乱也”,它们的目标一致,但具体功能不尽相同,即“其本则合,其用则异”(84)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守道论》,中华书局,1979年,第81页。。因此,治国必须礼法并用,缺一不可,而且在治国实践中应体现礼法并用的思想,即“任有功,诛暴慢,明好恶,修法制,养衰老,申严百刑,斩杀必当”(85)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三《时令论上》,中华书局,1979年,第86页。。虽然,柳宗元礼法并用思想的表达与贞观时期礼法并用思想的表达不尽一致,但精神高度契合,是这一思想的真传。

(四)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局限性

中国古代的任何思想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局限性。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也是如此。唐朝是一个等级社会,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君主地位最尊,官吏次之,百姓的地位最低。在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中,唐太宗常常居高临下,以恩赐者的身份自居。贞观十六年他表示:“朕常欲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86)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08、208页。把唐人生活的富足与地位的高低都归属于君王一人,完全抹杀了他们的创造力与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另外,唐太宗更歧视百姓里的奴婢,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不让他们享受一些基本权利。贞观二年,他曾对侍臣谈起奴婢起诉主人之事,认为这类案件不必审理,一律处死奴婢,“自今奴告主者,不须受,尽令斩决”(87)吴兢:《贞观政要》卷八《刑法第三十一》,第208、208页。,这就十分粗暴。

尽管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在中国古代,这一思想仍具有先进性,富有生命力,推动了国家社会向前发展,也使百姓从中受益。至今,这一思想还有可借鉴之处,是贞观时期留下的宝贵遗产。(88)张晋藩:《弘扬中华法文化,构建新时代的中华法系》,《当代法学》2020年第3期。

(五)贞观时期治国思想的当代价值

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虽然产生于中国封建时期,但这一思想所包含的以人为本、礼法并用、治吏、法制、务农限战思想都可为当今所借鉴,是一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文化是中国的宝贵财富,也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软实力。它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价值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日益壮大的丰厚滋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在当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种优势,对于赓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借鉴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经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可以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与弘扬。事实证明,现在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一些成绩。比如,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化、创新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其重要性。他说:“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89)习近平:《坚持人民至上》,《求是》2022年第20期。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90)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解放日报》2022年10月26日,第3版。这一思想既是对以人为本思想的升华,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创造性运用与发展,意义非凡。

中国的治国理政任重道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思想可以发掘、运用。贞观时期的其他治国思想有待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礼法并用思想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与道德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治吏思想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法制思想有利于进一步为建设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一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务农限战思想有利于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也有利于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新局面。总之,贞观时期的治国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可以为当今的治国理政提供增量,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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