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芦的本草考证
2024-03-19成子己徐丽莉
成子己,徐丽莉
(1.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西医结合学院,上海 201203;2.上海中医药大学 科技人文研究院, 上海 201203)
藜芦(Lilu)为百合科(Liliaceae)藜芦属(VeratrumL.)藜芦(Veratrum nigrumL.)等同属多种植物的根及根茎,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味辛、寒,有毒,归于肝、肺、胃经。具有涌吐风痰、杀虫解毒的功效,用于中风痰涌、风痫癫疾、黄疸、久疟、泄痢、虫毒等[1]。藜芦亦为蒙古族习用药材,是藏医药古籍中“都日吉德”的蒙古地区替代品。此外,藜芦也被作为兽药在民间应用[2]。现代研究表明,藜芦的主要化学成分有甾体生物碱类、茋类、黄酮类等,具有显著的生物活性,其药理作用以降血压、抗血栓、抗炎镇痛、抗肿瘤等为主[3],亦具有较强的毒性。藜芦生长于山谷或山坡,主产于四川、云南、山东、辽宁等地,品质以直径大、色土黄、质清脆、断面粉性为佳。
今人关于藜芦的本草考证研究,目前仅见于谢志民等[4]对藜芦的植物形态、混淆品的梳理,文章考证严谨,但对于藜芦采收、炮制等方面并未进行详细整理。本文试图从历代本草典籍和历史文献出发,就名称、基原、混淆品、产地、功效等方面,对藜芦进行更为全面的本草考证,以期为藜芦的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提供更充分的理论依据。
1 名称考证
古籍中记载有多种藜芦名称。《神农本草经》载藜芦:“一名葱苒”[5]。藜芦之名,在此首次出现。魏晋时期《吴氏本草》曰:“一名葱葵,一名山葱,一名丰芦,一名蕙葵,一名公苒”[6]。《名医别录》曰:“藜芦,一名葱菼”[7]。宋代《图经本草》提及“用者名葱白藜芦,根须甚少,只是三、二十茎,生高山者为佳,均州土俗亦呼为鹿葱”[8]。金代《儒门事亲》提及“憨葱”即“藜芦”[9]。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称藜芦为“葱管藜芦”[10]。
新中国成立以来,《辽宁经济植物志》记载:“藜芦,地方名喷嚏草(辽西)、山白菜(海城)、旱葱、老旱葱(西丰、庄河、凌源、岫岩)、卢莲(新宾、本溪、金县、凌源)、药蝇子草(义县)、山苞米,大叶芦(辽宁)、山葱(营口)”[11]。《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藜芦,别名黑藜芦、大叶藜芦、人头发、七厘丹、棕包头”[12]。《全国中草药名鉴》汇集了葱苒、葱葵、山葱、丰芦、翻天印等别名[13]。《中药大辞典》记载:“藜芦,异名葱苒、葱葵、山葱、丰芦、蕙葵、公苒、葱菼、梨卢、葱白藜芦、鹿葱、憨葱、葱芦、葱管葫芦、旱葱、人头发、毒药草、七厘丹”[14]。可见藜芦名称较为混乱,存在有“葱苒”“葱管藜芦”“七厘丹”等多种别名、异名、地方名,详见表1。
表1 藜芦名称考证Tab.1 The name examination of Lilu
2 基原考证
2.1 宋代以前
藜芦首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草部下品,载:“藜芦,味辛寒,主蛊毒,咳逆,泄利,肠澼,头疡,疥搔,恶创,杀诸蛊毒,去死肌,一名葱苒,生山谷”。在该书中主要描述了其性味功效及生长环境,并无其原植物形态特征的描述,对于其基原植物的种类无法进行明确判断。在宋代以前,相关文献内容均基于《神农本草经》对于藜芦的性味功效等的记载,并无对于藜芦植物的基原描述。
2.2 宋代
宋代《图经本草》记载:“生泰山山谷,今陕西、山南东西州郡皆有之。三月生苗;叶青,似初出棕心,又似车前;茎似葱白,青紫色,高五、六寸,上有黑皮裹茎,似棕皮;其花肉红色;根似马肠根,长四、五寸许,黄白色;二月、三月采根,阴干。此有二种,一种水藜芦,茎叶大同,只是生在近水溪涧石上,根须百余茎,不中入药用。今用者名葱管藜芦,根须甚少,只是三、二十茎,生高山者为佳。均州土俗亦呼为鹿葱。”根据此书描述,藜芦为多年生草本,三月开始长苗,根茎粗短,青紫色似葱,上部黑皮裹茎(叶柄残基),似棕皮,它的花和肉呈红色,其根部似马肠,下部簇生众多须根,表面呈土黄色。《证类本草》有2种“解州藜芦”的插图(图1),其中第一种有叶无柄,基生叶稍宽,有密集总状花序,根须多而密,鳞茎残留叶鞘棕黑色的纤维,须根呈圆柱状等特征较为符合解州藜芦的描述;而另一幅插图,该株植物叶片宽大,呈椭圆形,果序呈一次分枝,参考《中国植物志》对尖被藜芦(Veratrum oxysepalumTurcz.)的描述“植株高达1 m,基部密生无网眼的纤维束。叶椭圆形或矩圆形,长3 ~ 29 cm,宽达14 cm,顶端渐尖或短急尖,有时稍缢缩而扭转,基部无柄,抱茎,背面无毛或疏生短柔毛。圆锥花序长30 ~ 50 cm,密生或疏生多数花,侧生总状花序近等长,长约10 cm,顶生花序多少等长于侧生花序,花序轴密生短绵状毛”,此幅插图所标注的解州藜芦与其十分相像[15]。
图1 《证类本草》中“解州藜芦”插图Fig.1 Illustration of “Lilu of Xiezhou” in “Zheng lei ben cao”
综上,宋代后开始出现藜芦植物形态的记载,在《图经本草》和《证类备急本草》中均附有藜芦的植物药图,但通过植物药图来确定基原是较为困难的。
2.3 明清时期
明代,李时珍称藜芦为山葱、鹿葱、憨葱等,对于藜芦植物特征也进行了详细描述:“黑色曰黎,其芦有黑皮裹之,故名。根际似葱,俗名葱管藜芦是矣”。而早在《尔雅》时就有“茗,山葱也。郭注云茗葱生山中”。根据谢志民等考证,李时珍所言应为我国分布最广的藜芦(V. nigrum)。
《救荒本草》中提及:“山葱一名隔葱,又名鹿耳葱。生辉县太行山山野中。叶似玉簪叶微圆,叶中撺葶,葶似蒜葶甚长而涩,梢头结,似葱微小,开白花,结子黑色。味苦辣”[16]。据《民间兽医本草 续编》记载:“茗葱,又名山葱、隔葱、鹿耳葱、寒葱,茗韭、格葱等。其为多年生草本植物,鳞茎长椭圆形,质软而平滑,花小,绿白色乃至淡紫色,簇生于茎顶上,呈伞形花序排列……种子黑色,味辛温”[17]。综合以上信息,根据性状、味道,推断《救荒本草》所言的山葱为茖葱(Allium victorialisL.)。茖葱与藜芦有着相同别名,且幼苗都有黑褐色鳞茎外片,形状上十分相似,有混用的可能。此外,早在《图经本草》就记载有鹿葱是萱草(Hemerocallis fulvaL.)和藜芦的别名。明代《御制本草品汇精要》[18]同样提及均州俗称“藜芦为鹿葱,今萱草亦谓之鹿葱,用者宜慎之”,证明相关学者较早就关注到萱草和藜芦存在混用的可能。《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在江苏、安徽一带有以百合科萱草属的根称为藜芦,功效与藜芦完全不同,曾有误用失明者。李彩霞[19]通过分析比较,发现藜芦相较于萱草根茎上部“蓑衣”明显,须根较长,类龙胆,表面呈黄白色,断面呈白色,中央有黄色木心,质地坚脆,容易折断,味苦,粉末有催嚏性,可据此进行鉴别。谢志民等对藜芦进行考证时,发现《群芳谱》中记载着另外一种名为“鹿葱(Lycoris squamigeraMaxim.)”的石蒜属植物亦有被混用的可能。
清代《质问本草》载:“藜芦,生原野,春生苗,叶狭长皱纹,夏抽茎,高尺余,根一十二寸,有皮裹之”,并附有藜芦图(图2)[20]。根据其图片可知,此植物为黑紫藜芦[Veratrum japonicum(Baker)Loes. f.]。《天目山植物志》描述“多年生草本,鳞茎近圆状体,包裹茎基部的叶鞘残存网状的纵脉和横脉,茎高30 ~ 100 cm,叶多数,近基生,叶片通常带状或长圆状披针形”,符合“叶狭长”“抽茎”“有皮裹之”等特征[21]。谢志民和周文璞[22]对《儒门事亲》中的藜芦相关描述进行考证,发现野葱(Allium chrysanthumRegel)与藜芦存在混用,相较于藜芦,野葱鳞茎外皮呈红色,薄革质,伞形花序集成头状,花呈黄白色,根须呈黄白色,味辛,无催嚏性,亦可据此进行鉴别。
图2 《质问本草》中藜芦图Fig.2 Illustration of Lilu in “Zhi wen ben cao”
综上,根据相关文献可知明清时期藜芦的基原有多种,但主流藜芦品种为藜芦(V. nigrum),此时已有萱草、野葱等混淆品出现。
2.4 近现代
1918 年的《植物学大辞典》记载:“藜芦为百合科藜芦属,其特征与岩菖蒲属、金红花属相类似,地下茎为根茎,果实为蒴,药内向,种子扁平,有翅或棱角”[23]。《植物学大辞典》中明确了藜芦为百合科藜芦属的植物,并首先介绍其拉丁名。《汉药实验谈》提出“藜芦属百合科之地下茎,其形态短肥直行之地下。茎有许多之根须,外部为黄褐色,内部呈白色”[24]。《植物名实图考长编》载:“藜芦,叶如初生梭,茎似葱白有黑色茎皮裹之,如梭皮。其花红色”[25]。《中国药物学集成》记载:“藜芦,属百合科,多年生,草山地自生。茎青紫高二三尺。茎狭长有平行脉,春日开花小而紫,根茎皆有毛”[26]。从中不难看出近代医书籍所指的藜芦是较为常见的藜芦(V. nigrum)。
迨至现代,中药藜芦的基原品种增多。1987 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增补本》、2018 年版《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及2020 年版第一批《重庆市中药材标准》均记载:“本品为藜芦属植物藜芦、毛叶藜芦[Veratrum grandiflorum(Maxim. ex Baker)Loes.]的干燥根或根茎”[27-29]。1988 年版的《贵州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及2003 年版的《贵州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均记载:“本品为藜芦、黑紫藜芦、蒙自藜芦(Veratrum mengtzeanumLoes.)、狭叶藜芦(Veratrum stenophyllumDiels)等的干燥根或根茎”[30-31]。2008 年版《江西省中药材标准》记载:“本品为百合科植物藜芦、黑紫藜芦或牯岭藜芦(Veratrum schindleriLoes.)的干燥带鳞茎或鳞茎盘的根”[32]。2013年版《山东省中药材标准》记载:“本品为百合科植物藜芦的干燥根或根茎,另有同属毛穗藜芦(Veratrum maackiiRegel)、兴安藜芦[Veratrum dahuricum(Turcz.) Loes.]、毛叶藜芦等”[33]。《中药大辞典》(第二版)收录的藜芦植物基原为百合科藜芦属藜芦、牯岭藜芦、毛穗藜芦、兴安藜芦及毛叶藜芦的根及根茎。《新编中药志》记载:“共计8 种同属植物在产地或民间作为藜芦入药,其中包括:黑紫藜芦、天目藜芦(Veratrum schindleriLoes.)、毛叶藜芦、兴安藜芦、毛穗藜芦、狭叶藜芦、蒙自藜芦”[34]。此几种藜芦均为百合科藜芦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但在形状、断面、花期、成分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全国中草药名鉴》中提及石蒜、鹿葱、萱草在某些地方同样名为藜芦的别名,存在误用的可能。表2 对藜芦及其4 种主要伪品(石蒜、鹿葱、萱草根、茖葱)从性状、颜色、大小和气味4 个方面进行了概括比较,可据此加以区别。综上,藜芦药材植物来源呈现多元化,但是藜芦是藜芦药材的主要植物来源。因此认为历代本草中所记载的藜芦药材原植物主流品种应为百合科藜芦属植物藜芦。
表2 藜芦与常见伪品一般性状比较Tab.2 Comparison of general properties of Lilu with artifacts
3 产地考证
藜芦产地的变迁最早可以追溯到《神农本草经》,其记载有“生山谷”。《范子计然》曰:“藜芦出河东(今临汾、运城地区),黄白者善”。《名医别录》记载其“生太山”。后蜀韩保生曰:“所在山谷皆有”。宋代《图经本草》记载:“生泰山山谷,今陕西、山南东西州郡皆有之,辽州、均州、解州者尤佳”,陕西、山南指的是今四川嘉陵江流域以东,陕西秦岭,甘肃嶓冢山以南,湖北资水以西,自四川重庆市至湖南岳阳之间的长江以北地区,并附有藜芦本草图。其所标注的解州指的是今山西运城闻喜县。明代《御制本草品汇精要》记载:“生泰山山谷及均州(今天指湖北均县)、河东、陕西山南东西州郡皆有之。道地:解州”。近代《药物出产辨》云:“藜芦,西药名青罅稔。此药出北亚美利加,中国江苏省镇江府有出”[35]。藜芦详细产地考证见表3。
表3 本草文献记载的藜芦产地Tab.3 The production areas of Lilu recorded in the herbal literatures
药用藜芦大多生长于海拔1 200 ~ 3 000 m 的山坡林下或树丛中,喜凉爽荫湿环境,土壤以腐蚀植质壤土或砂壤土为好[36]。时逸人所编的《中国药物学》记载:“藜芦主产于我国东北、山西、陕西、湖北、四川、河北、福建各省”[37]。《中国植物志》记载:“藜芦(黑藜芦、山葱)分布于东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湖北(房县)、四川和贵州”。《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藜芦分布于东北、华北、西北、中南、西南及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等区域”。《四川省中药材标准》记载:“藜芦分布于东北、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山西、陕西、四川、内蒙、甘肃、新疆等地,主产于四川省的峨眉、广元、茂汶等地和重庆的南川、西阳、秀山、黔江等”。《中药大辞典》(第二版)对不同种藜芦产地进行了详细描述:“藜芦主产于山西、河南、山东、辽宁等地区;牯岭藜芦主产于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区;兴安藜芦产于东北各省;毛穗藜芦主产于辽宁、吉林、黑龙江;毛叶藜芦主产于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台湾等地区”。
综上,从本草考证来看,南北期时期藜芦的产地为山东,从宋朝起产地扩大,处处有之,且以辽州、均州、解州产质量较好。目前,藜芦全国各地均有出产,主产于东北、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地,另外四川、湖南、台湾等地亦有分布,以辽州(陕西昔阳县)、均州(湖北均县)、解州(山西解县)为其道地产地。
4 历代品质考证
《范汪方》中记载:“藜芦出河东,黄白者善”,说明当时医家已经认识到藜芦以质地黄白为佳品。明代《本草纲目》则记载生长于“高山”的藜芦质量好。《本草乘雅半偈》同样认为“高山者乃佳”。近代《药物出产辨》仅言明其出产区域,并对其品质进行详细叙述。现代《中国药材学》认为“藜芦以粗壮,外皮色土黄,质清脆,断面粉性为佳”。
《现代中药材商品通鉴》描述:“藜芦均为统货,以直径大,外皮土黄色、质清脆、断面粉为佳”。《中华药海》对于藜芦佳品的描述基本与前两者相同。历代关于藜芦品质的记载整体不多,根据现有文献结合实际饮片炮制规范推测藜芦整体以直径大,外皮土黄色、质清脆、断面粉为佳。
5 药用部位、采收及加工炮制考证
藜芦的药用部位最早记载于《名医别录》:“三月采根,阴干”。此后,唐宋至明清时期的藜芦的药用部位基本沿用“采根”的观点。近现代对于藜芦药用部位产生了不同理解。《中国药物学》记载藜芦的用药部位以根茎为主。《现代中药材商品通鉴》[38]对藜芦药用部位的观点与前者保持一致。而《新编中药志》所描述的药用部位除了根茎之外,亦有全草。《中国药材学》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多用根或根茎,但山西、陕西、辽宁等地以根和地上部位入药”[39]。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地方藜芦品种、相关成分研究、地方用药习惯等有关。
对于藜芦的采收时间,最早见于《名医别录》“三月采根”。后蜀韩保升对藜芦进行进一步的观察考证,在《蜀本草》中记载有“夏生冬凋,八月采根”。而在清代《本草易读》提及“二八月采”[40]。《安徽中医药》[41]认为藜芦采收时间为春秋季采挖的观点基本与《本草易读》相符合。根据《中华药海》《现代中药材商品通鉴》《中国药材学》《新编中药志》等记载,对于藜芦采收时间多集中于5 ~ 8 月(初夏),比较符合历史和现实情况。
加工炮制方法主要以“阴干”“微炙之”为主。《雷公炮炙论》[42]提及藜芦采收后要去除芦头,用糯米泔水煮,从巳至未,晒干以备用。现代的加工炮制方法主要以“除杂、洗净、切片、干燥”为主,或者直接拔取全草晒干入药。对于其干燥方法也多为晒干,与本草中记载的“阴干”有较大的不同。此外,2020 年版《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出现了炒藜芦粉的记载:“取大麦置铁锅中,文火炒热,加入藜芦药材,炒至深黄色或棕褐色,取出,筛除大麦,放凉。每100 kg藜芦,用大麦200 kg。炒藜芦粉,取炒藜芦,研细粉,过筛,即得”[43]。藜芦药用部位及采收加工炮制方法具体记载见表4。
表4 藜芦采收炮制方法Tab.4 Harvesting and processing way of Lilu
综上,藜芦的药用部位从采根到近现代使用根茎或全株植物,基本相符。而在炮制上,藜芦在古籍中炮制方法多以阴干”“微炙之”“用糯米泔水煮,晒干”,其记载炮制方法的古籍大多集中在宋、明、清,然而近现代对于藜芦的炮制方法仅保持了晒干,其他炮制方法已基本消失。
6 性味功效考证
《神农本草经》记载藜芦“味辛、寒”。《名医别录》描述藜芦“味苦,微寒,有毒”,首次提到了“味苦”。至唐代时,《新修本草》对于其性味又进行了修正,认为藜芦的性味为“味辛、苦、寒、微寒、有毒”[44]。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以“辛、寒、有毒”为主。清《本草从新》记载:“辛、寒,至苦”[45]。《本草求真》记载:“藜芦辛少苦多,故能入口即吐”[46]。清代《本草崇原》对藜芦性味进行了解释:“藜芦气味辛寒,其根黄白,外皮黑色,禀土金水相生之气化”[47]。从中可以发现古代学者较为认同藜芦具有“辛、寒”。
《神农本草经》记载藜芦“主蛊毒,咳逆,泄利,肠澼,头疡,疥搔,恶创,杀诸蛊毒,去死肌”。《名医别录》增加了“主治啘逆,喉痹不通,鼻中息肉,马刀烂疮”。之后藜芦相关考证以此为基础,同时又各有侧重。唐代《药性论》记载:“藜芦,使,有大毒。能主上气,去积年脓血,泄痢,治恶风疮疥癣头秃,杀虫”[48]。宋《图经本草》记载:“此药大吐上膈风涎,暗风痫病,小儿鰕齁。用钱匕一字,则恶吐人。又用通顶,令人嚏”。宋《嘉祐本草》记载:“大吐上膈风涎,暗风痫病,小儿鰕齁”[49]。清《本草便读》载其“专司涌吐,能宣胸胃之风痰;善杀蛊虫,且愈肺脾之癣疥”。《全国中草药汇编》载其“主治中风痰壅,癫痫,疟疾,骨折,外治癣疥,灭蝇蛆”。而藜芦在方书中以外用和内服2 种形式出现,内服以入丸散剂为主,外用多研末,用水或油调涂。《千金翼方》载:“治牙疼:纳藜芦末于牙孔中,勿咽汁”[50]。《政类本草》载:“治疥癣。用藜芦细捣为末,以生油涂敷之”[51]。《简要济众方》载:“治中风不省人事,牙关紧急者。藜芦一两去芦头,浓煎防风汤浴过,焙干碎切,炒微褐色,捣为末。每服半钱,温水调下,以吐出风涎为效。如人行三里未吐,再服”。《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载:“久疟痰多,不食,欲吐不吐,藜芦末半钱,温齑水调下,探吐”[52]。《中药大辞典》(第二版)记载:“藜芦味辛苦寒,有毒。归肝、肺、胃经,具有吐涌风痰,杀虫疗疮之功效,用于治疗中风痰壅,癫痫,疟疾,疥疮,恶疮”。
综上,在古籍中对于藜芦的记载以味辛、寒为主,功效以蛊毒、咳逆、泄利、肠澼等主。现如今相关著作多保留“味辛、苦,性寒,有毒,归肝、肺、胃经,有吐涌风痰,杀虫疗疮之效,用于治疗中风,痰壅,癫痫,疟疾等”,其性味功效古今记载基本一致。
7 毒性及使用禁忌考证
藜芦入药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有相关记载,因其有毒被列为下品。《名医别录》云:“藜芦不入汤用”。《本草疏证》对其不入汤的解释为“不入汤用者,汤则降,散则升,又汤取气,散取质,用质则应病速,而去亦亟,汤则恐其气味留连肠胃间,其毒足以累人元气耳”[53]。至宋代,《图经本草》记载:“大吐上膈风涎,暗风痫病,小儿鰕齁;用钱匕一字则恶吐人,又用通顶,令人嚏”。至此时藜芦才被作为吐涌药提出。《本草经疏》云:“藜芦辛苦有大毒,服一匕则令人胸中烦闷,吐逆不止。凡胸中有痰饮,或中蛊毒恶气者,止可借其上涌宣吐之力,获效一时。设病非关是证者,切勿沾唇,徒令闷乱吐逆不止,亏损津液也”[54]。《新编中药志》云:“藜芦毒性猛烈,用量0.3 ~ 0.9 g,宜作丸散”。《浙江药用植物志》则提及“藜芦碱作为藜芦的重要甾体生物碱,对于粘膜呈强烈的局部刺激作用,吹鼻能引起喷嚏,甚至咳嗽,口服后引起恶心呕吐,吸收后能够一直感受神经末梢而产生皮肤麻木和冷感。毛叶藜芦碱与藜芦碱相同均可引起血压下降、心率缓慢及呼吸抑制或暂停”。
藜芦的禁忌最早在《名医别录》中被提及:“黄连为之使,反细辛、芍药、五参、恶大黄”。至明代,《本草纲目》云:“黄连为之使,反细辛、芍药、五参、恶大黄,畏葱白,服之吐不止,饮葱汤即止”。
现代,藜芦所相反的中药范围逐渐扩大,《安徽中药志》记载:“藜芦反人参、党参、丹参、沙参、苦参、赤芍、细辛”。《新编中药志》云:“藜芦反诸参、细辛、芍药”。
在适用人群禁忌上,《本草从新》载:“服之令人烦闷吐逆,大损津液,虚者慎用”。《安徽中草药》载:“藜芦体虚慎用,孕妇忌用,常用量以3 ~ 5 分为宜,入散剂”。在1999年的《中华本草》(蒙药卷)还指出“年迈、体弱者慎用,孕妇,幼儿,赫依病患者禁服”[55]。
综上,在古籍中对于藜芦毒性的记载以有大毒,宜作丸散,用量宜轻(0.3 ~ 0.9 g)为主,其禁忌以反细辛、芍药、诸参、恶大黄,畏葱白为主,其慎用或忌用人群主要以年迈、体弱、孕妇、幼儿等为主,其毒性及禁忌症在现代被进一步的明确,更有效的保证用药安全。
8 结论
藜芦古代又名葱葵、山葱、憨葱等,今有七厘丹、山棕、人头发等别名。从历代植物基原考证,藜芦入药较早,且有多品种入药。历代本草记载的藜芦来源有藜芦、黑紫藜芦、天目藜芦、毛穗藜芦、兴安藜芦、毛叶藜芦等,入药部位主要是藜芦的根及茎。古籍中记载的炮制方法主要以“阴干”“微炙之”“糯米泔水煮”为主,而目前主要以除去杂质,洗净切片,晒干即可药用,也可直接拔取全草晒干入药,并且存在有萱草、鹿葱、石蒜等伪品。在产地考证中可以看出,藜芦全国大部分地区均产,以辽州(陕西昔阳县)、均州(湖北均县)、解州(山西解县)为道地产地,以直径大、外皮土黄色、质清脆、断面粉性为佳品。藜芦在古代本草记载为性“味辛、苦,性寒,有毒”,其功效记载具有涌吐风痰,杀虫疗疮,与现代相关观点基本一致。藜芦“反细辛、芍药、诸参,恶大黄,畏葱白,黄连为之使”,基于应用了数千年之久的临床实践,配伍“勿用相恶、相反者”,且因其自身毒性,限制了临床应用。值得一提的是,藜芦具有显著的生物活性及研究开发前景,目前关于其化学成分及抗肿瘤等活性研究受到了广泛关注[56-57]。
本文通过对藜芦系统的本草考证,厘清了藜芦名称、基原、产地、药用部位及采收加工炮制历史,性味功效的发展与变迁,为中药藜芦的正本清源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为藜芦药材的质量控制、临床应用及进一步的开发研究提供本草文献依据,有助于中药藜芦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