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印于心落于行
2024-03-02邓子庆
邓子庆
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各地各级必须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纪律教育,让纪律印于心落于行。
应该清醒看到,尽管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但有一些问题仍需警惕。以作风建设为例,从近年来湖北省监督执纪情况看,一些不正之风仍然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纪律处分条例在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第三次修订,正是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
纪律教育必须紧跟纪律建设的步伐,与时俱进突出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关键在于做好结合文章,防止“两张皮”。
做好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相结合。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建工作,既开“专列”,也坐“便车”。一方面,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系统梳理普规普纪教育内容,明确学习重点,并在此基础上动态完善学习清单,确定阶段性学习重点内容,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学习目录。另一方面,利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将纪律教育与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贯通起来,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做好聚焦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决定了纪律教育必须做到无死角、全员化,但这并不代表纪律教育可以“一锅煮”“大水漫灌”。纪律教育既要注重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又要针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发力。要在针对“一把手”、年轻干部等不同群体特点,量身定制纪法教育“套餐”的同时,加大对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规普纪力度,以及强化对涉赌、涉酒醉驾、涉违规吃喝、涉违规招投标等易发多发问题对症下药。
做好多点开花与资源统筹相结合。近年来,全省各地以推进全域清廉建设为契机,多点开花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教育宣传资源极大丰富。但一些地方在开发运用教育宣传资源上,也出现了站位不够高、定位不够准、责任不够明、形式不够新、效果不够好等问题。对此,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一盘棋”统筹整合教育宣传软硬件资源。通过跨区域、跨部门一体推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大教育格局。
目标已经明确,责任重在落实。全省要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地落细,通过有力有效的纪律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护纪,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國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