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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讀懂柯文哲案

2024-03-01李曉莊

台商 2024年8期
关键词:民進黨時間台灣

肯定有讀者會問,柯文哲案不是明擺著的嗎?哪有什麽「讀不懂」的地方?確實,從台灣媒體公佈(釋放)的訊息來看,柯文哲案確實「事實確鑿」。假若是台灣媒體報道的這樣,我們可提一個問題——誰能斷定柯文哲最後一定會被判刑嗎?誰能斷定柯文哲案一定會走完「從檢調羈押到法院審判的司法程式」?

現在要明確回答以上「兩個問題」,結果只能是:「有可能,也沒有可能」。

爲什麽這麽說呢?那就需先瞭解柯文哲案需要走的「司法程序」,以及柯文哲案的「背後邏輯」。

檢察官和法官都可以連續羈押柯

柯文哲是2024年9月5日被羈押禁見的,羈押時間是2個月。這是台灣法律賦予檢察官的「權力」——認爲被告所犯罪行具有如下四個特點(勾串、滅證、逃亡、重罪)時,就可以向法官申請羈押。法官「認爲」檢察官申請的「理由充分」,就會允許檢察官對嫌犯進行羈押。檢察官第一次用「重罪」申請羈押柯文哲時,被法官打槍;檢察官第二次改用「勾串、滅證」罪再次申請羈押時,就羈押成功了。

嫌犯被羈押後,檢察官就要動用各種力量搜集證據,在羈押滿2個月後,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檢察官認爲第一次羈押的2個月時間,不能保證完成「搜證」,可以向法官再次申請羈押一次(第二次申請羈押),羈押時間也是2個月。

也就是說,檢察官對柯文哲可以連續申請2次羈押,總羈押時間可以是4個月。4個月後,檢察官依法向法院對柯文哲起訴。

這裡的「貓膩」就出來了什麽「貓膩」呢?

檢察官在對柯文哲羈押2個月或 4個月後,可以不起訴(免起訴)。如果檢察官在羈押2個月或4個月後對柯文哲不起訴,柯文哲就可以「回家」了;如果檢察官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僅用「圖利罪」起訴,也可能被法院「輕擧輕落」。即便檢察官「不起訴」和讓他「回家」,也不代表柯文哲「沒有罪」,只是檢察官在法定的羈押時間內沒能完成「搜證」,所以不起訴,也可能是因爲「別的其它原因」(不起訴)。

台灣司法「貓膩」多

什麽是「別的其它原因」呢?這就是台灣司法「最有趣」的地方。

台灣有很多陳年舊案,有的案件可能在檢察官手裏「封存」了幾年甚至幾十年,如果檢察官「不起訴」,這個陳年舊案就永遠「積壓」在那裡。如果檢察官(隨著政治結構變化,檢察官也在不斷變化,如輪換崗位、變換職業等)認爲「是時機」了,就可以把這個「陳年舊案」翻出來,向法院進行起訴。這個「別的其它原因」,也可能是台灣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如由民進黨執政變成了國民黨執政等等。也可能是檢察官換人了,新來的檢察官(檢察長)認爲「此案需辦」,就會馬上步入起訴階段。

因此,台灣社會普遍認爲,很多檢察官平時都會「養案」,以備「不時之需」。

也就是説,檢察官對柯文哲案最多可進行2次羈押,第一次羈押2個月時間屆滿後,如果還沒查到金流對價,北檢要不要放人?如果堅持不放人,就要有新的理由和解釋,否則,法官那邊也不便「同意通過」繼續羈押。

如果第一次羈押結束,北檢沒有新的羈押理由和證據,就必須「放人」,以哪種形式放人?是「重保」放人?還是「拒保」放人?

法院仍可繼續羈押

北檢對柯文哲進行1或2次羈押後,有兩種選擇:一是起訴。把案子轉交給法官,由法官「依法定奪」宣判;二是不起訴。繼續把案子留在自己手上,伺機再動。

如果檢察官對柯文哲完成4個月羈押後進行起訴,案件就轉入法院審理、審判程序。進入到這個階段後,又有「好玩的了」。法官可以同意「保釋」(有條件保釋和無條件保釋),也可以繼續羈押。這次羈押與檢察官申請的羈押不同,這次是法官(法院)「依法」進行羈押,羈押時間仍然可以2次,長達4個月時間。法院也可以「不再羈押」,馬上開庭審判;也可以再羈押2-4個月後再開庭審判。在審判過程,又會發生很多「有趣」顯現——如「同人不同罪,同罪不同刑」等。這就是台灣「司法黃牛」存在的價值和社會現象。

講到「司法黃牛」,又是台灣「特有現象」,再擇文描述。

先不講像柯文哲最後可能會被判幾年,僅就柯文哲這樣的「白面書生」而言,他能否經得起長達2-8個月的羈押都是問題。如果柯文哲鐵骨錚錚,寧爲xxxx,也不願向xxx低頭,最後就只能去「吃牢飯」,先不講柯文哲是否有「貪污罪」,僅就「圖利罪」,就可以判他5年。

所以,被羈押過程的柯文哲就必須思考並做出選擇——是選擇坐牢,還是選擇「交換」,獲得人身自由。

不過,經此一役,就算柯文哲選擇「交換」,獲得了「人身自由」,他也不可能再從政了,至少2026年的「九合一選舉」和2028年的大選,柯文哲是沒有機會了,因爲柯文哲的「刀把子」已經掌握在「別人」手裏了,他將是「我為魚肉、人為刀俎」的典型案列。倘若柯文哲能獲得人身自由,今後如何換跑道發展,那是後話,暫且不論。

柯文哲想到過今日嗎?

對柯文哲來説,他可能不會想到他會有今天的日子。畢竟在他的認知裏,台灣早已經實現「民主、自由」了。如果他能想到「政治如此黑暗」,他在2023年大選「藍白合」談判時,就會願意屈就「老二」,以「獲勝」為最大考量。甚至在民衆黨拿到8席不分區「立委」名額時,他仍把自己放到「吃定藍綠」的「高高在上關鍵位置」。正是因爲民衆黨擁有這8席「可以扭轉乾坤」的「立委」席次,正是因爲柯文哲IQ值高達157,才是他今次「牢獄之災」的導火索。

爲何這麽説呢?這又要從新一屆「立法院」選舉結果説起。由113席「立委」組成的「立法院」,需獲得過半多數(至少57個席位)才能對「立法院」有「話事權」,而本屆「立委」席次分配是:國民黨52席;民進黨51席;民衆黨8席;無黨籍2席。而無黨籍的高金素梅和陳超明是毫無疑義地與藍營站在同一條戰綫的。這就顯得只有51席的民進黨,要想掌控「立法院」,就只能依靠民衆黨的8席。如果民衆黨的8席全部聼民進黨使喚,那麽,泛藍的54席(國民黨52+無黨籍2),就會變成「空氣」,在「立法院」能發揮的作用就十分有限。

可是,新一屆「立法院」2024年2月1日開議後,民衆黨並沒有站在民進黨一邊,而是選擇與國民黨合作,首先是把韓國瑜和江啓臣推上了「龍頭寶座」,讓過去八年在「立法院」「呼風喚雨」民進黨好不自在,也讓以40%選票當選的賴清德變成名副其實的「跛腳」,無論是民進黨,還是賴清德,都難咽下這口氣。為達掌控「立法院」的目的,唯一的「出氣口」就是找柯文哲「算賬」。

柯文哲擋了別人財路

曾有人推測,早在「立法院」選舉結果出來後,「喬事者」就可以找柯文哲「溝通」,用「贖買」或者「利益交換」的方式,把民衆黨的8席「立委」拉攏到民進黨一邊。可是,「喬事者」一直都沒有出現,至少表面上沒有人看到。這就表示賴已經對「拿下」民衆黨8席「立委」「另有佈局」。

這或許就是今天大家所看到的柯文哲落得如今慘態的「背後邏輯」。也就是説,柯文哲今天的「遭遇」,早有定數。最後是民衆黨8席「不分區立委」爲他埋下的「禍根」;另是他覬覦2028年選舉大位是他災難的引綫。

如果柯文哲通過2-4個月羈押「想明白」了「之所以發生」的事,也不需要他公開「擧白旗」,只需在每次關鍵投票時,要求民衆黨的「立委」「服從命令、聼指揮」就可以了(編者註:因爲民衆黨「立委」都是不分區,必須服從黨的指令,加上民衆黨是柯文哲的「一人黨」,也就是必須聽從他這個黨主席指令)。因爲羈押柯文哲只是手段(包括收拾「大阿哥」鄭文燦都被台北政壇人士認爲是針對柯文哲案的某種鋪墊),俘獲民衆黨的8席「立委」才是目的所在。台灣社會普遍認爲,民進黨現在對民眾黨像是抄家滅族一樣,民眾黨對民進黨恨死了,想藉京華城等案,逼民眾黨8席「立委」就範並非易事。

爲什麽賴要對民衆黨的8席「立委」志在必得呢?根本的原因是他不想「被跛脚」、他想像民進黨過去八年那樣繼續掌控「立法院」、心想事成;直接的原因是只有掌控「立法院」,他才能有把握在「立法院」這個會期(「立法院」新會期2024年9月20日開議)通過各項預算案,特別是已經按照美國要求增加了的「軍購預算」案,以及「人事安排」案(2024年10月底任期届满的7席大法官任命、「司法院」正副院长)等。

知道了「利劍所指」的目的,就能理解「利劍所及」的原因。

結論:如果要描述柯文哲案的最後結論,用台灣一位權威人士的話説,那就是「法有所定,人有所權」。

柯文哲案時間表

2024年7月31日

台灣媒體(名嘴)開始放話,說柯文哲犯有圖利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月30日再談及外界指稱他京華城案圖利,他反嗆「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柯文哲的反嗆說法,反而給檢察官「鉆了空子」。

2024年8月12日

因京華城案被控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傳喚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訊後「請回」但予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面對大選選戰期間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等爭議,柯文哲8月1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率時任競選總部總幹事黃珊珊、副總幹事陳智菡、財務長李文宗說明,沒想到將黑鍋全推給當時委任的會計師、原民眾黨中央委員端木正。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葉耀元針對該場記者會提出11點質疑,直言「不開還好,開了更慘」!

2024年8月14日

因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北檢兵分多路搜索民眾黨位於台北市台玻大樓的辦公室。

2024年8月27日拘提應曉薇

檢廉拘提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移送台北看守所。

2024年8月28日拘提沈慶京

約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老闆沈慶京到案,並向法院聲請沈慶京羈押禁見獲准,8月29日淩晨4點5分被裁定羈押禁見。吳順民、沈慶京在當天清晨搭乘囚車,移送台北看守所。

2024年8月28日

柯文哲與檢廉攻防之前,先找來民眾黨元老、各層級幹部密集開會,分析案情。

2024年8月29日「請假」3個月

柯文哲先是剪了頭髮,然後宣佈要為政治獻金案帶來的紛擾「請假」黨主席3個月。

2024年8月30日

8月30日檢調進入柯文哲住家和民眾黨部搜查,同日柯文哲被北檢當庭逮捕。

檢廉人員8月30日早上檢調6點半到柯文哲家裡按門鈴,7點30分左右進入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搜索,歷經4個多小時搜索結束,柯文哲及他的太太陳佩琪在辦案人員陪同下步出其住處大門口,當柯文哲要被帶往廉政署前,突然停下腳步要和媒體說話,遭到檢廉人員多次要求「上車」,柯文哲當場拒絕,還略帶怒意搖手直呼:「不行!」並嗆:「除非你把我帶走」。

2024年8月31日

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將柯文哲帶回廉政署偵訊十多小時,8月31日淩晨移送北檢複訊。

2024年9月1日

台北地檢出署9月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對柯文哲提出聲押。

2024年9月2日

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9月2日淩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台北地院在9月1日晚間8時召開聲押庭,檢察官及律師當庭激烈攻防,法官9月2日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

2024年9月3日

北檢不服9月3日下午5時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高院3日晚間組成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但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

2024年9月4日

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依柯文哲積極介入等客觀情狀,對京華城案是否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認為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是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高院4日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2024年9月5日

柯文哲被羈押禁見(時間是2個月)。

柯文哲上午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法院9時30分召開程式庭,下午2時召開羈押庭,16時40分結束,最後在17時17分諭知結果,(法官呂政燁)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柯文哲17點50分被上銬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18時33分抵達台北看守所。台北看守所即按《羈押法》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及詢問健康狀況做成紀錄,並配住3人房給柯文哲。編號為「2772」,當日晚餐菜色為香滷豬腳、紅燒魚丸、時令蔬菜、小魚味噌湯。

檢察官第一次用重罪羈押柯被法官打槍,北檢檢察官第二次申請羈押時用的是「勾串、滅證」理由,最後成功羈押柯文哲。

2024年9月6日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黃國昌證實,AIT與民眾黨有些聯繫、溝通,基於彼此尊重,不便轉達內容。

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民衆黨副主席黃珊珊今日一早到台北看守所探視柯文哲,除了帶枕頭、涼蓆等生活用品與會客菜外,還帶了《台灣人400年史》、《百年追求:台灣民主運動的故事》2本書給柯文哲。不過台北看守所表示,看守所內福利社有賣的用品,原則不接受家屬寄送給收容人,枕頭、涼蓆正好有賣,所以屆時會交還家屬帶回。

台北看守所指出,收押期間每天可用300元(新台幣);若要買零食、水、盥洗用品,換洗衣褲,可在看守所會客室裡的福利社櫃檯購買,每次上限2000元(新台幣)內。而書籍《台灣人400年史》則是因精裝版本,外皮較厚被退回。

2024年9月18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三度提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主要是追查京華城「方案四」超高容積獎勵究竟何來及相關金流。柯一早被借提至北檢訊問後,下午搭乘最後一班囚車返回看守所。

2024年9月23日

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三長9月23日下午見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書記長林思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與黃國昌、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在「立法院」附近的天成大飯店見面,雙方閉門會談將近2小時,可見話題頗為深入、全面。根據藍營方面事後的轉述,雙方在會上互動良好,彼此氣氛融洽,對預算案以及「考試院」、通傳會(NCC)、「司法院」大法官等人事案的看法、理念趨同,新會期維持合作關係沒有問題。

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案在押,這是否會對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與藍軍合作形成牽制?值得留意。假設黃國昌率領民眾黨在「立院」全面配合藍營,把綠營殺個片甲不留,這是否會招致司法對柯報復?

2024年9月27日

北檢近期將火力分散偵辦雞蛋進口弊案、北士科、台智光案,9月27日上午提訊台智光案的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不過廉政署下午再大規模約談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帳務申報不實案被告、證人等共15人,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更趕忙赴現場坐鎮。京華城案,廉檢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賄賂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新台幣4740萬元,居中牽線協調京華城容積率獎勵案,並由柯文哲拍板過關。北檢本週四度提訊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另外木可公司的假帳案也正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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