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苏东坡去判案
2024-02-29金陵小岱
近日,四川眉山重大考古发现确认,“苏坟园”中的大苏坟园为苏轼孙子苏符墓葬,小苏坟园为苏轼曾孙、苏符之子苏山的墓葬。这条新闻将北宋顶流苏东坡送上了热搜,有网友在另一条某网红法学教授的热搜下留言,认为苏东坡就是北宋的法学教授,处理起案件来,比律政单元剧还要精彩。我们不妨坐上穿越时光的飞船,去看看苏东坡是如何判案的。
第一站我们到达的是密州。此时是熙宁八年(1075年),苏东坡到任密州知州的第二年,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据《宋史·苏轼传》记载:“有盗窃发,安抚司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来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杀人,且畏罪惊溃,将为乱。”
盗窃本身不算什么大案子,理论上抓到盗贼就可以结案了。然而,安抚司衙门却介入了这起案件。为表重视,安抚司派遣了专管缉捕罪犯的武官去协助办案,武官还带上了强悍的士兵。没想到这些士兵凶暴横行,他们对当地百姓说:“你们的家中怕是藏有宫禁之物吧?”
老百姓本身就被盗贼吓得不轻,这么一问更蒙了:“没有,绝对没有。”
“我们说有就有!”随即,这些士兵就闯进百姓的宅院里。争执中,有百姓被士兵杀害了。闹事士兵畏罪逃散,他们认为横竖要偿命,居然萌生了作乱的想法。
事发后,百姓更害怕了,他们决定去找时任知州的苏东坡申诉:“大人,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啊!”
早就听说这位知州才华横溢又爱惜百姓,但苏东坡接下来的操作却让百姓背后发凉。只见他“投其书不视”,看都没看那些诉讼书,还慢悠悠说道:“哎哟,上面派来的官兵怎么可能杀人呢?不可能!大家早点回家洗洗睡吧。”
此举一出,作案士兵悬着的心放下了:这位知州也是胆小怕事,不过如此。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是苏东坡布下的一个局。又过了些时日,那些畏罪逃散的士兵放松了警惕,百姓也沒有之前那么激动了。此时,苏东坡开始收网,立刻派人抓获了那几个斗杀百姓的士兵,以正国法。
这起案件看似不复杂,处理起来却非常棘手。犯事士兵为上级官府所派,即使是依法处置,也要顶住巨大的压力,但对掌控“大局观”的苏东坡来说:公平公正,还百姓一个公道才最重要。
现在,我们从密州出发,穿越到14年后的杭州。此时,已到任一月有余的苏东坡正被愤怒的百姓层层围堵抗议,现场多达数百人。对于这场骚乱,苏东坡早有预感,这一切都始于他的一次改革。
北宋时期,朝廷有夏、秋两税,杭州民户需要缴纳绸绢作为夏税。为了减轻赋税的压力,百姓想了个点子:以次充好,将劣质绸绢缴纳给官府,并在收税官吏质检的过程中设法阻挠。
收税的官吏也有工作期限,根本无暇一一挑选识别,有的绸绢甚至劣质到轻轻一扯就断了,苏东坡叹了口气:“再这样下去,民风也要坏了。”他虽爱惜百姓,却也有自己的态度:若是觉得赋税重可以提出来,不该搞这种明目张胆的欺骗。他命令负责收税的官吏不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上缴的绸绢要严格筛选,然后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骚乱,苏东坡并没有强力弹压,而是给现场百姓上了一堂“道法课”。待闹事者散去后,苏东坡意识到一个问题:“此数百人,必非齐同发意,当有凶奸之人,为首纠率。”这显然是有预谋的煽动民众情绪,必须严查。
苏东坡先是找到了在场的见证人,也就是受纳官仁和县丞陈皓,他指认颜章、颜益为这场骚乱的始作俑者。在确定了重点嫌疑人后,苏东坡随即差人捉拿颜氏兄弟,送至司理院。
经司理院审讯后,颜氏兄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而犯罪起因正是他们缴纳的绸绢多被退回,这才有预谋地闹事。如此熟练的作案手法让苏东坡警惕起来:莫非他们平日里也会作恶?若是留这两个祸害在民间,还不知道要做出多少坏事来!
随即,苏东坡差人查访了两兄弟的家庭背景及过往行迹。这一查,真不得了。原来他们的父亲叫颜巽,是杭州的富户,曾有两次因非法敛财入狱,但蹊跷的是最后竟都转危为安。正因家风不正,颜氏兄弟也是奸恶凶煞,百姓都怕他们。
由于颜氏兄弟犯罪情节严重,且有不少前科,苏东坡认为用常法判决达不到惩罚效果,最终决定判处两人刺配本州牢城。
按理说,案子到这里就结了,但苏东坡有高度的法律自觉。他上《奏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状》,向朝廷阐述了自己如此判决的理由。当时御史认为苏东坡此举不遵守法律,最终朝廷按照律法赦免了颜氏,也未追究苏东坡。
由此可见,苏东坡判案非常重视调查案件的前因后果,判决之时,虽会根据案件实情判断,但也遵守司法程序,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苏东坡在杭州任内还处理了几件非常精彩的案件。像斗杀百姓、煽动骚乱这样的恶性事件毕竟是少数,更多需要处理的是那些鸡毛蒜皮的民刑案件,但正是这些小案件处处体现着这位法官的智慧与温情。
某天,苏东坡像往常那样去州衙上班,才坐下就听到有人前来诉讼:“大人,请您为草民做主!草民遇到老赖啦!他拖欠绸缎货款不还!”
苏东坡问道:“他欠你多少货款?”
“两万钱。草民一家老小吃喝可都靠这些啦……”绸缎供应商哭得稀里哗啦,苏东坡只感觉脑壳疼,两万钱,不是小数目。他将被告传唤来:“你为何要拖欠绸缎货款?”
“草民平日靠制作团扇卖钱为生,但近日阴雨连绵,根本就没人来买团扇,本都回不了,这才欠下了绸缎货款……草民实属无奈啊!”
据《宋刑统》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各令备偿。”若按法律条文执行,那必然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输的局面。将制扇商痛打一顿,他就有钱归还了?况且这二十笞打下去,少说也得躺十天半个月,没了劳动能力,更没法还债了。
苏东坡思量了一会儿,对制扇商说:“回去将你滞销的团扇全都带来。”制扇商原以为自己要挨一顿毒打,没想到知州大人却这样判决,难道是要以团扇抵债?
当二十柄团扇陈列在苏东坡眼前时,只见他大笔一挥,以书法及枯木竹石一一绘饰扇面。据史料记载:“其人抱扇泣谢而出。始府门,而好事者争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后至而不得者,至懊恨不胜而去。遂尽偿所逋。”
制扇商感动得满脸是泪,抱着团扇就走了,脚还没踏出衙门,就有人前来出高价购买,滞销的团扇被一抢而空,欠款随即全额偿还。还有人为此懊悔道:“早知道今天就去当吃瓜群众了,好歹也能抢购到一柄!”
这个故事出自宋人何的《春渚纪闻》卷六《东坡事实》。苏东坡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还充满了人文关怀。为了让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现场进行了“艺术加持”,堪称精彩。
此外,史料笔记中关于苏东坡判案的记载还有很多,如著名的杭州高丽僧案、吴味道逃税案,而话本中的“子瞻判和尚游娼”“花判助官妓女从良”等更是流传甚广。这些无不体现苏东坡的民本法律思想,他推崇人治为主,强调德治,以法治民,重民惠民,虽不乏时代思想的局限性,但仍对当代人有着启示作用。
(摘自“金陵小岱”微信公众号,佟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