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内涵与价值
2024-02-29杨正军张国松
杨正军 张国松
摘 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新时代党在制度治党的轨道上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诠释出党对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制度治党思想的坚守继承、对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历史经验的赓续发展,更是新时代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其核心要义包括:建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落实监督常态化机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旨在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键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制度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4)02-0024-09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战略命题和政治任务要求,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为保障不断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实践必然,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制度保障,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效能持续优化、境界不断升华提供了理论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启航新征程,在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上继续为民真正执好政、掌好权、谋好利的征途中,必须充分发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制度保障作用,确保党的自我革命行动有据、推进有方,不断谱写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提升,从而锻造“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使党在新的历史方位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
一、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机理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有着深刻的生成机理,始终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党制度建设的理论光辉,与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历史一脉相承,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条件下应对各种危险和考验的现实需要。
(一)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制度治党思想的坚守继承
建章立制是一个政党治理国家的根本依据,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路径和重要保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起草、修改和制定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建设的实践中,深刻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制度治党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一是坚持围绕党的阶级立场和历史使命推进无产阶级制度治党。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如何通过科学、稳定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国家治理提出了构想,体现出对制度治党从理论构建向治理效能转化的现实关切。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政权形式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2]107,深刻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推进制度建设的本质特征是以人民为主体,阶级立场和价值追求是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列宁明确指出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只有通过这种“制度”武装起来的党,才是一个坚强团结、人民拥护、集中统一的党。二是增强制度治党的科学性应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参与起草和制定国际无产阶级政党章程和政治纲领的具体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应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以实现规律性和目的性相统一。恩格斯在给奥·倍倍尔的信中特别指出,要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灵活地对待过去的决议,“一个有生命力的党所借以进行活动的法律基础,不仅必须由它自己建立,而且还必须可以随时改变。……它就只能在自己活的、经常变化的需要中去寻找自己的法规”。无产阶级政党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寻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因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只有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才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性。三是提升党的章程执行力,增强制度治党的权威性。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论述了制度执行力建设的基本原则,还阐述了党章在党的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强调遵循党章没有例外原则。马克思恩格斯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章程和组织条例》中明确规定每个支部有权制定其适应各国特殊情况的地方法规的章程和附议,“但是,此种章程和条例不得与共同章程和条例有任何抵触”。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党章的文字约束和契约精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列宁也清醒地认识到党章不仅需要党员的自觉遵守,还需要通过监督保障制度的实施,以敦促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列宁指出:“党本身必须对它的负责人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监督’也不单单是在口头上加以责备,而是要在行动上加以纠正。”从本质上而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仅是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本色的逻辑应然,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实践中对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理论创造,深刻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制度治党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二)对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历史经验的赓续发展
重视制度规范建设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显著优势和优良传统,是鍛造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基因。作为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同向同行。党的百余年发展历程彰显了不断推进制度治党的发展轨迹,从建党伊始制度治党的初步探索到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全过程。一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锤炼中推动制度治党规范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十分重视以制度推进党的建设。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决议中关于党的纪律要求、党内监督等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制度建设的规范。毛泽东在1938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此外,党的历次党代会都对党章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颁布和制定文件对党代会、党内生活、集体领导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的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党的领导、组织和党内生活制度。这一时期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方式方法、价值理念等有了初步认识,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促进政党治理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新中国成立后,依规治党在全面执政的崭新格局中迈出新步伐。遵循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制度建设应以党章所规定的原则为准绳,在“详细”这一要求上下功夫,尽可能做到实用化、规范化、具体化。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课题主要围绕党领导国家的体制机制、健立健全管党治党原则制度、完善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展开,并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各种党内法规齐头并进的制度规范化建设格局。党中央通过制定和颁发关于整顿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等现象的法规制度,以净化党的组织,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如《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1950年)、《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1953年)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极大促进了党内团结统一,积累了以制度治党来保障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初步经验。三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加速政党治理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改革开放后,党的制度建设通过拨乱反正重回正轨,在创新实践中获得重大发展。1982年7月,邓小平在中央军委座谈会上指出:“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法、领导方法,那就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要建立很多规章制度。”为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用科学的规范标准明确了推进制度治党的总目标。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从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中单列出来,党内法规建设覆盖组织、思想、作风、反腐倡廉和民主集中制五方面,并取得明显效果,标志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制度治党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强化政党制度治理规范体系建设。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经验,推出了一系列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实践举措,制定了涉及方方面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如《中央八项规定》(201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等。2016年12月,中央召开专门研究党内法规的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这是党内法规建设的又一里程碑。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新时代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释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2023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这一重要文件的制定实施,使党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更加科学,为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简言之,党的制度建设作为自我革命的核心工程,将制度治党战略思想贯穿于百年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活实践中,与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第二个答案”联动互嵌,推动自我革命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党永葆生机活力、不断赢得历史主动提供了充沛的制度性政治资源。
(三)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的权威性与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并取得显著成绩。但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变化莫测,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党的二十大首次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专门部署,彰显了党对大党独有难题破解之道的清醒认识。然而,在执政风险和挑战相互交织和叠加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是党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一是风高浪急的国际形势对制度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当今世界“两个大局”相互交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的国际形势下,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既面临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全面从严治党正是对这一复杂形势的有力回应。新形势下,我们党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以科学、高效的制度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把党锻造为走在时代前列、善于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二是进入新时代的现实场域对制度治党提出新期许、新目标。“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全面深化改革到了“深水区”,发展改革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制度治党提出了新期许、新希望。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制度治党、科学管党,党才能经受住更加复杂的执政环境的考验,才能始终把握发展大势,引领伟大社会变革。新征程上,全党要强化“答卷”意识,保持“赶考”清醒,牢牢把握制度治党总要求,坚定党性原则,聚集突出问题,敢于刮骨疗毒,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上做到管党治党力度更严、责任不减、持续输出,“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三是“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严峻挑战。全面从严治党的起点就是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以实际行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非凡的历史自觉和彻底的大无畏精神,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成功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然而,党执政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七个有之”等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各種因素还长期存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仅靠自我革命精神的内在驱动力,更应发挥制度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撬动全局、砥柱中流的关键性作用。纵观上述,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具有鲜明的自我指向性,旨在着力破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是“大党”向“强党”奋进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跨越。将勇于自我革命这一鲜明品格和独特优势以党内法规的行为模式固化下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谱写了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实现长期执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核心内涵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一项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既要科学总结百余年来党推进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又要遵循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实践要求统筹规划。
(一)建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
“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发挥着统领性作用。构建系统集成、科学完备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首要原则是建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为保持党长期执政地位不动摇、履行好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筑牢制度根基。一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万山磅礴,必有主峰;船重千钧,掌舵一人。“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是新时代各项事业取得伟大胜利的政治密码,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定盘星”和“压舱石”,是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讲政治的鲜明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光荣传统和本质特性。新征程,是充满荣光和梦想的远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好表率,以身作则,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不断提升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最核心、最紧要的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二是不断完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健全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的党内法规,构建了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从中央到地方的请示报告制度体系。请示报告制度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安排,“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凡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党中央”,把讲政治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完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这是对长期以来不断加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工作的经验总结, 也是立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提出的必然要求。制度的生命在于贯彻落实。“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因此,要不断健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党组)和各个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认真落实党内重要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责任,履职尽责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一以贯之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打造闭环式的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是打铁自身硬的鲜明体现。“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守好“主阵地”、深耕“责任田”,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既要明确“主体责任是什么”“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根本性问题,又要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好”担责。对于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体要从严追责、精准追责,以严肃问责倒逼其履职尽责。严厉惩治责任追究有“落差”“温差”“偏差”等问题,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警戒线”,真正做到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内容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的内容设置应按照“角色定责”的原则,即要根据不同责任主体的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不断丰富和深化责任内容,避免空泛,要具体实在,以达到责任内容所规定的预期效果。坚持“把脉问诊”原则,找准党内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做到责任内容清晰化、责任分工可视化。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人民群众最关心、与改革和发展事业最紧密的问题展开,切实回应和引领时代需求,防止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成为阻碍党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束缚障碍。三是用好问责利器,激发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关键在于“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问责体制机制成为常态,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健全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在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过程中,以制度的“防护墙”“硬约束”刹住歪风邪气,解决顽瘴痼疾。反向的硬约束就是正向的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担起主体责任和示范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问责压实责任,把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得更实、抓得更紧,用问责激发干部的担当作为。
(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更是党实现自我净化的关键路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必须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协调联动、同時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惩治腐败体制机制。要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推进常态化反腐精准发力、靶向施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持续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查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交织的腐败,斩断权力和资本相勾结的利益输送纽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始终保持严惩贪腐的高压态势,“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塑造政治生态领域的“绿水青山”,以党永不变质的自我革命姿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二是加强反腐败领域立法的衔接和协调,规范权力运行。党的反腐败斗争要取得系统集成的卓越成效,就要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实践进程互嵌联动,牢牢把握反腐败领域立法的重要原则和根本方向。只有使反腐败领域立法同党内其他法规制度相得益彰、耦合互动,系统性地布局于整个法规体系当中,优化反腐败制度供给,才能突破原有制度的功能瓶颈和能量界域,最大程度地激发制度优势的强大效能。与此同时,要积极推进反腐败领域法规制度的“立改释废”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权力的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腐化、不变质、不滥用,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三是构建党的政治生态外生性净化的体制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积极探寻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同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接洽点,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创造良好的从政环境;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赓续红色血脉,牢记初心使命,消除滋生腐败行为的思想根源;在厚植廉洁从政的文化底蕴中筑牢党员干部精神世界的“铜墙铁壁”和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底线,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文化氛围中把党的规章制度自觉地内化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四)落实监督常态化机制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形成落实监督常态化机制是以“严”的主基调、“新”的总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要加快构建程序严密、科学有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让各方面监督转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让监督作为一种“治理形态”贯穿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构建的整个过程。一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强化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持续深化监督制度改革,这既是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实践逻辑在制度建设层面的具体映射,也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这一自我革命实践旨归的现实回应。这要求党始终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和价值导向,把监督贯穿于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发挥政治监督与各种监督在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力量整合中的统领性作用,促进审计监督、检查监督、纪律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统筹衔接,以达到有效覆盖和有形覆盖相统一。二是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加强上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权力约束为导向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新时代以党的权力监督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鲜明指向。增强对“关键少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突出闭环优势,做到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压缩权力任性空间,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强化人民监督制度规范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早在1945年7月,毛泽东就给出了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这个“新路”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打开大门搞监督,引导群众参与监督。通过群众的力量增强党政机关透明度,切实将人民监督的外在压力顺畅地转化为党实现自我革命的内生动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民监督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外在动力,将“两个答案”有机融合,共同发力、同题共答,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监督的整体效能持续提升,是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政治课题。
(五)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良规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制度治党的“基石”和“利器”,是管党治党的主要依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更好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构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章作为管党治党的总遵循总依据,是“万规之本”“万规之基”,是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根本准则,具有最高权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必修课,以党章修身、以党章律己,不断砥砺政治本色;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做到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力戒“一言堂”,站稳人民立场要力戒“缺钙软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二是完善党内法规执行、落实长效机制。制度执行的力度决定着法规权威得以树立的高度,法规权威的崇高内性是制度执行的外在凸显,只有将两者统筹推进、同步兼施,才能焕发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强化制度执行,是推动制度优势高效地转化为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必然路径,是消除制度构建与制度执行弹性张力的关键一步。全党执行各项制度“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严惩制度执行踩“红线”、闯“雷区”、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坚决捍卫制度尊严。党员干部要立足“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施政原则,坚决抵制机械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等现象,使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产生实际效能。三是加强党内法规文化建设。党内法规文化作为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着力点、契合点,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序运行、促进党内法规制度有效执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教育引领作用。加强党内法规文化教育和制度构建,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主体的政治行为,不断固本培元,增强党规意识,使主体的政治生活在党章和宪法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从而形成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党内关系。在党内营造良好的党内法规文化氛围,能够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不断观照内心、自我提醒、自我约束,做到内外一致、知行合一,以凝聚党内核心意识和价值认同来引领党员干部的精神世界。
三、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意蕴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政治论断,彰显了极其重要的价值意义。其理论价值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其实践价值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其世界价值是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仅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更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充分运用和全新升华。一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形成系统完备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体实践中具有强基固本的战略意义,使党的建设有了新的话语呈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赋予中国化党建学说极具典范意义的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明确地对“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概念进行系统阐述,但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蕴含着丰富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思想,强调要以制度为准绳规范无产阶级政党建设,自我革新、自我批评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个大国的任何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规律的”,并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公开宣布了要实行选举制、代表大会制和罢免制,强调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列宁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要坚持制度治党,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理论创新在价值追求、原则方法、终极目标上与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一脉相承,又与新时代党的建设实际相结合。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般性原则和科学内核,又在理论形态、实践方式、现代表述上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另一方面,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自我革命精神品质由“旧质”到“新质”的飞跃。在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已经不仅仅是适应推进管党治党的现实要求,更是适应新形势下促进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战略部署的理论需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理论升华。从系统论方面而言,不仅系统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立场、工作基调、迫切任务等“理论整钢”,而且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权力监督体系、党内巡视制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权威、可靠、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化、程序化与长效化。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总体要求,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战略清醒,蕴含着管党治党的科学方法,是中国政党制度与加强党的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表征,实现了不断以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质的飞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我革命内容由外源性输入到内生性升华、被动学习到主动创新的演进。
(二)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行动指南和制度保障
理论因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又因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创新发展。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一是实现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制度化”的行动逻辑转换。中国共产党作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主导力量,在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变化中如何增强自身的调适性、强化制度治党的科学性,成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制度化遵循“与时俱進”的行动逻辑,既要“坚持和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又要进行新的创造”,以破除那些“不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的东西”。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党要永葆青春与活力,“就必须实事求是认识和把握自己,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以自我革命助推党的建设、以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强化党的建设,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现党的建设制度化的行动逻辑由适应外部环境的被动建构向重视自身主动构建的历史性转变。二是探索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用“窑洞之问”来鞭策和警醒自己,在深刻把握伟大变革中坚定制度自信,着眼于党的千秋伟业,以非凡的使命担当和卓越的政治智慧,把跳出历史周期率放在关乎党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来抓,找到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鉴于此,将党的自我革命这一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赋予规范化、长效化的理论特性,以制度化的形式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开展,既回答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做到马克思主义政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永葆朝气蓬勃和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问题,又有力破解了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政权经历治乱兴衰周期率的历史现象。三是为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制度保障。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梦想关键在党。因此,“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作为“两个伟大革命”的领导核心,必须以刀刃向内、自剜腐肉的勇气和决心,不断锤炼锻造自身,增强革命性,积极主动地改造主观世界,为引领好、进行好这场伟大社会革命指引航向、凝聚力量。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切实发挥制度标本兼治的核心作用,以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来保证党的自我革命科学开展,方能领导社会革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如何应对执政考验、怎样化解执政风险,是世界任何政党都绕不开的难题,是世界政党治理共同面临的“哥德巴赫猜想”。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许多政党都没能找到解决稳固政党长期执政这一难题的成功道路,由此陷入“治理无力”的境地。西方主流政治学则武断地否认执政党通过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实现长期执政的可能性,认为实现政党的自我约束只能是两党制或多党制。对于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而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并形成相应制度加以规范,破解了执政党通过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实现长期执政这一国家治理领域的世界性难题,是对西方主流政治学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我約束质疑的有力回击。中国共产党突破其他政党的狭隘眼界和政治局限,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党建理论发展道路,创造了自我革命的成功经验,使中国的新型大国形象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高度认可、充分尊重和由衷佩服,为世界各国解决政党治理难题贡献了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对世界各国执政党应对执政考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取得开创性重大进展和成就,塑造了勇于革新的大党国际形象,是世界政党治党治国的成功典范,得到世界各国政党的肯定性认识和高度评价。美国纽约大学政治系终身教授熊玠指出,中共为什么能成功应对挑战,其实质就是一种自我革新能力。“十八大以来愈刮愈烈的反腐风暴出乎整个国际社会的预期”, “这场改变中国的‘廉政风暴’震撼了全世界”。随着对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坚定决心认识的更为全面深入,许多西方国家已开始思考借鉴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经验。同时,中国积极参与构建全球反腐败合作,主导起草《腐败资产追缴国际合作十条倡议》《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反腐败文件,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建立反腐执法合作机制和谅解备忘录,为各国惩治腐败提供重要借鉴,为世界政党政治和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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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蕙】
基金项目: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2023GZGXRW03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正军(1989—),男,贵州沿河人,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党的建设;张国松(1998—),男,贵州仁怀人,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