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治理共同体: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动力
2024-02-29王木森陈荣卓
王木森 陈荣卓
摘 要:现代化治理是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和有机社会的合力共治。国家、社会和市场是现代治理的三大根本支柱,在人类治理的历史进程中,分别形成了市场中心主义治理、国家中心主义治理和社会中心主义治理三大治理范式。这三大治理动力范式,因其以某一核心力量为中心,其它两个核心力量为辅助甚或缺失,故而难以推动现代治理的有效运转,加上三大治理力量因其本身固有的限度相继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社会失灵,从而导致治理不力。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懈努力,我国在党建引领治理中创生出了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政党中心主义治理”新范式,创构出了“政党有力领导、国家有为服务、市场有效配置、社会有序参与”的协同合作治理动力,构生出了“有力政党、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共治的党领治理共同体,进而推动中国之治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中国式治理现代化;治理共同体;治理动力;党领共治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4)02-0017-07
一、问题的提出:治理动力何需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江河之所以能冲开绝壁夺隘而出,是因其积聚了千里奔涌、万壑归流的洪荒伟力。”这种推动改革发展的洪荒伟力即中国改革动力。新时代以来中国之治之所以能劈波斩浪、向前发展,是因为党领治理共同体凝聚起了推动中国之治创新发展的治理动力。党的二十大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等成为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中国之治的重要内容、重要任务、重要进路。如何凝聚治理力量,激活治理动力,推动中国之治运转运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创造性地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国之制”保障“中国之治”,建设治理共同体成为激活中国之治动力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路径。
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缘何需要建设治理共同体?其根本缘由是治理共同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本质、合作共治的内核,能有效聚合激活治理力量、有力凝构激发治理动力,推动中国治理创新前行。现代治理是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和有机社会的合力共治,而非国家、市场抑或社会的单力独治。国家、市场和社会是现代治理的三大根本支柱,三大支柱作为核心治理力量协力支撑着现代治理的运转运行。然而在人类治理的历程中,市场、国家、社会这三大核心治理力量在大多数情况下分离分立,单向发挥其根本性的核心支撑作用,从而形成了市场中心主义治理、国家中心主义治理和社会中心主义治理三大治理范式。这三大治理动力范式,因其以某一核心力量为中心,其它两个核心力量为辅助甚或缺失,因而难以推动现代治理有效运转,加之三大治理力量因其本身固有的限度相继出现失灵,从而导致治理不力。这就意味着现代治理绝不应是政府、市场、社会单个力量的孤力治理,而应是包括三大治理力量在内的多元力量的协力互治。因此,要避免市场、政府和社会失灵,就必须扬弃三种治理力量单独作用的单极治理,建立起三大核心力量协力合作的多元治理共同体。本文基于现代治理合作共治理念,分析市场中心主义治理、国家中心主义治理、社会中心主义治理三大治理范式的优势和不足,并根据当代中国政治独特的政党中心主义发展模式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治理创新发展的实践经验,探究以政党中心主义治理统合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治理力量形成的党领治理共同体的中国式治理动力新范式。
二、市场中心主义治理:配置但远非有效
市场作为人类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组织形式,一直以来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揮着重要作用。市场机制作为人类经济社会的基本调节方式,通过价格、竞争和风险等机制自动调配供给和需求,像超级计算机一样实现资源配置。在西方治理语境中,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人理性”和“看不见的手”因其高、精、准的资源配置效率,赢得了人们的信赖和崇拜,被原教旨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奉为圭臬。市场导向、市场中心、市场至上的市场主义,一度被当作治理的根本准则。“市场成为非等级制度协同下的唯一有效体制”,市场力量成为驱动治理运行的核心动力。
R罗兹在《理解治理》中指出:“如果市场的特征是价格和竞争,那么市场机制则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效方式。”由于供求的变化,价格围绕价值忽高忽低上下波动,市场活动参与者根据变动的价格不断调整自己的市场行为,引导和影响社会资源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在社会各部门、各地区和各行为主体之间实现配置组合。经济人假设的利益最大化驱使“买卖者之间、买者之间、卖者之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展开多种形式的竞争,竞争又引起供求的变化,促使经济治理主体把自己的经济行动与市场竞争状况勾连起来,从而间接地调整市场运行,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实现公共产品供给。故此形成“价格→竞争→供求→价格”三大要素“互相组合、互相制约、互为条件”的循环过程,这即是一般意义上市场机制的运作过程。其中,价格是各个循环过程的标志,价格变化既是上一次市场机制要素循环运转的结束标志,又是下一次新的循环运转的开始信号,如此周而复始地周期循环,实现市场运行的自我调节和资源配置。这种市场机制要素“自发、自动、自由”地周期性循环,被称为市场治理的自然规律,是推动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市场是推动创新经济活动的动力。市场治理即基于市场主体之间的自愿交易,进行“选择与竞争”,市场行为伴随着“经典性订约”“关系性订约”“合作性订约”及“义务性订约”等各种各样契约的订立,展开经济创新。市场治理成为协调创新供给与需求的基本手段,嵌入制度结构所在的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行动者之间,以及国家行动者或公法人中。“国家曾经是市场的主宰,而现在却是市场在许多关键领域主宰了各国政府。”
市场和市场机制作为治理的天然機制,在推动治理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被赞美的平等性、开放性和法治性的自觉力量,却因潜藏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而背离了理想的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状态。市场机制的这种非完全竞争性、信息非对称性和经济外在性使市场在治理中出现失真、失准、失序、失效的问题,致使社会公共物品很难实现有效配置,从而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误配和浪费,导致“市场失灵”。在公共治理中,提供公共物品、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是治理运转的关键。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最早定义了公共物品,所谓的“公共物品就是指社会成员均等地消费的物品,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三大特征。一方面,在公共产品的享用上人们具有同等的权利,一些人在享用某一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同样的享用权,一些人从某一公共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公共产品中受益。另一方面,公共产品消费者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公共成本和个人成本增加,多一人消费不会增加其负担。作为公共治理对象的公共产品正是由于其具有使用上非竞争性和受益上非排他性的独特性质,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同时也正是因于公共物品可以被人们免费享用,从而产生个人理性行动在使用公共物品时的“囚徒困境”博弈、哈丁“公地悲剧”和奥尔森“集体行动困境”,致使市场价格难以形成,市场调节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失灵。所以,市场力量在公共治理中的效用,正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指出的那样,“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数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有多少相关事物”。正是由于市场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使其在公共物品治理领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所以,单靠市场力量驱动公域治理,必将陷入失灵困境。而摆脱市场配置失灵,使资源在公共治理领域得到有效配置,就必须放弃市场中心主义治理,引入并发挥其他力量和机制作用,协同推动治理发展。
三、国家中心主义治理:调控但远非有力
国家作为文明社会的概括,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表征着社会陷入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不可调和的自我冲突,其从控制社会对立的需要和社会冲突中产生,超然于社会之上,是“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10]的照例最强大的第三种力量。恩格斯的国家起源和国家使命论表明,国家源于社会冲突而产生,肩负着保护秩序—保卫社会的使命。所以,国家被认为是创造秩序、实现治理的天然力量。因为“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控制冲突、防止毁灭,把人与社会发展安顿在秩序范围之内,是国家实施治理的自然任务和内在逻辑。因而,以巴林顿·摩尔和其弟子查尔斯·蒂利、西达·斯考切波为代表的“回归国家学派”,一改自由主义的市场中心倾向,把国家自主性和宏观结构影响社会的能力作为分析变量以图“找回国家”,提出“国家中心论”力图超越自由民主主义,国家成为代替市场撬动治理的力量中心。
在政治学语境中,国家作为“利维坦”,分别被赋予“最高的善”和“必要的恶”两种面孔。国家合法垄断暴力,以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规制并引导人们的社会活动,维护公共秩序与社会稳定,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和自由。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被亚当·斯密赋予三项义务:“保护社会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保护社会上各个人免受其他的侵害或压迫;出于公益目的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这说明即使在最坏的意义上,国家并非像蒲鲁东描述的那样——其罪恶之手已经扼住人民的咽喉,稍有反抗之举,就被直接夺取生命。事实恰恰相反,现代国家一定意义上却是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社会“公共物品—公共服务”中存在的搭便车和不合作问题,在治理过程中逐渐成为一种旨在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的政府形式。
在治理实践过程中,围绕国家与社会关系形成了旧治理和新治理两种前后相继的发展形态。其中,社会中心倾向的被称为新治理,国家中心倾向的被称为旧治理。彼得斯认为,作为国家中心的“旧治理”以“强国家—弱社会”为基础,强调政府核心机构采取行政方式调控经济社会以及政府的其余部分,政府的核心作用是“掌舵”。国家中心论者从治理与统治的比较中,确认国家在治理中的力量中心角色。国家中心论者认为,治理与统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政府调控其他社会力量的方式不同。统治是政府机构依赖其自上而下的权力实现调控,治理则是政府通过协商伙伴关系方式,把其他社会行动者吸纳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共同行动提供公共产品、维护公共利益。但相对于市场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而言,政府权力在治理过程中仍然居于绝对中心地位,对伙伴关系发挥着主导和规制作用,政府依然是公共利益的最佳代言人。国家和政府作为公共治理中最有权势的政治力量,在理论上被预设为公共利益的化身,具有完全理性和无私精神,在实践中被看作公共产品最主要的提供者和公共利益的最终责任人,创设公平公共环境、创造高质量公共生活,进而促进社会发展。
然而事实上,完全依赖政府实现更有效的公共治理并不现实。因为政府并非完美无缺,其和市场一样也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同样面临治理失灵的困境:第一,政府决策并非总是正确。尽管制定实施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是政府成功干预市场、调控社会的关键,但由于受利益偏好、决策体制、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复杂多变等因素制约,政府经常陷入有限理性之中,以至于很难及时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在此情况下,政府进行干预不但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和不足的作用,反而会因此进一步加剧市场失灵,进而带来更大浪费,甚至造成更大灾难。第二,政府官僚部门利益效应。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部门并非总是代表公共利益,相反,部门个人利益却成为官僚们追求的目标,官僚们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所在部门的利益最大化作为行为取向,导致各级官僚机构普遍追求自己部门公共预算的最大化。加之政府官僚垄断公共产品供给,官僚部门既去除了外部竞争压力,又去除了内在任务动力,从而导致政府部门工作惰工和自我扩张,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经济效益降低,资源配置低效,社会福利减少;政府开支的增长,甚或引发通货膨胀。第三,权力寻租与政府俘获。政府是国家权力装置的具体化,政府权力装置一定程度也遵从“理性经济人”假设,成为一个追求自身利益的自利主体(尽管表面公开声称自己是公利的化身)。作为既拥有权力又具有“经济人理性”双重属性的政府,既有寻租俘获的意愿又有俘获寻租的能力,显然具备了权力滥用、权力腐败和政府俘获的天然条件。所以,正如波普尔所说:政府“不管怎样必定拥有比任何个别国民或个别公众团体更大的力量;虽然我们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以使这些权力滥用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我们决不可能杜绝这种危险”,因而政府通常也成为了吞噬社会的力量和敏锐的、勤勉的、体面的公民共同的敌人。
从人类历史发展和当代社会现实情况看,国家尽管在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因其自身缺陷也引发了一些问题甚或灾难,政府治理失灵频频发生。所以,国家中心主义治理的神话已被打破,未来治理过程中呼唤更多力量参与共治。
四、社会中心主义治理:活力但远非有序
社会作为人类组织有机体,是人类生产、生存、生活的基本形态和根本方式。人们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组成超乎个人的有机整体——社会,其构成人们的生活组织体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人们交往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是人类生活共同体。人类的存在发展依赖于社会,一刻也离不开社会。人类是构生社会的基础,社会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基本力量。任何个体一旦脱离社会,都将无法生存。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诸如自由主义、多元主义、社群主义、民主自由主义等都坚持社会中心主义。社会中心主义认为,国家虽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却不得不建立在社会基础之上,没有社会,就没有国家。国家尽管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使命,但社会却是天然的生机与活力之源。相比国家力量,社会力量则是更基础的力量,是活力源泉。这意味着,现实中的任何国家和组织,不论权力多么强大,都不可能全面替代社会,社会一旦失去了活力、制衡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无论多么强大的国家,其实际的治理能力都将走向衰败。所以,在社会中心论“背后总是隐藏着一个假设——如果说还只是隐含的话——政治结构和冲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至少是)社会经济力量和冲突。国家仅仅被看作一个争夺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的舞台”,也就是说国家是各种治理力量开展治理活动的场地。
在人类治理史中,与国家中心倾向相对的社会中心倾向被称为“新治理”。社会中心倾向的新治理,以自由主义的“强社会—弱国家”为理论基础,主张“治理应依靠社会各行动者自主协商,政府应该与其他非政府部门一样,只是一个参与者,而不应该依靠权力来对这种公私关系进行主导”。社会中心治理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政府的核心部门采取何种方式与社会互动,以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共識性决策,以及采用何种方法促进社会更好地掌控自我,从而摆脱政府控制,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指令。所以,作为治理研究的领军人物、“政策网络”理论先驱的英国著名公共行政学者、政治学者罗兹,总是毫不掩饰地把“新治理”称为“无需政府的治理”,“治理就是无需政府的公共管理”。其实,早在1975年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的一份有关民主危机的报告就建议:建立有限有效政府,实施“新自由主义治理”;政府没有必要对所有社会公共事务负责,可行的做法是政府最好从尽可能多的公共领域退出来,实现自己瘦身减负,提高治理能力和效率。与此同时,被称为“社会自理”的社会中心论者认为,私人机构相比于国家而言效率更高、更多样化,应把权力水平地从国家机构转移给私人机构。尽管形式多样的社会中心论者大声疾呼政府退隐,但还是有学者看到了这些“新治理”的不足。其中,著名治理研究者皮特斯就积极出面澄清指出:“‘新治理’声称的大部分新颖性实际是夸大其词……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快速浏览一下,也足以质疑去国家中心化的治理模式到底新在何处?”
社会是因于“共同价值、共同利益或共同旨趣”的公民,以及社会组织和机构通过交往联结而生成的生存单位。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指出的,“社会首先是由各种缘由、各种目的、各种类型的人们通过形形色色、大大小小、正规的或不正规的、长期的或临时的自我组织联结起来的……由于公民社会拥有专业性、灵活性以及对特殊社会需求的敏感性等优势,大量社会公共问题首先在公民社会层面而不是政府层面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社会中心倾向的新治理以社会为中心,宣扬社会主导、去政府化,虽然有利于社会成长和社会自主,但也掩盖不了社会机制华丽外表之下的瑕疵。因为就其运行机理和内在特点而言也并非“碧绿如波”。其实,如同市场、国家一样,社会也有其难以克服的缺点。所以,完全独立独自独行的社会自治也同样面临失灵困境。
社会失灵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社会单纯依靠自然法则的自我运行失灵。人类组成社会,在无任何外力情况下形成社会自我运行的完全自然状态——社会自然状态,自然状态下的社会自然运行可谓完全社会自主或完全社会自治。然而这种完全的理想自然状态,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因为完全自然状态是失灵状态。简而言之,自然状态是国家这样的社会对立物产生的条件,是保护社会的状态。例如,霍布斯和洛克就是社会自然状态的推崇者。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然资源匮乏而导致“人对人的战争”的丛林状态,为了保存社会不被丛林战争毁灭,因而建构大海怪兽——“利维坦”来保卫。洛克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在自然法支配下的平等、自由、安全、和平的状态,每个人都是自然法的执行者。由于自然法存在于理性之中,没有一个明确、公认的判断标准和执行尺度,加之人们缺乏公正客观的判断能力,人们的自然权利经常受到威胁。因此,为了保护权利和社会,需要建立国家。黑格尔和马克思虽然不主张基于自然状态建构国家,但都认同国家是因为社会完全自我状态无法保全自己而产生,或者说是为弥补或克服社会自身自然运行失灵而产生。所以,社会完全自我运行的自治状态是一种失灵状态,更是一种虚幻状态。第二,社会依靠自组织运行的自主性失灵。自组织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存在表现。社会自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团等,是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的重要生产提供者。由于社会自组织在运行中存在企业化、官僚化、“利益集团”化倾向和志愿精神弱化、自治性弱化、慈善业余主义等问题,其本该具有的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等自主性丧失,难以为社会运行提供公共物品,进而导致自身运转失灵。
由于社会也存在失灵困境,完全的、不依赖政府的“去政府化治理”是不现实的。因此,为回应社会中心主义治理夸大其词的“去政府治理”主张,笔者认为,《比较政策分析学报》于2015年刊发的《把政府请回来:比较政策分析中的治理与统辖》一文的观点较为合理、客观,倡导政社合作治理势在必行。
五、党领治理共同体:治理动力创新范式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治理意味着国家与社会、市场以新方式互动”。政府、市场、社会作为三种相异相依的治理力量,各有优势和劣势,其单独治理都存在失灵、失败、失效等问题,化解问题的方法不应是上述三种动力范式的各行其是、自我独行,而应是三者相互协作、共同发力。
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实现三者协同协动协力呢?放眼当今世界,中国的“党领治理共同体”能够有力有效凝聚三者互嵌协力。中国当前的治理模式,“实际上是确立在党的体系、国家体系、社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础之上”,已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国家公共权力与政党、国家、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创构出了一种“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协商共治、德法并治、能力现代”的现代化制度模式。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中国之治就是通过“制度—能力—价值观”,进一步整合凝聚社会一切积极力量,协调“党政主导力量—市场配置力量—人民主体力量—社会协同力量”并形成合力,提升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力、国家能力和民众能力,在党建引领治理之中创生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政党中心主义治理”新范式。
事实上,中国作为一个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中国治理的本身已不是国家、市场、社会三方的隔离与对立,而是党领导下的三方的对话与合作,共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共同克服官僚主义、资本和现代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党领治理中,国家、市场和社会成为了相对独立又彼此合作的三方力量、三种动力,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发展獲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同时,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习近平强调的“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结合优势和“六个进一步”的治理改革要求,指明了激发“政党、国家、市场、社会”四大治理力量活力的前行进路,即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治理现代化——以“政党有力领导、国家有为服务、市场有效配置、社会有序参与”的协力合作,建构出中国治理动力的“有力政党、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共治的党领治理共同体。
“政党中心主义治理”的党领治理共同体是一个以利益导向力量为目标、人民主体力量为根本、党政主导力量为核心、社会自主力量为基石、市场配置力量为基础、文化引领力量为灵魂、技术支持力量为手段、资源保障力量为基底,在党的火车头引领下的多要素齐心协力的合作共治系统。其内在本质规定性和独特治理优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的全面统领统筹。党以其强大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组织聚合力、制度运行力、社会协调力和治理保障力“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以“政治战略、组织整合、制度保障、价值凝聚、群众宣传、干部带动和服务反馈”统合治理力量、指引治理方向、坚定治理意志,协调治理秩序、强化治理目标、推动协力共治。二是多方治理力量齐心协力协动。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主体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协商协调,发挥各自的治理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协调协同,……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让“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勤劳之手’”生成“同向发力”的巨大协同合力,同向同行、协商协作推动新时代中国式治理创新发展。三是“众星拱月”共治共享。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动力范式——党领群治共同体,本质上呈现出习近平所强调的“众星拱月”状态,“月”就是党,“众星”就是党领导下的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治理力量。党领治理共同体的强大政治优势的内在本质与关键特质,是月明星灿,而非月明星稀、月暗星灿甚或月暗星稀。新时代新征程,中国之治只有在党的全面统领下,政府、市场、社会、居民等力量主体加强自身能力和水平建设,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同向协作、同心协力、同路协进,才能共同发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中国式治理现代化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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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妍】
基金项目:2022年五邑大学高层次人力科研启动项目“新时代党建引领社会整体智治研究”(BSQD2207);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政治势能视域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研究”(2022WTSCX11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木森(1978—),男,陕西山阳人,五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 社会主义治理、基层治理; 陈荣卓(1980—),男,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研究方向: 基层政治和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