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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气候治理和中国贡献

2024-02-28李淑云

当代世界 2024年2期
关键词:国际合作

【关键词】全球气候治理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适应气候行动  国际合作

近年来,全球气候灾害频发,强度前所未有。气候变化给自然界造成的危害广泛而严重,高温、严寒、洪涝、干旱、飓风、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悉数呈现,全球数十亿人的遭遇真实“展现了人类苦难的合集”,在许多生态系统走上不归路的同时,“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正迫使最脆弱的人群大步走向毁灭”。[1]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第一组工作报告指出:“自1750年左右以来观测到的数据显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显然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如果全球变暖继续以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全球气候将走向系统性崩溃的不可逆临界点”。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不可逆,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同样不容逆轉。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所有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实际行动为应对挑战作出独特贡献。

全球气候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分支面临诸多挑战:既有气候治理体系不完善、领导力缺失的问题,也有发达国家不愿承担历史责任,导致全球气候治理公共产品供应短缺的问题;既有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框架约束力不足的问题,也有治理规则、制度碎片化的问题;既有集体行动的困境,也有“搭便车”行为造成的“公地悲剧”。2023年,地缘冲突加剧,粮食危机、能源危机和债务危机叠加,各种挑战层出不穷,既有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由温室效应和厄尔尼诺现象共同造成的极端天气事件与日俱增,极端天气成为新常态。2023年初,同处于北半球的美国和欧洲冰火两重天,美国东北部遭遇“速冻”寒潮时,欧洲经历的是创纪录的冬季高温。位于南半球的新西兰因热带气旋“加布丽埃尔”遭遇强风雨天气,两天内的降水量超过400毫米,导致“一场空前危险的气象灾害”。地处北半球的加拿大森林大火持续燃烧,大量烟尘随风飘至美国纽约和华盛顿,华盛顿空气污染加重。与此同时,世界平均气温达到有记录以来最高值。

全球气候变化之所以成为涉及范围最广、影响面最全、应对难度最大的全球性问题,与气候变化效应的全球性有关,也与地球本身特征密切相关。地球是人类共有的家园,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星球。地球作为一个自然整体,一个地区的气候发生变化,必然引起另外一个地区的气候随之发生变化。人类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依存度加深,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了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越来越多地影响人类生命安全。据统计,2010—2019年,与天气相关的事件每年造成约2300万人流离失所。[2] IPCC第六次评估综合报告指出,全球约有33亿—36亿人口处于气候变化高度脆弱环境中。随着全球持续升温,适应有效性下降,适应受限和不良适应将对脆弱群体造成额外损害。[3]

全球气候治理的收益外溢效应增加了气候治理的不确定性。在目前的治理体系下,当治理收益不能完全内化为本国利益而发生收益外溢、治理成本需要本国负担时,一些国家利用气候资源的意愿增加,治理气候的意愿下降,导致生态系统脆弱性加剧,对人类的威胁增大,从而使全球气候治理难度飙升。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2023)》指出,2022年是自冷战结束以来国际政治格局和形势发生最剧烈动荡和变化的一年。激烈的大国博弈和地缘冲突,对国际关系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新冠疫情的持续和极端天气的频发,推升了能源危机、粮食危机和债务危机等全球性危机,全球治理举步维艰。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对全球治理产生重要影响,使全球气候治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2022年延宕至今的乌克兰危机,使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问题出现拐点,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俄罗斯是欧洲能源的主要供应者,《世界能源投资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俄罗斯对欧洲出口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的总值约为1500亿美元。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西方对俄罗斯的能源制裁使许多欧洲国家遭到反噬,陷入能源危机无法自拔。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法提赫·比罗尔指出,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将对全球能源市场产生严重后果。世界正处于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复杂的能源危机之中,对全球市场、政策以及经济产生了广泛影响,危机的核心在欧洲。

2023年11月23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对南极冰川地区进行考察时呼吁全世界在COP28期间达成一个减少碳排放的协议。

美西方与俄罗斯的地缘政治博弈不仅引发欧洲能源危机,也给全球能源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北溪管道爆炸后,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英国等国被迫重启煤电。2022年,德国重启了尤尼珀公司的海登4号燃煤发电厂,法国重启了圣阿沃尔德燃煤电厂,奥地利重启了梅拉赫煤电厂,荷兰决定暂时解除对燃煤发电的限制至2024年,燃煤电厂将再次获准满负荷运行,英国国家电网决定延长两座发电厂4台燃煤发电机组的使用寿命。[4] 煤电重启直接增加了欧洲的碳排放量。

美国不断加码对华打压遏制,应对气候变化曾被寄希望成为推动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重要依托,但美国对中国的打压已经使这个依托失去了应有的分量。众所周知,资金和技术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助推发展中国家实现减碳目标。西方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按照《巴黎协定》的约定,发达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支持。在大国博弈加剧背景下,美国对中国进行无理制裁,无疑会影响中美在全球气候治理方面的深度合作,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气候变化是全球科学问题,气候治理是国际政治问题。全球气候治理的科学属性和政治属性密不可分。全球气候治理难以取得成效的根源在于发达国家的政治操弄,将政治性凌驾于科学性之上,导致气候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被抽离,全球气候治理无法顺利实现。

发达国家把政治手段用于气候治理的方方面面,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从被迫承认拒不落实到逐渐淡化、偏离重点,即从极力淡化区别原则到转而强调共同责任,要求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义务。发达国家还凭借科研优势操纵IPCC评估结果,以实现自身目的。2023年出炉的IPCC第六次评估综合报告受发达国家影响而具倾向性,为发达国家淡化历史排放事实、转嫁应率先大幅减排的责任,未能体现发达国家对全球温升的相应责任。报告提出实现净零排放有众多选项,发达国家履行出资义务只是渠道之一。[5]

2023年12月13日,于阿联酋迪拜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时”一天后闭幕。这是大会主席苏尔坦·贾比尔宣布达成“阿联酋共识”后,参会人员起立鼓掌。

气候变化问题是典型的全球公共问题,其不可分割性、渗透性、严重性和紧迫性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通过最广泛的全球合作来实现。[6]发达国家沿用零和博弈的惯性思维,用政治手段操纵全球气候治理,不仅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权利,也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国际合作意愿,阻碍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应对气候变化,关键在行动。中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派和实干家,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一贯坚持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多边议事规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原则和框架,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巴黎协定》行稳致远。

中国积极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性地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充分发挥领导人气候外交的引领作用,彰显中国意志和中国态度。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等国际多边场合明确提出全球气候治理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在2020、2021年联大一般性辩论中,习近平主席分别对中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和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等作出庄严承诺。2021年9月和10月,中国先后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11月,习近平主席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强调,“中国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各国“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探索发展和保护相协同的新路径”。同年,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指出,“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同时,中国作为大会主席国引领与会各方达成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了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目标,并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事业。

二、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2020年,中国宣布更新和强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承诺、应对气候变化和行动的新政策新举措。2022年5月,中国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明确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的重点任务,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部署。6月,中国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双碳“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济发展模式,助推全球减排目标实现。此外,为加强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和管理,中国还编制形成《2023年中国气候风险评估报告》,研究编制《适应气候变化—脆弱性、影响和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完成气象灾害致灾因子调查和危险性评估以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建设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常态化普查评估机制;发布《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23)》、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

“一带一路”倡议的初心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发展与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建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共建国家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发展,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吸引了全球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参与。

中国高度重视打造“一带一路”的绿色底色,提出“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的主张。绿色“一带一路”完美契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共建国家人民提供更清洁、更环保的增长机会的战略定位。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的目标是在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綠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发挥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绿色丝绸之路理念要得到各方认可,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023年10月5日在泰国猜也蓬府拍摄的由中国金风科技提供的风力发电机。

近年来,中国依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等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在援建项目中取消燃煤发电项目,代之以太阳能、风能、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助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绿色转型发展。

“全球治理是人类活动从家庭到国际体系等各个层次的规制体系。”[7]全球治理的重点就是国际规则、制度的确立。进入新时代,中国创造性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等新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既是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思想引领,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智慧和中国贡献。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一直思考的问题。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还是“战胜”自然、破坏自然,自然界用环境恶化、气候危机、生态灾难等方式作出应答。工业革命之前,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处的状态。工业化之后,随着温室气体浓度增加,自然环境不断恶化。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价值凌驾于集体主义价值之上,个人私欲的无限膨胀造成自然的“公地悲剧”。资本扩张本性驱使下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带来对环境的破坏,导致人与自然对立。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指出,气候变化毁灭的是物种、是人类自己,人类能否拯救自己取决于文化、文明。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包容性文化观、文明观的体现,是中国“天下观”思想的升华。“天下”作为一种独特的中国传统理念,不只是地理概念,更是政治概念。“天下”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天下为公”就是要建构一个理想世界,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治天下理念,主张化解问题不是要征服战胜,而是要合作共赢。古往今来对“天下”的阐释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新视角。老子主张“以天下观天下”,梁漱溟认为“任何具有外部性的存在都是需要化解的问题而不是征服的对象”。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应对人类共同挑战的全球价值观,与全球治理有着本质上的内在联系。全球治理是世界各国对全球性问题基于共同价值判断之上的共同治理,命运共同体是在互利共生、合作共赢理念指导下的全球治理。面对气候危机这个全球最紧迫、最复杂的难题,英国学者巴里·布赞指出,当气候变化以一种非常深刻和全面的方式威胁着“天下万物”时,用西方的国际关系概念是很难描述和解析的。但应对气候变化的迫切性与中国当代和传统价值观却非常契合,这种迫切性也为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注入了丰富内容。[8]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是唇齿相依的有机整体,万物同源,和实生物,用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分析框架来思考气候变化,破解全球气候治理的困局,是中国提供的全球气候治理方案,也应该是人类的选择。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多项决议,证明其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期许,彰显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中国贡献。

近年来,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适应气候行动从战略设计到具体实践,考量充分、落实到位。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区域格局、保障措施、基本原则都进行了科学规划。新时代中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稳妥推进“双碳”工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中国采取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等一系列切实可行措施,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中国碳排放强度与2005年相比,2021年累计下降50.8%,2022年下降超过5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2021年达16.6% ,2022年升至17.5%。巴里·布赞认为,中国在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方面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充分想象中国有办法加快从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为很少有国家能像中国那样“集中力量办大事”。

2022年12月19日,加拿大蒙特利尔,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经全体大会审议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及相关一揽子文件。

中国是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主要推动者。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新增电力装机约3.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29亿千瓦、同比增长12.9%;可再生能源成为保障电力供应新力量,总装机年内连续突破13亿、14亿千瓦大关,达到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9]国家能源局在《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确立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億千瓦左右”的目标已经实现。[10]

“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当前世界各国利益最大汇合点和合作的最佳切入点,也是大国合作的主要方向。”[11]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危机,中国坚持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及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多渠道协同效应,以多边机制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在双边层面,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已与巴基斯坦、古巴、南非等39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6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包括建设3个低碳示范区及开展70余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2022年以来,中国承担应对气候灾害、改善土地利用等气候领域援助项目54个;中欧两次召开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中美气候特使及团队开展多次磋商,就加强双边合作、共同推动多边进程进行对话交流。中国还与多个欧盟成员国建立了双边能源对话交流机制,其中包括中法能源对话、中瑞(士)能源工作组会议、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中德能源工作组会议、中丹海上风电交流等。依托上述机制平台,中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在能源转型、核电、先进光伏、储能、系统灵活性、清洁供暖与制冷、能源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

在多边层面,中国不断推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一是全面深入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等主渠道国际谈判进程。在联合国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COP27)前提交《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进展报告(2022)》,编制完成《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向国际社会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成效,讲好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二是通过举办、参与多边国际会议阐明政治立场,凝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中国与欧盟、加拿大共同举办第六、七届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主办金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出席第三十一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77国集团和中国” 环境、科学、技术和创新部长级会议、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领导人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哥本哈根气候部长级会议、彼得斯堡气候对话部长级会议、第二届中日韩碳中和论坛等,凝聚政治共识。

在区域层面,中国不断推进构建与上合组织、东盟、阿盟、非盟、太平洋岛国、拉美等命运共同体建设,通过元首理事会、部长级会议等机制发表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建立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对话机制,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及非洲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方面的合作。中国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创设总额为40亿美元的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區、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12]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约230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2023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10周年。10年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全球,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果。2023年9月26日,中国发布《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白皮书,指出过去10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内涵不断深化拓展,实践行动稳步推进,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2023年7月12日在巴西圣保罗州圣若泽杜斯坎普斯快速公交系统“绿线”始发站拍摄的比亚迪纯电动大巴。

理念引领行动,方向决定出路。愈演愈烈的气候问题表明,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独立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必须携手合作、同舟共济。然而,一些国家仍抱持霸权主义和本国优先思维,对国际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严重干扰了气候治理的国际合作,导致治理效能下降、气候灾难频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全球治理方案,[13]推动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地球生命共同体则是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解决全球生态危机、维护全球生态环境安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的理念和智慧。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实践表明,命运共同体是全球主义时代本国利益与全人类利益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全球气候治理理念科学性与创新性的集中体现,是中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者与引领者的集中体现,是全球气候治理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把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发挥碳市场在落实“双碳”目标中的政策工具作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建设美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是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全球绿色转型治理机制及对辽宁的启示与借鉴”(项目批准号:L20BGJ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匡舒雅等:《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二工作组报告解读》,载《环境保护》2022年第9期,第71页。

[2]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Climate Change Indicators and Impacts Worsened in 2020,” April 2021, https://wmo.int/news/media-centre/climate-change-indicators-and-impacts-worsened-2020.

[3] 高启慧等:《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综合报告解读及对我国的建议》,载《环境保护》2023年第Z2期,第83-84页。

[4] 张剑智等:《全球能源领域博弈加剧全球气候治理体系重塑》,载《环境保护》2023年第4期,第47页。

[5] 同[3]。

[6] 李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原则与路径》,载《当代中国与世界》2022年第4期,第68页。

[7] James N.Rosenau, “Governan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Global Governance, Vol.1, No.1, 1995, p13.

[8] 巴里·布赞著,崔顺姬译:《全球气候治理:中国的黄金机遇》,载《国际展望》2021年第6期,第5页。

[9] 丁怡婷:《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载《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2日,第07版。

[1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年4月6日,http://zfxxgk.nea.gov.cn/2023-04/06/c_1310710616.htm。

[11] 张海滨:《全球气候治理的历程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载《当代世界》2022年第6期,第19页。

[12] 苏晨、张庆阳:《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载《世界环境》2021年第1期,第34页。

[13] 李淑云:《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制度建设与中国角色》,载《当代世界》2021年第5期,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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