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
2024-02-27汤艳群
汤艳群
(肇庆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广东 肇庆 526238)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但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性阶段。本文通过分析广东省肇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以及大气污染原因,为肇庆工业园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1 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状况
1.1 工业园区2022 年和2023 年1~4 月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肇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2022 年年报及肇庆市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显示,2022 年,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9,AQI 达标率为89.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1。O3-8h 第90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为162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1;PM10浓度均值为41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5;SO2浓度均值为8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2;CO 第95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为1m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2;PM2.5浓度均值为22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2;NO2浓度均值为23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4。
2023 年1 月至4 月,肇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2,AQI 达标率为91.7%。O3-8h第90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为145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1;PM10浓度均值为50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3;SO2浓度均值为8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1;CO 第95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为1mg/m3,在东南片区排名4;PM2.5浓度均值为27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1;NO2浓度均值为26µg/m3,在东南片区排名第3。
数据分析表明,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中PM10与NO2浓度较高,分别为41µg/m3与23µg/m3,排名分别占第5 和第4;2023 年1 月至4 月中PM10与NO2浓度较高,分别为50µg/m3与26µg/m3,排名都占第3。因此,PM10与NO2是影响肇庆工业园区综合指数排名的主要参数。
1.2 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1.2.1 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浓度季节性变化规律
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月统计见表1。数据分析表明,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出现污染天共39d,污染天主要出现在9 月和10 月,主要原因是这两个月副热带高压控制广东省大部分区域,同时受到台风外围气流影响,全月高温少雨,风场静稳辐合较多,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形成区域性污染,导致肇庆工业园区9 月和10 月污染天数较多。
表1 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统计
1.2.2 工业园区污染物浓度近两年变化规律
表2 为2021~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同比情况,从表3 可以看出,这两年肇庆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1%,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AQI 达标率同比改善0.5%,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O3-8h 第90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同比上升3.2%,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PM10浓度均值同比改善21.2%,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SO2浓度均值同比改善11.1%,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CO 第95 百分位数浓度均值同比持平,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PM2.5浓度均值同比改善12%,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1;NO2浓度均值同比改善14.8%,在东南片区改善排名第3。因此,结合数据分析,虽然2021~2022 年肇庆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上升的趋势,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特征污染物O3浓度上升,NO2改善排名较后,工业园区PM2.5浓度较高。
表2 2021~2022 年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同比情况
2 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因素
2.1 受区域性污染影响
肇庆工业园区地处冲积平原,毗邻北江,处于陆地和河流交汇地带,由于河流和陆地平原吸收太阳辐射的能力、能量的分布和传递方式等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往往此种地带会形成河岸带微气候[1],形成一个循环的气流系统,使工业园区空气不断混合,极易生成二次反应与污染。肇庆市中心位置属于山谷地形,受热岛环流、山谷风的影响,常年盛行偏东风,且由于工业园区东临佛山市,北临清远市的多个工业重镇,位于东西向、南北向2 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在主导风向为东南风的春夏季节,佛山市的外来污染物由东往西漂浮至开发区;在主导方向为北风的秋冬季节,清远市的外来污染物由南往北漂浮至开发区,并在城区范围集聚,容易导致工业园区地面局部污染浓度迅速增加,常年受到外来污染物的累积影响。
2.2 受气象因素影响
肇庆工业园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秋季节空气对流强度大,受台风外围下沉气流、副热带高压影响,大气循环强劲,不利于灰霾物质的积累和反应,而冬春季节则恰恰相反,加之北方冷空气因地形被阻隔在南岭以北,降雨的频率与强度均大为下降,珠三角冬季的强烈日光导致逆温层的形成,且地面风速下降,极易形成灰霾[2]。而肇庆工业园区的灰霾天气是珠三角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最严重的灰霾天气主要出现在10 月至次年4 月。工业园区灰霾的发生不仅与珠三角快速工业化有关,也与气象地形条件密切相关,由于秋冬季节多为静小风、上空存在逆温层,大气扩散条件不佳、本地源的叠加排放,导致污染物持续积累,形成重污染天气。
2.3 城市扬尘问题
据统计,肇庆工业园区现有规模以上及以下工业企业600 多家,且工业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工业密集度极高。在现有工业密集极高的情况下,肇庆工业园区近年来持续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目前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多个建设项目正在填土施工中,且个别项目存在工地出入口未配置降尘设备、洗车槽未投入使用、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场内无湿法作业、车辆出入存在带泥上路、场内扬尘及沿线撒漏等现象,以及存在车辆超高运输、覆盖不完善、遗撒的行为,导致多条道路路面路侧均存在严重扬尘污染和积泥积尘,车辆经过时扬尘明显。由于这些持续排放扬尘污染源,肇庆工业园区扬尘问题明显突出。
2.4 受移动源影响
机动车尾气排放大量的NOx、HC、CO 和颗粒物(PM)等,逐渐成为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3]。随着经济的发展,肇庆工业园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同时工业园区先后引入了多个物流项目,存在大量物流车辆,且工业园区多个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施工,穿过的重型大货车长时间出现拥堵现象,以及多个重大项目施工工地中高密度泥头车作业,导致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尤其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造成大气污染难以扩散。
2.5 受涉VOCs 工业企业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NOx等是近地面O3主要的前体物[4],根据肇庆工业园区2020 年区域评估报告,工业园区企业占比较大行业分别为装备制造行业(19.7%)、精细化工行业(18.23%)和金属制品行业(17.73%),均涉及产排VOCs 工序,而VOCs 排放主要来源于油漆、胶水、树脂等的生产和使用过程,结合本文表1、表2 的分析数据,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受O3参数影响较大。经调查发现,肇庆工业园区内部分涉VOCs 重点企业存在低VOCs 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低、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果不佳等问题。
3 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1 深化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
加强与上级生态环境及气象部门沟通协调,提前获取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在不利气象条件时加密会商频次,提高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提前量和准确度,为及时启动应对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的预警、预报,并根据《肇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当预测AQI 日均值>100 将持续48h 以上,且未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应启动不利天气应对,并印发不利天气应对通知,落实不利气象应对措施。预报启动不利气象条件引发O3污染时,应避免室外喷涂、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画线、沥青铺路、油库进油等作业。
3.2 加强扬尘、烟尘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油烟整治,严格餐饮规范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稳定运行,推广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二是强化禁烧管理,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及时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消减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三是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施工期扬尘源及施工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作业,落实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并要求运输车辆做好覆盖、出入喷洒等工作。四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大对路面保洁人员、设备的投入,强化规范“一冲二扫三清”三道标准化程序,加强道路洒水喷雾降尘频次,确保道路整洁干净,避免道路二次扬尘。五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运输车辆“扬撒滴漏”、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泥头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减少对道路带来的扬尘污染。
3.3 加强移动源污染联防联控
鼓励购买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的车辆,全面推广公共交通等领域使用电动汽车。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开展上路监管执法,重点对港口、物流园区开展上路执法抽查,以及安排警力加强对重型大货车的通行管制,引导重型车辆绕开城区行驶,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做好交通疏导。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5]、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为重点,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同时在O3污染高发季节、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限行规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鼓励和支持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动车尾气有害物质的排放。
3.4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力度
严把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关,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切实控制新、扩、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新改扩建项目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低温等离子等低效VOCs 治理设施,鼓励使用RTO、RCO 等高效治理设施[6]。加快推进低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对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针对O3高发期,加强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定期组织开展VOCs 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夏秋季节等O3污染易发时段实施限产或停产的错峰生产,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未密闭收集等违法行为。
结语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虽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普遍共识,但仍未完全形成行动自觉,未完全建立起有利于统筹发展与保护、整合多部门污染防治力量的工作机制。因此,为避免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各地须结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按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地对环境保护目标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有效监管环境污染企业、控制环境污染现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