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发展影响因素组态路径研究
——基于我国19个省(市)的fsQCA分析
2024-02-26赛云秀王心可
赛云秀 王心可
(西安石油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0 引 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近年来各行业关注的重点。[39-47]根据《2022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为50.9%,说明建筑领域是节能降碳的重点行业。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绿色生产方式,能够有效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高贡献度。[2]46-51然而,尽管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但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同比增速波动较大,且近年来呈下降趋势,因此,促进装配式建筑持续稳步发展任重而道远。
现有研究多关注单一变量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影响,而忽视了各变量间的协同作用,然而不同因素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影响并非独立,而是复杂的组态作用机制。本文以19个省级行政区为样本,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从组态视角实证探讨装配式建筑发展路径,为装配式建筑持续稳步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1 研究综述
近年来,政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然而装配式建筑的渗透率并不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刘晓君、李丹丹[3]53-57采用SEM方法分析影响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因素,得出“经济效益”“消费者需求”和“政策激励”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边晶梅、王震龙等[4]76-80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研究得出“技术因素”是最重要的成本因素,其次是“市场环境因素”“成本因素”和“政策因素”。倪国栋、轩健等[5]13-18通过层次分析法分析认为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成本,重要性排序末位的为市场需求。
学者们研究发现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因素有所差异,主要分为经济水平、政策引导、产业链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市场规模、成本6类。此外,已有研究对同一因素的影响程度并未得出一致结论,这是由于定量研究往往仅考虑单变量净效应。而忽略变量间的共线性效应,然而,已有研究表明不同影响因素间存在内在联系。Gao,Zheng[6]4050采用DEMATEL法分析了工期、政策、质量等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侯延香、李敏等[7]78-84认为政府推广是最深层因素,技术水平是中间层因素,成本是表层因素。Li D,Li X等[8]1-16在采用ISM方法得到的层次图的基础上,通过MICMAC方法分析了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因素的内在联系,得出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环境效益6个因素的相互关联。
已有研究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影响因素方面做了诸多有益探索,但鲜有对经济水平、政策引导、产业链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市场规模等因素的整合分析,对多种变量间的协同效益考虑不足。在我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路径亟待进一步明确。本文采用fsQCA法,探究上述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组态效应,挖掘有效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路径,以期为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法(QCA)由Charles C.Ragin[9]58于1987年首次提出,能够兼顾定性与定量研究优势,是从集合角度探究条件与结果关系的方法。QCA 强调结果的产生源于多个因素组合,分析组合原因对结果的影响作用,从而厘清导致结果的多种方式和渠道。根据处理变量数据的区别,QCA分为清晰集(csQCA)、多值集(mvQCA)和模糊集(fsQCA)3种 ,其中fsQCA处理的变量可以是0-1之间的部分隶属分数,具有更高的一致性。
选择fsQCA法探究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路径的原因如下:(1)装配式建筑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fsQCA法分析多重并发因果关系,解释因素间的相互作用对结果产生的影响;(2)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因果关系为非对称,fsQCA更适用于解决非对称性问题;(3)由于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部分相关资料数据缺失,难以进行大样本量化研究,而运用fsQCA法的研究结果,其稳健性不受样本大小影响,适用于中小样本量研究。
2.2 变量选择与测量
在fsQCA方法中,选择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是研究的重要步骤。Ketchen,Thomas等[10]1278-1313指出归纳法和演绎法是选择前因条件的有效方法。在确定结果变量后,采用归纳法识别重要的条件变量,通过文献梳理,将经济水平、政府政策、推广时间、上级压力、产业链水平、技术水平和市场规模作为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条件变量,探究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条件变量的组态作用,以2021年为时间节点作为测量指标数据。
2.2.1 结果变量
参考朱宏莉、林智敏[11]115-120的方法,以2021年19省(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为测量各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的指标,其值越大,表明该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越好。
2.2.2 条件变量
(1)经济水平。用于衡量各省的经济发展情况,以2021年各省的生产总值作为测量依据。
(2)政府政策。以时间节点前各省颁布的推广、激励、扶持或监管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数量,作为政府政策的测量指标。
(3)推广时间。2020年7月3日,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参考谭海波、范梓腾等[12]81-94的测量方法,以2020年7月3日作为起始时间、各地方政府为贯彻响应此指导文件出台落实文件的日期作为终止时间,计算其间隔的天数来测量各地区的推广时间。若未响应,则以《"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发布日期(2021年1月19日)作为终止时间进行测量。
(4)示范作用。参考李友东、闫晨丽等[13]140-151的方法,根据2017年、2020年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分别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名单",以其公布的示范城市数量作为测量示范作用的指标。
(5)产业链水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可体现该地区装配式建筑的产业链水平。根据上述名单,以各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数量测量其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水平的指标。
(6)技术水平。专利申请数量可体现该地区的创新水平,因此以装配式建筑相关专利数量测量各省(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指标。
(7)市场规模。以各省(市)新开工面积作为测量各地区建筑市场规模的指标。
2.3 变量校准
在使用fsQCA方法分析数据时,需要将数据校准为隶属度介于0-1的集合。参考已有研究,使用直接校准法将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的完全隶属点、完全不隶属点以及交叉点分别设置为95%、5%以及50%。[14]20-28结果变量和各条件变量的校准数据见表1。
2.4 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大为innojoy专利数据库、政府工作报告、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以及建筑业发展报告等。
表1 结果变量和各条件变量的校准数据
3 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
3.1 条件变量必要性分析
在进行组态分析前对各条件变量进行必要性分析。通过fsqca3.0软件分析各条件是否为必要条件,必要性分析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所有条件的一致性均小于0.9,不存在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的单一必要条件,说明单一条件变量对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独立解释能力较弱,因而对其进行组态分析,探究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多种路径。
表2 必要性分析结果
3.2 条件组态充分性分析
由于本研究属于中小样本研究,因而将频数阈值设置为1,遵循传统研究标准,将一致性阈值与 PRI一致性阈值分别设置为0.8与0.75。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组态分析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无论单一或总体,其解的一致性均大于0.8,覆盖度大于0.5,因此,以下路径可以作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充分条件组合。
表3 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组态分析结果●•⊗⊗
3.2.1 产生高装配式发展水平的条件组态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以既在中间解出现,也在简约解出现作为核心条件[10]155-167,分组产生高装配式发展水平的条件组态共5组。表3中,组态2、组态3和组态5的核心条件一致,即三阶等价组态。
(1)经济-产业链-技术驱动型:在组态1中,无论推广时间是否及时,只要经济发展水平高,且具有高的产业链水平和技术水平,即使市场规模不大、政府不积极鼓励,也能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这一组态的典型地区是北京市和上海市。北京市和上海市颁布的政策数量较少、上级压力也较小,且市场规模偏小,然而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经济水平、技术及产业链水平均处于领先,因而拥有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
(2)政府主导的经济与市场驱动型:在组态2中,典型地区为浙江省、江苏省和山东省。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以看出,这三个地区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还是技术和产业链水平均处于我国中上水平,同时,浙江和江苏颁布的相关政策最多,山东省的示范城市最多,因此,该组在政府主导下产生了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
(3)政府驱动型:组态3在经济基础、技术产业和市场规模均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应发挥政府的驱动作用。这一组态的典型地区为江西省和海南省,其市场规模小,经济和技术产业水平较为落后,推广时间慢,然而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下,该地区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均超过了国家设定的阶段目标。尤其是海南省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已达50.67%。
(4)技术主导的环境驱动型:组态4在产业链水平不高、当地政策不足的背景下,在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与市场规模的条件下,当政府能够较及时地进行推广,通过打造高技术水平的驱动模式,可以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这一组态的典型地区为湖北省。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以看出,湖北的产业基地数量偏少,出台政策较少,但经济基础、市场规模等环境因素均处于中上水平,在此基础上,由于当地政府推广及时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湖北省产生了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
(5)政府主导的技术与产业驱动型:组态5表明,在经济基础与市场规模均不及时的情况下,若具有一定的技术和产业链水平,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也可以创造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这一组态的典型地区为辽宁省。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以看出,辽宁的经济基础与市场规模均处于偏低的水平,但由于其技术水平和产业基地数量属于中上水平,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广下,辽宁产生了较高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
3.2.2 产生非高装配式发展水平的条件组态
产生非高装配式发展水平的条件组态共4组。(1)组态F1在经济基础落后、市场规模较小、政府支持不足以及产业基地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即使政府积极颁布鼓励政策,也难以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2)组态F2在经济基础落后、当地政府推广不积极,以及技术创新不足、产业基地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即使市场规模大,且该地区具有较多示范城市,其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仍不高;(3)组态F3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产业基地数量、政策支持背景及较大规模市场,但技术水平落后、推广时间晚且示范城市数量较少,同样难以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4)组态F4在缺乏政府推广和创新技术支撑的情况下,即使市场规模庞大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产业基地数量,仍难以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
3.3 稳健性检验
参考张明、陈伟宏等[15]1312-1323的研究,通过提高一致性阈值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将一致性阈值由0.8提升至0.85,对产生高装配式建筑水平的组态进行稳健性检验,得出的组态结果与原组态一致,说明本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4 研究结论
基于我国19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探究了影响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因果复杂机制。研究发现,单一装配式建筑发展影响因素均不能成为产生高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的必要条件。高装配式建筑发展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各因素间的协同作用下进行的。同时,政府引导、技术发展、产业推动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且经济水平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基础,应合理聚焦重点,根据核心条件精准制定策略,还应对不同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以全面促进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