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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打开“阶级”的视野

2024-02-23张均

关键词:艳阳天阶级共同体

张均

摘 要: 长篇小说《艳阳天》系浩然以自己在顺义、昌乐等地农村经历为原型撰写而成,是当时主流文学史家眼中“阶级论”痕迹最为严重的作品之一,而“阶级论”确实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艳阳天》的认识主要局限于“阶级论”且聚焦于其负面制约效果之上,难免有过于相信詹姆逊所言意识形态“遏制策略”的嫌疑。实则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内涵比我们目前所理解的要更加深刻、复杂,更能深入“现实的个人”及其所置身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而《艳阳天》也在阶级话语的面影之下隐藏着更为广阔、芜杂的世界。只有重新打开“阶级”的视野,我们才能充分面对《艳阳天》所揭示的生气饱满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众生相,以及马克思主义难以解释的以关系和权力为核心的乡村中国复杂政治经济生态和生存逻辑。然而,《艳阳天》并不止于自然主义地呈现权力与关系,其目的仍在创构新的以平等为前提、兼通“小”“大”的文化共同体,这使之成为所谓“机械社会主义”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文艺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值得今日学界重新辨识、发现。

关键词: 《艳阳天》;浩然;乡村社会;阶级话语;权力关系;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I207.4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4)01-0105-11

在20世紀50至70年代文学中,长篇小说《艳阳天》①是主流文学史家眼中“阶级论”痕迹最为严重的作品之一,被认为“更切合激进派所描述的社会结构和文学结构模式:对立的阶级力量的性质更加清晰,‘阵线更加分明,之间的冲突更加尖锐激烈”。②这自然导致该小说在改革开放时代不可避免的倾覆命运。对此类变动,浩然在80年代就曾抱怨为“迎合”“今天的政治和政策气候”,并称小说“所描写的社会生活情景、各类人物,都是作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绝大多数事件,我亲身体验过”,③但作家的抗辩最终未能改变其文学史命运。然而,作为读者,笔者仍深感服膺于“阶级论”的《艳阳天》即便今日读来也仍然生气勃勃。叶圣陶在1964年2月23日致浩然的信中赞其“所叙若干人物,皆有血有肉宛然在目”,④堪称精当之论。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日主流文学史叙述纯属误读呢?当然不是,但也不能说没有过于相信詹姆逊所言意识形态“遏制策略”的嫌疑。⑤依后者之见,意识形态在让读者了解部分历史真实时总是“遏制”、封闭更为深层的历史真实,使之处于被压抑状态,但相对于《创业史》《山乡巨变》等“典范”文本,《艳阳天》中此种“遏制”仅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且在另外向度上还在反向“敞开”。其实,如果研究者愿意适当疏离主流叙述,重新打开“阶级”的视野,当可发现《艳阳天》所勾连的生气饱满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众生相,以及中国乡村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态和生存逻辑。

一、“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

浩然对“阶级论”非常信任,这对《艳阳天》在改革开放时代的“生存”几乎是毁灭性的:后革命年代的研究者据此批评它“对当时农村生活状况的描写”“不正确”,“只是以农村为舞台编造了阶级斗争的神话”,陈思和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7页。而这也的确可说是合情合理。不过,值得追问的是:难道“阶级论”给《艳阳天》提供的真的只是一套虚假的意识形态编码原则?答案是否定的。其实编码原则的存在乃文学创作普遍现象,所有文本都可说是“意识形态的力量通过程度不断变化的‘斗争而得到运用的场所”,罗杰·西尔弗斯通:《电视与日常生活》,陶庆梅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0页。而且阶级本身也并不因为今日学界“去政治化”思维的存在就不再是社会事实。在学术史上,阶级也一直是政治学、社会学的核心议题。韦伯曾提出“地位群体”的概念,认为除了通过经济状况划分以外,还必须通过身份、荣誉、价值观、生活方式的自我认同才构成阶级。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54页。比较起来,马克思主义更强调经济地位的决定性,“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页。但无论哪种界定,阶级都勾连着活生生的结构性的社会现实。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所以能在左翼-社会主义文学中广泛存在,也是因为它一度能与大范围的中国现实相匹配,能够揭示此前文学不愿涉及或不能涉及的生存事实。

遗憾的是,今天主流文学史叙述对于社会主义文学与“阶级论”的关系的认识,完全集中在其负面制约效果之上。这突出地表现在对左翼-社会主义文学之人物塑造方法的评价上。当然,马克思对于“人”的深刻论述众所周知,故研究者更多批评的是左翼-社会主义文学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违背。譬如,刘再复就曾深刻批评其中人物“只是工具王国的成员,而不是目的王国的成员”,“(作家)用阶级性来淹没人的主体性,把人视为阶级的一个符号,把人规定为阶级机器上的螺丝钉,要求人完全适应阶级斗争,服从阶级斗争,一切个性消融于阶级观念之中。这样,在作家的笔下,人就完全失去主动性,失去人所以成为人的价值”。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这样的批评的确深具学术史价值,但对于《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创业史》等优秀之作未必完全合适,对于《艳阳天》同样如此。在《艳阳天》中,萧长春、马之悦、孙桂英、马同利等等人物都受益于“阶级论”叙述,但他们很难说是“阶级机器上的螺丝钉”,恰恰相反,正因为“阶级论”的存在,这些人物才真正落在中国乡村结实的土地上,饱满、扎实、可信。

这种判断无疑不合于主流文学史叙述。但如果我们不把“阶级论”机械地理解为教条并重返马克思原初含义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阶级论”有着儒道释、自由主义皆不能及的深刻性。这缘于它所勾连的马克思主义难能可贵的“物质第一性”原则,此即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演讲所称:“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74页。也许,后出作家(如陈忠实等)更亲近韦伯理论(韦伯认为文化如新教“天职”观念可构成社会发展动力),不惮于以文化为“第一性”、敢大胆将“仁义”观念设置为农民(如白嘉轩)的人生逻辑,但浩然肯定更服膺于“物质第一性”原则。这并非因为浩然易被主流观念规训,而是早年痛苦经历深深地提醒他:在贫穷的中国乡村,儒家“乡约”即使刻在祠堂载于县志,也阻挡不了农民对于利益的执着追求。关于资本,马克思曾引用如此一段评论:“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6页。实则许多中国农民如果面对大的利益也“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仁义”云云,有时实是文人心造的幻影。比如,浩然的舅舅就曾践踏亲情:

我大声说,这儿是我的家,有我妈给我置买的房子置买的土地,……哈哈哈……老舅用他那瘆人的惨笑打断了我的话,又拿腔拿调地说,好大的口气呀,怪不得这么仗义、这么厉害,敢情在王吉素躺着房子卧着地呀!我问问你,你的房子、地块在哪儿写着呢?你有文书吗?拿来让我开开眼!我这儿倒是有一张。说罢,老舅取来一卷纸。

原来,浩然的舅舅在替梁家买房买地时偷偷写成自己名字,等到其母去世,其舅即拟以文书为据将14岁外甥扫地出门。若非其北邻宋德顺进山找来民主政府调查此事,浩然姐弟必将“沦为穷光蛋、叫花子,随时都有可能因饥饿寒冷而倒毙街头野外”。以上引文参见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1、43页。经此创痛及此后漫长的底层磨砺,浩然非常清楚,儒家也好,道佛也好,在农民人生中都是次要而又次要的事物,居于“第一性”位置者,必为物质。故《艳阳天》刻画人物,多数都紧紧扣住物质。这种取向,非常“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在研究人和历史问题时,从来不从“观念”开始,而是从“现实的人”以及“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始。E.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复旦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教研室编译:《西方学者论〈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28页。浩然未必有能力深入研读马克思,但冷酷的现实生活很自然地使他亲近所谓“阶级论”背后的“物质第一性”根基。故《艳阳天》中的农民,无论是对事关自己家庭命运的政策的态度,还是其具体性格、趣味与人生追求,都牢牢地扎根于此。这使《艳阳天》的农民刻画,具有坚不可摧的生命力,颇近于金圣叹所推崇的“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性状,人有其声口”金人瑞:《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序三》,黄霖、韩同文选注:《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5页。的美学层次。

(一)“物质第一性”与农村优势群体的生存逻辑。《艳阳天》中地富、中农之不支持合作化(甚至新社会),皆是利益考量、精细权衡的结果。如富农马斋常为新社会毁坏了他的理想生活而深感不公。他批评儿子说:“要不是赶上这年月,你这个爸爸不供你上大学、念洋书哇?你不是北京城里一呆,坐的软凳子,吃的是洋饭!顶不济,在咱这个庄稼院里,你也是个少东家,一呼百应,……还用得着你嬉皮笑脸地追一个臭庄稼丫头哇!”(1-91、92即《艳阳天》第1卷,第132页。“-”前为卷,后为页码,以下征引《艳阳天》标注同此。)前地主“马小辫”痛苦更甚,并生成难以释解的仇恨,最后杀害萧长春的孩子。后一情节,源于当时一桩真实案件:“一个敌人为了打击村干部带头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把这个干部的孩子推到井里。”浩然:《小说创作经验谈》,第179页。小说所叙中农反对统购统销,更具较强普遍性。其实现实中反对统购统销者,并不限于中农:“购粮任务重挖粮挖的多,于是统购顶牛,强迫命令。……衢州地委副书记去开化县一个村了解,全村七二户,只有三户有饭吃,农民吃树皮、草皮,脸色青肿。开化县一二六个村这样,情况严重的有三九个村。”《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吴植椽同志在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一九五五年四月)》,《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一九四九—一九五七)》,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323页。当然,浩然并不赞成此类完全局限于个人利益、家庭命运的态度,但“物质第一性”的唯物论观察,仍使小说精确呈现了农民深层生存逻辑。他们不满新社会也好,反对统购统销也好,其实都无关于政治,而与实实在在的收入损失有关。如小说对马同利不满统购统销的心理的刻画:“弯弯绕想起每年一大车一大车拉走的粮食,又想到自己家那个一年比一年小起来的粮食囤,还有满地金黄的麦子,干眼馋,摸不到手,不由得一阵心酸。”(1-132)可以说,即便对这些反面或偏于反面的人物的描写,《艳阳天》也将之写成了深具人性根基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批评其“好人绝对之好,坏人绝对之坏”,并不完全符合实情。

(二)“物质第一性”与农村弱势群体生存逻辑。《艳阳天》中支持合作化者的生存情理也深系于“物质第一性”原则。小说借助萧长春视角,清晰呈现了焦振茂、马翠清等的生存:“他想到五婶那个家,想到马老四那个家,甚至也想到对门焦振茂那个家。这些人家要是放在旧社会,或者放在单干的日子,该会是个什么样子呀?他们都离不开集体化,离开了,就没办法生活下去”(1-229);“要是没有韩百仲那个小穷社,马翠清这姐俩早成小叫花子了”,“这闺女连票子还不会用的时候,就先知道农业社好了”(1-552)。究之史料,小说对这些弱势群体生存的刻画,也是当时农村真实状况的反映。安徽调查显示了贫苦农民在集体化时代的“解放”之感:

过去种田无牛空起早,人家割稻我栽秧,薄地倒有六、七亩,年年讨饭度时光;入了大社啥不愁,又分钱来又分粮,还农贷、做棉衣,周身上下新到底,……农业社是吃奶孩子的妈,散社就等于散了家,……社在人在。《安徽省农村调查》,《17个省、市、自治区 1956年农村典型调查[B]》,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办公室编印,1958年,山西省档案馆藏,馆藏编号21-8-1-3,第179页。

在绥中也有农民反对“单干”:“提倡單干,人家发展的快,咱们早晚还不是给人家扛活去?”《王录等同志关于绥中九区王宝山村及新立村的检查报告》,《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一九四九—一九五七)》,第179页。《艳阳天》对焦振茂、马翠清、马老四等的描写,精确记录了这些底层农民的生存状况及其逻辑。遗憾的是,改革开放时代的文学基本上不再呈现此类“解放”经验,这也使浩然的这些一线记录将日益具备史料/人性价值。

(三)以“物质第一性”为根基的人性世界。凭借对农民的深刻了解,浩然还将“物质第一性”原则延展到经济利益之外更多的人性与欲望之上,由而造就更为丰富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世界。罗素认为,“当适度的享受有了保证的时候,个人与社会所追求的是权力而不是财富:他们可以把追求财富作为追求权力的手段,他们也可以放弃财富的增加来确保权力的发展”。伯特兰·罗素:《权力论》,吴友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4页。对这形形色色的欲望,《艳阳天》多有涉及。其中刻画最深入者,莫如前党支书马之悦对权力的追求。据梁秋川回忆:“马之悦的原型是河北省蓟县(现属天津市)的一个真实人物。”梁秋川:《曾经的艳阳天——我的父亲浩然》,北京:团结出版社,2014年,第93页。不过具体是谁,梁秋川在与笔者联系中也表示“没有更多的信息”。从小说看,马之悦是不多见的狠角色,胆大能言,善察形势,并非那种甘于被摁在最原始生存需要之上的人物,当年在跟日本人“硬顶”时,他就意识到权力较财富更为根本:“管他有千层房子万顷地也比不上这种突然得势的人神气呀!他心里边确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他把‘创业、当财主的心思先搁到一边了,一心一意要往‘官势上靠。他认定这是一个金江山,只要靠上,省心省力,享不尽的荣华富贵。”(1-71)应该说,塑造如此人物其实无需费力寻找原型,因为在中国社会中此类人物可谓多如“过江之鲫”。其间原因,在于权力与财富密不可分的孪生关系:

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有三样东西是人们最想得到的:有权、有势、有钱。……(它们)三位一体,即中国社会的文化和制度安排在于如何通过一样获得另外两样,或通过两样获得另外一样。中国人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发现,权力实际上是重中之重,即《管子·法法》里的所谓“威权贵于爵禄”。……这三者很容易互相包容,导致在中国生成的相关概念就是“权势”或“势力”或“有钱有势”等。翟学伟:《中国人的关系原理:时空秩序、生活欲念及其流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1页。

可见,权势是“物质第一性”的有效延展。此種以权势为“自己的目的”的人物,在改革开放时代文学中颇为常见,如《古船》《故乡天下黄花》《羊的门》中的“头人”们,但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文学中极少。浩然未受过什么教育,但早早混迹于丛林化的乡村社会,反而使他有了对“中国人”通透的观察力。《艳阳天》因此活跃着形形色色、熙熙攘攘的“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他们无一例外“以食为天”,但以此为根基,他们或追求“官势”,或重视脸面。甚至辛辛苦苦为大家奔忙的萧长春,也会使人联想起霍尔巴哈的说法:“爱别人,就是爱那些使我们自己幸福的手段。”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650页。

可以说,以“物质第一性”原则为根基却又不囿限于“阶级论”视野,让《艳阳天》对乡村人物的刻画,扎实、生动并深入乡村政治经济关系的内部,也因此具有叙述上的充分可靠。比较起来,张炜、李锐等笔下那些哭喊着“我是老爷的人,要伺候你一辈子”张炜:《家族》,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42页。“我来生转世变牛做马也跟着你”李锐:《旧址》,北京:作家出版社,2009年,第151页。的农民,则明显是革命前旧精英阶层后裔欲望投射的结果,《艳阳天》不可能出现此种被“老爷”视野客体化的农民。《艳阳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风靡一时,确实与它比较深入呈现了众多“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有深刻关联。

二、权力与关系

遗憾的是,浩然在今天的研究中已被塑造成机械“阶级论”者。有此“刻板印象”,《艳阳天》就很难获得充分理解。实则此小说中形色各异的农民与其说是正/反面人物,不如说是费孝通所言“自我主义”者。其要在自私,“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其根源则在以私人关系为人己界限,与西方个人主义区别颇大:“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这种以私人关系作为准绳的自我主义,会形成如同“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以上引文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28、27页。的“自己人”圈子,而难以造就“公”的团体。以此而论,如果《艳阳天》所叙农民多数是在“追求着自己的目的”,那么它所呈现的社会就不大可能被意识形态化的“阶级斗争”所笼罩、所覆盖。何故?因为自我主义者既以私人关系为准则,那么其日常实践就重在“私”之层面的“人情冷热”和攀关系、讲交情之上。至于阶级认同以及农业社等,则主要属于“公”的范围。可以肯定,如果浩然能真实记录其所见所闻,那么《艳阳天》呈现的乡村社会就必非意识形态所能囿限。李云雷曾以《艳阳天》小说、电影对“马老四吃野菜”和“小石头之死”两个具有本事基础的情节的改写为例,指出其“‘艺术化过程本身也是意识形态参与其中并发挥影响的过程”,李云雷:《艺术中的“真实”、时间与风景——〈艳阳天〉再解读》,《当代作家评论》2020年第4期。但在意识形态面影之下,其实另有四个大字深嵌于乡村政治经济生态的深处:权力、关系。

(一)权力。以惯常眼光看,《艳阳天》的确呈现了“两条道路”鲜明对垒的情形,然而阎浩岗提供了一种很具冲击力的读法。他认为“《艳阳天》所表现的主要矛盾冲突并非‘阶级斗争,而是萧长春、马之悦之间的权力斗争、品格意志之争”,“‘阶级斗争只是刷在作品表层的一层油漆”。这一读法对“阶级论”读解方式是明显冒犯,但其分析堪称精彩:

(马之悦)不是像《创业史》中的郭振山那样忙于个人发家致富,而是“工作劲头更足了。他把临时互助组改成常年的”,成为互助合作的模范人物。当了党支部书记,真正成为东山坞的权威之后,他更不会反对共产党、反对党的政策,……他与萧长春斗争的初始动机并非是推翻共产党、反对农民阶级、恢复地主阶级的统治,……他是一个只对权力感兴趣而并无不论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政治理想的人。可以肯定地说,他并非哪个阶级的代表,马小辫、弯弯绕们只是他进行权力斗争的工具而已。以上引文参见阎浩岗:《〈艳阳天〉:权力斗争的日常传奇》,《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很明显,马之悦对权力的炽热追求属于传统“私”的范畴:“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第29页。马之悦为了自己是否会牺牲家倒不敢说,但为了家可以牺牲党、阶级则可以肯定。如果说“在人类无限欲望中,居首位的是权力欲和荣誉欲”,且“获得权力往往是获得荣誉的最便捷的途径”,伯特兰·罗素:《权力论》,第3页。那么在东山坞阻挡马之悦取得/维持权力的障碍,即后起精英萧长春。以马之悦的理解,他与萧长春之间横亘着无法回避、必分胜负的权力斗争。

此种读法打开了“阶级”的视野,由之可进一步召唤出乡村政治经济关系的内面。不过此种读法能否成立,还取决于萧长春怎么理解萧、马冲突。就萧自己所思所想而言,他当然将之理解为“两条道路的冲突”,但《艳阳天》与《山乡巨变》《创业史》不同之处,在于它通过叙事“狡计”引入了众人对萧的“看”。尤其叙述者还放任此种“围观”,致使萧长春其人其事在读者理解中不能不是疑窦丛生。这表现在,“被看”的萧长春虽略有不涉权力的“傻白甜”意味,但马之悦等自始至终、坚持不懈地把萧看成热衷权力、精于权术、手腕过人的“狠角色”,而非评论家反复称许的所谓“新人”。如马凤兰即如此看待马、萧关系:“人家把你掀下来了,人家当了支书还兼社主任,这是真打实砸吧?……从打姓萧的上了台,人家拿眼你没有?信不信由你,反正你这个空名目也顶不长了。你在人家手心攥着,想圆就圆,想扁就扁,人家不是傻子,容你这个眼中钉,肉中刺啊?”(1-68)退伍军人马连福也讽刺萧长春说:“我劝你赶快把野心收收,你往泥里踩别人行,踩我马连福可不行;你想拿别人当梯子往上爬呀,那是妄想!”(1-233) 更刺激的是,精明人“弯弯绕”更将萧、马矛盾一眼看破:

他走着,想着,心里面绕着,他不光把萧长春绕了一遍,也把马之悦绕了一遍。在他看来,萧长春和马之悦两个人坐卧行走一切等项可以用四个字归总:争权夺势。(1-313)

如此种种,几乎抹掉了萧与马的界限。但问题是,作者并未通过叙述干预否定马之悦等对萧的这种指认。相反,叙述者还从全知角度确认了权力斗争的存在:“(韩百仲)性子直,办法少,这十几年里一块儿共事,斗来斗去斗不过马之悦。”(1-62)甚至萧的舅父兼支持者韩百仲(以现实中农业社副主任韩伯忠为原型)直接说:“(如今)得学会动心术、斗智。你行,往后我看你的行动办事儿。”(1-187)这些皆显示,小说中的东山坞与《古船》中的洼狸镇、《故乡天下黄花》中的马村非常接近,是权力中国隐蔽之所在,只是萧长春通过革命话语将此种斗争转述为“江山”/“天下”之争。但无论“江山”之争还是赤裸裸的“争权夺势”,皆指涉权力斗争。

那么,《艳阳天》关于权力斗争的叙写是否具有本事基础呢?从浩然本人回忆及相关史料看,很难发现相关原型素材。萧长春的原型萧永顺似也只是一位无私、勤勉的农村基层干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新中国权力斗争已销声匿迹?当然不是。权位之争,遍布中国所有历史,基层乡村也不例外。一般而言,能长期担任基层干部而不被其他有野心者取代者,多具有能应付复杂局势的“心术”。萧永顺实即如此。浩然在1971年6月27日致友人的私信中,透露出了他在此方面对萧的“新认识”。该年初,萧永顺在焦庄户一度受到冲击,但取代其位置的韩××很快被揭发出大量问题,经组织鉴定,萧恢复了名誉,并被重选为焦庄户第一把手(支书、主任)。重选之时,浩然正好在焦庄户,亲身经历了这一过程。但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是萧“身上原有的宝贵的东西,仍在闪闪发光”,而且还有更重要的:

我们这次见面后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向我十分沉痛地表示:原来班子的同志犯了错误,他要负重要责任;两天里饭前饭后,不少知心乡亲找他,为他肩上的重负担心,他却豪情满怀、信心百倍;不论人前人后,从没向我这个最知心者流露出半点不健康的情绪。我望着他那副把一切收藏在心底的从从容容的神态,几次感到惊讶!仿佛我们是初次相识,真是“心高无法量”啊!我是个性格浅露的人,对深沉者总有一种神秘的、由衷的崇敬。永顺的灵魂之底,我从来没有探到过,如今更显难测了。回想起,当年写作《艳阳天》拿他当模特的事,实在有点幼稚了。浩然1971年6月27日致杨啸信,信件内容由邵部博士提供,特此致谢。

这段话当然是在称赞其老朋友萧永顺,但旁观者不难从中看出萧永顺作为“乡村政治家”的娴熟、复杂和令浩然自叹不及的一面。对此,浩然在写《艳阳天》时并没有深刻地体会到。不过,虽然不及萧永顺成熟,但浩然本人其实也算多经世故,其于乡土社会阅世观人的眼力,高于周立波、李准、陈忠实。对萧长春的刻画,明显投射了浩然之于乡土社会权力运作的理解。故萧长春较之浩然回忆中无私、朴实的原型萧永顺,不免羼杂了诸多复杂、可疑的成分。“一切政治的本质是:斗争”,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第784页。而在传统中国,由于资源高度集中于权力,民众“争权夺势”之意识比较强烈。新中国农村基层干部是国家力量在基层的延伸,其所拥有的权力资源与社会资源仍是农民激烈争夺的目标。

《艳阳天》之可贵,就在于突破“阶级”大规模地叙写与革命并行不悖的权力斗争,丰富、完善了社會主义乡村的生活真实。对此种日后在《故乡天下黄花》《羊的门》中正面上演的权力政治,其他作家不可能一无所知,但如何在权力的肮脏漩涡中讲述革命“新人”的故事,无疑面临随时可能倾覆的意识形态风险,故当年文学多选择有意“滤除”这一生活面相。然而浩然以稀见的叙事智慧,通过“看”的叙述假借,将萧长春和社会主义建设推入权力斗争的汹涌暗流之中。这一处理,的确使萧长春变得“暧昧”,但对革命与权力何为真实、何为表象难以分辨的艺术呈现,却是20世纪50至70年代文学在权力叙述方面几乎唯一的成功案例。此前王林的《腹地》(1949)曾涉足于此,但由于未能在革命与权力之间建立必要的叙述距离,导致小说出版以后被迅速查禁。《艳阳天》则以萧长春的“无知”与“被看”,安全地将权力斗争导入其乡土再现之中。

(二)关系。这是《艳阳天》对“阶级论”的另一重突破,更深入地突进了乡村政治经济生态。在《白鹿原》《故乡天下黄花》等小说中作为“主导概念”存在的权力斗争,在《艳阳天》中其实已以暧昧方式存在。的确,小说中的人物如萧长春常以社会主义理念去说服人,但萧及其对手的斗争也是在韦伯所说的“征募盟友和自愿的追随者”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第784页。的层面展开。其间权力斗争除了与上级建立人脉关系外,在东山坞内则通过两层关系展开。(1)宗族关系。萧长春是外来户,他推进集体化重要的依靠对象即其舅家,这是现实中原型萧永顺的实写,浩然说过“焦庄户原是萧的姥姥家”。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第176页。 但在小说中萧长春本人并未袒露这一思路,叙述者仍借他人视角“看”出这一点:“说不定哪一天马之悦有一点不对他萧长春的眼,就可以把马之悦一脚踢开,东山坞就成了萧、韩两家的天下”(1-78);“咱们都不干了,把位子全腾出来,人家好把韩家他舅、他的表兄表弟都拉上去,在东山坞搞个萧、韩王朝”(1-162)。比较起来,马之悦则明确动用宗族力量参与斗争:“(他)哪一点不是为咱沟北马姓人着想?”(1-133)。从东山坞实际情形看,马姓为第一大姓,其主要人物马小辫、马斋、马立本、马同利、马连福几乎全部反对萧长春。萧孤门独姓,背后支持者主要是韩、焦这种“杂姓”。萧觉察到了焦淑红对他的爱意,他既不推进也不回避的做法,实际上也有利于焦姓对他的支持。客观地说,此类依靠宗族关系展开权力争夺的史实在浩然回忆中很少出现,但社会学研究显示,以血缘姻亲关系为基础的宗族力量介入基层政治,实是新中国农村社会的常态(不少基层党政组织甚至出现“家族化”现象)。东山坞这种家族斗争是否完全源自焦庄户的现实不得而知,但小说所叙的确是新中国农村的常见面相。(2)宗派关系。费孝通论“差序格局”主要基于血缘关系,但中国乡村并未发展成为封闭性家族结构。其中原因,在于还有更复杂的非血缘/姻亲关系参与乡村政治,恰如论者所言:“差序格局不仅由血缘亲情因素单力造成,而是权力、利益、亲情三种因素合力的结果,人们也不仅仅按照血缘亲属关系将周围的人区分亲疏远近有别的圈层结构,同时还以哪些人能够增加‘我的利益和权力,而将周围的人区分成亲近者、疏远者、无关者等不同的层次。”何君安、刘文瑞:《权力、利益、亲情的冲突与嵌合:再论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事涉利益的亲近/疏远之分,即涉及宗派问题。实则在中国,有志于政治者若无宗派为援势难成事,故《艳阳天》中萧、马两大能人都在积极建立支持或联盟关系。马之悦的支持者多为马姓,但血缘关系并非天然保障,还须用心维护。马凤兰即对马之悦说:“你离了他们,天下就更坐不牢了。”(1-547)对于无血缘关系之人,更需拉拢成派:“马之悦对什么样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全联络。”(2-996)萧长春因为血缘基础偏弱,需要更多非血缘性的宗派运作。不过,叙述者并不直接呈现萧的“公”中之“私”,仍通过“围观”方式让读者“看”到其“心术”。他之“拉”韩家兄弟、“弯弯绕”,小说都列入“看”的范围。其中最典型者是他以“又打又拉”、恩威并济之策分化“马派”重要人物马连福。“打”表现在他追究马连福在国民党军队的历史以及他与马姓富户的关系,“拉”则表现在给他留后路,不把事情做绝。如此手腕之下,马连福最终放弃了与他为对:

萧长春没有在自己身上下捻子,因为萧长春知道想着撂倒他的人,不是马连福,而是马之悦。马之悦想独揽大权,萧长春跟他争夺,成了对头,马之悦想把萧长春踩下去,碍你马连福什么了?……得了,往后马连福要当老实人了!(1-595)

以上种种,无论是宗派层面“合纵连横”还是宗族层面周旋运作,都显示出东山坞权力斗争所牵连的复杂关系运作。尤其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文学中独具一格的“被看”设置,更使《艳阳天》的叙事态度暧昧丛生:此小说中发生的一切,究竟是社/资冲突还是新旧权威之间“争权夺势”,抑或是“大姓”/“杂姓”之古老缠斗?小说似乎给出了答案又似乎未给答案,看似“简单”其实别具匠心。

三、新的共同体的浮现

由上述可见,“阶级”的确不能覆盖《艳阳天》的全部故事,在其“阶级斗争”之下还隐藏着更为芜杂的权力与关系的世界。不过,权力与关系还真不是《艳阳天》叙述之目的,相反,正因为洞察到权力与关系的复杂性,《艳阳天》最终还是重返“阶级”,以庄稼人的处境为基本考量,考虑建构社会主义新文化与新的共同体。而这,在1951年即已成为浩然的梦想:

(我)确切地认识到:我们共产党人要在中国大地上搞社会主义。……我给党团员和干部办训练班,讲解我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点灯不用油,种地不用牛”这样普通的话,在庄稼人的心目里,比诗美,比火炭热。我用自己年轻人的热情,在许多父老兄弟姐妹们的胸膛里点起火。浩然:《答初学写小说的青年》,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9页。

对此梦想,今日研究者可能颇感陌生,但在浩然却是终生未改的真挚希望。对此,叶嘉莹甚是肯定:“他在《艳阳天》中所写的人物和情事,其间既有着他真正的生活的体验,也有着他真挚的感情的投注,而他在小说中所表现的理想,也正是他当时所正在衷心信仰和追求的理想。”迦陵:《〈艳阳天〉重版感言》,《迦陵著作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1頁。这意味着,呈现农民之“自我主义”、以权力斗争隐蔽构成“两条道路的冲突”的另一面相,终究皆属“技”之层面。而《艳阳天》并不“止乎技”,其欲臻之大“道”实在于社会主义新文化。

社会主义新文化建构有赖于众多“新人”的成功塑造。《艳阳天》中最引人注目的“新人”自然是萧长春,但也塑造了焦淑红、马老四、韩百仲等新式农民形象。除焦淑红外,这些农民多取自浩然所接触之农村人事,如马老四原型来自昌乐农村老保管员田敬元。在浩然的讲述中,田敬元热爱集体、忠于职守:“因为大队是个核算单位,方方面面的人找东找西,都要往保管室跑,找保管员。不论来多少人,不论什么职位,凡来者都自动地停步在保管室门口外面,用什么或交什么,都由田敬元亲自打开门,取出来或送进去。……是田敬元给立下的规矩:谁也不能迈进库房乱看乱用。”饥荒期间,田还撒谎将稀粥让与浩然等“念大书的,来到这儿陪着俺们受苦”的下放干部吃,对此浩然深为感动:

当时一口饭都是与性命攸关的事,多了这口饭就能活命,少了这口饭就可能没命。那时一家的亲人,为了争一口饭而翻脸分家、势如仇敌的并不少见;而田敬元竟是这般暗暗地将活命的口粮让给我们这些跟他无亲无故的人,这是何等的心肠,何等的品德!……写着“马老四”为了不给集体抹黑偷偷地吃野菜的情节,我抑制不住热泪流淌,打湿了稿纸。以上引文参见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第224-225、227页。

那么,通过这些新式农民的塑造,《艳阳天》意欲输送怎样新的文化观念呢?新的共同体意识最为紧要。所谓“共同体”乃“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项继权:《中国农村社区及共同体的转型与重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显然,在《艳阳天》故事发生的1957年,中国农民已在自愿/非自愿情况下基本全部参加农业社,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传统村落共同体自然趋于解体,新的利益纽带与共同体意识有待形成。而文学,则通过“新人”塑造等方法有效介入这一过程。鲍曼认为“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它就像是一个家(roof),在它的下面,可以遮风避雨”,“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如果我们跌倒了,其他人会帮助我们重新站立起来”。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3页。对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实践而言,依托农业社新体制培育类似于“家”的共同体意识,不仅是亟须为之的“安心”工程,亦是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艳阳天》在萧长春及其周围农民身上着力发现并建构了怎样的共同体意识呢?

(一)乡村共同体基础重构。农业社出现之前,传统村落有其自身的共同体意识。无论是费孝通所论“差序格局”,还是费正清认为中国人先以家族为组织继而形成邻里社会,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25页。都将血缘关系目为传统村落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家庭、宗族、邻里、国家,皆以血缘关系/拟血缘关系逐层形成。实则马之悦在土改中击败马小辫后,所致力的也是在旧有村落共同体中取代后者位置。应该说,这种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传统村落共同体在今天学界仍颇受赞许。然而,新中国不能无选择地接受此种共同体意识。何故?因为此种共同体看似以血缘/地缘关系为支配原则,但其深层规则仍是事关金钱、权力的不平等关系,未必能为穷庄稼人起到“遮风避雨”的作用,无数有宗族背景的农民照样被地主压迫甚至走投无路即是活生生例子。新中国对乡土伦理中的互助、友爱当然极表欢迎,但更希望将人与人间的相对平等重置为共同体前提。在小说中,贫穷的马老四即对焦振茂说:

凭你的家底,你的劳力,你的本领,要是我们跟你一块走资本路,你能当地主,我们就得当你的长工;换个思想说,你不走社会主义路行,我们不走不行啊!(1-615)

这是马老四对自己生活的清醒预判,也是浩然对新共同体基础的陈述。它表明:“不做长工”、不受人剥削,平等做人,已成为新共同体诞生的前提。在此前提的背后,是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的宏愿。少时被舅舅欺霸财产的经历,亲眼所见众多农民破产事实,也使浩然对不平等有天然抵触。小说中萧长春对马同利说:“(你)别想着过去马小辫那份日子美,想着过去马斋那份日子好,别听那套,那日子不美,不好。让别人当牛马,喝别人的血,把自己养的胖胖的。真美,真好?”(1-572)萧长春所寄望的共同体,正是《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0页。但马同利的想法确实代表了农村能人的愿望,他们反对互助合作,对和穷人共同富裕缺乏兴趣。从现存材料看,当时农村党员(新精英)也多为此深陷苦恼。早在1950年,东北局即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这一现象:

有些党员开始雇长工,如桦川孟家岗有六个党员雇了长工,要求退党,开通一个屯子二十一个党员,明年有八个准备雇工,群众中也有七个准备雇工,两者合计占全屯户数的百分之五。……该县团山子村支书到县里受训,听了党员不应剥削人课后,回家全家大哭,准备出卖牲口,解雇长工,感到没有前途。《东北局一九五○年一月份向中央的综合报告》,《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一九四九—一九五七)》,第9页。

显然,对于“剥削”的认定在当时农民中有分歧,在今天学界也多存争议,但浩然的思想与中国革命之反剥削、追求平等高度一致。故在《艳阳天》中,他虽如实叙及现实中部分农民反对合作化的真实心理,但又持明确批评态度。那么,新共同体若不以权力、财富之实力关系作为支配法则,又当以何为据呢?《艳阳天》提供的答案是:劳动(尤其集体劳动)。在小说中,地主儿子马志德、从不下地的漂亮女人孙桂英都下地劳动了。马志德还因为劳动而“磨炼出一副强壮的体魄,跟他爸爸完全不同”(3-1323)。劳动使剥削者被改造成“人”,也使被剥削者成其为“人”。这种新的平等与尊严,是新共同体意识的起点。

(二)新的信任感的产生。新共同体的最终确立,必有赖于其成员的信任感。对新中国成立后出现的乡村共同体,有学者认为其基础不强,因为“从根本上说,这种集体意识与社区认同不过是集体所有的产物,是基于对于集体经济的依赖以及对权力的服从而已,并不是独立和自由选择的结果”。项继权:《中国农村社区及共同体的转型与重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这是整体判断的结果。其实,不同经济处境的农民对此问题的看法差异甚大。浩然心地善良,所以那些贫弱者及其生存欲求会给他留下更深切的印象,如田敬元,以及“老实厚道得出奇”的田守业:“他家的两个老少光棍汉饿得不成人形,两个孩子也都面黄肌瘦,饿急了常常爬上窗前的楸树捋把叶子往嘴里塞。如此光景,实在令人可怜得目不忍睹”;“可是那父子两个光棍汉,一次也不利用我所给予的机会去偷一点”。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第 215页。这类行为,多少有些违背亚当·斯密对于“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02页。的基本判断,但它们的确是浩然亲历之事。这些农民,或受传统乡土伦理熏染,但更多是人民公社养就的新意识。他们爱社如家,是因为从中感受到了“温暖”和“依靠”。《艳阳天》即从这些琐碎细节中发现了新的乡村共同体意识:

我接触到无数类似田敬元这样的农民,所以那个灾祸时期没有在我心里投下多么浓重的失望的阴影,更多的倒是希望的曙光。回到北京两年之后,动笔创作我的第一部长篇《艳阳天》。当写到社会主义的根子深深扎在农民心里那些情节和细节的时候,我很自然地联想到田敬元,以及类似他的众多对集体事业赤胆忠心的老贫农。以上引文参见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第215、227页。

理查德·罗蒂认为文学“描写一个民族经历过什么又试图成为什么,不应该只是准确地再现现实,而应该是努力塑造一种精神认同(moral identity)”,理查德·罗蒂:《筑就我们的国家——20 世纪美国左派思想》,黄宗英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9页。《艳阳天》的“希望的曙光”正凝集于此:剥离了乡绅阶层与宗族意识之后,农民以平等姿态在此种新的共同体找到了温暖和信任。在此,农民比以前更有力地发现了“高度的集体认同感和高于个人层次的集体生存利益”。刘玉照:《村落共同体、基层市场共同体与基层生产共同体——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5期。

(三)新共同体的“小”“大”关系。当前社会学研究对传统乡村共同体究竟是宗族本位的“小(村落)共同体本位”还是家国一体的“大(国家)共同体本位”一直存在争议,但对《艳阳天》而言,东山坞虽小,但它必然是“大共同体本位”。社会主义实践在东山坞不仅要创造传统村落共同体的替代物,而且还希望突破阶级限制,把它建成所有人都能从中感到“温暖和舒适”的文化空间。实则对新中国农业政策怀有不满的农民长期存在,但不赞成者并非敌人。那么,怎样才能使新共同体令所有人民满意呢?在毛泽东的设计中,无剥削、无压迫、人人平等的新共同体的实现,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现代化实践是紧密结合的:“我国人民面临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成,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毛泽东:《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一九五八—一九七二年)初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04頁。如此蓝图无疑会让浩然这样的泥土作家心怀憧憬。因此,《艳阳天》之于新共同体的建构即是指向整体的国家和辽阔的未来。小说中,焦淑红初中毕业回乡当农民即是出于建设的考虑:

念书的时候,她的幻想非常多,她想当诗人,当科学家,当教师,当医生……(有天)一张糊在墙上当信兜的报纸把她吸引住了。那上面刊登着一篇通讯,介绍河北省著名劳动模范耿长锁闺女当拖拉机手的故事。那张报纸倒贴着,她就倒着看了三遍。第二天,她买了一张牛皮纸,替房东糊了个新的信兜,把那张旧报纸揭下来,带回学校。她认识到农村需要有文化的人,从这天起,她决定了自己的前途。(1-220、222)

后来,萧长春也要“保送她上大学”,并表示说:“东山坞不能有几个大学生呀?”(1-368)这显然是将东山坞置于一个大的整体下予以考虑。从目前材料看,焦淑红并无原型,甚至可以找到不少农村青年渴望进城的反例。故此形象的塑造,与其说是现实中耿长锁女儿的激励,不如说是文学之于现实的愿景。在此愿景中,新的共同体合“小”“大”于一体,将国家转换为个体最后的意义归属之所。

整体而言,《艳阳天》以平等为前提、兼通“小”“大”的共同体想象,虽有一定本事基础,但也是通过对大量真实史实的“不见”或否定达到的,带有较多虚构成分。后世负面评价也可说有较充分根据。不过,《艳阳天》所叙“阶级斗争”本身兼含权力、关系多重面相,所谓“阶级机器上的螺丝钉”在其中也是扎根于乡村政治经济关系深处的“现实的个人”,于今观之,皆可构成20世纪50至70年代社会主义文艺实践的重要价值。那么,客观上文化积淀并不深厚的浩然何以能做到这一点呢?这多少与所谓“机械社会主义”有关。霍布豪斯批评“机械社会主义立足于对历史的错误解释,把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现象归于经济因素的单独作用”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6页。当然是精辟之见,但是,如果不把社会生活归于经济的“单独作用”而归于“首要作用”呢?答案可能大有差异。百年来部分乡土文学的缺陷之一,即是作家往往忘却经济在乡村社会生活与个人灵魂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将作家自己心爱的文化观念——如废名之禅、陈忠实之儒或张炜之“自然”——植入农民心灵进而遮蔽、虚构底层的声音。来自泥土深处的浩然,不曾误入如此歧途,哪怕新的文化观念是他十分赞同的“阶级”。这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文学得之于所谓“机械社会主义”的又一重优势。如此种种社会主义文学经验,在改革开放时代的底层写作乃至多数写作中都无声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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