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要抓住复用这一关键
2024-02-22
1月4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1],这是继“互联网+”之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新进展,我国将进入“数据×”的新时代。
复用,是“乘”的主要支撑手段。通过“乘”,要达到三个目的:第一,是要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第二,是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第三,是要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
一、通过复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让价值实现倍增
“数据要素×”体现“数据二十条”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思想,是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必由之路。
数据要素所创造的价值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得到充分实现。为此,激活数据要素,需要将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联系在一起。“乘”就是把二者联系在一起的方式。数据要素是中间产品,应用是最终产品,一个中间产品的作用,通过复用,在无数最终产品的价值中体现出来,这种一对多的关系,体现了乘法的作用。
“互联网+”与“数据要素×”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通之处在于,“互联网+”与“数据×”一样,都强调基础业务与应用的结合,加的是应用,乘的也是应用,都体现了数字经济发展中应用导向这一中国特色。“数据×”更加强调倍增,即数据要素对于应用的倍增与放大作用,这种倍增主要通过协同、复用、融合实现。其中,数据要素使用价值复用,是潜能充分释放的关键。
复用体现了应用导向、需求导向的方向。当前数据发展的主要矛盾,不是没有供给(当然供给也需要提高质量),而是由于要素的价值实现不确定,实质是需求不确定,而造成交易所场内交易不活跃。各地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积极性应该肯定,但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市场化不等于办市场,而是促进供求结合,以供带求、以求促供。当前市场化的最好做法,就是用好乘法,让要素供给乘以要素需求,用应用来倍增、放大供给的效力。
目前各地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不断摸索新的做法。这些探索的一个共同的积极方向,是把实体经济业务最终用到的数据与数据的提供方进行绩效方面的关联。例如,单纯的气象数据不好估值,但与不同的货船、渔船具体时间地点的业务结合,真实价值就会体现出来。以前只是没有对此进行价值评估,现在可以通过市场化,使其有形化。
“数据×”可以衍生出多种多样的形式与途径:
一是数据要素乘以行业应用,形成“数据×行业”,如数据×农业、数据×制造业、数据×服务业等,赋能实体经济。茂名邮政建立“数字链农产业联合体”,利用销售数据分析能力寻找目标市场,开展全国“万人拼团”等活动,2022年带动荔枝销售1500万元。他们还建立农业农村数据库,以整村授信的方式,推出信用户专属信用贷款,为农业赋能。
二是数据要素乘以企业应用,形成“平台×应用”,即平台企业基础业务与平台内企业增值应用相乘,实行数据要素提供本身不收费,但按照使用效果收费的有偿共享模式,即将数据要素以流量共享、流量转化等形式直接赋能于应用企业,再从有收益的应用中获取会员费、使用费。将数据资产定价,从产前转向产后,从而通过应用为数据要素间接定价,在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中,消除交易所产前定价中“贝塔值”的不确定性。
三是市场建设本身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包括构建由产前交易市场(数据交易所)、产中交易市场(分行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产后交易市场(采用“两部收费”的双边市场)在内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市场体系;创新交易中介,对要素交换,从交易变现金,转向交易价值凭证(如共票),使之可以随不同时间、不同场景的价值实现情况进行贴现。
二、复用的理论解释
(一)复用体现了生产力的新质
1. 复用是通用目的技术决定通用性资产规律的体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体现在技术与资产的关系上,就表现为通用目的技术决定通用目的资产(通用性资产)。当我们把作为通用目的技术的数据置于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时,可以旧质与新质在技术基础上能否复用进行区别,从偏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理解为专用目的技术与通用目的技术的区别。
技术与资本的关系取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逻辑。威廉姆森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2]中体现的工业化的逻辑在于技术专用性决定资产专用性,或者说,专用目的技术决定专用目的资产。而对数字化来说,这一逻辑势必变为技术通用性决定资产通用性,或者说,通用目的技术决定通用目的资产。
威廉姆森对通用目的技术(GPT)的解释,是指能够被多样化地应用或通用于多样化的用途上的技术。这与我们对数字化技术的理解是相通的,都是对于各种各样多样化效率目的的实现具有通用性的基础技术。
威廉姆森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讨论资产性质时所说的与专用相对的通用,指资产可以从一种用途转用于另一种用途,从一个主体转用于另一个主体,但不能同时使用,因此可能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与竞争性。而数据的通用,多出了一层“复用”的意思。数据要素是典型的通用性资产。在国家数据局即将推出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中,复用即指在任一时间(如同一时间)用于不同地点(场景),用于不同主体。与旧质生产力不同,可以做要素上的乘法。
2. 复用体现了新质生产力中的三新
生產力由生产者、生产工具和生产对象构成。新质生产力发展是新的劳动者利用新的工具作用于新的对象的过程。
新劳动者,不同于传统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体力工人,参与新质生产力的劳动者是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适应先进数字设备、具有知识快速迭代能力和信息决策能力、自主意识的新型人才。新劳动者可以借助拷贝形成自己的知识,增进人力资本。
新劳动工具,包括高端智能设备、计算工具,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自动化制造的技术、设备及数据基础设施,也包括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复用是通过电脑复制技术提供的能力。
新劳动对象,是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由复制形成的数据构成的可以驱动实现对应实体功能的符号存在,如虚拟现实。
这三“新”都以数据化为时代内涵,离不开数据化的复用。这决定了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数据的存在。
(二)复用将文章做在使用价值上
“数据要素×”要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是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高水平应用。通俗讲,就是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具体说,在供给环节,要提高数据供给质量;在流通环节,要构建可信流通生态;在应用环节,要提升重点行业与领域数据应用水平。其中,应用是重点。“用得好”,首先是命名用、使用价值和使用权方面的问题。
数据要素可以有两种方式通向应用,一是传统要素的“要素—金融—实业”的模式(数据交易模式),二是新型要素的“数据—实业”模式(数据交互模式)。二者殊途同归。前者以数据变钱为必经之路,后者可以不经过数据变钱这个环节,而以复用(使用价值)形式直接应用。
复用化模式,即数据间接变钱,指数据在使用中而非在流通中实现价值,在实践中也有两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制造模式,以数字孪生为代表,由波音公司首先实现,在产品设计、产品制造、医学分析、工程建设等领域应用较多。在国内应用最深入的是工程建设领域,关注度最高、研究最热的是智能制造领域。特点是利用数据要素可复用特性,建设孪生车间、孪生工厂等替代实体要素损耗。第二种是服务模式,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电子商务是我国全行业整体复用数据生产资料的行业,有1000万以上的网商共享虚拟店铺、虚拟柜台这种数据化的生产资料,数量已超过我国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二者都有很长历史。
从理论特征看,前者是将要素的使用价值先转化为货币的交换价值,再与实业的使用价值结合,公式是“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后者是直接将数据要素的使用价值以复用形式与实业的使用价值直接结合,公式是“使用价值(数码功能)—使用价值(实体功能)”,特点是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使用价值上可以复用这一独特优点,面向多场景、多主体进行一对多的倍乘(×),而略过了变钱这一步。变钱只是手段,如果不是为了携款跑路,变出的钱毕竟还是要投入最终应用以进一步实现价值。
比较两种模式的实践效果,前者优点是变现直接,但缺点是风险巨大,一旦信息披露出现数据造假,会出现跑路风险;后者优点是风险较小,缺点是变现不直接,一定要通过应用才能变现。从政策角度看,二者利益机制不同。同样可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难的问题,数据(信用化)可以马上“解渴”。例如,苏州星神机械公司的陈雪根,已准备彻底退出经营,没想到仅靠“一张脸”作为凭证,在短短2天时间内就获得了数百万元的贷款。但如果经营失败,还是要欠银行的。而复用则不然,网商拷贝一套虚拟店铺,跳过了贷款这一步,倘若经营失败,只需一笔勾销0、1代码,并不欠银行。
中国人做事的习惯是先不下结论而看效果,让实践检验什么是真理。
(三)复用是赋能实体经济的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
把数据视为新型生产要素,是中国式现代化经济理论的特色之一。对数字经济来说,新质生产力表现在生产要素上,具有复用这一新型特点。复用,是数据独有的新质。数据独具“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这是指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能够在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提高劳动、资本等其他要素的投入产出效率。通过“数据要素×”,可以发挥数据要素对于最终应用的倍增与放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与社会分配,进而事半功倍地实现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
复用的思想,首见于《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0〕552号):“加强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通过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中小微企业多次复用的形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将这种复用提升为“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指出要“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生产资料共享,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增值开发应用,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倍增作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明确了复用的着力点在投资上,“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中小企业多次复用”,将实现虚实要素之间的投资替代。替代的结果是,在物质、能源、信息三大资源中,信息(数据)做乘法,物质、能源做除法。可以说,数据要素的乘法与绿色的除法与低碳的除法,是一体两面关系。一乘二除,同时代表了数据要素乘的绿色性质与低碳性质,体现了现代化的资源利用大格局。
以数据要素为主的新质生产力是数字时代的先进生产力。这种生产力的动能将通过新产业的涌现而释放,可以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比重增加中观察到。
三、复用将借助数据交互,以生态化方式使价值实现得到倍乘
在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条件下,未来的商业模式是生态商业模式,而未来的市场将是生态型市场。由于这种变化,所有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与“数据要素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文章,都有必要进行议题重置,并且重做。重置,是要把其中的市场置换为生态;重做,是指把“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文章重做为“数据要素生态化”的文章,把“数据要素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文章重做为“数据要素的生态体系建设”的文章。由此带来的改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不再直接等于建“市场”(数据要素交易所),进行数据交易;而转向“数据要素×”,通过数据交易与数据交互结合形成的生态,开辟以企业应用為主、无市场的市场化,把“用得好”而非数据变钱,作为市场化的重心;把数据要素的市场体系建设的导向,牢牢控制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不即不离的结合之上。
(一)建设生态化市场体系,发挥数据主导作用
数据不是孤立存在,新质生产力也有其特定存在环境,二者对环境本身包括所谓“市场环境”也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数据这种新质对于环境来说,意味着外部性。数据外部性通过流量外部性、网络效应的形式表现出强烈的互补特征,而与实体的互替特征形成对比。复用引起的最主要的资源配置变化,就是带来一加一大于二的外部性,这使数据独有一种可以利用外部性的乘数效应。
这将导致“市场环境”这个概念发生变化,进而使“在市场体系中优化发展环境”这一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任务衍生出新的含义,变成“在生态化市场体系中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要求的改变是,对数据要素市场化来说,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生态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主导性作用。数据要素市场一方面要承担数据交易功能,另一方面要承担数据交互功能。如江小涓指出的,“‘场内(数据)交易和‘场外(数据)交互并重,除了关注数交所之外,社会层面、企业层面对数据交互这种数据要素发挥作用的形态也要加强关注”。这意味着,有的数据适合在市场中直接交易,有的数据更适合在生态(共同体)机制中交互与共享。这是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呈现的一个特殊规律。此外,还要充分考虑数据交互、共享对社会分配产生的影响。
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体系中的“市场”,是指科斯型的市场(又称单边市场)。科斯型市场的主要特征,是以产权明晰的商品为交易对象,将外部性排除出市场之外,交由其他机制(如公共产品机制)处理。数据要素市场(双边市场)则是一个反科斯型市场。梯若尔明确指出:“科斯定理无效是‘双边性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埃文斯也指出:“市场是双边的必要条件,是科斯定理并不适用于双方之间的交易。”双边市场与单边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将外部性作为市场交换主要内容,以会员费和使用费作为外部性的市场回报。我们用“生态”这一概念专指可以对外部性进行交易的市场。
有鉴于此,应当把数据的市场环境拓展到生态化市场环境,可以把生态化市场环境区分为市场(单边)与生态(双边)两部分。适合在市场中交易的数据是指可以有形化的、排除外部性之后的数据,即有形的无形资产;适合在生态(如平台—应用)中交易的数据,是彻底无形化的、带有外部性的数据,即无形的无形资产。由于可以有形化的数据只占数据的一小部分,因此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在此主要应理解为基础性作用;而主导性的作用则要由生态来承担,分别以等价交换(按所有权收费)与有偿共享(按使用权收费)两种市场化、商业化方式运作。
(二)数据基础设备与新兴产业将沿生态化方向生成
1.复用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化变化
新质生产力对产业的改变,主要表现在功能替代、组织替代与生产方式替代上。
第一,将以物质、能源为主要功能载体、要素不可复用的传统产业,转变为以数据为主要功能载体、要素可复用的全新的产品、生产资料、零部件和原材料,形成高附加值产业。新质生产力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替代有形生产要素,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通过数据的功能替代,降低了自然资源和能源投入,使经济增长摆脱了物理要素驱动的制约,如新能源、新电子设备汽车以电池、数控系统替代了燃油汽车中发动机、变速箱的同等功能,将工业设备变为信息设备。
第二,数据科技导致产业组织方式发生根本变革,从受时间、空间条件制约明显的传统产业,转向以可复用虚拟要素的快速多变排列组合的现代产业,加速了生产要素的有效流动,并形成以流量变现这种利用外部性的市场化方式为特点的流量空间,以平台加应用为经营形式的新业态,促进了产业的生态化。
第三,促进了产业生产方式转变。颠覆性技术中有很多是通用目的技术,通过复用而具有强大的赋能作用。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使生产的效率、精度、良品率都显著提高。例如,飞机、汽车的碰撞试验,可以借用复用数据要素,而在物质上做除法,避免无谓物耗。新质生产力创造迎合了用户以前未能满足的潜在需求,开辟了新的市场,带来新的产业增长空间。
2.东中西部地区应抓住资产复用的历史机遇
“十五五”期间,要把数据基础设施摆在各项基础设施的首位,抓紧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本质是数据复用基础设施,是指为支撑信息通信技术(ICT)应用而建设和部署的物理或虚拟的云化资产、网络连接和数据处理能力,以及为上层应用提供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的能力。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云计算设施、通信网络设施(包括卫星网络设施)、数据中心设施、大数据设施、通用人工智能设施、信息安全设施等,未来数字基础设施将更加注重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融合,提升算法与算力。应积极构建平台等应用基础设施,建立支持增值的API体系,包括开发工具,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西部与老工业区的未来产业
新质生产力这个概念是在针对东北地区发展时提出的。对老工业区来说,科技创新同样面临路径选择,工业技术的科技创新与数字技术的科技创新,同属科技创新。老工业区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不可以高起点地选择数字技术作为科技创新的突破方向?此外,老工业区的现有产业结构,在现代化程度上本来就落后于东部地区,“十五五”期间,是先追上东部地区现有产业结构,还是跨越式发展未来产业?这些都是目前存疑的問题。
西部地区与老工业区在“十五五”期间,可以抓住数据要素倍乘机遇,有重点地选择未来产业,以数据要素复用作为撑竿跳的杠杆,跨越式发展新质生产力。
这样选择有两个实践依据。第一,历史上东北也产生过东软集团(东大阿尔派)等善于把握未来产业的优秀企业。沈阳在发展数控机床上具有比较优势。这说明老工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不一定非跟在东部地区后面做第二梯队。当前,跟上人工智能浪潮,有重点地布局智能制造服务业,也许是新的机会。第二,贵阳从传统农区跨越式进入数据化发展新阶段,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启示,说明现代化产业体系并不一定非按照第一、二、三产业先后顺序确定发展方向。
——沿海地区的未来产业
对沿海地区来说,未来产业可能需要超前布局,以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潜在需求的产业,创造出目前还没有但未来可能十分旺盛的需求。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可以创造需求的。历史上,发展2G、3G、4G时,都有专家认为过高网速没有需求,结果发展起来,需求十分旺盛,只不过这种需求是以前不存在的。
当前,沿海地区正加快寻求数字技术赋能,数据要素倍乘效应。目前,我国各地已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近8000个,智能制造新场景、新方案、新模式不断涌现。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具有世界首屈一指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十五五”期间,这些产业集群的升级不应局限于产业链的整合,而应着眼于以高附加值为目标,进行价值链、价值网络的延伸与升级。在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中,沿着微笑曲线攀升新价值空间,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结合紧密的生产性服务业,在追赶发达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过程中,可以有8至12个百分点的新增长空间,释放异质生产力。因此,需要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此外,面向未来潜在需求,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将十分活跃。
——中部地区的未来产业
中部地区当前也在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十五五”期间,中部地区选择未来产业突破方向,发展新质生产力,可以有不同于东部地区的定位。
以智能制造为例,同是利用“数据要素×”倍乘生产力。有武藏曲线与微笑曲线两种选择。区别在于,武藏曲线的重心在发展制造业服务化,增值的产值落在第二產业内部,是第二产业的内部升级;而微笑曲线的重心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的产值落在第三产业,是从第二产业内部发展出独立第三方的服务业。鉴于武藏曲线对应的发展阶段(日本20世纪七八十年代)比微笑曲线对应的发展阶段(我国台湾地区20世纪90年代后),更接近中部地区发展实际,中部地区定位于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增值价值链,更体现循序渐进特点。
当然也不排除工业基础较好,具有科技、教育密集条件的中部地区甚至西部地区,超前布局发展。如果中部地区以超越东部地区为目标布局未来产业,就要考虑东部地区可能存在的战略盲区。这种盲区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在世界上没有可参考的发展最前沿。以充分利用数据要素这种新型生产要素作为规划重心这一点来说,现在东部地区的规划思路说不上领先,相反还有落后的可能。许多工业集群重镇的第一反应,还停留在“数据变钱”这种工业时代思路上。如果中部地区能够体会到国家推出的新政策的重心在“复用”,进而理解数据交易与数据交互区分中隐含的战略深意以及“数据二十条”的初衷,就存在“暗渡陈仓”,以乘法(数据要素×)超越做加法(互联网+)的东部地区的可能性。中部地区要反超东部地区,必须拿出历史上山西创新出票号制度那种魄力。举例来说,国家目前在调整PPP政策,中部地区如果有新思路,意识到在数据要素复用条件下,解决地方债的重心不在还债,而在利用数据基础设施,复用数字化生产资料,以替代资金难,从而培育中小企业作为新的税基与“费基”,就可以超越东部地区简单在实体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本身(如把土地财政变数据财政)上做文章的旧思路。
四、数据要素收益的利益倾斜方向
推动“数据要素×”,还要以生产关系方面的改革调整与制度创新作为保障,方向是保障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
(一)以生产力的复用,促生产关系的共享
如果新质生产力确定以信息生产力为核心与先导,以数据为新型生产要素,这对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将产生重要影响。例如,生产力上的复用,将产生生产关系上共享发展这一不同于美国的制度取向,从中释放的多样化红利将有利于缩小数字鸿沟,缓解社会利益矛盾。为此,需要大力推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包括三权分置)的改革,进一步解放新质生产力,要在制度环境建设上,打破那些阻碍资源、要素通用、复用的制度障碍。在“十五五”期间,有必要推动形成实体(不含农业、土地)两权合一与数据两权分离的产权“双轨制”,形成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未来型产权路径。
推进两权分离、三权分置,目的是把不可从所有权上辨析出来的财产权利(数据外部性),与可以从所有权上辨析出来的财产权利(可有形化入表的资产),分别纳入两类不同市场机制,重点解放这种生产力中可以外部性复用的部分,避免因为不具备后者的所有权条件(通过买卖转移所有权)而无法流通使用,从而造成资源浪费。
(二)乘资本与乘劳动结合,在做大蛋糕中分好蛋糕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不同在于,可以使其他主体要素资本和劳动的作用倍乘。乘在资本上,可以让资本价值倍乘;乘在劳动上,可以让劳动(因转化为人力资本)而价值倍乘。
为了更好实现“供得出”的目标,需要建立能够提高数据产出数量、提高数据产出质量的鼓励机制。这既包括完善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把无形资产有形化,以利于数据变钱,还包括创新出适应数据服务规律的激励机制,如所有权不收费,按使用权收费的云模式(XaaS,如数据即服务DaaS)。
历史上,增进资本的制度设计比较常见,工业化历史上每一次生产力的发展,总是首先让资本获益。新质生产力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历史机遇,把倍增活劳动作为提高自身效率的主要机会。
以数据要素倍乘劳动要素作用,可以将普通的劳动转化为人力资本,从而在获得劳动报酬(成本)的同时,获得要素收入作为剩余回报。当然,这并不是必然的。这取决于关于制度的社会选择,是令智能技术有偏于资本,还是有偏于劳动。中国在这方面可以进行有别于美国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选择。
俄乌战场上战斗力正发生革命性变化。战斗力的场景化,使战略性地发挥单兵作用成为一种显著的趋势,一线士兵的作用在显著提高。决策权正交到一线士兵手中,“让听得见炮火的人来指挥战斗”。从战斗力推及生产力,结论很可能是同样的。这预示着,人工智能将来不仅武装资本,而且武装劳动。同理,活劳动在“听得见炮火”的地方,开始发挥原来资本的作用。制度设计随之也会将激励重心从资本转向劳动,从而发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的“多样性红利”现象,剩余更多分配给劳动,使劳动者获得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说的要素收入与财产性收入。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政策的着力点,一是把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要素收入摆在第一位,按照人力资本来塑造新一代劳动者,以合伙制、合作制释放多样性红利,培育适应新质生产力的新型劳动力者。例如,农民工进城只是打工,但若学会电脑,就可以在农村电子商务、城市快递服务中,成为掌握订单的决策者,而取得打工水平之上的收入,并全面发展能力。二是全面激活科技创新与市场创新,让新质生产力在产业发展中全面发挥作用,要把高度依赖研究投入的创新与高度依赖营商环境的创新结合起来,创造适合异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把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有效结合起来。三是大力投入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包括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大型科学装置和公共科研平台,建设连接、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加强适应人的更高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商业基础设施的多层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深化以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的产权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培育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五是促进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国内外开放体系建设,促进资本、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更充分流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参考文献:
[1]新华社.《“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布[EB/OL].(2024-01-04)[2024-01-06]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1/content_6924380.htm.
[2]奥利弗·E. 威廉姆森.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段毅才,王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