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路径研究
2024-02-19司如莉
摘 要:海洋渔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海洋环境恶化及过度捕捞问题,严重影响了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概述了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发展现状,介绍了海洋保护区和产权制度理论,分析了我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实现渔业经济效益、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的平衡发展。
关键词: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产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4)11–0-03
我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海域辽阔,海岸线蜿蜒曲折,形成了许多优良港湾,是鱼类繁殖、生长的重要场所。此外,我国海洋开发历史悠久,海洋资源丰富,海洋渔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海洋环境恶化及过度捕捞问题,严重影响了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探索新型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发展现状
我国陆地总面积约960万km2,海域总面积约
473万km2。陆地边界长度约2.2万km,大陆海岸线长度约1.8万km,海域分布着大小岛屿7 600个。我国海域辽阔,海岸线漫长,海洋自然环境复杂多样,海洋生态系统类型丰富。但是,除了台湾岛的东海岸与太平洋相连,大部分的海区为半封闭的陆缘海。这种海洋地理特征导致大洋性涧游鱼类缺乏,海鱼种群组成复杂且规模小,海洋渔业资源具有高度独立性和封闭性[1]。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2022年,我国水产品产量由6 457.66万t上升至6 865.91万t;海水产品产量由3 301.43万t上涨至3 459.53万t。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现状整体呈现出持续回暖的趋势,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其中,2022年我国水产品产量为6 865.91万t,其中海水产品产量为3 459.53万t,占比50.39%。海水产品产量中,天然生产产量占比34.22%,人工养殖产量占比65.78%。总体来看,我国海水产品产量平稳增长,海洋捕捞和海洋养殖的产量也较为可观。
受全球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污染及过度捕捞等因素的影响,海洋渔业资源出现衰退现象。虽然我国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但海域封闭性地理特征不利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2 海洋保护区
随着全球环境污染加剧,极端天气凸显,微塑料通过海洋系统已蔓延至全球海域;远洋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物灭绝速率加快;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正加速退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直线下降。为提升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利用效率和优化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我国主要通过建立海洋保护区,以修复海洋生态系统。
海洋保护区采用行政管理和监管方式,约束渔民在保护区内的捕捞行为和捕捞方式,并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一方面,为海洋鱼类提供繁殖、生长的时间与空间,促进保护区内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增强渔民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对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也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海洋保护区内也存在部分繁殖能力较强、蔓延速度快的物种,需要进行适度捕捞。但海洋保护区主要通过行政管理方式禁止渔民的捕捞活动,直接损害了渔民的经济利益,迫使渔民改变生计,也阻碍海洋渔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3 产权制度理论
现代产权制度是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产权清晰和完备对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并确保资源得到有效配置[2]。有效的产权机制可以激励个体或组织对资源进行投资和管理,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在海洋渔业管理中运用产权制度,主要是将海洋渔业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配给相应的主体,运用个体可转让配额(Individual Transferable Quota,简称ITQ)制度。个体可转让配额制度的核心在于配额的可转让性,这意味着各个主体所获得的配额都可以像其他财产一样进行转让、交换或买卖。这种转让性使得配额成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有助于优化渔业资源配置,从根本上完善海洋渔业开发和保护的激励机制。
在个体可转让配额制度下,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会根据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和海洋渔业资源总体情况设定总可捕量,即一定期间内在特定水域内可捕捞的渔业生物资源品种的最大数量。海洋渔业资源交易中心会将这一总可捕量分配给各个捕捞企业、渔民或其他个体,每个购买捕捞份额的主体都将在确定的时期和指定的水域内拥有一定份额的捕捞权利。
4 我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4.1 海洋渔业资源过度捕捞与衰退
现代捕捞技术的发展显著提高了捕捞效率和产量,但过度捕捞超过了海洋环境承载力和渔业资源再生能力,且被捕捞的鱼群具有明显低质化、小型化、低龄化特征[3]。这导致了经济鱼虾类繁殖速度减缓,繁殖率下降,难以形成汛期产量,不仅影响了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威胁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而言,一方面,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问题出现。例如,海洋底栖环境的破坏、兼捕与抛弃现象,废弃渔具引发的“幽灵捕捞”,以及塑料污染等都是不合理的捕捞活动造成的[4]。另一方面,过度捕捞使得近海渔业资源面临枯竭的风险,渔民可作业海域范围进一步缩小,近海海域空间所承受的压力加大,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的速度加快。且在渔民进行转产专业中存在高沉淀成本、渔民文化素质不高及必要的就业技能缺乏等问题,可实现转产转业的空间较小,不仅使得渔民渔业收入受损,还导致渔业行业出现劳动力过剩问题[5]。
4.2 海洋渔业产权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渔业法律法规与市场经济体制不协调,无法满足渔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国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相关渔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然而,只设置捕捞限额总量,对其进行平均分配,致使实际地理位置中渔业资源分布不均,与捕捞限额平均分配制度不匹配,不仅未实现渔业资源的有效利用,还导致部分地区出现过度捕捞问题。此外,海洋渔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机构重叠,执法可操作性不佳,不利于形成合力,造成海洋资源的浪费。
4.3 海洋渔业管理目标不清晰
部分海域海洋管理目标不清晰。在探讨渔业管理措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其有效性时,要有明确的定量方法对管理目标进行评估。若管理目标不清晰且可操作性不强,就难以采用定量方法来评估渔业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更无法判断其是否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此外,渔业管理系统的绩效评估需要综合考虑渔业产值、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健康、法规执行效率等多方面内容。在现行海洋渔业管理制度中未构建合理有效的海洋渔业资源评估制度,缺少相应的评估指标,导致数据收集和分析困难,无法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从而影响对管理措施有效性的准确判断。由于缺乏清晰的、可量化的渔业管理目标,我国在进行年度海洋渔业统计时只针对捕捞数量,而非合理规划捕捞海洋渔业资源,这就阻碍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6]。
4.4 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海洋环境污染造成许多海洋生物种群数量减少,珍稀海洋生物濒临灭绝,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可利用的海洋渔业资源减少,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海洋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主要包括陆源污染、渔业自身污染和石油开发及船舶污染三个方面。
陆源污染主要源于工业、农业、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的倾倒,这是我国近海海域污染的“元凶”[7]。渔业自身污染是指近海渔业养殖场将含有大量有机物质、氨氮等废弃物和残留物直接排放到海洋中,造成海洋渔业水域中水体富营养化,繁殖出大量藻类、细菌等,使得水体缺氧,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消亡。石油开发及船舶污染包括石油采集过程中的污染及溢油事故等,将大量有害物质引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损害。石油开采与船舶排污、海洋倾倒和船舶泄露等污染源一起,导致沿海海域尤其是河口区、半封闭港湾的有机污染严重,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加剧,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5 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
5.1 加强宣传教育,防止过度捕捞
过度捕捞是造成海洋渔业资源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实践证明,仅依靠渔政等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无法全面落实海洋渔业资源生态的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是缓解海洋渔业资源过度捕捞问题的主要措施。
因此,渔业管理部门应协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海洋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意识。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对海洋渔业资源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认识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从而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激发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和举报权,最终实现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管理的新型护渔机制,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渔业资源保护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2 构建海洋渔业配额管理产权制度
通过构建海洋渔业产权制度,清晰界定海洋渔业资源的产权,建立科学、合理的渔业配额管理制度。首先,将海洋渔业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明确划分给相应的主体,包括个体渔民、渔业企业等,提升渔民和相关利益方对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积极性。其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海洋渔业资源的数量、分布和生长状况等信息,制定合理标准的捕捞配额,通过海洋渔业资源交易中心将配额出售给各个产权交易主体[8]。该交易中心通过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金结算等功能,为买卖双方提供便捷的交易服务,同时建立交易机制,包括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效率。最后,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信息在公开渠道实时更新和共享,扩大交易市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海洋环保主义者也可以通过海洋渔业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渔业配额,以实现海洋生物保护的目标。
5.3 明确海洋渔业管理目标
明确海洋渔业管理总目标,科学地分解和构建多个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不仅可以提高海洋渔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合理预判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及目标实现的预期效果,还有助于加快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实现我国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种类构成、分布规律等综合信息,建立海洋渔业资源评估体系,设置具体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渔业产值、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健康、法规执行效率等多个方面[9]。渔业产值是指在货币表现的核算期内捕捞和养殖水产品及水产苗种的总产出和总成果;生物多样性涵盖海域生物物种的丰富程度与种群数量以及濒危物种数量;生态系统健康从水质改善情况与珊瑚礁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测评价;法规执行效率是对执法行动的数量、类型及处理结果综合评估。通过系列指标评估结果,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可以核实既定的管理目标是否实现,并从中找出未能实现的原因,达成闭环管理。
5.4 提高渔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
针对陆源污染、渔业自身污染和石油开发及船舶污染等污染源问题,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主要通过提高清洁渔业生产技术水平,发展渔业循环经济。清洁渔业生产技术是使用船舶技术、遥感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攻克育种育苗、起捕采收、尾水处理等技术难题,将科技应用于海洋渔业捕捞、养殖、加工、贮藏、运输过程,建立海洋渔业绿色高效生产养殖体系[10-11]。
渔业清洁生产技术主要包括建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系统,将海洋渔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饲料、鱼粪等转化为有机肥料或生物能源;建立海水过滤装置,将养殖中产生的废弃物与废水,净化后重复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化学物质与石油反应,采用生物降解方法,利用微生物进行石油降解,将石油开发及船舶污染物分解或转化为无害物质,实现高效、环保的治理。
6 结束语
面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发展中海洋渔业资源过度捕捞与衰退、海洋渔业产权制度不完善、海洋渔业管理目标不清晰及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海洋生态环境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势在必行,然而强制性行政管理类保护措施不仅造成渔民经济损失,也未实现海洋保护区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海洋渔业产权制度兼顾了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需求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需求。基于海洋渔业产权制度,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防止过度捕捞;构建海洋渔业配额管理产权制度;明确海洋渔业管理目标;提高渔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等措施,促进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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