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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2024-02-13包永康

法制博览 2024年1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交易监管

包永康

吉首大学,湖南 吉首 416000

一、我国碳交易制度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现有的碳排放交易系统缺乏国家级别的法律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简称《立法法》)的规定,如果没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或命令作为依据,部门规章不能设定削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因此,国家发改委当前通过部门规章以及试点省市采用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形式向排放主体施加固定期限配额清缴义务的规定,显然与《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由于缺乏国家法律支持,现有的碳排放交易的法律体系在各试点省市中被视为较低级别的规定,这直接影响了碳排放交易规定的权威性、稳定性和透明度,不利于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实施和整体功能的发展。

(二)碳排放交易的一级市场规则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碳排放交易的问题上,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全球范围内的一级市场规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和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这就导致了碳排放交易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都受到了影响。一些地方可能由于对碳排放的规定过于宽松,而导致碳排放量过高;另一些地方可能由于规定过于严格,而让企业陷入困境。其中的平衡问题需要得到妥善的解决。

以我国为例,虽然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展了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但是这些项目还未能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通。一方面,每个地方的配额设定和分配都是由当地的交易主管部门来确定的,这就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某些地方的碳排放量过高,对环境构成威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21 年3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试图通过引入集中决策模式来提高碳排放交易的效率,以及保障交易的公平性。然而,这种做法可能会忽视地方间的差异,因此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另一方面,如果每个地方都自行决策,可能会阻碍公平竞争,影响碳排放权的价值,以及全国总量目标的一致性。因此,如何在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和地方差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将是碳排放交易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总的来说,我们需要在保护环境和保证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1]。

(三)碳排放交易的调控和监管机制存在一些不足

在碳排放交易的调控和监管方面,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这个机制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碳排放交易的调控和监管机制也存在一些不足,尤其在履约保障措施、第三方机构管理等方面。

1.我国当前的履约保障措施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在7 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但在对碳排放主体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上,过于宽松且不一致,威慑力不够强大。具体来说,一些企业可能会觉得违反排放限制的成本低于遵守规定的成本,从而选择违规排放。此外,由于各个试点项目的规定不一,也可能导致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被破坏[2]。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罚款力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处罚标准,以增强威慑力,确保企业遵守碳排放限制。

2.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在具体设计上显得形式化,具有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过于单一,信息公开范围过于保守,信息公开责任的分配也不合理。这使得市场的透明度降低,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应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包括交易信息、企业排放信息等,并鼓励多元化的信息公开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信息公开,提高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应明确各主体的信息公开责任,使违反信息公开责任的主体应受到适当的处罚。

二、完善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立法水平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碳排放交易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为碳排放交易制定的法律,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全面覆盖碳排放交易的所有环节,这就导致了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影响了碳排放交易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需要提高立法水平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明确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为碳排放交易提供清晰的法律规范。同时,政府在碳排放交易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所有的行动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使得碳排放交易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虽然我国已经发布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但在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具体实施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我们需要通过专项立法设定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发展目标,避免地区自行发展碳交易市场,增强制度的稳定性,同时将流程进行标准化和统一化;其次,我们需要推动政策与法律的衔接,修订现有的管理办法,使得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有法律依据,避免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出现问题。

(二)公平的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

一般而言,碳排放交易市场主要分为初次配额的一级市场和剩余配额的二级交易市场[3]。然而,一级市场初次分配的配额是否合法和合理,会影响到二级市场交易的正常运作。因此,初始碳排放额度的分配制度是建立交易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也是整个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的基础。初始配额分配无论是收费还是免费,都有其优缺点。至于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系统运作的发展阶段来决定。

(三)建立统一的全国交易平台

一个能够完整且顺畅运行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需要包含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和监管机制等要素。所有的交易活动都必须在政府规定的场所进行,因此需要建立并完善专门用于碳排放交易的平台,即碳交易所。一个良好的碳交易所能极大地助力碳排放交易的运行,其中的交易规则、交易产品、交易设施、交易合同和登记制度,都能为交易双方提供及时、安全的信息,通过交易所运行的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实际交易的运作效率。

由于我国现有的碳排放交易所主要集中在特定区域,并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碳交易市场需求,试点地区的交易规则和产品类型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地区。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平台,让全国的企业都能在公平、公正的平台上,方便地直接参与碳交易。建立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平台的重要步骤包括:首先,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对参与碳交易的主体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价格记录和市场分析;其次,详细记录交易内容,对每一笔交易从产品的登记和申请、商业条件的设定、产品转让交付的权利,到最后的支付程序,都需要详细记录;再次,签订合同,以合同为交易的依据,并具有法律保障,使交易规则格式化,以便标准化交易,未来若出现争议,可根据合同规定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最后,产品多元化,通过与其他行业,如金融行业的合作,增加交易所的交易产品,以满足日益丰富的碳交易市场需求[4]。

(四)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市场可能会出现乱象,甚至可能导致碳排放权的交易变成纯粹的商业行为,而忽视了其应有的环保目标。因此,对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监管至关重要。

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中,主要包括对排放单位的排放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交易平台及核证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的职责在于对碳交易市场的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市场的发展,保持市场的公平和有序运作[3]。排放单位是碳交易的主要参与者,监管机构需要对其排放信息进行监管,确保其提供的排放信息真实、准确,防止排放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规避碳排放交易的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是碳交易市场的主要管理者,监管机构需要对其进行监管,确保其公正、公平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碳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交易平台和核证机构是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支持者,监管机构需要对其进行监管,确保其有效、公正地进行碳交易和核证工作。监管机构需要独立并有充分的授权,这是因为,只有独立的监管机构才能避免受到各种利益的干扰,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同时,只有充分授权的监管机构才能有效地执行其职责,对市场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此外,监管机构还需要明确职责分工,并遵守相关的规范和准则,确保其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碳排放交易的支持系统

1.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

基于逐步发展的碳金融建立碳信用体系,以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目前,许多国外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开始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他们对碳金融业务进行了众多创新实践,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环保规定和公众对可持续环境的需求。2021 年7 月,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上线交易,这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规模是全球最大的,意味着我国已经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此外,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也明确提出,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向绿色转型,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机制,发展绿色金融,这为我国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2.丰富和创新碳金融产品,构建碳信用体系

然而,虽然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在碳金融的发展上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丰富和创新碳金融产品,构建碳信用体系。此外,我们还需要开发新型金融产品,如碳期货、碳基金、碳保险等,以提供更多的低碳融资渠道。这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风险,还可以为我国的绿色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发展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建立多元化的碳金融融资工具也非常关键。我们需要在保证碳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的同时,发展和创新更多的金融工具,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例如,我们可以发展碳债券、碳指数等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3.增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

为了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我们需要加快培训高素质的碳排放交易及碳金融业务人才。首先,我们应积极与有经验的国内外机构合作,引进低碳技术和交易人才,其次,培养碳排放交易及金融交易的法律和金融专业人才。这些人才需要了解低碳经济发展的各项法规,才能更好地进行碳交易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企业对低碳经济的规划分析及研究工作。同时,我们应及时建立完整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以确保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创新与持续发展。

4.积极推动低碳发展理念与国际合作

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发展以低碳经济为战略主轴,以能源结构调整为支撑。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节能减排策略,从个人到地方,再从地方到国家,最终形成支持低碳产业发展、能源多元化和循环经济的多层面减排体系[5]。未来,我们需要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气候治理活动,通过在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中的竞争和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领导地位,使我国的碳排放市场体系能够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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