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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的会计分类
——来自四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的实践

2024-02-02杨步青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保险 2024年1期
关键词:保险合同非标债权

杨步青/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占梦雅/ 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院

2023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同时在上市保险公司中实施,预计将于2026年推广至所有保险公司。两项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全新的金融资产分类:更大比例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评估;保险合同负债跟随当期利率同步变动;资产负债不匹配的后果直接在财务报表中体现。这些变化大幅增加了保险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波动性。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应该如何对资产进行会计分类,才能减少新准则对财务结果的影响?

对于这一问题,本文将通过分析四家上市保险公司的实际做法来给出答案。目前我国A 股5 家上市保险公司中,除中国人寿暂缓实施新会计准则外,太保集团、新华保险、平安集团和人保集团四家A 股上市保险公司均从2023年中期开始采用上述两项新会计准则。本文分析了上述四家A 股上市保险公司2023年中报数据,从四家保险公司的实践中总结了三种会计资产类别的功能,以及四家保险公司实现这些功能的资产组合特征,供业界和学界参考。

一、新旧准则的对比

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文将2006年颁布的该项准则称为旧22 号准则,将2017年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后的准则称为新22 号准则。新22号准则于2018年在上市公司中实施,同时允许保险公司暂缓执行。2020年财政部和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允许保险公司待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实施后再执行新22 号准则。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负债的主要项目,也是会计准则重点规范的内容。2006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9年12月,财政部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作为补充,原中国保监会于2010年1月25日印发《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2017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所适用折现率曲线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关于准备金折现率的规定。上述四份文件构成了旧体系下的保险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保险准则)。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准则),对保险合同的确认、责任准备金评估标准、利润的列示做了大幅度修订。财政部同时要求新保险准则于2023年1月1日起在上市保险公司中实施,其他非上市保险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2020年财政部的规定,新22 号准则也于2023年1月1日起在上市保险公司中同步实施。

在金融资产的分类方面,新旧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上。旧22 号准则依据公司的持有意图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资产、持有至到期资产和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资产以公允价值评估,后两类按摊余价值评估。公司的持有意图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判断标准,公司外部的人很难观察和判别,这就给公司对盈余进行操作留下了空间。新22 号准则依据业务管理模式分类,也就是用公司过去的资产买卖记录来判断资产的类别,买卖记录可以被追踪和审核,分类标准更加客观。新保险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大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以下称为交易性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包括其他债权资产和其他权益资产两大类(以下称为其他债权和权益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以下称为债权资产)。从太保集团、新华保险、人保集团三家公司2023年中报披露的信息来看,新保险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显著减少,更多的资产被列为公允价值评估(见表1),由此导致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波动性增加。

▶表1 太保集团、新华保险、人保集团新旧准则下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单位:百万元)

在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标准上,新旧准则都将保险责任准备金称为保险合同负债。保险合同负债等于未来现金流现值、风险边际和服务边际三项之和。旧保险准则中,保险合同负债的折现率根据国债收益率的750日平均值确定,无风险利率的变化缓慢影响保险合同负债,负债价值变动平稳。但这也产生了资产与负债无法跟随市场利率同步变动的问题,以至于即使资产与负债久期达到了匹配,利率变动也会对资产和负债价值产生不同影响,形成会计上的资产负债错配。新保险准则对大部分业务采用一般模型法,折现率基于评估日的无风险利率确定。少部分分红保险和投连险可以采用浮动收费法,用资产的投资收益率折现。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将随市场利率同步变动,从这个意义上看,新保险准则的折现率更为合理。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与保险合同负债达到久期匹配,则无风险利率变动对资产和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将相互抵消。

旧保险准则下,折现率调整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收益,保险合同负债只能用于和交易性资产形成利率对冲。新保险准则允许保险公司行使OCI选择权,将折现率调整产生的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变动的一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于是保险合同负债既可以和交易性资产形成利率对冲以平滑净利润的波动,也可以和其他债权和权益形成利率对冲来平缓净资产的波动,资产负债匹配的效果更加突出,资产负债管理就更加重要。

本文先考察四家上市保险公司2023年中报按会计分类的金融资产构成,由此总结出新会计准则下三类金融资产的功能;再分析四家保险公司对债券、股票等大类资产的会计分类,从中探析四家保险公司如何根据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为这些资产安排不同的功能;最后分析新会计准则下三类金融资产的资产组合,得到新会计准则下资产配置的最佳实践。

二、四家保险公司按会计分类的资产构成

本文从新保险准则下金融资产的构成来考察三类资产的功能(见表2)。

交易性资产的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占比越高,净利润波动越大,管理难度越大。四家保险公司此类资产的比例都控制在40%以内。新华保险较高,为37%;太保集团最少,为26.46%。

债权类资产占比方面,新华保险、平安集团和人保集团三家介于20%到30%。债权类资产以摊余成本入账,持有期间只能获取利息收入,算是“压箱底”的安全资产,可以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新华保险、平安集团和人保集团的债权资产占比都在20%到30%,只有太保集团较为特殊,债权资产占比只有4.74%。

再看其他债权和权益类资产,公允价值计入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但增加了净资产的波动性。其中,人保集团的占比最低,不到40%;新华保险次之,为33%;平安集团为50%;太保集团最高,几乎达70%。这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要结合保险合同负债来考察。如上所述,新保险准则下折现率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变化可以选择计入综合收益,抵消其他债权和权益类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对净资产的部分影响。本文所考察的人保集团大部分业务为一年期的短期险,责任准备金受折现率变化的影响较小,可以不考虑资产与负债的匹配。表3列出了四家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负债与其他债权和权益的账面价值,从中可以发现,太保集团和平安集团尽量保持两者金额接近,最大化资产与负债的价值同步变动,减少利率波动对净资产的影响。这也解释了太保集团的债权资产比例偏低的原因,即把大部分金融资产归类为其他债权和权益类别,是为了与负债达到金额上的匹配。新华保险从数字上看没有达到资产小于负债的金额。笔者仔细查验新华保险的会计政策说明和保险合同负债构成发现,新华保险将浮动收费法下的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变动部分计入了承保财务损益,只有一般模型下的保险合同负债变动才计入综合收益,而后者的金额只有4888.17 亿元,不到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的一半。人保集团以短期财险业务为主,不需要考虑保险合同负债风险的对冲。其他债权和权益类与交易性资产的配置比例,主要的考量因素应该是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交易性资产的比重为34.49%,其他债权资产和其他权益资产的比重之和为36.88%,两者比重相当,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平均分配于净利润和净资产。

▶表3 四家保险公司其他债权和权益资产与保险合同负债的金额对比(单位:百万元)

▶表4 四家保险公司三项大类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新会计准则下三类资产的不同功能可以分为:债权类资产以长期持有为主,以保证平稳的利息收入,但确认条件苛刻,且无法与保险合同负债形成利率对冲,四家保险公司此项资产的占比都不高;其他债权和权益类资产,可以与保险合同负债形成对冲,平滑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其金额尽量与保险合同负债中的“未来现金流现值部分”的金额保持一致,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来降低市场利率变动对综合收益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带来较高的收益,也可以对冲保险合同负债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但金融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对净利润影响太大,所以要控制占比。

三、各类资产的会计分类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配置要同时兼顾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平稳以及保险合同负债的利息成本。对于风险和收益特征不同的大类资产,四家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会计分类的?本文将大类资产按照风险特征分为三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和企业债)、股票及基金、非标资产(包括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先观察四家保险公司三项大类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

保险公司由于负债的刚性利息成本,必须持有大比例的债券,反映在资产结构上就是四家保险公司的债券类资产占比都超过50%。在监管限制和偿付能力约束下,四家保险公司的股票和基金占比都不超过20%;太保集团最少,只有11.2%;新华保险最高,有20.3%。非标资产在保险公司的资产组合中占比不低,太保集团超22%,新华保险和平安集团也有17.6%和14.3%。四家保险公司的非标资产都分布在基础设施、能源、不动产、交通运输、非银金融等领域,信用等级高,且项目都配备有担保或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协议、资金监管等措施进行增信安排。非标资产投资风险小,市值波动率低,在资产荒的压力下受到保险公司的欢迎。

接下来本文考察四家保险公司对大类资产的会计分类。

(一)政府债

表5是四家保险公司对政府债的会计分类。以太保集团为例,政府债账面价值的0.22%为交易性资产,2.32%为债权资产,97.46%为其他债权资产。

政府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国债的市场价值仅受无风险利率影响,价格变动不大,因此四家保险公司都只保留很小比例的国债作为交易性资产。

政府债信用风险低、期限长,可以与保险合同负债做很好的匹配。四家保险公司都利用这一特征,将大比例的政府债归类为其他债券,与保险合同负债形成利率风险对冲。太保集团将几乎98%的政府债归类为其他债权资产,原因在上文已分析,是为了与保险合同负债达到金额上的匹配。同样,新华保险只有不到一半的保险合同负债会影响综合收益,资产负债匹配的压力不大,只有43.84%的政府债被归类为其他债权资产,其余56%被归类为债权资产,长期持有并以获取利息为目的。平安集团和人保集团类似,大约三分之二的国债被归类为其他债权资产,三分之一置于债权资产中长期持有。

(二)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中的政策性金融债信用风险堪比国债,价格只受到无风险利率影响,价格平稳。而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收益率与信用等级有关。按照2023年12月22日的中债收益曲线,信用等级A 的商业银行普通债与国债,其10年期收益率的利差约为0.34%。总的来看,金融债的风险溢价不高、价格平稳,既可以长期持有获取利息,也可以通过买卖获取价差。

四家保险公司都只有很小比例的金融债被归类为债权资产,90%以上的金融债都置于交易性资产和其他债权资产中。四家保险公司都没有以长期持有的方式管理金融债,而是以买卖获取价差为目的。

太保集团和平安集团类似,一半金融债置于交易性资产项下,一半置于其他债权资产项下,兼顾了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波动管理。新华保险将90%以上的金融债分类为其他债权资产。结合新华保险的资产结构(见表4)分析,新华保险持有较高比例的股票和基金(超过20%),股票和基金在新会计准则下只能归为交易性资产。为了控制交易性资产在整个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其他资产只有少量被分类为交易性资产。人保集团较为特殊,金融债持有比例最高,且几乎70%的金融债被置于交易性资产中,说明人保集团比较重视金融债的投资收益。

(三)企业债

企业债的期限较短,以3 到5年为主。不同信用等级下的收益率差异大,2023年12月22日的中债收益曲线显示,A-级的企业债与国债的1年期收益率利差高达9%。低等级的企业债市场价格波动大。

在会计处理上,太保集团和新华保险将约20%的企业债置于交易性资产,70%置于其他债权资产。可见,这两家公司在买卖企业债获取价差的同时,也很注重净利润的风险管理。大比例的企业债置于其他债权资产,企业债价值变动风险更多地会影响综合收益,对净利润影响有限。人保集团对企业债的处理方式更为保守,超74%置于其他债权资产中,16.63%被分类至债权资产长期持有,只有约9%置于交易性资产中。平安集团较为特殊,企业债有45%被置于交易性资产,23%以长期持有为目的,31%置于其他债权资产。大比例的企业债作为交易性资产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具备很强的投资能力。

▶表5 四家保险公司对政府债的会计分类

▶表6 四家保险公司对金融债的会计分类

▶表8 四家保险公司对股票和基金的会计分类

(四)股票和基金

保险公司自己无法调整股票和基金的会计分类,绝大部分股票和基金在新保险准则下只能被归类为交易性资产,只有少量的非上市股权和优先股可以归类为其他权益资产。太保集团和平安集团将约80%的股票和基金归类为交易性资产,人保集团(90.82%)和新华保险(96.93%)几乎全部归类为交易性资产。

(五)非标资产

非标资产包括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产品。非标资产持有期限长、收益率稳定,是保险公司的优质资产。

由表9 可知,四家保险公司对非标资产的处理出现了分化。太保集团和平安集团对非标资产采用了与企业债类似的处理方式。太保集团将大部分非标资产归类为其他债权资产(65.98%),少部分归类为交易性资产(20.21%)和债权资产(13.81%),与表7 中太保集团企业债的三项比重77.16%、17.19%和5.65%非常类似。平安集团将大部分非标资产归类为交易性资产(53.40%),少部分归类为债权资产(17.70%)和其他债权资产(28.90%),类似表7 中平安集团企业债的三项比重45.48%、23.37%和31.15%的分布。新华保险将56.03%作为交易性资产,择时买卖;27.01%分类为债权资产,长期持有;其他债权资产只有16.95%。人保集团的非标资产几乎全部长期持有(89.23%),并将其归类为债权资产,归入其他债权资产的比重只有1.48%,归入交易性资产的比重为9.29%。

四、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组合

为了分析新会计准则下三类资产的资产组合,本文将四家保险公司大类资产占金融资产之比列在一张表格中。

太保集团的交易性资产中,股票和基金的比例为9.09%,债券和非标资产(以债券类资产为主)两者之和的比例为11.54%。太保集团这种股债各占一半的组合,既保证了高收益,又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其债权类资产中非标资产占比最高,可见非标资产承担了平稳利息的功能。其他债权资产和其他权益资产中,政府债占比最高,非标资产次之,企业债排第三,说明太保集团主要利用政府债与保险合同负债形成利率风险对冲,以保持净资产的稳定。

▶表9 四家保险公司对非标资产的会计分类

▶表10 太保集团的资产组合

▶表11 新华保险的资产组合

新华保险的交易性资产以股票和基金为主,非标资产次之。若将非标资产看作债券类资产,新华保险的交易性资产中,权益类资产比重为18.55%,债券类资产比重18.52%。与太保集团一样,新华保险也是股债各占一半的组合。债权类资产中,政府债占比最高,非标资产次之,这两者保证了新华保险能获得平稳的利息收入。其他债权资产中,政府债占比18.33%,金融债和企业债占比9.78%,非标资产占比3.19%,政府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承担了对冲保险合同负债利率风险的功能。

如果将非标资产看作债券类资产,则平安集团的交易性资产中,权益类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为11.34%,债券类资产的比重为17.49%,债券类资产多且以金融债为主,权益类资产少。这种配置组合比较保守。债权类资产以政府债为主,其他资产占比较小,利息主要来源于政府债,也是比较安全的做法。其他债权和权益,以政府债为主,与排名第二的金融债相差26%,说明平安集团主要采用政府债来对冲保险合同负债风险。

人保集团的业务大多为短期财险,无需考虑保险合同负债的利率风险。因此,资产分类时只需考虑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从人保集团的资产组合来看,交易性资产中股票和基金(比重13.64%)比债券类资产占比略低,其中债券类资产以金融债为主,是较为保守的组合,风险来自于信用风险和市场利率。其他债券和权益以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和永续债为主,主要风险来自于信用风险和市场利率,比交易性资产中资产组合的风险低。债权类资产中非标资产和政府债的占比最大,用来提供平稳的利息收入。

▶表12 平安集团的资产组合

▶表13 人保集团的资产组合

五、结论

综合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四家保险公司的交易性资产都采取了较为安全或保守的组合,股票和债券类各占一半(太保集团和新华保险),或债券类资产更多(平安集团和人保集团)。第二,其他债券和权益的资产组合,主要由政府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构成。太保集团、新华保险和平安集团以政府债为主,非标资产次之,两类安全资产承担了对冲保险合同负债利率风险的功能。人保集团的政府债和企业债居多,金融债次之,无需考虑保险合同负债的利率风险,考量的重点是如何在净利润和净资产之间分配风险和收益。按照现有的组合,人保集团将较多的风险分配给了交易性资产。第三,债权类资产中,四家保险公司都较为倚重政府债和非标资产,其中人保集团的非标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达16.58%。在政府债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信用风险低、现金流稳定的非标资产成了保险公司的“后备粮仓”。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保险合同》的实施扩大了公允价值的评估范围,将更多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引入会计报表,给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带来了挑战。本文从新22 号准则对资产的会计分类标准出发,考察了四家保险公司的资产分类,总结出三种会计分类资产的功能和四家保险公司实现这些功能的大类资产配置。分析结果显示,四家保险公司在做资产配置时都兼顾了新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管理的多个目标,包括稳定的投资收益、资产与负债的利率风险对冲以及适当承担风险后的超额投资收益,可以作为行业对新会计准则的实践,供其他保险公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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