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4-02-01邝远芳
程 蕾,邝远芳
(广州医科大学,广东 广州 511436)
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老龄人口达到2.6亿,约占总人口数的18.7%[1]。2021年《认知症老年人照护服务现状与发展报告》公布,我国有超过1.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老年痴呆患者达1507万[2]。年老、伤残、失智、空巢人口的增多导致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长期护理需求进一步加大[3-5]。WHO定义长期护理是由非专业护理者和专业人员进行的照护活动。老龄化照护需求下,几个月到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护理服务带来高额的护理费用支出,越来越沉重的照护负担演变为突出的社会问题[6-8]。我国现有医保制度和家庭照护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长期护理的需求[9,10]。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针对因年老或罹患各类慢性病等导致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的被保险人,在家或养老护理机构接受长期治疗或护理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给予一定补偿的健康保险。护理费用补贴能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和照护压力,也有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较为专业的护理服务。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6月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取15个城市作为试点试行长护险制度,力争形成适应我国经济体制的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广州市医保局于2017年7月发布《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开始试点运行长护险。本文分析广州市长护险试点运行近5年来的成效及进展,并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经验,对广州市长护险下一步的发展提出建议。
1 广州市长护险试点运行情况
广州市自2017年8月1日正式试点实施长护险制度以来,进展顺利,并且在政策标准、制度框架、运行机制及管理上进行了探索。历经2019年、2020年、2021年3次修订,参保人群范畴、待遇、护理服务范畴等方面都有所加大,进一步减轻了失能群体经济和照护负担,促进了医疗资源更合理的配置。
1.1 参保人群范畴
试点运行之初,广州市长护险参保人群范围为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如出现失能或半失能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即可申请长护险评估(不受年龄限制),经由长护定点机构上门初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专家上门复核,通过审核即可享受相应生活照料或医疗护理服务。2020年,广州市长护险扩面至中度失能人员;2021年,在覆盖全体职工医保人群的基础上,新增了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并进一步扩增失能人员保障范围至全体有护理需求的失能人员。广州市长护险还将长期护理服务与延续护理整合,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规定的病种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参保人,经延续护理评估出院后仍有医疗护理需求的,可以申请长护险待遇。
1.2 参保人群长护险筹资与待遇
广州市长护险试点运行之初,保障水平定位为基本保障。参保人缴费标准为130元/人·年-1,费用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划拨(约8亿元),建立长护险基金池,参保人不再单独缴纳。报销不设起付线,并通过报销标准差异化(机构护理费用75%、居家护理费用90%)的形式鼓励参保人优先选择居家和社区服务。依据服务项目类别设定报销上限:①基本生活照料项目,在机构护理中不高于120元/人·d-1,在居家护理中不高于115元/人·d-1;②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按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报销。待遇的支付方式采取记账结算,不支付现金,即由政府定点机构提供护理服务,长护险定点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记账结算,避免现金支付衍生的骗保、资金挪用等风险问题。2021年新政策中将医疗护理涉及使用的20项材料费也纳入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广州市长护险报销水平与险种身份、失能等级相关。具体支付标准详见表1。
表1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水平
1.3 失能认定与护理服务等级划分
广州市以《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为核心评估方法,Barthel指数评定不高于40分的失能人员、指数不高于60分且经诊断为中高度痴呆症的失智人员可以享受基本生活照料。达到基本生活照料标准,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医疗护理待遇:长期保留插管置管、疾病或外伤导致的瘫痪、非肢体瘫的中重度运动障碍、植物状态、恶病质等。新制度在日常生活活动评估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精神状态评估(认知功能、攻击行为、抑郁症状)、感知觉与沟通评估(意识、视力、听力、沟通交流)和社会参与评估(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空定向、人物定向、社会交往能力)。分为长护0级、1级、2级、3级共4个等级。
失能评估由依法招标确定的长护险失能评估机构实施,并建立失能评估机构质量评价和准入、退出机制。2021年共有4家长护险失能评估机构。失能评估员须参与评估技能培训,并具备临床医学、康复、护理、精神心理等专业背景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失能评估专家则须具备上述专业领域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冠期间,对评估机制与方法也做了相应调整,可采用线上失能评估的方式。对于确实无法开展线上失能评估的参保人员,可暂按原失能评估结果或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初步意见[12]。对于提出复评申请的,由至少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评估专家进行复评。
1.4 护理服务项目扩大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涵盖内容较为全面,且从服务人员资质角度将服务项目明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31项)和医疗护理服务(19项)两类。2019年,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增加到37项,医疗护理服务增加到30项。为了改善服务项目“一刀切”的不足,按照参保人员需求提供服务的理念,2021年新政策又将生活照料服务分为基本照料服务项目29项(含基础照料项目15项和按需照料项目14项)、专项护理服务项目4类12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加到34项。
1.5 长期护理服务定点机构
截至2023年6月1日,广州市政府发布的《长护险定点机构名单》中,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共330家(详见表2),另有长护设备机构4家。从机构类型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服务机构规模逐渐壮大,达到80家,占比24.2%。从服务类型来看,可以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有201家,占比60.9%,贴合我国养老趋势。从服务项目看,可以同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的超过一半,达到68.5%。
表2 广州市长护险定点机构类型(n=330)
广州市长护险定点机构包含了护理站、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老服务社区、长者照护之家、日间照护中心、福利院等,登记提供服务的护理员工约6.5万人(截至2021年11月30日)[13],扩大了居家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也扩大了护理员的市场供给。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长护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巡查。每年均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布。
1.6 监督管理体系
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监督护理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监督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对被保险人和定点机构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结算挂钩。市医保行政部门对长护定点机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执行情况、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情形,提出解除协议或约谈整改。
用材林(含薪炭林)按其生长发育的阶段性大致可分为幼龄期、中龄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幼龄林属于用材林的初始时期,主要是造林,保证林木个体成活率,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中龄林属于林木快速生长阶段,这个阶段不仅关注林木个体的生长情况,还需关注林木之间的相互作用。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属于林木的成熟期,林分年龄接近、已到或者超过主伐年龄的林木,该阶段的林木可以进行砍伐。
2 广州市长护险运行成效
长护险运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系统性来看,参保范围、财政投入、筹资方式、服务机制、市场机制等政策与城市经济、老龄化情况、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的适宜度起到重要作用。如增加财政补贴支出额度会增加可支配收入,促进长护险的消费,提高长护险的需求[14]。随着信息流动共享,广州市居民对长期护理保险了解水平逐渐提高。研究结果显示,长护险居家护理可以改善失能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抑郁情况和总体幸福感,提高失能老人的满意度[15]。实证结果也显示,长护险政策能够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住院医疗总费用,且降费效果随着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逐渐显现[16,17]。
2.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优化,在保基本的原则下惠及范围逐渐扩大
良好的制度设计、优质的政策质量是长护险运行效果的保障[18]。试点以来,广州市不断完善长护险制度、政策标准和运行机制,在保基本、低起步、逐步扩大覆盖面的理念下,形成了政策指导下筹资合理、待遇差别化、服务全面的特点。在配套文件制度下,全市统一需求评估制度、服务项目,借助各类媒体及网络广泛推广统一的受理申请、评估流程、服务选择、支付结算和服务监管。逐步建成以长期护理为支撑、服务机构为主体、家庭成员及社会工作者为补充、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准绳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广东省作为我国人口第一大省,2022年末常住人口为12,656.8万人,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02.8万人,占13.45[19]。广州市是广东省第一大市,2022年末常住人口1873.41万人[20],占全省人口总量的14.8%。《2021年广州市老年人口数据手册》显示,广州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27%[21]。截至2021年12月底,广州市长护险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895万人,18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约278万人。自试点以来,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7.9万人,基金累计支出17.8亿元[22]。2022年全年累计享受待遇人数达到8.3万人,覆盖面逐步扩大(见表3)。长护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人均每月约2800元,基金支付标准每月最高达4150元,待遇水平位居全国试点城市前列,有效减轻了家庭照护经济负担,提升了服务对象生活质量。
表3 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和基金支付情况
2.2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形成产业化结构
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发展迅速,护理服务人才需求增加,拓宽了劳动力就业渠道。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从初期的29家增加到330家,养老服务逐渐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引领供给侧改革发展,形成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供给市场,推动老龄化问题的有效解决。除此之外,覆盖康养服务和护养服务,提供日间照护、住院陪护、24小时照护、生活护理、居家康复训练、家庭支持等多种内容,开发形成电子化管理系统和智慧监管系统,形成规范性、安全性、经济性服务特点及数据留痕的监控保障,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护理站作为能够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中90%以上都是长护险受益对象,不仅拓展了护理人员的执业方式和场所,也很好地满足了上门护理服务需求。广州市民政局2019年出台《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23],提出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获得场地、税收优惠以及创办、运营方面的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与市场需求及环境促进了广州市长护险服务市场化的发展,利于本地连锁护理服务品牌的打造。社区照护体系不断发展,日间照护中心、社区护理站、长者综合服务中心等多种服务业态形成,促进养老服务业及其关联产业的发展。
2.3 长护险下社区居家服务模式逐步成熟
广州长期护理保险兼顾机构照护服务与居家照护服务,以机构照护为基础,居家照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逐渐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4种形态的长护服务机构形成立体的照护服务体系,构建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实践居家护理服务。60.9%的长护定点机构提供居家护理,居家护理也逐步成为长护险参保人的主要选择,占比85.4%[13]。2022年全年享受居家护理待遇7.2万人,享受机构护理待遇1.1万人。为促进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管理,广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护理人员的权责,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机制、规范相关管理和培训[24]。积极组织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及专项技能培训,推动形成多层次、实用型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2022年累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36万人次。
针对专职护理员照护服务供给能力短缺的情况,广州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亲情照护服务。即重度失能人员可以自主选定一对一绑定人员(如亲属、保姆等)作为亲情照护人员,经正规培训并通过考核认证,为长护险受益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亲情照护人员接受长护险经办机构的统一管理,通过视频稽核、卫星定位、线下走访等方式监督服务过程。截至2021年底,广州登记在册的亲情照护人员为33,083人,占总护理员的51.0%[13]。这种亲情照护模式既能满足失能人员的心理慰藉与亲情需求,也提升了服务专业性和风险可控性,促进了广州试点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2.4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链接形式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住院医疗待遇不能同时享受,患者住院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期间,将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解决患者出院后的延续护理问题,广州市自2000年开始实行长期护理保险与延续护理无缝对接。参保人在出院前经延续护理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出院后即可享受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打通了医疗机构与长护服务机构的通道,更加体现出长护基金对居民照护需求的保障。
2.5 经办服务水平提升,信息化管理不断发展
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待遇经办和长护评估服务,充实经办力量,建立绩效评价、风险防范、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2023年共招标6家资质优良的商业保险公司,提高长护险基金管理、经办服务效率。不断完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构建由长护险评估申请微信端1个、评估和护理移动应用APP 2款、业务经办管理平台3个(医保中心端、长护定点机构端、第三方经办机构端)组成的长护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场景全覆盖。
3 广州市长护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3.1 各区老龄人口数老化趋势与长护险服务定点机构发展部分失衡
广州市11个区人口老龄化区域分化明显。荔湾区、越秀区和海珠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比重分别为29.31%、27.23%和26.72%,位居市前三位,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而白云区、南沙区、花都区、天河区、增城区、从化区、番禺区、黄埔区8个区老年人口占比依次为16.29%、15.39%、14.57%、14.11%、13.61%、13.55%、13.51%和12.46%,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21](见表4)。从老龄人口数量上看,长护险定点机构数量发展与之相对均衡,但个别区域存在长护险定点机构明显不足的问题,如:越秀区老龄人口数最多,但是其长护定点机构只有30个,约为海珠区的一半;黄埔区长护定点机构从2021年的7个发展到2023年的27个,发展迅速,而老龄人口明显多的增城区、花都区的长护定点机构数量发展缓慢。各区中,南沙区长护定点最少,同时该区老龄人口数也比较少,但是南沙区老龄化程度排第五,后继也有长护险定点机构的服务需求(见表4)。广州各区的定点机构应综合区域人口分布、经济结构、政府政策、交通网络等多种因素科学布局,考虑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
表4 2021年广州市各区60岁及以上人口分布、比重及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分布情况
3.2 部分定点机构长护险管理质量有待改善
2021年,广州市医保局与1家长护险定点机构解除服务协议,约谈整改13家,存在的问题有:未按长护险服务协议要求落实照护管理员负责制度;将非注册在该机构的护理人员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申请长护险基金支付;未做好服务对象生活照料记录;参保人资料录入不真实、不准确;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及管理的不当言论。2022年,共与8家长护险定点机构解除服务协议,约谈整改2家,存在的问题有:参保人死亡后申报长护待遇造成长护险基金损失;不按要求整改网络安全问题;将非长护定点机构的长期护理费用纳入申报结算范围;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违规手段骗取长护险基金支出;他人代护理员在App打卡等。长护险运行中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全流程动态管理和监督对推行长护险工作具有保障意义。
3.3 护理服务项目缺乏多样性,服务实践覆盖面和质量有待提升
广州市的服务项目类别较多,且考虑到服务对象个体差异设置了基本生活照料中的专项服务。但是与国际成熟的长护险服务项目相比,在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和心理疏导项目方面服务内容不足,不符合促进患者健康、充分发挥患者自我能力的护理服务理念。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进步及健康需求的提升,服务项目的实施并没有贴合患者的需求,护理服务内容和质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受到人员资质和居家环境的限制,实施风险比较大,开展困难,而且目前收费沿用一级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如导尿13.6元/人次),虽然增加了耗材的报销但是整体服务费用偏低。出现了有服务需求但是居家服务上门费用、交通费用、护理价值难以落实等问题,定点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较少,长护险基金中医疗护理服务费用未充分报销。
长护险服务质量受到护理评估标准化与护理服务精准化及专业化程度的影响,这些方面也是长护险试点运行遇到的障碍之一。研究表明,护理人员的态度、专业能力、经验水平是影响长护险试点满意度的关键因素[25],服务对象的护理需求和服务期待也明显影响服务体验[26]。有研究也呈现了目前护理站服务存在章程不明确,照护人员服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低、待遇享受者对服务安全感低等问题[27]。
4 建议
4.1 优化提升长护险服务主体空间布局
从服务主体机构空间分布层面来看,可以充分发挥城市外围及郊区的基础建设优势,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实现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基于参保人员服务需求和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优化定点机构类型比例和地理分散格局。依据老龄人口、经济发展、民生政策等顶层科学设计各区域长护险服务机构布局。出台相应措施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定点机构政策、申报等宣讲,激发服务机构参与热情并优化审批流程,促进服务机构市场化发展,提高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辐射范围,让有需求的参保人群可以选择就近的、恰当类型的长护机构接受护理服务。
4.2 扩大并完善长护险服务保障项目范围
长护险服务项目应多方位涵盖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需求,考虑增加保障服务类别和项目目录,特别是预防服务、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环境改造、辅具使用等,提高长护险的实际保障价值。同时,不同类型服务需求下服务项目设计可以充分自由组合,呈现多元化。如基本生活照料含基础护理全项目,采取打包的形式供选择,做到需求与服务的紧密贴合,实现精细化照料;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类目可以与医疗保险给付范围互通,促进长护险系统与医保系统的有机结合。
同时,为了提升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实施效率,一方面,可完善长护险居家医疗护理风险防范制度,制订紧急情况处理等标准化规程,强化执行监管,保证实践的专业质量和安全性;另一方面,可针对因服务项目报销额度与专业人员上门服务价值不匹配导致实施率低的问题,探索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支付创新方式以平衡支出。如在广州市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实践的经验基础上促进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收费的创新,以单病种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包付费形式进行保险信息化支付,促进医疗护理服务在长护居家护理中的应用。或者调整长护险服务价格,考虑照护机构用工成本在照护服务总成本的比重,结合不同地区物价及生活成本进行动态调整。
4.3 基于照护需求的服务供给提质扩容
从提升长护险服务质量层面来说,主要包括2个方面:①服务应贴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并有效实施。在长护险扩围的现状下,2021年长期护理保险第一个全国统一评估标准出台,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群划定了统一、明确的准入标准,但尚需衔接照护需求综合评估。但是目前缺少科学、适宜的护理评估工具,并基于评估结果制定专业化护理照护计划,实现照护服务的精准化。评估工具的国际化和信息化是发展的主流趋势,借鉴国际经验可以形成我国长护险服务大数据,在服务评价和提升中发挥作用。②服务人员培育力度提升。充分发挥各护理院校力量,从专业人才培育和行业人员培训两方面充实服务人员市场,提升人员能力。对服务人员完善资格准入和定期更新,规定其必须接受持续护理学习并评价效果。规范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的服务标准,促进服务质量监控。总体来看,在考核评价指挥棒下,鼓励服务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结合互联网优势集约资源,提供高效服务。
4.4 探索长护险灵活给付制度
长护险以服务给付为主,这种支付方式对护理服务机构体系要求较高,区域服务供给能力必须满足失能人员的需求,而且也对部分家庭保障存在挤出效应,出现人力浪费并推高护理成本。单纯的服务支付不贴合我国目前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和服务需求。需探索形成更灵活的混合给付模式。如广州“亲情照护”方案即由长护定点机构与失能者亲属等建立劳务关系,由亲属担任机构“兼职护理员”来提供非正式护理服务。这种方式既符合服务给付的范围,又让失能者家庭获得了实质性的现金补贴,实现长护基金向定点机构支付的护理费用部分流向非正式照护者。混合给付以更高效的方式运行长护基金给付,既弱化单一服务给付的局限性,也贴合具有家庭护理能力的失能人员的需求。在实施中也必须配套监管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保障亲属家庭护理的真实性,以机构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亲属照护者服务质量等。在照护市场产业化发展下,最终建立服务给付和现金给付的混合模式,让失能老人家庭能够选择接受可及的专业化护理服务以减轻照料负担,也可以选择保险的家庭护理津贴机制来强化家庭照料功能并减轻经济成本负担,灵活满足失能群体的多样化及个性化需求。
4.5 数字赋能监管制度闭环性优化
落实“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精神,资金监管方面,除了政府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结算外,探索多样化结算方式,包括按项目、人头付费等,形成经费监管闭环。服务监管方面,充分发挥独立第三方的作用,评估主体与资格判定主体分离。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准入评估、等级划分、护理计划评价,并向政府反馈市场、保险和服务个人情况,要求护理服务主体机构定期重核资质、更新手续,形成服务监督闭环。服务质量监督方面,政府委托市场提供护理服务后,多主体评价服务效果,包括服务机构、家庭、个人及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形成服务质量监督闭环。基于信息平台,护理人员提供服务过程文字、照片、视频记录等,作为规范护理过程的依据。
探索“科技+保险+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运行,以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创新服务产业模式,从服务的精准性、便捷性、专业性,到监管的规范性、科学性、时效性,促进人工智能和智能硬件的应用,杜绝“福利性”下长护险基金支付漏洞,也有助于在评估和服务管理上实现长护险机构系统、医保系统、民政系统、卫健系统等多个系统的互联互通。
5 结语
从整体运行来看,长护险制度逐步呈现统一趋势,政策规划发展围绕以下方面:①顶层设计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发展方向,促进服务供给多元化,形成低端兜底、中端活力、高端市场三层次。在保障基本的同时,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并以税收优惠等举措支持,形成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有力支撑的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②在政府、企业与个人三大筹资主体基础上,拓展其他社会筹资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的筹资负担;科学测算个人缴费水平并强制缴纳,以“动态调整、精算平衡”为原则,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纵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成为基本保障型的独立社会保险性质;③以资源公平共享为导向,逐步降低待遇享受条件,向中度失能、高龄养老铺开;逐步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缓解城乡不平衡问题。
但是,长期护理保险各省市有其自身的特征,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评估量表、筹资渠道、服务项目、待遇形式上存在不同。随着试点时间的推移,特征与路径依赖会愈加明显,给全国统一制度的后继颁布与执行带来困难,公平及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隐患。随着试点城市的扩大,省内不同城市面对经济发展水平、服务需求和服务提供主体等的差异在不断探索,提出相应科学化制度体系,长护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政府顶层设计和长期规划的布局逾显重要,在国家政策制度之下结合省情和实践经验,形成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制度,发挥普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