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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及其机制——基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考察

2024-01-25林晓怡申志轩庄惠明

关键词:综试营商活力

林晓怡,申志轩,庄惠明

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及其机制——基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考察

林晓怡1,申志轩2,庄惠明1

(1.福建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2.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6)

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为准自然实验,使用2010—2021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工商企业注册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研究发现,跨境电商改革显著提高了综合试验区新企业成立的数量,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跨境电商改革通过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和优化营商环境进而提升综合试验区创业活跃度。异质性分析发现,跨境电商改革的积极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和市场化发展较低的地区中更明显,且主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大中型企业的创业活跃度。进一步分析表明,跨境电商改革还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且对于第三产业就业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跨境电商改革;创业活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企业;双重差分

一、问题的提出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设立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制度开放的重大创新,是跨境电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经济活力,推动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自2015年在杭州设立首个综试区以来,截至2022年底,国务院已先后分7批设立165个综试区,覆盖31个省(区、市),基本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不同于一般的改革试验区,综试区聚焦“互联网+外贸”业态,以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技术和负面清单信用管理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制度开放的重大举措。跨境电商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链接全球市场,高效匹配供需信息,降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贸易成本和从业门槛[1]。综试区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降低“政策租金”和制度交易成本[2],吸引大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入驻,形成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集聚[3],创造了丰富的创业资源和良好的创业环境[4]。以杭州为例,2015—2023年,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由200多家跃升至5.5万余家,增长275倍①。由此可见,综试区的设立能够对当地创业活动产生积极作用。当下恰逢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创业活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5]。因此,综试区设立对当地创业的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跨境电商改革的相关研究,对于跨境电商改革效果评价与地区经济活力的进一步激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跨境电商改革的经济效应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话题,已有研究发现综试区设立可以促进外贸增长[6]、推动产业结构升级[7]、缩小城乡收入差距[8]和区域协调发展[9],同时,综试区从制度供给角度集中了贸易便利化、监管创新、金融支持、人才聚集等多项举措[10],能够形成开放、便利、高效的业务环境[11],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12]和环境绩效[13]。回顾创业活动的相关研究,有学者认为,政府公共政策是影响企业的重要制度要素[14],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降低创业活动的准入门槛、提高区域间的资源配置效率[14]、保障创业主体的合法权益[15]。而经济转型下的制度变革,诸如简政放权[16,17]、减税降费[18,19]、完善市场准入[20]、创新型城市建设[21]和自贸试验区建设[22]均能对创业活动产生积极作用。

综合而言,现有研究虽然关注了各项制度变革对创业活动的影响,但是对数字经济时代高水平制度开放的综试区设立与当地创业活力之间关联的研究较为缺乏。基于此,笔者拟以2015年开始逐步推广的综试区作为外生冲击,基于2010—2021年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企业注册数据,结合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及其机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区域、企业和产业等异质性结果。相较于已有研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丰富了跨境电商的相关研究,从市场规模和营商环境两方面验证了跨境电商改革对创业活跃度的作用机制;二是拓展了创业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识别了跨境电商改革与创业之间的因果关系,凸显了制度创新对于经济活力的重要性;三是探讨了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动影响的异质性效应,从城市区位、企业规模和要素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检验跨境电商改革对创业活力的不同作用,为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提供启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初创企业成长的重要条件[23]。初创企业的经营风险较高、市场议价能力较弱,扩张的市场规模有助于初创企业挖掘更多的盈利空间和创业机会[24],而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使初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合法权益保障。一方面,跨境电商改革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打造全球统一“大市场”,汇聚了规模最大的供需主体,拓展了贸易边界,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25];另一方面,跨境电商改革坚持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提高政府数字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法治、政务、要素等环境,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因此,本文主要从市场规模和营商环境两方面分析跨境电商改革影响城市创业活力的作用机制。

(一)扩大市场规模

首先,跨境电商改革通过网络信息平台链接全球市场,削弱地理距离对传统贸易的限制[26,27]。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触及海外消费者,当传统贸易伙伴的需求开发殆尽时,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开拓海外新兴市场,拓展贸易边界,从而为潜在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空间[28]。同时,跨境电商平台汇集世界各地消费者和生产商的商品信息,企业能更加便捷地获得相对完善对称的供需信息,降低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国际市场风险和知识门槛。更广的市场空间和较低的门槛有利于新企业进入和成长,激发创业活力[29]。其次,跨境电商的信息流导入致使商品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长尾效应”[30]。依托于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跨境电商平台不仅能提供便利的商品展示和信息查询,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最大范围地捕捉、分析和预测消费者需求,企业利用平台提供的数据分析工具可以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的商品和服务,开发更加差异化的细分市场,初创企业可以避开在成熟市场中与其他既有大企业竞争,从而获得更多的盈利点和创业机会[24]。最后,跨境电商改革能结合各地的产业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31],促进跨境电商与医药服务、农产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融合,“跨境电商+”新业态不断涌现,引发商业业态和模式的创新,如跨境智慧物流、跨境交易支撑技术开发、跨境综合服务等,这些新的创业领域拓展了原有创业市场的边界[32]。综上,跨境电商改革通过开拓新市场、丰富新品类和创新新业态扩大了市场规模,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市场规模扩大能够为创业个体创造更多的营收渠道,从而激发潜在创业个体的创业意愿,提升地区创业活力。

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1:跨境电商改革通过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城市创业活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

现有研究表明,透明、公正、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能够增强市场中创业要素的自由流动性,降低企业创业、生产和经营等环节中的不确定性和激励扭曲[33],进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创业活力。跨境电商改革是数字经济时代制度开放的重要举措,形成了通关监管、物流仓储、税务优化、金融外汇等多方面制度创新,显著推进了区域营商环境优化。首先,在法治方面,跨境电商改革积极开展跨境电商立法,探索跨境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如杭州综试区发布的《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跨境电商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确分工,设立全国首家跨境贸易法庭,构建集诉讼、仲裁、调解为一体的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数字产权保护的司法治理体系等法律服务,为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了更加便利和透明的司法保障[34]。这些创新举措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有力支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其次,在政务服务方面,跨境电商改革能够发挥制度高地的政策优势,实行“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的通关新模式,简化物流、仓储、通关、结汇等方面的申报和审批流程,推行“无票免税”和所得税核定征收等优惠政策,赋予跨境电商企业税务合规化管理[35]。这些创新举措放松了政府的管制措施,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便利,降低创业进入门槛和缩小权力寻租空间,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提升创业活动效率[36]。最后,在要素环境方面,跨境电商改革积极探索线上融资、担保、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银行等机构的数据交换[37],减少企业融资、汇兑困难,降低企业创业的资本门槛。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推进跨境电商人才的专业化、标准化培养,促进人力资本的提升,激发城市创业活力[38]。

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2:跨境电商改革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市创业活力提升。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将2015年开始设立的综试区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相关数据来研究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鉴于数据可得性,选取2010—2021 年全国289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新增企业注册数据为初始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工商企业注册数据库。实证研究中涉及各城市的教育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工资水平、基础设施等数据均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城市创业活力(lnNextry)。参考谢绚丽、莫怡青等[39,40]的研究,选取新增注册企业数量的自然对数值代表城市创业活力,该数值越大,表明创业活力越高。

2.核心解释变量

综试区政策(Treat×Post)。本文构造了城市类型虚拟变量和综试区政策实施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Treat×Post衡量了综试区政策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Treat表示政策分组虚拟变量,Post表示政策冲击时间虚拟变量,若城市在年实施了综试区政策,则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

3.控制变量

参考赵涛、梁季和何雨可等[5,18,41]的研究,引入了其他影响城市创业活力的潜在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取对数表示;产业结构,以该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来表示;金融发展水平,以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表示;地区工资水平,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对数表示;政府对教育重视程度,以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来表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自2015年3月以来,截至2022年底,共设置七批次合计165个综试区,覆盖31个省(区、市)。因此,本文将综试区设立视为一项政策性冲击,将综试区作为处理组,未获批的城市为对照组。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评估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并构建以下模型进行估计,具体设定如下:

其中,表示城市,表示时间,代表控制变量合集,λ是城市个体固定效应,ν是时间固定效应,ε是随机扰动项。Treat表示政策分组虚拟变量,将综试区作为处理组,取值为1,其他城市为控制组,取值为0,Post表示政策冲击的时间虚拟变量。鉴于数据可得性,样本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因此仅考虑前五批次(2015年4月至2020年4月)综试区试点城市,针对这五个批次设置政策虚拟变量。由于第三批(2018-07-24)和第四批(2019-12-15)实施时间为下半年,当年实施未满一年,故考虑政策主要影响第二年,将政策实施的次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为0,第一批(2015-03-07)、第二批(2016-01-06)和第五批(202-04-27)将政策发生的当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为0。是本文重点考察的参数,代表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效果,若该系数大于0且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就说明跨境电商改革提高了城市创业活力。

四、实证研究及其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汇报了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是仅使用核心解释变量进行OLS回归的结果,可以发现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为了排除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在第(2)列中引入控制变量,第(3)列中控制城市固定效应,第(4)列中进一步控制城市和年份固定效应。从回归结果来看,在引入控制变量之后,跨境电商改革的创业促进作用依然存在,回归结果系数均为正且非常显著。该结果表明,在充分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综试区的新增企业数量比非试验区的增加11.86%,综试区的设立能够显著提高所在城市的创业活力。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值,回归均聚类至城市层面;后文的检验均控制城市和年份固定效应。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处理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之前保持共同的变化趋势是渐进双重差分模型检测政策效果的前提,只有满足这一条件,才能证明创业活力的差异是由跨境电商改革政策实施带来的,而不是由处理组和控制组本身的差异所带来的。由此,本文使用Jacobson等[42]提出的事件研究法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并构建如下模型:

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划分依然按照前文所述的设定进行。表示城市,表示综试区设立的时间年份,表示试点政策实施的第几年,是控制变量集合。若第个城市在第年实施了综试区政策,则取值为1,反之取0,其余各变量与基准回归设定相同。图1的横轴表示城市被划定为综试区的前7年和后4年的政策实施时间,以政策实施前一年为基准,纵轴表示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由图1可知,在跨境电商改革政策实施之前,估计系数在95%的置信区间均包含零值,各期的系数估计值均不显著,被批复为综试区之后,估计系数在10%的水平上保持显著,且回归系数的置信区间不再包含零值。该结果说明,综试区和非综试区的创业活力在政策实施前并无显著差异,研究样本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

图1 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动态效应

2.安慰剂检验

在渐进双重差分模型中,安慰剂检验是为了排除非政策因素诸如非观测遗漏变量、随机因素等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可以通过虚构处理组或者虚构政策时间进行估计。若虚构情况下“伪政策虚拟变量”的系数依然显著,那么就说明原来的估计结果很有可能出现了偏误,即被解释变量可能是受到了其他政策或者随机性因素的影响。本文借鉴史亚茹等[12]的研究,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虚构处理组和政策时间,并重复进行500次试验,得到伪差分变量的系数和值,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随机虚构处理组和政策时间的伪差分变量对应值主要集中在0.1以上,虚构的政策和处理组显著性水平不高,证明原来的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图2 随机抽样实验伪差分变量系数和P值分布

3.替换解释变量

(1)重新定义差分变量。前文定义政策冲击虚拟变量时,由于政策当年实施的时间点不同,将第三批和第四批综试区政策实施的次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将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五批综试区政策实施的当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为0。考虑到政策实施可能有一定的预期性,在政策实施当年即可产生创业激励效应,故重新定义差分变量,统一将政策发生的当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为0,将新设置的与生成交互项,重新纳入模型(1)中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第(1)列所示,与基准回归的结果基本一致。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2)政策滞后一期处理。由于综试区政策实施到影响城市市场规模及营商环境需要一段时间,可能存在政策的滞后效应。因此,在前述分批设置的基础上将政策实施效应再作滞后一期处理,即将第三批和第四批综试区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而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五批则将政策发生的次年及以后的年份取值为1,其他年份取值为0,并重新进行估计,结果在表3第(2)列中汇报。可以看出,综试区政策仍然显著提升了城市创业活力,核心结果依然稳健。

4.更换被解释变量

(1)剔除部分样本。综试区设立极大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并带动包括跨境物流、代运营、翻译、产品设计、软件服务等一系列服务行业的发展,在这些服务行业中,中小企业占比最大。为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在设置被解释变量时,依次剔除注册资本高于5 000万元和高于1 000万元的企业,并替换原有被解释变量进行重新估计。回归结果在表3第(3)和第(4)列中汇报。由回归结果可知,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综试区政策也显著提高了城市中小企业创业活跃度。

(2)以每百人创业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考虑到城市规模对新创企业数量的影响,本文参考袁礼等[43]的研究,进一步采用每百人新创企业数量(2)替换原被解释变量进行重新估计。回归结果在表3第(5)列中汇报。由此可知,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因此,在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综试区政策的创业促进作用依然显著。

5.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的干扰

2020—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以及对企业创业环境的改变可能对结果产生一定的干扰。为排除其中可能导致的结果偏误,故剔除2020年及以后的数据,仅保留2019年及之前的数据进行再次估计,回归结果在表3第(6)列中报告。从结果可以看出,在剔除疫情这一干扰因素之后,回归系数依然显著,核心结果依然稳健。

(三)机制检验

基于前文的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设,跨境电商改革主要通过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和优化营商环境来促进城市创业活力提升。下文使用中介效应模型分别对上述两种机制进行检验:

(4)

其中,M表示中介变量,包括市场交易规模()和营商环境()。市场交易规模参考王可等[32]使用本地投资金额加1后取对数的方法,营商环境参考李志军等[44]的算法,从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创新环境、金融服务、法治环境、政务环境 7 个方面,共计23 个三级指标测算得出。

1.扩大市场规模

表4第(1)和第(2)列汇报了扩大市场规模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是跨境电商改革对市场交易规模影响的回归结果, 被解释变量是市场交易规模,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可见综试区设立促进了该城市市场交易规模扩大。跨境电商本身具备“互联网+国际贸易”的鲜明特征,企业借助信息网络平台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拓展海外新兴市场,大数据分析工具的开发和利用有助于企业开拓细分差异化市场,跨境电商也带动了当地其他产业出海拓展新市场。此外,第(2)列是引入市场交易规模作为中介变量的回归结果,市场交易规模和差分变量的估计系数都显著为正,系数相较于基准回归有所下降, 表明市场规模的扩大对城市创业活力释放了部分中介效应,市场规模扩大有助于提升城市创业活力。市场规模扩大能够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不断拓展的差异化细分市场也能给潜在创业者带来更多创业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率,从而带来城市创业活力的提升。由此可知,H1成立。

表4 机制检验

2.优化营商环境

表4第(3)和第(4)列汇报了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机制的回归结果。其中,第(3)列的被解释变量为营商环境,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跨境电商改革能够显著提升当地营商环境。综试区通过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以制度体系的突破带动标准规范的制定,通过打造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商人才专业化培养等提升要素发展环境,从而促进综试区营商环境的优化。第(4)列的被解释变量是城市创业活力,是引入营商环境作为中介变量回归的结果,可以发现营商环境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显著为正。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能够保证市场主体经营的合法性,降低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增加企业进入市场的便利度[45],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更好地解决企业融资困境和人力资本稀缺等难题,提升其创业意愿。由此可知,H2成立。

(四)异质性检验

前文实证表明,跨境电商改革会促进城市创业活力提升。那么,跨境电商政策效应是否会因为区位、企业和外部环境的差异而不同?为此,本文将根据区域差异、企业规模和市场化水平划分样本进行比较分析。

1.区域异质性

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优势不同,政策实施的效果也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将样本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探究跨境电商改革在不同地理区位对创业活力产生的影响,回归结果在表5中汇报。第(2)列和第(3)列汇报了中西部城市的回归结果,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且第(3)列回归系数大于第(2)列,代表西部地区影响的效果比中部地区更明显,而第(1)列的回归系数则不显著,代表东部地区综试区的创业激励效应不明显。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东部地区开放程度较高,跨境电商起步较早,在实施综试区政策之前,已经有大部分东部地区城市如火如荼地发展跨境电商,因此综试区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更加完善,但是对当地创业作用仅是“锦上添花”,创业激励效果低于预期。而中西部地区相对来说开放程度较为滞后,综试区的设立,一方面更好吸收了东部地区政策的溢出效应,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及各种利好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出台,极大改善了跨境电商创业环境,从而更好地激发创业活力;另一方面综试区政策的推广,大幅提高了大众对跨境电商行业的认知,通过区域间交流学习和人员的流动进一步带动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同时还促进跨境电商和当地产业发展的融合,创造了更多的创业机会,从而激发城市创业活力。

表5 基于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异质性分析

2.企业规模

综试区设立降低了贸易成本和从业门槛,让更多中小微企业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此外,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各综试区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因此,理论上综试区设立对中小微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的创业促进作用应更为凸显。为进一步检验综试区设立对不同规模企业的效果,本文按照企业注册资本,将企业分为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 000万元、5 000万元和5 000万元以上8个等级,并分别进行回归估计,结果如表6所示。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首先,第(1)列差分变量的回归系数最大,表示对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促进作用最大且最为显著,可见综试区设立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激励作用最为明显,结果与预期一致。因为综试区设立通过引导中小企业入驻电商平台, 并为其提供多元化的配套服务, 大大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难度,不仅吸引大批创业者进入跨境电商行业,也开辟了其他相关行业的创业途径,这些企业往往规模很小,注册资本较低。其次,第(6)至(8)列的回归系数也十分显著,说明对注册资本在1 000万元以上企业的激励作用也比较明显。由于各地综试区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链条完善,纷纷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同时产业集聚也吸引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机构和国际物流货代等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到当地落户,因此综试区设立对大企业的促进作用也较为明显。最后,第(2)列、第(4)列以及第(5)列回归系数不显著,表示对50万~500万元规模的企业创业激励作用不明显,第(3)列回归系数虽然显著但为负数,表示综试区设立对100万元注册资本的企业反而为负向作用效果。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是由于跨境电商平台可以有效减少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息差,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交易流程,因此传统外贸企业若不进行数字化转型,则极有可能被挤出市场,而这类不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外贸企业往往都处于注册资本在百万元左右的级别。

表6 企业规模异质性分析

3.市场化水平

中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制度环境和市场化进程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区域,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较多,企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政府管理机构打交道,特别是在法治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成本,降低创业活跃度。综试区通过先试先行,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对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政策实施的带动效应可能会更加明显。随着市场化进程推进,法治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对市场环境的信心能够支持创业活动正常开展,政策的正向效应可能会不断降低,最终交由市场来决定创业活动是否开展。

为检验市场化程度差异对政策实施效果的不同,本文借鉴史永东等[46]的做法,采用樊纲市场化指数中的“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与法律制度环境”来量化所处城市的市场化水平[47]。根据该指数的年度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市场化水平较低和市场化水平较高两组,并再次进行估计,回归结果见表7所示。结果显示,在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分组,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而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分组,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回归结果验证了前述分析,跨境电商改革在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方政策效应更显著,对当地创业活力的提升效果更加明显。

表7 市场化水平差异分析

(五)扩展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验证跨境电商改革能够通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并进一步探究其对不同产业就业的促进效果,参考王利荣等[10]的研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跨境电商改革对不同产业就业的影响分析

第(1)列是对总就业人数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代表综试区设立能够显著促进总就业人数的增加,第(2)至(4)列是分别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回归的结果,其中第(4)列的估计系数数值最大且十分显著,代表综试区政策对第三产业的就业促进作用最为明显,第(2)列回归系数不显著,代表对第一产业不具有明显的就业促进作用。由于跨境电商进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鞋服、家居、母婴和数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需求扩大会带来相关制造业就业需求的扩大,因此从回归结果来看对第二产业的就业有一定的促进效应。同时,跨境电商本身属于商贸服务业,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也需要配套相关的跨境物流、金融保险、运营翻译、产权保护等相关服务,跨境电商出口产品要在国际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势必要包含产品内嵌的多样化服务、个性化商品设计等,才能赋予产品更高的附加值,这就大大提高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和人才的需求,产生更多的服务业就业岗位,因此综试区设立会大大增加对第三产业的人才需求,从而促进第三产业的就业。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各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0—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企业注册数据,分析评估跨境电商改革对城市创业活力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跨境电商改革显著提高了当地新创企业数量,提升了城市创业活力,这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具体而言,相对于未实施跨境电商改革的城市,实施跨境电商改革的城市创业活力会高出11.86%。第二,机制分析表明,跨境电商改革主要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机制进而影响城市创业活力。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跨境电商改革的积极作用在中西部地区和市场化发展较低的地区中更明显,且对个体工商户和大中型企业的积极作用更显著。此外,跨境电商改革还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且对于第三产业的就业促进作用最为明显。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在中西部能够发挥更好的创业带动效应,因此应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向中西部城市扩围。以建设“丝路电商”为抓手,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走深走实,加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交流,并积极总结前几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向中西部更多地区推广。应当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双边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打通贸易链、物流链、资金链,联通起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形成跨境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同时要加大对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进出口链主企业的招商力度,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和链主企业在创业就业方面的积极带动作用。

其次,营商环境是跨境电商影响创业活力的重要机制,因此要不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数据、资本和人才要素市场化,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共享平台,为企业获取数字资源提供便利,拓展金融科技与大数据融合的线上应用场景,着力提升综合性数字金融服务能力,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加快跨境电商相关人才培养。要加快跨境电商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主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优化跨境电商通关节点布局,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

最后,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创新发展,推动更多产业转型升级,抱团出海拓展海外市场。各地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搭建生产企业与跨境电商对接交流平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建设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线上专区”和地方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加快推动“一区一品”发展。此外,还应不断完善跨境物流网络建设,推进国际班列提能计划,加密加深国际客货运航线布局,畅通对外连接东南亚、中亚的南向大通道,提升跨境电商物流效率。

①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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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act and mechanism of cross border e-commerce reform on urban entrepreneurial vitality: A case study of the cross-border e-commerce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investigation

LIN Xiaoyi1, SHEN Zhixuan2, ZHUANG Huiming1

(1.Fujian Business University, Fuzhou 350001, China; 2.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6, China)

Us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rehensive cross-border e-commerce pilot zones as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leveraging data from theand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usiness registration data from 2010 to 2021, this paper employs a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model to examine the impac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reform on urban entrepreneurial vitality. The research reveals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new enterprises established in the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as a resul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reform in the region, and this conclusion holds after conducting various robustness checks. Mechanism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the reform enhances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 in the pilot zone by expanding market transaction scale and optimizing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Heterogeneity analysis suggests that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reform are more pronounced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areas with lower levels of market development. Furthermore, the reform predominantly stimulates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 among individual businesses, large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dditional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cross-border e-commerce reform also plays a role in driving employment through entrepreneurship, with a more pronounced impact on promoting employment in the tertiary industry.

cross border e-commerce reform; entrepreneurship vitality; cross-border e-commerce comprehensive pilot zone; enterprises; DID

10.13331/j.cnki.jhau(ss).2024.01.011

F74;F069

A

1009–2013(2024)01–0091–12

2023-10-08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FJ2022Z002)

林晓怡(1984—),女,福建仙游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跨境电商、数字贸易。

责任编辑:曾凡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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