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侵权的成因与法律规制

2024-01-23

法制博览 2023年36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法律用户

彭 浩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随着时代的进步,互联网已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其影响力越来越大。如今,互联网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最新统计《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 年)》(以下简称《报告》),目前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10.65 亿,其中网民使用手机的用户比例为高达99.8%,手机作为第一大互联网终端的地位进一步巩固,这也为网络侵权的蔓延传播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然而,互联网作为一把双刃剑,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还带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网络侵权。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移动互联网,从实施网络侵权的手段、网络侵权的实施者,到传播网络侵权的渠道,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模式呈现出新的变化,这也给网络规范管理和网络行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网络侵权概述

网络侵权行为指的是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犯他人民事权的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较而言,网络侵权行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却并没有将其作为特殊侵权行为分而述之,因此站在这一角度上来说网络侵权仍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由于受到网络虚拟性、隐藏性及开放性特征的影响,才使得网络侵权行为较为特殊。[1]

二、网络侵权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必须加快完善网络侵权的立法步伐,及时解决传统法律在网络空间所面临的诸多不适应之处,弥补司法解释的不足,借鉴外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并结合网络特性,制定出一套适应中国当前司法形势的管辖制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传统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解释往往无法完全适应网络空间的独特性,因此需要针对网络特性制定专门的管辖制度。借鉴外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中国在制定适应当前司法形势的管辖制度时少走弯路。

(二)互联网用户言论匿名,缺乏法制和道德约束

匿名环境也很容易掩盖一些人的别有用心,为其提供可乘之机,给隐私安全、人身财产带来无法预知的巨大风险,信息安全难以保障,匿名环境对诈骗等行为难以追责。不少网址充斥着侵权、色情等不良信息,导致负面情绪的蔓延,更是加剧网络侵权。网络匿名会带来虚假性,人是社会关系的集合,结合发言者的现实角色有助于深入理解其言论的意图,而匿名特征会使言论与身份脱节,这无疑是为那些有着不良意图追逐个人利益的人提供了一件隐身衣。这会导致伪造身份、编造故事、水军横行等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网络空间的质量,甚至将讨论引入到负面极端的境地。

但是,言论自由的范围并非绝对和不受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就是说,公民在行使网络表达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对这些合法利益的保护范围,即构成对个人言论自由所设定的边界。[2]

(三)我国网络监管力度仍有待提高

网络监管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网络环境下面临的一种新困境。而且,由于网络应用范围广、内容广、监管难度高,我国现行网络监管体系存在诸多缺陷。由于网络交易独特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以及缺乏网络监管完整性和法律规范性,网络非法活动日益猖獗。诸如网络售假泛滥,形成了“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利益链;网络传销屡禁不止,已经伤害了无数人;网络无证销售食品药品现象频发,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网络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损害了市场秩序和人民利益。网络运营乱象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而且网络的发展历史很短,也没有可借鉴的历史。并且网络空间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得相关网络法律在现实的制定和实施中难以普及。它还鼓励一些网民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导致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言论自由权。截至目前,中国已颁布的网络法规依然不够完善,而且可操作性监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其次,不被法律追究责任的心态导致网民在网络交流中失去了应有的克制以及理性,因为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他们认为自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这些网民不仅对当事人进行谩骂和恶意诽谤,还将这种危害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中,甚至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等恶意行为,并将被网暴者的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等个人秘密公之于众。他们对当事人的隐私和名誉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甚至扰乱了其工作、学习和生活安宁,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四)网络侵权的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救济困难

网络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网络侵权往往发生在陌生人身上,受害者在识别犯罪者和收集证据等方面面临实际困难,而且维权成本高。其次,目前我国对网络侵权的惩罚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惩罚或惩罚力度太小,无法遏制网络侵权。

三、网络侵权的表现形式

网络侵权问题存在已久,就目前来看,其法益侵害对象多为人格权、著作权以及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频发之势或愈演愈烈,不管对于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都有极大的杀伤力,危险性不言而喻,互联网特性、网络空间秩序难以构建以及责任成本低、个人信息易泄露等是网络侵权人格权事件频发的主要因素,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网络谣言、语言暴力、人肉搜索三种形式。

四、网络侵权的规制

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需要一个相对成熟的法律体系作为制度保障,但中国现行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显然并不完善。因此,针对当前网络传播的特点,有必要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运用法律手段约束和制裁网络侵权行为。国家机关应及时制定并出台关于制裁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并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之间的区别,让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网络侵权的案件时有法可依,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引导,他们的言论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与此同时,网络言论的管理也依赖于技术手段。只有在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层面上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侵权。法律行动可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而网络侵权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在侵权行为人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用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和制裁网络侵权事件在立法层面上刻不容缓。

(一)营造积极和谐的社会文化,让良好的社会风气消除网络侵权

积极的社会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文化活动、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氛围、社会公民的共同行为以及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国家的每一位成员,尤其是对每一位公民的身心健康,以及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民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不断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由此,我们可以建立健全一种积极和谐的社会文化,让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防止网络侵权的发生。加强公民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增强网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让良好的社会风气消除网络侵权。

其次,网民不仅要具备浏览和获取网络信息的基本能力,还要具备辨别各类网络信息的正确能力。此外还需加强对未成年父母的教育。家庭是社会的基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父母是孩子无法选择的终身教师,当网络侵权萌芽时,他们应该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性的心态,看清事件的真实情况,从源头上防止网络侵权事件的发生。

(二)国家应采取相依的措施以抑制网络侵权行为

在法律的适用上,我们不应该拘泥于形式,应以扩大解释的方法扩大刑法相关罪名的适用范围,完善针对语言类网络侵权行为的罪状表达,明确对于语言类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使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刑罚能在网络侵权行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我国刑法也应继续发展并相应扩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规范范围,加快网络立法建设步伐,运用法律手段限制和制裁网络侵权,以对此类侵权行为产生威慑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投诉反馈机制、强化网络监管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加强法律教育宣传等。

第一,国家应完善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它们从制度上为打击网络侵权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国家还应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方便权利人及时发现和举报网络侵权行为。国家应拓展相应的反映渠道,方便权利人通过投诉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侵权行为,以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国家应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这些平台包括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网络广告等,它们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影响较大。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这些平台的监管力度,防止利用其影响力进行侵权行为。

第四,国家应积极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互联网行业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了互联网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五,国家应加强网络侵权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通过开展版权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等方式,让公众了解网络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总之,国家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处理,从而有效地遏制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媒体行为,倡导行业自律

作为信息服务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事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还需要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及时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是他们应尽的责任,这不仅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和稳定。

在处理网络侵权事件时,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侵权投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发现侵权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以避免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

总之,作为信息服务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和稳定。他们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侵权投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以避免侵权行为对用户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中的责任是至关重要的。他们需要从技术、管理、安全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用户网络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对于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来说已经成为重中之重,他们需要采取更加可靠、有效的方法来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是为了自己获利而忽略用户的隐私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那么用户的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网络环境也会因此变得不和谐、不公平、不健康。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为用户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公平、健康的网络环境。

五、结束语

改善网络空间交往环境,建构良性的网络空间道德秩序,需要探索符合网络特征和时代需要的法治保障路径。这种网络法治既承载和弘扬了社会价值共识,又实现了网络技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将网络虚拟交往实践纳入制度规约之内,以德法共治的形式协同维护网络空间道德秩序。[3]

社会和谐是我们共同的愿景,它代表着一种健康、积极的社会氛围。然而,网络侵权行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这种美好的氛围。网络侵权不仅侵犯了版权持有人的权益,还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造成了威胁。

要根治网络侵权,任务艰巨,道路曲折。解决这个问题并非一日之功,也并非一人之力所能完成。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合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有效地净化网络环境,铲除网络侵权的毒瘤。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抵制网络侵权做出贡献。无论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和使用网络资源,还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发布和传播信息,都是我们维护网络和谐的重要手段。同时,我们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网络侵权行为。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而努力。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法律用户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关注用户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如何获取一亿海外用户
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