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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背景下《商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以非法学法硕培养为例

2024-01-23徐倩倩

法制博览 2023年36期
关键词:学法法学课程

王 强 徐倩倩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7

《商法学》课程在非法学法律硕士(以下简称“非法学法硕”)人才培养方案中为非学位选修课,该课程的设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掌握商法知识、分析商法案例、解决商业法律纠纷,提升商事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

近年来,伴随着人类进入5G 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科技产业迅猛发展,从工业互联到智能农业,从在线政务到教育医疗服务,给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深刻的变革。为顺应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2015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体现了国家对互联网、大数据等电子信息科技的发展极其重视;2022 年10 月,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科技的不断发展,线上教育全面铺开,电子信息科技对教育教学的变革渐次推进,并不断深入深化。时至今日,线上线下结合,智慧教学、智能教育的趋势已然形成,并势必持续发展壮大。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唯有适应时代变化、投身其中,掌握这些新的技术、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一、电子信息技术对非法学法硕《商法学》课程的教学影响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应用到社会的各行各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学教育也受到电子信息技术深刻和广泛的影响。以非法学法硕《商法学》课程为例,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扩充课程教学体系、丰富课程教学方式的同时,也给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扩充了教学体系与内容

电子信息技术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使得课程教学的体系和内容在无形中被扩充了。专业数据库、学术网站、专业公众号等海量的资源迎面而来,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不能再以教材内容作为唯一参考,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开放共享功能,对课程教学资源进行不断整合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对于非法学法硕《商法学》课程而言,首先,总论部分“商事登记”的内容扩充了,从商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都实现了线上公示登记;其次,公司法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表决,保险法中投保、保费支付、报案、理赔,证券法中证券的发行、交易,企业破产法中债权上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破产人财产拍卖等等都能够通过线上实现,这些都客观上增加了《商法学》课程教学内容,丰富了课程体系。

(二)丰富了教学方法与手段

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课程教学的方法与手段将会更加丰富和灵活多样。首先,在课堂中融入电子科技手段会使原本枯燥的课堂变得生动,教师的教学课件不再仅以单纯文字展现,可以更多地插入图片、声音、动画等,通过更引人注目的方式进行呈现,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课堂上去;其次,通过建设完善《商法学》网络课程,将线上和线下教学进行充分结合,使学生学习不再受限于课堂和教室,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进行学习,学习的时间空间得以拓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显著提高;再次,互联网、电子期刊和电子数据库能够为学生查找商法法学资料、获取最新商事立法修法动态、了解社会典型商事案例和司法裁判观点等带来极大便利,更好地促进了学生获取商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最后,电子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为《商法学》课程教学提供了多元平台,通过现实情景模拟再现典型商事案例,让学生模拟真实角色身临其境地解决现实纠纷,有助于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对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电子信息技术大发展的今天,熟练掌握、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显而易见地更为重要了,但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特别是年龄较大的教师而言,其中也面临不小的挑战。[1]一般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学生阶段并未接受过计算机技术的系统学习和训练,掌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也相对有限,如何实现法学知识与电子信息技术更好地结合,就成为摆在教师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教学需要,教师们必须掌握相应的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例如视频制作和图像处理等。随着数字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校的教学越来越多地采取线上模式,对不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而言,建设线上课程网站、在线上和学生互动、及时对学生进行反馈回应,并通过网络掌握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动态,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同时也意味着教师们的教学时间不再局限于课堂,而需要将大量精力投入课下以及线上,对教师时间上的投入也是一个考验。

二、非法学法硕《商法学》课程教学的现状和问题

(一)学生知识储备差异明显

非法学法硕的学生本科毕业于不同院校不同专业,有文科专业毕业生,也有理工科专业毕业生;有应届毕业生,也有参加工作后深造的往届毕业生,每个学生也大都已经初步形成了基于本科专业学习和工作中养成的专业思维方式。《商法学》课程也不是法硕招生考试的必考科目,同时,每个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储备掌握、对法学学科不同领域的兴趣和关注点也各有不同,因而对授课内容和教学安排很难做到所有学生都满意。法学知识储备和掌握较好的学生,会觉得教师所讲授的《商法学》课程知识比较简单,教学进度慢,但此外一部分学生又会感觉进度较快,学习吃力。

电子信息技术背景下,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更加广泛,可以通过数据库、学术网站、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获取教材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必然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授课要求,必然需要其具备更翔实的信息储备和更充分的课堂准备,正所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2]教师在课堂上绝不能够只是进行课本知识的讲解,更需要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传授、专业思维方式的训练,也需要教师准备更优化的课堂设计,活跃课堂氛围、提高学生听课兴趣和课堂效率。反言之,学生也应及时转变观念,通过课前预习,尽可能多地收集课堂所需知识,了解课堂讲授的概念、原则、制度的内涵,也需要弄清楚起源发展、实践适用效果、典型案例裁判等,以便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而不是仅由教师在课堂上扮演独角戏。在课堂上,教师应该通过实例让学生以讨论的方式进行课堂实践活动。然而,这种从主导者到组织者的转变可能会使教师感觉自己不那么被课堂需要,课堂驾驭能力变差。对学生而言,从倾听者变为讨论者可能会使学生感受到压力,因为习惯了传统课堂,学生们在讨论的时候往往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去自主发现问题。当老师真正把课堂主动权交给学生后,学生似乎更加迷茫了,不知道该如何发挥主动性去学习。

(二)学生学习压力较大

作为没有法学本科教育背景的非法学法硕,在校的学习压力比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课程数量较多。非法学法硕通常共需要修30 余门课程,其中包括20 余门法学专业课,专业性极强,例如《法理学》《宪法》《商法学》等等。特别是第一学年,更像是在读法学本科,而且是把法学本科四年学的基础知识在一年内补回来,几乎每周五天都是满课,往往一门课程上完还未“消化”,另一门课又接踵而至。学生们每天从早上八点半到晚上七点半,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教室里,在上课的过程中还需要随时准备回答老师的提问,精神高度集中,给部分学生造成较大的压力。

其次,除了课程多外,非法学法硕在作业方面也有一定的压力。上完一天课后,学生还要按时完成课后作业、收集材料和制作PPT,部分学生甚至经常熬夜做作业,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由于课多,作业也很多,从而导致学生缺乏复习时间,考试时也感觉力不从心。

(三)教学环境有待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无法满足需求

能否将电子信息科技与法学教育结合好,除了需要教师和学生观念的转变外,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的保障也很重要。虽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很多高校早已在教室中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校中有些多媒体教学设备早已落后,而且由于部分高校法学项目资金支持有限以及技术跟不上等现实因素,对于这些落后的教学设备并不能与时俱进地进行更新和维修,从而无法适应当前的教学模式。例如,有的电子多媒体设备因为落后无法联网,也就无法顺利开展线上教学。此外,部分高校的设备维修人员也存在严重不足,往往几个人就要负责整个学校的设备维修与管理,使得多媒体设备无法得到及时的维修与保养,使用时表现出诸多问题,无法充分满足教学需求。

信息化改革下的法学教学需要大量的软件支撑,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也需要通过多种软件和程序进行法条、案例检索,然而学校现有的软件并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学环境以及设施的不完备,严重影响了电子科技和法学教育的结合,不利于法学课程教学的信息化改革。

(四)课程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法学课程考核评估方式还是通过传统书面考试的形式开展。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讲,大部分学科的评估考核方式都是通过考查学生对于课本知识的识记程度来进行的,这也是受我国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当下,教师评估学生学习效果的方式也是通过考试实现,这种单一、僵化的评价考核方式得出的结论会比较片面,大部分的学生可能会认为只要考试前好好背背书就可以了。殊不知,这样即使能得高分,对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往往没有实质性的提升。长此以往,学生的学习将只能停在表面而不会更进一步地深入思考,这样不仅会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大大降低,而且会使学生的思考能力变弱,不利于学术素养的提升,也不利于对其实践能力的锻炼。

三、教学改革措施

(一)转变教与学的理念

电子信息科技的冲击使教师和学生的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师和学生应该及时转变各自的观念,努力去适应电子信息时代。[3]

一方面,教师们由主导者变为组织者后,应及时调整教学观念,认识到自己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教师依然肩负着为学生排疑解惑的使命,因此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捕捉到学生的薄弱之处,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为学生答疑解惑。除此之外,教师们还需要利用课下时间提高自己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学习剪辑、制作视频等基本技术,并将这些技术熟练应用到法学课堂教学过程当中;另一方面,学生们也要及时端正学习态度,根据教师的教学方式不断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接受,这样才能调动自己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二)改善教学设施

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对《商法学》课程的教学至关重要。虽然法学项目的资金支持相比其他理工科专业要少很多,但是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进行分配,使其产生最大效用十分重要,其中,软硬件设施的完善应该占据重要地位。

首先,可以聘请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对高校中现有的多媒体系统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其次,对一些老旧设备及时淘汰,购买一些新的多媒体设备,使得多媒体设备能够满足教师的日常教学需求,提高教学效率;最后,学校应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学生购买一些软件的会员,拓宽学生检索案例和法条的渠道。同时,校方也可以学校的名义与“无讼”“法信”“北大法宝”等APP 合作,为学生提供多渠道的检索服务。

(三)推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学业压力

研究生阶段最好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不宜将学生过度束缚在课堂之中,使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完成课程以及作业任务。考虑到学生当前课程安排较多的实际情况,高校可以考虑调整培养方案,减少课程门数和学分数。同时,教师也要做好课堂设计,启发诱导教学,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帮助学生完成“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进而减少学生因心理抵触而造成的身心压力,缓解其焦躁心理。

(四)丰富课程建设的评估方式

法学专业是一个十分注重实践的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不论是做律师还是考公务员,都需要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因此在丰富课程建设评估方式时,有必要将实践纳入其中。具体来说,教师的日常教学中应该多设置一些实践类的课程,例如法庭模拟、法庭辩论等活动课程,并加大此类课程的学分比重,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因为这些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逻辑思考能力,还能锻炼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为其以后走上职场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教师不应将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唯一的评价指标,而是应该增加多重考核指标,并将实践课开展过程中学生在每个环节的表现纳入课程评估体系之中,例如在法庭模式时,教师可以分别设置文书写作考核、辩论考核等过程性的考核方式,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依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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