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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应用研究

2024-01-22刘新海张山立安光勇

中国信用 2023年12期
关键词:个人信用商业信用

◎文/刘新海 张山立 安光勇

一、研究背景

1.1 信用交易:基本的经济运行模式

信用交易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运行模式,是经济主体现在对未来行为的承诺,用一种使交易双方互惠的方式将现在和将来连接在了一起。信用交易形式随着数千年的人类社会发展不断得到完善和改变。

中国古代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经济发达、商业昌盛,商业信用也深植于社会文化深处,呈现不同形态,从高利贷、赊销、当铺、租赁到钱庄等,一直延续至今。我国古代商业信用始于先秦时期,并且随着历史不断发展。如相关学者提到的“战国时期文献中便有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的记载。”商业信用深深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既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点,又有信用风险的缺点。

信用交易的力量之所以能够跨越几千年,不断推陈出新,就是因为它能够让经济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提前或延后,具备跨越时间配置资源以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

信用交易在不同的场景下也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图1.1 所示,信用交易可以分为金融场景和商业场景两大类,即金融信用和商业信用。

图1.1 关于的信用交易的理解

图1.2 信用信息服务框架

在商业经济领域中存在大量的信用交易场景,例如赊销和租赁,按照经营主体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商业机构之间的贸易批发商业信用(B2B)和零售商业信用(B2C)。

贸易商业信用,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具体形式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其优点:最大的优越性在于容易取得。贸易信用常常发生在商业机构之间。供应链中上游企业允许下游企业延期支付也可以视为是一种贸易信用。例如当一家餐馆从一个食品公司那里收到一卡车食物,直到一个月后才要求付款时,这家食品公司向该餐馆提供了一种贸易信用方式。

零售商业信用,是指传统市场经济中的零售赊销。数字经济呈现了大量的非信贷类信用交易,即先用后买的场景,例如信用租赁、免押金服务和许多共享经济场景。这种零售商业信用常常发生在零售服务商和消费者之间,例如百货商店赊销一台洗衣机给顾客。

国外的个人商业信用服务首先起源于零售。存在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需求就会出现对应的市场化服务,反过来市场化服务也促进了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从发达的欧美市场化国家到新兴市场国家,都有着丰富的个人商业信用的业态。

虽然金融领域的个人商业信用占比较多,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形态的多元化和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赊销这种传统的商业信用方式在一些乡镇或不发达城市还广泛存在。

1.2 信用信息服务:商业社会的基础设施

信用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需要获取交易双方的信息来消除信息不对称。无形的信用信息利用则是很早就存在,通过口碑、口口相传、熟人社会等方式,之后出现了专门的信用经理。

但是早期的信用信息服务特点是定性而非定量,难以规模化发展。早期的信用信息服务是非专业化的,往往是具有实力的商业机构采用委托调查,成本比较高,一般的商业机构无法承担。

随着工业革命后,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批量化)、信用交易跨区域跨行业(迫切性),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170 多年前,美国纽约开始出现针对信用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商——征信机构。

一个信用交易流程(或者是基本的信用体系)由:授信方/贷方(金融机构或商业机构)、信用主体(消费者或企业)、信用中介(或信用信息服务商,一般指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保险或者保理)等组成。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进行的不同信用交易需要各种各样的信用信息服务,进行决策支持。

信用信息服务按照参与信用交易的经营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个人信用信息服务(B2C)和企业信用信息服务(B2B),如图1.3 所示。(注: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会存在C2C 的信用信息服务,这种情况国外也没有出现,互相借钱、租赁等信用交易)

图1.3 不同类型的信用信息服务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金融信贷领域的服务;另一类是针对金融信贷领域之外的商业零售领域的服务。

从国际三大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公司到央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其主要信用信息服务业务面向金融信贷。央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国家个人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只服务于金融信贷,而不服务于商业零售。国际三大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在历史上曾主要服务于商业零售,现在还有很多零售业务(主要服务金融信贷,这些零售业务为辅助)。

1.3 研究问题

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信用信息服务作为新兴业态受到了广泛关注,从基于金融信贷的个人征信,到面向商业应收账款和企业信贷的企业征信,都在国内呈现一定的商业形态。

面向零售赊销的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在国内一定时期内处于空白地带,但是在平台经济驱动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色。本文聚焦于这个相对比较偏僻的领域——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研究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演化过程,分析目前国内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下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实践;同时也澄清一些概念,例如和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的关系;探索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行业的方向和未来定位。

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演化:从商业到金融、再到平台经济

2.1 信用信息服务的本质是服务商业

信用信息服务是围绕着商业交易展开的,信用信息服务本质为商业交易提供服务。信用信息服务最初是为商业服务,无论是企业信用信息服务面向的商业贸易(B2B),还是个人信用信息服务面向的零售商业(B2C)。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最早服务零售商,解决零售商和消费者的赊销问题(B2C),但是由于信息技术落后,消费者众多,业务繁杂零散,所以初期效益不好,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纷纷倒闭。在50 年前,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开始聚焦服务金融信贷。但是金融信贷本质上是为商业服务,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追根溯源最终还是解决商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例如贷款用来买房,信用卡用来购物)。

2.2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演化

早期的信用交易是基于贸易目的发展起来的,普及程度取决于当时的经济状况。票据避免了搬运黄金等贵重物品的风险和费用,这些是最初的商业信用工具。

服装行业是最早提供信用服务的行业。从17世纪至19 世纪初期,英国的服装商人按周收费,并且会在一根木签上记录借贷信息,一端记录欠款,另一端记录还款。

在英美国家,工业革命促进了个人财富的增长,出现了一批富有的中产阶级。他们可以购买以前买不到的物品。很快,许多商店提供类似的信用服务来销售新的缝纫机、火炉和留声机等产品。经济增长也改变了人们消费的方式。

最早的个人商业信用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随着业务量的增多,销售范围和商业区域的扩大,出现专门化的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需求。于是就出现了独立于商家和消费者的第三方——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随着个人金融服务的出现和普及,个人商业信用开始金融化,并导致了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也倾向于金融服务。

《美国征信史》书中引述了两个数字:根据1965 年美国信用信息服务行业协会“征信公司联合会”的调查,会员企业从银行得到的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0%,而来自零售机构的收入占到40%。另一个数字是,根据1930 年美国商务部的调查,70%的零售商依赖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服务。

从起初的邻家小店,到后来超大型的邮寄商品销售公司,美国的零售行业支撑和推动了信用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美国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三巨头之一的益博睿(Experian)公司,直到今天仍然是全国最大的零售数据销售商。

美国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巨头,位于亚特兰大的艾可飞(Equifax)公司是美国历史最久远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艾可飞的原名叫作“零售信用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编撰保险报告和雇佣报告。艾可飞跻身于信贷信用信息服务的圈子,只是因为它后来才发现(20 世纪后半叶),把同样的报告卖给银行获利更丰,差不多可以卖出三倍的价钱。

当然目前重要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聚焦于金融信贷也与个人赊购商品的逐步金融化服务有关。

2.3 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下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从征信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十九世纪初期,由于信息技术不够发达,信息处理的工作量太大,同时服务零售商利润有限,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商业模式难以为继。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高利润金融应用场景的出现,面向金融服务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个人征信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面向零售商业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依然承受着商业价值的困境。

基于平台经济的个人商业信用体系可以填补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空白,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要求的新型商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增添活力。

从过去到现在,个人商业信用都是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数字经济下,呈现新的创新活力和商业空间。但是目前对于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理论分析是欠缺的,而且体系化的框架也是不完善的。

三、国内平台经济下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实践分析

3.1 概述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崛起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个人商业信用服务也开始不断地出现,例如第三章中围绕消费者场景的各种个人信用评分。

随着数字化转型和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中国的信用经济开始飞速发展,数字经济本质上也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交易最早用于商业领域,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也应运而生。

在零售服务商和消费者之间作为第三方,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提供了一种润滑剂的作用,是一种中介服务。如下图3.1 所示,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主要解决商业机构和个人消费者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图3.1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作用

图3.2 芝麻信用服务体系

3.2 芝麻信用分

芝麻信用分(Sesame Credit),是蚂蚁金服旗下独立的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客观呈现个人的信用状况,已经在信用卡、消费金融、融资租赁、酒店、租房、出行、婚恋、分类信息、学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等上百个场景为用户、商户提供信用服务。目前分为专业服务和公共服务两大类。

芝麻信用团队目前有200 人左右,从2013 年开始探索,已经有将近10 年的历史。覆盖消费领域:衣、食、住、行、医、职、娱、企。

针对信用市场的痛点提供服务:交易前:商品/服务交易缺乏信任;交易中:体验和风控的矛盾;交易后:交易双方履约的行为约束。

表3.1 芝麻信用的消费场景

我国已经有超过40 万商家接入了芝麻信用的产品服务,以芝麻免押金服务为例,在出行、酒店住宿、旅游等领域已为上亿消费者累计免掉了4000 亿元的押金。

3.3 微信支付分

微信支付分作为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追随者,也积极布局,借鉴和学习芝麻信用的经验,发展很快。

随着微信支付的普及,消费者不仅在线购物可以用微信支付,线下实体店买单也能刷微信支付。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每天都要使用微信支付。而当消费者每一次使用微信支付后,就会给消费者积累分数。积累的分数,就是微信支付分。

微信支付分是微信基于消费者的支付大数据,再结合个人的支付行为、信用历史等情况,对个人信用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得出的分数就是微信支付分。目前,微信支付分里已开通超过1000 个服务,覆盖住宿预订、出行交通、共享租物、购物娱乐、生活服务等多个场景。

对于消费者来说,微信支付分是由三个核心维度组成:身份特质,即个人实名信息;消费特征,即与只用微信支付相关的支付行为;守约历史,即与使用微信支付相关的履约守约情况。

针对商户,微信支付分具有风险判断能力、奖惩能力、消息提醒触达能力以及扣款能力,这四个功能根据微信支付分的高低,降低商户坏账率。

消费者信用经济的跟随者——微信支付分,提供五大类服务:共享租物、出行交通、购物娱乐、生活服务和住宿预订。

3.4 数字经济下的探索

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创新应用案例分为五类:(1)面向大平台应用,例如京东和拼多多的零售&电商领域业务;(2)短视频中的先用后买场景,例如抖音和快手;(3)用于电信和公共事业,例如三大电信运用商;(4)出行服务,例如滴滴、嘀嗒、摩拜的服务;(5)餐饮行业,例如美团、饿了吗。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还会出现更多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

表3.2 统计了部分代表性消费者平台的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情况。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填补了国内信用信息服务的空白。填补面向消费者非金融领域信用信息服务的空白,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搭建了基础设施,成为促进互联网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润滑剂。

表3.2 相关消费者平台的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情况

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促进消费经济的发展。目前国内消费经济在后疫情时代对于国内经济发展很重要,在房地产市场不够活跃和出口贸易疲软的大环境下,促进消费增长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拉动内需,改善了消费者的商业体验,便利消费者的购物活动,加速商业流转,促进商业服务贸易的流通。

同时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还可以提升消费者在商业交易过程中的诚信意识,有利于诚信社会建设和营商环境的改善。

3.5 “先享后付”将成为平台经济服务的润滑剂

目前“先享后付”的个人商业信用服务已经成了平台经济的新模式,例如京东快递、高德打车等,这种服务特点是小额、高频、覆盖面广。背后有平台的信用工具支撑——个人的评分或者积分系统作为支撑。

突然间,礼炮毫无征兆的响了,左小龙被吓一跳,杯子里的水不小心晃落在地上几滴,他低头一看,又吓一跳,地上还有一张明星脸,定睛一看是雪村,水滴在他脑门上,他连忙用脚搓了几下,把水碾干。

这种个人商业信用服务过去存在例如ETC,未来会越来越多的各种平台出现,将成为未来中国信用经济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这种先享后付可以视为平台经济服务的润滑剂,和传统的信用服务有很大的不同,首先解决支付问题或者是体验问题,而不是信用问题。其目的是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竞争力。“先享后付”服务解决的并不仅仅是传统信用服务中的债务错期和资源错配的问题。

从信用风险角度来看,目前的这种商业信用服务因为小额、分散,所以带来的风险小。

从经济价值来看,这种商业信用服务高频且客户覆盖面广,其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价值不可忽略。

从底层逻辑上来看,对于“先享后付”服务,中间的平台发挥担保环节,同时也对个人信用作出基本的评估;平台生态体系的约束,形成信息闭环反馈(还有配套的催收和扣款机制)、以及客户和平台之间的合同约束。

“先享后付”的个人商业信用服务将成为平台经济[ 注:平台经济提供的先享后付服务和消费金融中的先用后付(BNPL)模式还不太一样,本文中的先享后付服务侧重于一次交易一次支付,额度太小一般不涉及分期。]的一种竞争力,将为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润滑剂”。

目前腾讯支付分和芝麻信用分已经接入了快手平台,快手小店也有信用分。多家平台机构也都在打造自己的信用体系——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四、未来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创新展望

和国外的相关行业相比,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国的专业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发展二十年以上了),还是创新意义上的韩国MyData 行业,国内的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

国内的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由于面临全球个人数据严监管的挑战,目前在谨慎地创新和稳步地探索。

关于未来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的创新展望,有如下建议:

4.1、探索重要的消费者信用交易场景

目前国内的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已经在多种消费场景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例如出行、电信、租赁、医疗等领域,在国内空白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国内有丰富的消费领域可以探索,例如美国专业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和韩国MyData 涉及的相关场景。中国的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经济全球领先,还有更多的场景可以开拓。例如未来会出现大量无人商店的场景和财产信用信息服务领域。

传统的个人商业信用也有很大空间。中国经济发展不太平衡,中西部差异很大,城乡差异也很大。在京津冀、长三角和大湾区有着发达的数字经济,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和美国一百多年前的各种零售小店(饭店、药店、诊所、小百货、服装、农机、农资等),农村还是有很多赊销的场景,如何和乡村振兴的政策结合起来,打造合适的个人商业信用体系,既存在机会,也面临挑战。未来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回归商业。个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可以向一些垂直领域的消费者场景发展,例如保险、租房、就业、零售、媒体和医疗领域。

4.2、和更多个人数据融合

在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中,更多数据融合可以给信用信息服务提供价值。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政府个人公共数据的开放,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可以融合这些数据资源,提供更多的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例如韩国利用公共MyData 数据来提高消费者的信用评分。未来国内个人公共数据,个人商业信用机构可以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开展相关的数据合作。

另一方面,相近场景的数据可以整合。目前国内很多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数据比较单薄,可以参考美国的电信和公共信息交换中心(NTCUE)的模式,将电信数据和公共事业消费数据一起整合,开发相应的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产品,用于电信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的消费场景,防范信用风险。

4.3、信用信息服务需要更多数字化产品

从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角度来说,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都是重要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产品。信用报告是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最初产品也是核心产品,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信用评分成为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增值产品。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信用评分的需求比信用报告的信用信息服务需求更多,也是全球性的趋势,如图4.1 的网络计量显示,自2015 年网络用户对信用评分的需求更多。这说明在数字经济时代,信用评分的需求也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未来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需要提供更多的数字化信用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

图4.1 全球信用风险服务趋势:数字化信用信息服务服务

4.4、和新技术的融合

大数定律又称大数法则。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在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往往出现几乎必然的规律,即大数法则。大数定律在信用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主要是大部分的信用主体都有相似的经济行为模式。

由于符合大数定律,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和新兴信息技术结合,从机器学习、AI 技术、区块链到隐私计算都在个人信用信息服务领域有着成功和丰富的应用。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尝试新技术,通过技术模式的创新带动商业模式的创新。

4.5、探索将个人商业信用纳入商务信用领域

个人商业信用信息服务和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以及电子商务领域联系密切,未来可以考虑纳入明年的《商务信用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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