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知识产权保护“同频共振”
2024-01-22岁正阳
◎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文/贺 博
2023 年4 月26 日,恰逢第23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次,格外不同。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以及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3 年,是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 周年。为隆重纪念双方合作50 周年,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站在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如是表示。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治根基正在得到进一步夯实,有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有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已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规范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5 年前的2018 年12 月11日,在关于“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一位学者感慨,上世纪90年代,法律辞典中还没有“知识产权”这个词条;但如今,知识产权已是老百姓生活中的热词,版权意识、品牌文化、专利思维深入人心,尊重原创、鼓励创新的氛围越来越浓。
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性转变,不仅是政府公务人员、专家学者、专业代理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发明人等所有知识产权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更得益于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法律法规。
新中国成立70 多年来,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经历了落地成长的过程。
从20 世纪80 年代到2008年,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实施的阶段。1979 年中美建交及《中美高能物理合作协议》《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签署,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双边贸易开展的前提,最终促成1982 年、1984 年和1990 年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08 年到2020 年,是国家战略指导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提升阶段。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008年国务院颁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立了2020 年的战略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让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指出,2020 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从2010 年的基期值100 提升至304.7,年均增速11.8%,显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现了快速跃升,具备了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
从2021 年至2035 年,是创新驱动下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我国逐渐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进入新发展阶段,创新引领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新挑战。2021 年9 月、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别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我国正式进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阶段,分2025 年、2035 年两个阶段节点,最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
截至2023 年9 月, 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 万件、4512.2 万件;2022 年著作权登记量达到635.3 万件。我国PCT 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 年位居世界第一,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排名第12位,拥有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已经融入国际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快速发展轨道。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密集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
“信”体系:聚力提升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效能
在日前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球有70%的知识产权申请来自亚洲地区,中国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不仅成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也成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提质,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今年4 月25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的通报”,本次通报是2021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河北、辽宁、吉林、山东、重庆、陕西、新疆等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河南省郑州市、漯河市,湖南省株洲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贵州省贵阳市,浙江省杭州市、台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12 个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对各地试点工作组织验收的情况通报。
早在一年前,2022 年5 月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已经对第一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进行过通报,今年的通报是第二次。
第一次是针对2020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 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以此组织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的情况通报。
记者了解到,这两次都是针对试点地区在建立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支撑等方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以此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
“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这一概念,出自2019 年7 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旨在做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知识产权领域的试点工作自2020年起开始推动,目标是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指标,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
在第一批试点建设过程中,对四川等6 省市知识产权局的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各地聚焦地方特色与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出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也为第二批试点及其他省市带来了有益借鉴。
基于“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理念,知识产权领域在相关工作中将“分级分类”作为破题关键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代理行政检查事项中,根据被检查专利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探索开展工作,对信用良好的按照全年24%的抽查比例开展检查,对存在经营异常情况的按照100%的比例进行专项检查和行政指导,对近3 年收到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重点监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形成了由基础层、通用层和专用层三部分构成的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吸纳近50 项标准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明细表》,并研制出台数项体系关键标准,其中《知识产权信用分级评价指南》已完成地方标准立项并开展试点应用。
广东省佛山市制定了《知识产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模型》,通过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模型,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状况分成4 个级别,提供不同级别对应的监管措施及分级预警。此外,江苏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试行)》。
湖北在通用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性,制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标体系。
在基础研究之外,多地针对本地产业特点,创新开拓富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工作模式。
浙江省是电子商务大省,电子商务规模效益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在试点工作中,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率先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建立由信用能力和信用品质2 个一级指标、5 个二级指标、10 个三级指标、25 个风险观测点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福建省在“十四五”期间积极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支持银行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并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具和模式创新的研究投入及财政贴息支持。在试点工作中,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推进建立“知信贷”知识产权信用数据评价模型,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用综合评价,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状况作为质押融资的参考指标,根据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分值,给予不同的贷款授信额度。
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形成了“前端预警、中端分级、后端联惩”的信用监管联动模式。前端强化对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案件线索排查;中端依据《四川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由系统自动分为A、B、C、D 四级,利用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实现从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推送,供省级部门间交换、共享使用;后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相结合进行分类管理。
信息共享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在省(市)际合作上创新工作模式,四省市共同签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推进信用监管信息互通、信用监管经验成果共享。根据该协议精神,四省市知识产权局密切合作,共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联合监管,推进信用监管经验成果互鉴互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试点地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案例,为第二批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推动第二批试点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信用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融合,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正如上述相关负责人所说,记者在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后发现:在建立工作基础方面,重庆、河南漯河、湖南株洲、浙江台州、福建福州、广东广州等地积极研究制定信用承诺有关政策文件,形成承诺事项清单、承诺文书以及信用承诺办理指南等,在开展项目申请、奖项申报等工作中引导签订信用承诺书。
在推进评价结果应用方面,福建福州、厦门和广东惠州等地在政府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以及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申请等工作中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贵州贵阳、浙江台州等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方面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河南漯河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助企纾困实施办法,对信用评价为优的企业在利率优惠、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在开展协同监管方面,河北、辽宁、福建福州、广东广州等地积极加强与地方法院、海关等部门合作,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陕西、浙江台州等地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指导产业联盟发布行业知识产权信用公约,强化行业信用意识。
“第一批试点地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案例,为第二批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推动第二批试点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信用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融合,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
在加强工作支撑方面,山东、河南郑州、广西柳州、广东广州、惠州等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平台建设,有效支撑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福建厦门、海南海口等地积极建立面向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强档案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应用。
强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来自浙江杭州的小楼是一名在电商平台创业的年轻人,因店铺内销售的一款陀螺玩具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被义乌某玩具制造公司一纸诉状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接受杭州中院的调解委托后,组织身处两地的原、被告双方通过“浙里市场义码解纷”应用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小楼对是否构成侵权提出疑问,调解员立即通过“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连线义乌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答疑解惑:“作为销售者,在平时进货时要注意仔细核查上家的主体资格证件及货物来源,如果未进行审查的,法院将判定销售者未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同时销售者还要提供规范的合同、进货依据,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销售者须自己承担因侵权赔偿带来的损失。”在法官分析利弊并列举相关判例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和解,原告递交撤诉申请。
义乌法院的这一举措只是全国众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措“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中的一把,电子商务领域侵权治理越发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发展,诸如上述纠纷事件的发生也不在少数。与此同时,专利代理“挂证”、无资质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开始增多。针对这些乱象,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三次发文,从进一步深化“蓝天”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更新全国各地反映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联系方式,到制定《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再到修订《关于规范辞去公职、退休人员到专利或者商标代理机构任职的规定》,对于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的“紧箍”可谓越来越紧。
记者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重拳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约谈专利、商标代理机构7400 余家,责令整改4500 余家,作出警告和罚款处罚930 余件,吊销代理资质、停止代理业务33家机构,罚没金额4000 余万元,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行业秩序明显好转。
不仅如此,同专利代理乱象一样,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也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全红婵得了冠军,有人抢注;谷爱凌得了冠军,也有人抢注;淄博烧烤火了,又有人抢注;《狂飙》中的高启强,也没有逃脱被抢注的命运……近年来,恶意注册商标已经和热点事件紧密相连。
今年高考招生录取阶段,有网友提出建议——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个省份的343 万名考生,每人出1000 元,总共是30 多亿元,就可以打造出一所四省交界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山河四省”招生。随后,“山河大学”的官网、校训、校徽、院系、招生简章,陆续被网友们设计出来,掀起了一场新的网络热潮。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场不失严肃的“办学讨论”中,畅谈自己的教育理想。
“山河大学”火了,多家企业开始争夺抢注“山河大学”商标,甚至有企业一口气抢注5 个分类商标。此前,有媒体查询发现,“山河大学”的商标查询页面已出现10 个注册号,都处于“正等待受理”状态中。不过,有其他媒体7 月25 日查询时发现,仅剩6个注册号,分别由安徽、河南、上海的3 个公司申请。
这种个别企业和个人通过抢注,把和自己没有关系的热点事件商标占为己有,只注册不使用,待价而沽,逼着真正的使用人高价赎买,严重恶化了商标经营环境。
就如有评论在“山河大学被抢注”事件中所指出的,“客观讲,在流量经济时代,抢占热点、赚取流量,这无可厚非。但是,抢注商标绝不能肆意而为,必须时刻铭记法律红线,不做与公序良俗相悖的事情。要知道,‘山河大学’不仅仅是‘山河四省’学子的自我调侃,其背后也承载着四省学子对优化教育布局的期待,更反映了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新问题。这本身就是一项严肃的社会议题,抢注‘山河大学’商标,不仅会带来诸多‘噪音’,造成这一新闻的‘失焦’,也会伤害公众的情感,带来不良影响。”
对于这类蹭热点的商标抢注,舆论持批评意见,法律也对其说“不”。
近日,山东威海一企业因抢注“淄博烧烤”商标,被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0元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淄博烧烤”作为2023 年的现象级热点,成为众多企业试图抢注的对象。中国商标网显示,目前有威海某公司、贵州遵义某公司等申请人提交了“淄博烧烤”的商标申请,但目前提交申请的商标状态都为申请中或者已驳回。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炳和表示,商标恶意抢注是典型的投机行为,抢注者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追求一个“利”字。很显然,恶意抢注者并非要将抢注而来的商标用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卖”出去才是其主要出路,否则抢注来的商标反而会变成负担。
董炳和认为,治理商标恶意抢注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尽量减少抢注者可用的机会,让抢注者无机可乘;二是大力压缩抢注者获利的空间,让他们无利可图。前者是“源头”控制,后者是“出口”控制。“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度下,完全杜绝商标抢注并不现实,但通过适当的策略和措施,使商标抢注处于可控状态,把其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是做得到的。”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7 月18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在国新办举行的2023 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1~6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 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 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 万件,占比22.5%。同时,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 万件,占比81.9%。
胡文辉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释放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推动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能力。
引活水:创新质押融资实现精准滴灌
“线上申请审批,贷款更方便、流程更快了!”今年5 月,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凭借线上办理的知识产权质押通知书,为湖北天能地源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500 万元融资贷款,在全省率先开展知识产权线上登记质押融资业务。这是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武汉局”)成功施行“风险共担机制+设立专营机构+创新评估方式+开展清单式靶向营销”的“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又一成果。
近年来,武汉局大力支持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并分别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机构达成知识产权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5 年内,4 家银行将向武汉市企业提供不少于400 亿元的知识产权融资支持,3 家保险机构也将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覆盖面,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普及,促进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武汉市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90%以上,具有轻资产、多专利等特点,技术创新贡献率超过7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武汉市“知产”变“资产”进一步提速,今年一季度已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8.6 亿元,达到去年全年的1/3,跑出了武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加速度”。
最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推出的知识产权线上登记质押融资,使科创企业获得更加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对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促进科创企业“知产”变“资产”、撬动创新“杠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服务方面的又一创新举措。
“不看抵押物、重点看经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在公司最急切需要发展资金的时候,为我们下了一场金融‘及时雨’。”谈起与该银行的10 年合作时,武汉绿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伟刚仍心怀感激。
近年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以扶持科技企业成长为目标,充分发挥金融引擎作用,持续打通科创型企业融资痛点、堵点,打造地方科技金融“特色品牌”。截至2023 年3 月,该银行向科创型企业发放贷款逾千亿元,服务科创型企业3000 余户,其中,已向200 多家企业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75 亿元,该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份额在武汉市长期处于领先位置。
“武汉局和各类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强化合作,在拓展知识产权评估、完善风险共担机制、简化审贷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提质增效。未来,全市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普及度、扩大惠及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武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是武汉,安徽合肥也将“知产”变“资产”。
“包河区第一时间通知申报,全程跟踪服务。挺顺利,不到一个月时间,通过1 项发明专利贷到的900 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就到账了,这也为我们原材料采购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合肥紫金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金琴介绍。
企业“知产”变“资产”,作为2023 年度合肥市首批总部企业,紫金钢管是国内领先的海上风电钢结构基础建造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海上风电、海洋工程、石油和天然气输送工程等,预计全年营收近4 亿元。
近年来,合肥市包河区探索将商标、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融资方式。该区相关部门、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上门送服务”,针对融资痛点堵点,“一对一”指导帮助,强化“政银企”对接,推动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赋能。
2023 年以来,该区共有36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金额达1.967 亿元;累计兑现市区两级知识产权政策资金近600 万元。
作为合肥首个获“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区”殊荣的城区,包河区现有1 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7 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 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共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9 项,安徽省专利金奖3 项、银奖6 项、优秀奖22 项。
截至10 月底,包河区专利授权量5884 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418 件。有效发明专利13629 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10.36 件。有效发明专利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均位于全市城区之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过金融赋能,让知识产权“活起来”,拓宽企业发展壮大的融资渠道,以知识产权要素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包河区市场局副局长谢晓春表示。
武汉和合肥两地创新质押融资方式方法,是全国多地方将金融资源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精准滴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体系和服务生态,引导知识市场主体,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多种途径更好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据统计,2022 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4868.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了4950 亿元,同比增长了52.9%。其中,融资金额1000 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质押项目占到71.6%,惠及中小企业1.8 万家,占惠企数量的70%以上。截至今年9 月,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共发行了119 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金额达到268 亿元。相关省市设立了20 支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募集资金47.9 亿元,投资项目超过150 个,已有多个被投企业成功上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副司长彭文说,经过多年探索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已覆盖知识产权质押、投资、保险证券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个多元融合、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系统。在多项措施推动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繁荣,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获得金融服务,更好实现创新发展。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更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发展的制度优势,强化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蓝图愿景变为美好现实。
11 月8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介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