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筑类型学的白族传统民居台式院落形态特征研究
—— 以大理诺邓古村为例
2024-01-22胡煜洲钱正扬
胡煜洲 钱正扬 钟 苑
1 乡村建设的背景
2005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时代课题,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此后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变。但是,早期的农村开发建设工作过于追求规模化和高速化,随意拆除和迁移老建筑,破坏了乡村原有的肌理。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新农村建设急需转型与升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走进地方,提取地方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近年来民族特色风貌保护得到重视,一刀切式的改造方式有所减少。但部分地区仍不能认识自身的文化特点,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一味模仿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改造项目,出现了“千城一面”的现象。甚至少数地区照搬国外案例,导致改造后的面貌与乡村整体风貌相冲突,与当地文化脱节。采用什么样的科学理论帮助地区正确认识传统建筑的价值和文化内涵,是乡村建设的难题。
2 诺邓村概况
诺邓村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西北部,距离大理州约165 km,交通便捷,盛产井盐,是云南西北地区历史最久远的村落。据《蛮书》记载,该村是当地唯一一个从古至今未曾改变名称的村落。村庄大部分坐落于山坡上,地势起伏较大,最低处的海拔为1900 m,最高处的海拔为2100 m,小部分位于东侧狭长的平原上。建筑群布局紧凑,前后间距较小,形成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视觉效果,呈现出独一无二的村庄纹理。
诺邓村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中的现代建筑较少,因此原始建筑得以保留。村子现存60 余座明清时期的民居院落、40 余座民国时期的民居院落、20 余座古庙、超过5000 m 的古街古巷以及200 余棵百年老树。民居形式多为白族传统民居院落形制,如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和一颗印等。
近年来,诺邓村积极发展旅游业,将个别闲置院落改造为餐饮店和民宿等。未来,诺邓村将会进行大量商业空间改造。如何在经济建设的同时保护地方建筑特色,是村子面临的问题。因此,本文借助类型学的研究方法,提取、梳理和总结民居的地域特色,以期为诺邓村的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3 建筑类型学的研究现状
1966 年,意大利建筑师阿尔多·罗西在《城市建筑》中提出了建筑类型学,引发了众多学者的讨论,此后的同类型研究也受此影响。中国建筑类型学研究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魏春雨[1]从地域文化的角度说明了我国建筑类型学研究的意义和必要性。汪丽君[2]则较为系统的介绍了西方建筑类型学研究的理论体系和应用方法。熊伟等[3]总结了近几年我国建筑类型学的研究进展,指出了地域建筑研究的不足之处。同时,王东东等[4]采用类型学的方法,研究了晋东南传统民居院落形态特征,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
对于云南省大理州地区,部分学者从合院形制和小木作等方面,研究了诺邓村的乡土建筑基本建构,但并未从类型学的角度深入研究传统民居的形制。其他学者的研究则多停留在小木作和装饰纹样上。曹明葳[5]指出了近年来许多建筑师对类型学错误的解读和使用,强调了如今的建筑类型学理论必须回归建筑本体,重建本体论。因此,本文采用较为科学严谨的解读思路,分析该地区建筑类型原型与变体之间的演变关系,总结当地传统民居院落的形态特征。
4 基于建筑类型学的诺邓村白族传统民居研究
4.1 原型-三坊一照壁
韩冬青[6]在类型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原型-变体-转换规律”的研究方法,以总结和归纳不同地域的建筑形态特征,为本研究提供了可行的研究思路。从建筑原始类型与原始类型的同类型空间变型之间的演变关系出发,运用类型学的方法研究诺邓村白族的传统民居。
三坊一照壁是白族传统的民居形制,由正房和两侧厢房组成三面围合的布局,剩余一侧为与两侧厢房相连的照壁。院子为一进深,结构简单,院门和照壁上装饰有图案(图1)。
图1 三坊一照壁原型(来源:作者自摄)
4.2 地区变体
诺邓村大部分民居是在三坊一照壁形制的基础上,将内院分割和抬升,形成具有特色的台式院落。村内院落均将内院抬升,但各民居的院落存在一定差异。例如,127 号院抬升幅度较小,128 号院落抬升幅度中等,贡爷院抬升幅度相对较大。88 号院较为特殊,内院抬升2 次,为多台式院落。
127 号院位于诺邓村山脚处,海拔较低,院落长宽比1.1 : 1,内院抬升0.8 m,幅度较小。该院落建于雍正年间,建筑整体为土木结构,正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一层被打开作为堂屋,两侧为耳房。厢房整体型制与正房相同,但东侧厢房无二层(图2)。
图2 诺邓村127 号院组图(来源:作者自摄)
128 号院也位于诺邓村山脚处,建于雍正年间,建筑整体为土木结构,院落长宽比1 : 1,内院抬升1.2 m,幅度中等。虽然与127 号院相邻,但受建筑型制和规模的影响,内院抬高高度较127 号院多0.4 m。正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一层被打开作为堂屋,两侧为耳房。两侧厢房对称,均为面阔两间、进深一间,如图3 所示。
图3 诺邓村128 号院组图(来源:作者自摄)
贡爷院抬升1.7 m,幅度较大。该院落位于诺邓村的山腰处,长宽比为1.2 : 1,曾是道长的居所,因此受道教影响较大,在堂屋的窗户和卷棚上融入道教元素,内院设有月台,如图4所示。正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两侧为耳房。厢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据村民描述,该建筑曾为四合五天井形制,后拆除一坊改为照壁。
图4 诺邓村贡爷院组图(来源:作者自摄)
88 号院较为特殊,采用多台式院落布局。这种布局是受到地形影响而产生的独特变体,因为传统的单台型制无法适应特殊的地形。该院落位于诺邓村中部,长宽比为1 : 1.5,受地形影响作双台升。正房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两侧为耳房。东西厢房型制类似,均为面阔三间、进深两间。建筑有两层,屋檐层层叠叠,突出了台式院落独特的美感,如图5 所示。
图5 诺邓村88 号院组图(来源:作者自摄)
诺邓村的民居为三坊一照壁的特殊变体,是当地人根据地域特征和功能需求,对原型进行改造的结果。民居院落形制较为丰富,虽然各案间存在差异,但仍然可以归纳出共性特征。从院落的形制来看,主要变化在于将院落拆分为多个台面,屋檐的重叠方式也随之改变。从台院抬升高差、内院布局方式和屋檐重叠方式三方面进行对比,如图6、图7 和图8 所示。
图6 诺邓村民居台院对比(来源:作者自绘)
图7 诺邓村民居内院形制对比(来源:作者自绘)
图8 诺邓村民居屋檐对比(来源:作者自绘)
4.3 形态特征
4.3.1 高差的改变
诺邓村民居在三坊一照壁形制的基础上,抬高了内院,而且不同院落的抬高高度不同。民居将正房一侧的内院抬高,使其高于两侧厢房,以突出其核心地位。这种做法一方面体现出了山地环境与汉族传统宗法等级观念的融合,另一方面能够解决山地建筑的采光问题。
村内建筑依山而建,许多建筑坐东北朝西南甚至坐东朝西,导致内部采光较差。抬高正房,使正房与厢房之间存在一定高差,能够增大抬高部分的采光角度。院落的抬升高度与其海拔成反比,位于山脚处的院落基础采光条件较差,因此在不违反宗法等级的前提下尽量抬高,以满足院落的采光需求,而高海拔的院落则无须抬高过多。例如,127 号院位于山脚处,内院抬高0.8 m,而位于山腰处的34号院仅抬高0.6 m。
4.3.2 布局的改变
诺邓村白族民居保留了三坊一照壁的基本布局,照壁与正房相对,两侧为厢房。但是由于主房一侧的内院被抬升,使完整的内院被一分为二,活动空间大大减少。因此,当地居民拆除正房房门,将正房改为半开放厅堂,作为抬高部分的延伸空间,以满足日常起居,两侧耳房则保持不变。
由于地形的限制,每户可用来建设房屋的土地面积较小。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将建筑层数增加到两层。然而,在崎岖的山地环境下,二层建筑和屋檐会严重影响院内采光。因此,将单台式院落的厢房向两侧退让,以增加耳房的光照面积。多台式院落因其院内的高差较大,耳房不会被两侧厢房过分遮挡,光照较好,故而厢房无须退让。此外,贡爷院由于使用面积远大于其他民居,且其耳房主要用于储物,对采光需求不高,因此其厢房也没有向两侧退让。
诺邓村受宗法礼制影响深远,越是形制完整的院落,其内院抬高部分占整个内院的比例越小。127 号院仅一侧厢房为二层,未完全符合建筑形制,其内院抬升部分与未抬升部分的面积之比几乎达到1 : 1。128 号的建筑形制较为完整,其内院抬升部分与其余部分的面积之比为1 : 2。而形制最为完整的贡爷家,其内院抬升部分与其余部分的面积之比为1 : 4。
4.3.3 屋檐重叠方式的改变
三坊一照壁形制的改变也体现在屋檐上。诺邓村民居的正房和厢房不在同一平面上,而且还增设了二层,导致屋檐的高度不同,形成了层层叠叠的“五滴水式屋檐”。例如,128号抬升正房一侧的内院,使正房屋檐高于两侧厢房的屋檐,形成第1 次重叠。厢房二楼的屋檐高于正房一楼的屋檐,形成第2 次重叠。正房二楼屋檐高于厢房二楼屋檐,形成第3 次重叠。房屋的4 层屋檐形成了3 次重叠,使得1 滴雨水需要经过5 次下落才能到达地面,故而将这种建筑屋檐形式称为“五滴水式屋檐”。
5 院落形态从原型到变体背后的转换规律
诺邓村民居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变化,是因为受到宗法礼制、光照和地形3 方面的影响。
5.1 宗法礼制因素
诺邓村村民由于受到古代官营盐业的影响,宗法等级观念较重。村民抬高正房一侧的内院,将完整的内院分割为两部分,形成正房高于两侧厢房的空间格局。这一做法强调了正房的空间等级,使其在整个院落的空间序列中处于领导地位,给人以明显的空间秩序感。在纵向空间上,保留两层的建筑形制,以维持建筑整体的体量感。正房的一层为厅堂,是庭院空间的延伸,二层为祭祀空间,中间供奉先祖,左右两侧供奉神灵。例如,127 号的正房二层为祭祀空间,祭祀先祖和神灵,两侧厢房为居住空间,二层耳房为杂物间。
台式院落间的区别还体现在内院抬高高度与建筑形制上。对比127 号院、128 号院和贡爷院可知,127 号院的正房抬高0.8 m,空间尺度较小,受地形条件限制一侧厢房无二层,无法形成中轴对称的布局;128 号院的正房抬高1.2 m,可见其宗法等级高于127 号院,空间尺度较大,具有明显的轴线关系;贡爷院曾是道长居所,形制最高,为四合五天井式,抬高高度达到2 m,让人产生明显的敬畏感。
5.2 光照因素
光照也是诺邓村民居演变的重要因素之一。内院的抬升高度与民居的光照需求有着直接关系。诺邓村地形复杂,坡度变化大,建筑依地势而建,每座建筑的朝向和所在地势的坡度均不同。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白族民居,诺邓村民居为了避免厢房遮挡正房的阳光,抬高正房一侧的内院,使建筑在任何地形和朝向下均可以获得良好的采光。随着海拔升高,民居的光照条件逐渐变好,因此民居越靠近山顶其抬升高度越小,越靠近山脚处则抬升高度越大。
院落朝向也会影响民居内院的抬升高度。因为整个诺邓村因势而建,不能保证每个院落的朝向都是坐北朝南,所以位于山阴处民居的内院抬升高度高于同海拔其他朝向建筑,以便拥有更好的光照条件。
内院抬升高度也会受到院落形制的影响。诺邓村民居形制以三坊一照壁为主,少部分民居形制为一颗印和四合五天井等。当院落内与正房相对的不是照壁而是倒座房时,两层的厢房会大大影响内院采光,因此相较于同海拔、同地形的其他民居,该民居的内院抬升高度更高。如,127 号院及128 号院处于同海拔、同地形,128号院的照壁处原为二层倒座房,因此其内院抬升高度比127 号院高0.4 m左右。
5.3 地形因素
受地形影响,诺邓村民居与三坊一照壁原型在建筑立面与平面上均存在明显差异。由于诺邓村地势起伏较大,适用于平坦地形的三坊一照壁形制,无法满足地形要求,只有分割完整的内院,才能形成围合的院落。大部分民居将内院一分为二,形成单台式院落,如127 号院和128 号院。个别民居因地形过于狭长,将内院一分为三,形成双台式院落,如88 号院。
6 结语
诺邓村白族传统民居院落形态是三坊一照壁原型在地形、光照和宗法礼制等因素共同影响下的变体。本文依托于“原型-变体-转换规律”的研究思路,整理了从传统的三坊一照壁原型到诺邓村白族传统民居的转变过程,包括内院抬升、屋檐重叠方式和空间布局方式的演变。根据这些内容,总结了变体形成背后的转换规律,提出了宗法礼制、光照和地形3 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院落形态的原型与变体之间演化的过程以及变体影响因素的确立,有助于后续白族民居的保护和改造,也为同类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