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类型化写作的流弊与审美疲态
2024-01-21王纯
王 纯
(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初创期的网络小说写作自发性特征显著,呈现出“野蛮生长”的自由书写姿态,各种夺人眼球的书写模式与书写立意纷涌而至,并无严格意义上的类型之分。[1]直到付费阅读模式催生出分众化市场,网络小说的创作生态便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于丰富题材的基础上发掘了人物、情节、风格等方面规律性的共性,类型化写作由此应运而生,并逐渐演变为网络文学的主流态势。[2]大多数文学网站皆以类型为别划分标签栏目,诸如“穿越”“言情”“玄幻”“武侠”“灵异”等。但类型小说在相似设定下的持续性深入难免会导致作品陷入同质化的流弊之中,使内蕴着作者思想情感活跃度的内容成为“一潭死水”。而组织内容的形式也因循守旧,网络类型化写作的创作短板渐趋凸显。虚空的艺术突破性与创新力遮掩了个性化的自由写作,折损了文学内在的生命力,使读者对审美对象的兴奋度大幅削减,从而产生审美疲劳。
一、虚拟世界的快感叙事
1.虚拟写作的伪快感
网络空间具有鲜明的虚拟性特征,其成功建构了一个虚拟世界,使文学世界呈现出一种新的可能形态。网络类型化写作中的大部分类型本身即建立在虚拟的基础之上,如“穿越”“玄幻”“修真”“重生”“灵异”等,因此“虚拟写作”萌生,这种写作将文本化为完全的虚拟体,创造出虚拟的形象与场景,编造出虚拟的历史与事件,表现出虚拟的情感与欲望,在朝着特定类型纵深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过度虚拟化倾向。这种虚拟真实将传统文学价值取向上的“艺术真实”无情地抛弃。如流浪的蛤蟆所著《仙狐》一书的主角是一只修炼千年的狐妖,因天地巨变而不得不转世重修。这种虚拟设定虽引人入胜,但过于宏大,大概率会出现中后期崩盘的情况。过度虚拟化在一定程度上颠倒了文学的本质与意义,写作者更为追求“末”,即快感叙事与游戏娱乐,而忽略了文学中的“本”,即对于现实的严肃思考,呈现出虚拟写作的伪快感特质。[3]
2.娱乐至上的游戏消遣
归根结底,网络类型化写作的消遣性源于人们在娱乐化时代的追求。小说中个体化体验的自由表达、私密化情感的直接宣泄以及自由化写作内容的呈现均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心灵,使网络文学的阅读适应于读者游戏消遣的核心需求,这正纵容了网民的“心理快感式”阅读期待。如开创网文言情新纪元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整体情节搭配E-mail 的“亲密接触”自由展开,应用了流行的网络词汇及论坛用语渲染情景与氛围,在文本中镶嵌声音与画面,搭配语言与情节,视听觉的结合丰富了文学的表现形式,文章的易读性由此提升。从媒介参数与审美向度上分析,《第一次亲密接触》涂抹着“娱乐至上”的色彩,这种单纯灌输或填鸭式传递信息的艺术将欣赏美、品味美、感悟美的审美基础抽空,阻拒了艺术欣赏通道。
二、作者主体性缺失的双重性
1.作者主体自觉性的缺失
网络类型化写作的连载性使作者与读者形成了实时对话,作者作为文艺生产的主体需要实时接受来自读者的批评或赞扬。这种在线互动难免导致作者创作时的独立思维受到冲击,迫使作者接纳读者的设想而改变作品构思的走向。比如《是我疯了》的作者加惊曾遇到一位盗号替自己改文的“黑客读者”。在流量至上的时代,网络类型化小说作者被迫接受“受众为王”的幻象,失去了对文本内容的主导权与自由裁定权,在长期的迎合状态中,作者的主体自觉性逐渐减弱并消逝。这只会使网络小说的商业驱动倾向愈加突出,造成更为激烈的跟风现象,从而使小说逐渐套路化、同质化,令作者的主体自觉性失落。
2.作者主体使命感的缺失
文学的自觉体现于关注思想与精神本身,而非作为其载体的文字与网络。网络类型化写作者在个体化狂欢的场域中忽视了网络文学需观照并试图解决现实课题的核心使命。作者的主体使命感处于“不在场”状态,试图盲目地以幻想的方式脱离现实境界,运用无所不能的超现实手段如“穿越、重生、金手指、赋能”等处理现实问题。在文化实质上,与片面追求“超理智”式彼岸世界、主张成仙以实现生命自主自控的道教如出一辙。倘若小说创作者扼杀了自己的主体使命感[4],始终对前人的观念以及思维进行抽象提取,并不分青红皂白用以支配自己的创作,将陷入“无法长大成人的孩子”的怪圈中。
三、作品深度空间的消解
1.诗性正义的解构
努斯鲍姆提出了诗性正义的思想,其认为借助文学想象和情感能够形成完整的理性,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而当下网络类型化写作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是:符合了读者的需求度,但显示出理性的遮蔽与诗性正义的解构。网络类型化写作作为对于“担负教育与战斗使命”的传统文学之反拨,显示出“过度娱乐”的小品化与浅俗化,堵塞了文学通向思想价值、终极意义的通道。如《小兵传说》是一本标准的快餐文学,作品中体现了“戏谑性”的三个凡是原则:凡是女人都是花痴、凡是对手都是弱智、凡是桥段都不可信。在融媒体语境下逐渐为被戏谑成性的网络类型化写作所瓦解,以取悦读者为终极目标的网络小说作品摒弃了文学高尚的艺术追求与价值内蕴。虽然在短暂的时间段内符合了读者的口味,但空洞无味的文本终究会被日新月异的读者所唾弃并遗忘。无法通过诗性的想象力、同情心、丰富性等打破物质、利益的不平等与人性禁锢,因为对于人性的探索与关怀才是文学写作永恒不变的价值旨归,网络类型化写作消解了这种价值品格与精神承担,无可避免地会面临发展瓶颈。
2.碎片拼合式的意义消解
传统小说主要是一种时间艺术,是静态化的单一维度现象。而网络文学的文本属性则呈现为动态生成的多样化形态,具有空间性特征,这种空间性主要表征为话语的直观化倾向、大篇幅的场景书写、图像化的文字表达等。这使网络小说成为碎片化的对话拼接,文字中所蕴含的思想意义被大大消解,图像式的愉悦功能逐步显现。比如对话体小说《漂亮的洋娃娃》,文笔过于平庸,毫无美感可言,用流水账式的文字情节串联全文。大篇幅的场景书写使文学从单调的文字变成了直观的可视化表演,呈现出非线性的空间结构。这种图像层面的霸权拆解了语言的逻各斯,使文字缺失了诗意与韵味。这种破碎式的拟态环境,会将读者的思想肢解,无益于读者获得理性的升华,文本亦不再蕴含深度思考。
四、读者引发的资本狂欢
1.大众文化驱使下的同质产品
网络类型化写作正是大众文化驱使下的产物,而读者也在传媒的影响下亦步亦趋,个人受群体影响,审美趣味趋向于同一化,这反向作用于网络类型化写作。众多网络作者陷入抄袭怪圈与丑闻循环之中。《甄嬛传》作者流潋紫也陷入抄袭风波,匪我思存指出流潋紫作品多数情节与自己的作品如出一辙,是多部小说的“调色盘”。从以上案例可看出,众多网络类型化写作的创作主体过分拘泥于大众文化,在“影响的焦虑”下丢弃了自身的信仰,以功利化的态度创作,“山寨版”的套路与情节屡见不鲜,偏离了文学艺术的创作性与独立品格,摧毁了文学艺术创作的生命与魅力。
2.商业资本的附庸
文学价值的生成过程表现为不断潜入和递进的动态结构。在这一过程中,读者从以往接受美学概念中的“理想读者”转化为“消费者”,兼为阅读与消费的主体,以追求文化产品中所代表的符号价值为乐,使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的文学艺术失去了底色。如17k小说网的“土豪”读者为风御九秋的作品《大梦山海之史诗战役》打赏220 万人民币,这不仅使风御九秋获得该网站天尊级粉丝勋章,也间接推动了其小说入选17k“年度十佳”作品。符号经济下的异化读者促使网络类型化写作的创作者产生功利化倾向,因此作者的创新力大部分时间处于“还未伸张即被扼杀”的状态之中,创造出文学水平低劣、粗制滥造的同质化“文学产品”,阻拒了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与创新。[5]
总而言之,网络类型化写作既是分众化市场的产物,又是阅读市场纵深发展的不竭动力,两者相互作用。以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在文学现实下发生的深刻变迁为视角,可知在虚拟空间中,网络类型化写作具备后现代主义的典型特征,呈现出快感叙事的生存样态。盲目追求“爽感”和“快感”使文学接受变成了感官消费,间接表现了作者主体性的双重性缺失,令虚空的艺术创新性遮掩了个性化的自由写作。同时,一味地从商业利益与读者欲求“领受指示”,直接折损了文学内在的生命力,导致理性的遮蔽与诗性正义的解构,使网络类型化写作成为媚俗的同质化产品,阻拒了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与创新。因此,网络类型化写作若想达成长久的发展进步,必须专注于“内在”的提升,摆脱一成不变的写作陈习,朝着多元化创作不断迈进。同时更应该注重向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学“取经”,遵循文学艺术的形象性、情感性、独创性等审美原则,实现作品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艺术、传承与创新的完美融合,以自身的人文情怀与社会责任感克服网络文学类型化写作的流弊与审美疲态,并在此基础上开创网络文学类型化写作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