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华期间对东北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掠夺
2024-01-20高嵩峰
【摘要】1931至1934年,日伪当局在征集劳工主要采取骗招手段,骗招对象主要是城镇中谋生的无业人群,其中绝大多数是为了生计而进城务工的失地或少地的农民。到伪满后期,日本在东北实行地极端的劳动统制政策,手段上则主要采取强制征派的方法,将搜刮劳动力资源的区域扩大到东北各地,即使是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也不例外。
【关键词】日本∣侵华∣东北地区∣农村劳动力
一、日本在东北的“劳动统制”政策及其机构的演变
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直至1933年才开始提出和制定劳动统制政策。日伪当局在东北的劳动统制政策的演变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自1933年9月至1936年底為第一个阶段。劳动统制政策的主要特征是确保东北所需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同时,对华北等地进入东北的劳动力数量进行限制。在机构方面,除在东北设立“劳动统制委员会”外,还在天津设立“大东公司”,担当从华北到东北的劳动力供应机关的职能。
自1937年1月至1941年底为第二个阶段。劳动统制政策全面展开,劳动统制机构更加完善。劳动统制政策的主要特征是转变前期对关内的限制政策,改为积极扩招。由于外来劳工数量不足,日伪当局颁布一系列法令,加大对东北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掠夺。依据这些法令,日伪当局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向各市县分配所需劳工数,开始强制奴役东北民众充当劳工。劳动统制政策的执行机构随之变更。1938年1月,设立“满洲劳工协会”,在各省设立支部,各市县设立办事处,成为了伪满当局具体实施劳动统制政策的半官方机构。
自1942年1月直至1945年8月为第三个阶段。劳动统制政策的主要特征是运用行政强制手段强化对东北本地劳动力资源的掠夺,在东北各地大肆征派、抓捕劳工,整个东北呈现“国民皆劳”的极端局面。1941年9月,日伪当局颁布《劳务新体制确立要纲》,标志着日本在东北的劳动统制政策全面进入行政强制为主的阶段。伪满的劳动统制机构多次进行调整。1941年10月设立伪中央的“满洲劳务兴国会”及各省的“劳务兴国会”,撤销满洲劳工协会,强化劳动统制机构的行政职能。1942年10月,在伪满国务院民生部内增设“国民勤劳奉公局”。
二、日本对东北农村劳动力掠夺的范围与数量
日伪当局从东北本地征派的劳工数根据不完全统计则达到858万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从东北广大农村地区强征的。从劳工的来源地构成分析,1941年日本推出劳务新体制的劳务政策以前,在东北奴役的劳工以外来劳动力为主,此后,东北本地劳工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后期成为主体。
1931至1934年,日伪当局在征集劳工主要采取骗招手段,骗招对象主要是城镇中谋生的无业人群,其中绝大多数是为了生计而进城务工的失地或少地的农民。到伪满后期,日本在东北实行地极端的劳动统制政策,手段上则主要采取强制征派的方法,将搜刮劳动力资源的区域扩大到东北各地,即使是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也不例外。
关于1934年至1937年日本在东北地区所征集的劳工数目前还未查找到完整的统计资料。据伪满民生部1938年统计的数字为559732人。参照1938年及其后几年的统计资料推算,1934年至1937年这4年使用的“国内”劳工数量至少超过150万人。
1939年,日本通过伪满劳工协会从东北本地征集的劳工数为493577人。
1940年,伪满政府从东北实际募集的劳工数为387966人。
1941年,日本开始推行劳务新体制,从东北本地征集的劳工数量随之大幅增加。据伪满洲国1941年12月的调查,当年招募的一般劳工总数为192万人,其中包括由外来劳工94.9万人,据此可以计算出在东北当地征集的劳工数为97.1万人,在总数中所占比例开始超过外来劳工。
1942年后从东北本地招募与征派劳工的数字,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可提供参考依据的是曾任伪满国务院总务厅次长的古海忠之供述的劳务动员计划数:“1942年100万人(其中供出劳工35万人);1943年120万人(其中供出劳工50万,勤劳奉公队2.5万人);1944年130万人(其中供出劳工60万人,勤劳奉公队3.5万人);1945年160万人(其中供出劳工60万人,勤劳奉公队15万人,截止8月15日是8万人,勤劳奉公队累计14万人)。” [1]据此,1942年至1945年8月(1945年按半数计算),在东北使用的劳工包括勤劳奉公队员总数为430万人。
依据曾主管伪满劳务事宜的日本战犯的供述材料,可推算出从日本从东北本地征派劳工的保守总数也达到858万余人。其中从东北地区农村掠夺的劳工总数目前还无法查证到准确的数字,只能通过当时东北地区城乡人口结构比例进行大致的推测。根据1940年伪满进行的“临时国势调查”所统计的各省城镇人口所占比例,在当时东北地区的人口中,农村人口占到78.8%。另据伪满农产公社总务部调查科对1933年至1942年东北农业人口的统计,各年农业人口占伪满总人口的比例大致在74%左右。依此人口比例推论,东北本地被日本强制奴役的至少858万余人的劳工中,农村地区的劳动力所占比例也绝不会低于74%,即不少于634万余人。
三、日本对东北农村劳动力的掠夺方式
日本对东北劳动力的掠夺方式基本上经历了初期由用工部门自行招募(包括用欺骗的方式招募),到通过各级伪政权“强制募集”“行政供出”“勤劳奉公”“紧急募集”即摊派和抓捕劳工等逐步强化的过程。
(一)“自行募集”与骗招劳工
日本实行劳动统制政策初期对东北本地劳动力的募集方式,主要是由各用工部门自行解决。一些土建工程尤其是边境地带修建的军事工程,多是通过在东北各城镇的劳务市场以欺骗手段进行招募的,被招募的劳工也多为华北等地外来务工人员和入城谋生的东北本地贫苦农民。从已搜集的劳工幸存者的口述资料中可以证明,至少从1935年开始,日本在东北就大量使用骗招的方式来募集劳工了。
(二)“行政供出”与“地盘育成”
1.“行政供出”的起始——强制募集
日伪当局于1937年10月发布《关于劳动力的应急供需对策之件》,在第五项措施中就提出“募集劳动者如不能满足各该所需数量时,得按使用目的采取强制募集的方法”,[2]并规定自由募集由保甲长进行、强制募集由警察署长进行的募集方法。这表明,日本较早就开始在东北谋划依靠行政和警察力量介入到对本地劳动力的募集之中。此后,日伪政府又相继颁布一系列以确保劳动力为目的的法令、法规。以“强制募集”方式对东北本地劳动力进行掠夺,就成为了后来伪满政府文件中所说的“行政供出”,东北民众口中的摊派劳工。
2.“行政供出”的特殊方式——“地盘育成”
所谓“地盘育成”,是日本为满足大型厂矿需求,而推出的以行政手段在东北本地強制征集劳工的特殊方式。“地盘育成”方案最早是由北票炭矿于1939年提出的:北票炭矿用工主要由周围本地民众承担,凡炭矿附近几县年龄在18岁至55岁的男性,都有到炭矿服劳役的义务,每年4个月(后改为6个月),期限为三年,期满发给证书。[3]提出这一方案的根本目的是为解决北票炭矿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地盘育成”北票炭矿试行后,在煤铁等企业中全面实行。
3. 伪满后期的“行政供出”——“国民皆劳”
1941年7月,伪满国务院发布《国内劳动者募集紧急对策要纲》,开始对东北本地劳动力的募集实行“强力的行政斡旋”,此后,不断出台新的法令,强化以“行政供出”的方式掠夺东北劳动力。
据曾任伪满总务厅次长的古海忠之供述:“1942年伪满劳务动员计划为一百万人(其中供出劳工是三十五万人),1943年为一百二十万人(其中供出劳工五十万,勤劳奉公队两万五千人,实绩也是两万五千人),1944年为一百三十万人(供出劳工六十万人,勤劳奉公队三万五千人,实绩也是三万五千人)。1945年为一百六十万人(供出劳工六十万人,勤劳奉公队十五万人)。”
(三)“勤劳奉公”
勤劳奉公制实质上是日本在东北地区采取的又一项强制征派青年劳工的措施。勤劳奉公队队员均为检查“国兵”合格而未入伍的青年,必须义务参加服每年四个月连续三年的劳役,此后服役期限进行修改后大幅延长。
1942年,“勤劳奉公”政策出台以后,只要日伪当局认为有需要由勤劳奉公队参加完成的劳动任务,即可向各省、市、县层层下达所需勤劳奉公队员的人数指标,最终指标还要由各村镇承担,按照已登录的人员名单组成勤劳奉公队去完成劳动任务。
1944年的日伪档案中的一份征派勤劳奉公队的文件可以说明勤劳奉公队员的主体依然是农村青年。“街”在基本可以理解为城镇,“村”则相当于现今的乡,其中由“街”征集的队员人数仅占13.6%。因此,伪满时期承担勤劳奉公任务的劳工主体同样是广大东北地区农村的青壮年农民。
(四)抓捕“浮浪者”与矫正辅导院
伪满后期,最能体现掠夺东北劳动力手段极端化的方式就是抓捕,即随意罗织罪名,对东北民众实行随意性的滥抓滥捕,扣上“浮浪者”的罪名,关押到遍布东北各地的监狱、矫正辅导院中,然后“名正言顺”地强制他们在各大厂矿企业中充当劳工。
所谓“浮浪者”,指的是当时没有户口或劳动票等身份证明者。根据日伪调查,东北的“浮浪者”在1942年下半年数量约为30万人,这些人大多是因战时经济统制日趋严酷而经营难以为继的小工商业者和躲避强派劳工的乡下贫雇农,也有一些是不堪虐待而从工厂、矿山或军事工程中逃跑出来的工人。
抓捕浮浪者主要是在人口稠密的各大城市中进行的,在乡村也同样展开抓捕活动,并在一些县城设立矫正辅导院,用以关押被抓捕的东北民众,就近强制劳役。
四、东北农村劳工的伤亡情况
数以百万计的东北农村劳工在日本强制奴役下,由于安全事故、残酷虐待和饥饿疾病等原因在各劳动场所都有大量伤亡,其中尤其以工矿和军事工程的劳工伤亡情况最为严重。
(一)大型厂矿中劳工的伤亡
日本侵占东北期间,在疯狂掠夺经济资源的同时,也对中国劳工造成数量惊人的伤亡。当时日本控制下的东北各大型厂矿中劳工的伤亡率与世界其它各国相比都是最高的,这一点在矿山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关于日本占领时期,煤炭行业的伤亡情况没有全面的统计资料。据1943年阜新炭矿株式会社的《劳务资料》统计,1940年至1942年阜新煤矿矿工的死亡率,分别为5.86%、4.99%和7.78%。1943年矿工死亡人数为5568人,死亡率为15.3%,而如果仅以煤矿直接劳动者常役夫计算,阜新煤矿全年的死亡率则高达20.94%;以坑内的常役夫计算,死亡率更是高达29.84%。抚顺炭矿的情形也与阜新炭矿相类似,1941年度常佣夫的在籍人数为34889,死亡人数2172人,死亡率为6.23%,也是相当高的。[4]
日伪时期各大厂矿劳工大量伤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日本疯狂掠夺东北的各种经济资源过程中对中国劳工的生存状况丝毫不加顾及,相反还对他们进行极端压榨和残酷虐待。矿山中劳工大量死亡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即恶劣的生产条件引发的安全事故、超强度体力榨取和苛刻的生活待遇,以及人身上的残酷迫害。
由于日本侵略者残酷的的迫害,各厂矿都存在劳工大量死亡的惨剧,不容否认的历史铁证就是,日伪时期规模较大的厂矿附近都必然会有埋藏着劳工累累白骨的万人坑。
(二)大型工程中劳工的伤亡
日本在东北修筑水电工程、公路铁路工程等大型工程中,所使用的中国劳工数量庞大,对他们的奴役也十分残酷,死亡的劳工数以万计,也形成了一些抛弃和掩埋死难劳工的万人坑。
兴建丰满水电站的劳工们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长时间进行超负荷的体力劳动的。由于长期的劳累、饥饿、事故、疾病以及毒打,成千上万的劳工被迫害致死。
(三)军事工程中劳工的伤亡
在日军刺刀硬逼下修筑军事工程的劳工,所受的残害程度是最为严重的,因此,其死亡率也是最高的。
据凌源市志办公室调查:伪满时凌源地区(含建昌、喀左,当时隶属于伪锦州省)出劳工情况是,1939年仅要路沟、山嘴子一带被抓劳工就达300余人,不到一年仅剩下100余人。按此数计算,劳工死亡率超过50%。
军事工程劳工死亡率高,根本原因在于日军在对劳工的使用过程中除残酷奴役、竭力榨取外,还存在为保守军事秘密,绝密工程完成后会进行集体屠杀的罪恶行径。
参考文献
[1]中央档案馆编,《日本侵华战犯笔供》,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5-461页.
[2]转引自《满铁与中国劳工》,第48页.
[3]林勤多尔济回忆。林勤多尔济是伪吐默特中旗旗长沁布多尔济的九弟,曾在旗动员科任职。该回忆资料形成于1975年8月22日,载朝阳史志办公室编:《血海深仇》,内部资料.
[4]《日本在东北奴役劳工调查研究》,第588、589页.
(作者简介:高嵩峰,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共党史,东北地方史;工作单位:中共辽宁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