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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提升城乡融合质量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以脱贫地区为例

2024-01-19罗序斌

关键词:城乡要素数字

罗序斌

(江西师范大学 财政金融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一、引言

城乡关系转变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经济社会变革以及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起点。深入阐释城乡关系内在转变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原生逻辑。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既是世界各国在特定历史阶段表现出的共性规律,也是中国式城乡关系转变图景中的突出特征。从时间谱系看,党的十六大以来城乡关系演变经历了城乡统筹(2002—2007年)、城乡一体化(2007—2017年)和城乡融合(2017年至今)阶段。事实上,城市与乡村本就不是独立的经济单元,而是共命运的经济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仅能够破解当前乡村人口空心化、产业空心化等问题,而且也有助于拓展城乡经济空间,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从近年来的城乡融合实践看,虽然全国各地城乡融合度逐年上升,但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仍较突出[1],尤其是区域差距十分显著。发达地区要明显快于次发达地区[2],而受“脱贫摘帽”时间短、返贫风险大、产业基础薄弱、人力资本缺乏等因素影响,脱贫地区的城乡融合最不理想[3]。且这些特殊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整体脱贫的“县乡村”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任务还很艰巨,距离城乡深度融合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其认知逻辑、定式思维、行为导向、路径依赖尚未扭转。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入应用大数据技术、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量子信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全新技术的新经济形态,其中,数字赋能是数字经济的核心运行机制。然而,以先进数字技术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在各层面、各领域的广泛渗透,使得传统经济的生产关系难以适应新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乡村建设也是寻求能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过程,并成为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提升的着力点。尤其是随着数字乡村在脱贫地区的加速推进及其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的光环效应、溢出效应愈发明显,并为脱贫地区后发劣势向后发优势转换提供了条件。比如,以“互联网+”先进技术群为核心要素的智慧农业生产模式,以农村电子商务为载体的订单农业模式,以数字平台创新降低交易成本的普惠金融模式,基于大数据和机器算法的农业保险模式[4]。

目前,相关研究集中在城乡融合内涵阐释[5-6]、城乡融合发展问题和障碍[1]、城乡融合评价[7-9]、城乡融合国际经验借鉴[10-11]、城乡融合模式和推进路径[12]等方面。也有部分研究考虑了数字经济或数字技术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进城乡融合中的作用。比如,数字经济增权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环节,提升城乡资源配置效率[13-15];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融合的具体实践模式[16-17];等等。但总体而言,此方面的研究有待深入,还需系统阐释数字经济的影响机制。尤其是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节点上,对以脱贫地区作为特殊的研究对象,探究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质量提升的特有机制和实现路径更是缺乏应有关注。数字经济场域中传统的物理空间逐步被数字虚拟空间取代,而由此引致的经济增长内在驱动力的变革以及经济形态、经济范式的切换也必然会对城乡关系本身产生新的影响。基于此,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推进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提升的内外逻辑是什么?数字经济赋能脱贫地区城乡融合的具体机制又是怎么样的?有哪些可供选择的优化路径?无疑,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意义重大。

二、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内外逻辑

数字经济赋能脱贫地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包括外部和内部逻辑,如图1所示。外部逻辑是指预防大规模返贫、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在内的外部宏观背景需要数字经济增权,培育城乡融合新动力;内部逻辑是指城乡这一系统内部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要素流动不畅通等问题,需要发力数字乡村建设,打造城乡数字共同体。

图1 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内外逻辑

(一)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外部逻辑

城乡融合与预防大规模返贫、乡村全面振兴以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相独立,又相交融,共同构成了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内容。脱贫地区的城乡融合不仅是贫困治理“中国模式”的应有之义,而且也是中国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1.预防大规模返贫,需要数字经济赋能增权

全面脱贫并不意味着减贫工作的结束,下一阶段将从绝对贫困的消除转向相对贫困的治理。然而,数字经济时代要从根源上缓解相对贫困,防止整村整乡返贫的出现,还需将数字技术的应用及相应制度安排与相对贫困的长期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此方面,近年来脱贫地区缩小“数字鸿沟”的进程并不理想。一是数字接入鸿沟还很明显。相对于生态环境脆弱、次生灾害高发,互联网接入差距是当前脱贫村面临的首要问题。截至2023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3.01亿人,占网民总体的27.9%;城镇网民7.7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72.1%:两者相差44.2个百分点;城镇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85.1%,而农村为60.5%,相差24.6个百分点,(1)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OL].(2023-08-28)[2023-11-30].https://www.cnnic.net.cn/n4/2023/0828/c88-10829.html.说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且在脱贫地区更为显著。二是数字应用鸿沟尤为突出。人的能力和素质是影响收入高低的关键性因素。在中国绝大多数城乡居民都能“上网冲浪”的大背景下,数字知识的累积、数字技能的掌握,能够提高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帮助脱贫户开阔眼界、获取更多创业就业机会、接触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进而增强内生增收致富能力[18]。然而,调研中发现,脱贫户的数字知识和数字技能大多局限于信息接收、娱乐社交,而用于学习、商务、交易、金融等方面明显不足,存在数字应用鸿沟,致使脱贫户被排斥在“数字红利”大门之外,不利于实现惠及全民的包容性增长。因此,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推进城乡融合质量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大规模返贫的底线。一方面,数字经济能够产生边际脱贫效应,突破城乡经济机会分布不均而形成的障碍,激发脱贫户创新创业激情,实现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积累及谋生能力提升;另一方面,泛在的数字技术有助于脱贫户多渠道、多领域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进而推动产品和要素市场供需的精准匹配。

2.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数字经济赋能增权

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升级版。而促进城乡深度融合、缩小城乡差距是乡村振兴的基本目标,也是衡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的核心指标。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互为促进,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极大制约着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进程。一是“乡村由谁来兴”的问题,即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主体不足,表现为劳动力外流引致的人口老龄化、产业和村庄空心化,且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青壮年子女进城务工、老迈多病的父母留村务农”的代际分工模式将使其更为明显。此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显示,全国耕地10亩以下的小农户占比高达98%以上,(2)参见: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EB/OL].(2017-12-15)[2023-11-20].https://www.gov.cn/xinwen/2017-12/15/content_5247333.htm.这种“小而散”的农业生产主体特征难以发挥先进技术的外溢效应,且因劳动力短缺而在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生产行为,也造成了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二是“乡村为谁而兴”的问题,即脱贫地区村民主观能动性缺乏,即村民内生致富动力不足,当家作主意识淡薄。“干部干,群众看”现象以及个别脱贫村、脱贫户中“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思想仍较严重。数字经济能为“乡村由谁来兴”“乡村为谁而兴”赋能。一方面,数字经济赋能虚拟劳动力的创造和智能机器人的广泛使用,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有助于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13];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赋能乡村基层治理,有助于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比如,链接城乡的数字化村务治理智能系统,可以引导分散在外的务工村民远程参与乡村事务,降低集体行动成本,增强外出流动人员的身份认同感、集体归属感,能够推进乡村社会的“在场治理”向“缺场治理”转变[19]。

3.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数字经济赋能增权

“共同富裕”常以不同话语形式存在于各国富国裕民的探索实践之中,是经济学关注的基本范畴[20]。比如,斯密在《国富论》中首开“富裕”研究先河,对“国民财富是什么”展开了阐述;李嘉图从比较优势视角论证了国民财富增长机制;发展经济学为落后地区实现国民财富追赶提供了国际视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共同贫穷”到“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到“共同富裕”的历史过渡[21]。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22],蕴含“富裕”和“共同”两层含义:“富裕”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共同”指“富裕”的形成机制,包括“共建”“共享”“公平”三个维度,其中,大幅增加物质财富、不断完善财富积累和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此方面,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基础还不牢固。比如,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47 411.9元,农村居民只有18 930.9元,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仍然高达2.5∶1。此外,2013年,中国农村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组的7.4倍,之后这一指标进一步扩大,2021年攀升至8.87倍,(3)根据2014年和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计算获得。表明农村内部贫富差距随着国民财富增长而不断扩大。数字技术、数据要素与数字平台的协同赋能,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政策工具,可以激发“老少边山”地区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在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城乡或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差距中起调节作用,其典型案例就是农村网络直播。二是城乡包容性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城乡“显性或隐性藩篱”使得脱贫地区本就十分有限的资源被少数企业或个人所掌握,进而造成这些地区贫富差距极度分化。而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普及,数字经济的开放性提升了增长的包容性,能让脱贫地区共享“数字红利”,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需要强调的是,从时间节点上看,中国进入共同富裕的时间节点恰好与数字经济时代相吻合,表明中国式的共同富裕是嵌入数字经济时代的,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开始进入福利社会是迥然不同的。

(二)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内部逻辑

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外部逻辑从宏观层面绘制和勾勒数字经济赋能脱贫地区城乡融合的大背景,而内部逻辑重点从微观视角对数字经济赋能增权的运行轨迹进行透析和洞察。

1.城乡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需要数字经济赋能增权

具体表现在:一是城乡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享有优质、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是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减少贫困感、增强幸福感的民生领域。尽管城乡商品市场基本实现了无差别供给,但在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无论是供给效率,还是供给质量,城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2021年,我国城市每千人口中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9.87人,而农村为6.27人;城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47人,而农村为6.01人(4)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2》获得。。二是城乡污染治理失衡。当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开始超过工业污染,农村垃圾“堆积如山”,生活污染增速远超城镇。数据显示,40%的建制村没有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78%的建制村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参见: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EB/OL].(2016-12-05)[2023-12-24].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2/05/content_5143290.htm?eqid=83cf8a6e000241b200000002647d4bac.,尚有三分之二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5.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刚刚起步(6)参见: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答记者问[EB/OL].(2022-01-29)[2023-11-10].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201/t20220129_968602.shtml.。此外,部分污染工业和生活垃圾开始逐步从中心城镇转向城郊及附近村庄,进而造成了“二次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全国660多个大中城市中有不少城市把城郊和乡村作为“生活垃圾转移站”,并把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三高”工业转移到产业势差低、产业基础薄弱的脱贫县、脱贫村。而新一代数字技术全面嵌入养老、医疗、环境治理等城乡公共服务领域,既能够扩大数字技术的应用空间,创造新应用场景,更可推动智慧养老、在线医疗等高质量的惠民性服务下沉,补齐脱贫地区农村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滞后的短板,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更为先进技术手段。

2.城乡生产要素流通不畅,需要数字经济赋能增权

城乡生产要素流通是否顺畅,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物质化生产要素和非物质化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能否得到合理配置,是推进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农村发展不充分究其根本在于城乡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生产要素双向循环流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迁移进城,且受工资水平、教育资源、人居环境等因素影响,乡村人才流失严重,致使乡村“十室九空”,产业振兴缺乏人才支撑。尽管近年来在返乡创业、乡村振兴等利好政策的作用下,乡村人口外流有所减缓,回乡创业就业人群有所增多,但人口外流的大趋势并没有改变。这种单向要素流动机制,将加剧脱贫地区城乡不融合,不利于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实现。二是生产要素市场决定机制有待完善。数字经济既是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成就,也是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克服市场失灵以及适当超前建设大量数字基础设施等有“为的”体现,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的产物。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共建成142.5万个5G基站,其总量规模占全球60%以上,5G用户数3.55亿户,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了100%(7)参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R/OL].(2022-08-02)[2023-12-10].http://www.cac.gov.cn/2022-08/02/c_1661066515613920.htm.。在推进城乡生产要素畅通以及合理配置各类要素资源中有为政府不可或缺,但有效市场更为重要,要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此而言,脱贫地区乡村要素市场体系发育较为滞后,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还很有限,且由于不同地区市场化进程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要素市场错配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让数字经济赋能脱贫地区生产要素市场,能够有效破解人财物等要素资源的单向流动,促进数据、管理、技术等创新要素与传统要素的深度耦合,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循环及城乡深层次多领域融合。

三、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实现机制

城乡融合包括空间融合、要素融合、产业融合、居民融合、社会融合和生态融合等[23-24]。立足中国式创新实践,数字经济是通过产业融合、要素融合、服务融合、文化融合、生态融合等五大传导机制,赋能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进而实现脱贫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见下页图2)。

图2 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实现机制

(一)数字经济赋能城乡产业融合实现机制

产业融合是推进脱贫地区城乡深度融合的第一要务。数字经济赋能城乡产业融合,就是以数字技术或数字平台为载体,发挥数据、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扩散、普惠与溢出效应,全面赋能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农村市场一体化以及农村产业数字化。比如,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融合的“美国精准农业”“德国智慧农业”“欧盟农业产业链网络”“韩国信息化乡村”[25],以及随着中国“互联网+”战略推进以“淘宝村镇”为代表的网红数字化村镇。《1%的改变: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被统计在内的淘宝村5 425个,比2019年增加1 115个,约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其中,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的“亿元村”745个,占比达13%;淘宝镇1 756个,比2019年增加638个,覆盖全国27个省份,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5.8%(8)参见:阿里研究院.1%的改变: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R/OL].(2020-10-20)[2023-12-08].https://www.docincom/p-2980285646.html.。这些平台在推动农产品网销出村和贫困户增收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数字经济的赋能机制具体表现在赋能微观层面的生产过程、中观层面的产品市场、宏观层面的产业链。一是赋能生产过程,推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智能化,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升级。遥感监测、农业机器人、无人机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和智能生产设备的投入使用,可以实现播种、施肥、灌溉、收割、分拣等田间作业管理的智慧化转型,创造虚拟劳动力,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农业大数据中心的搭建,有利于发挥农业数据增权能力,激发农业生产活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二是赋能产品市场,帮助大量散落的小农户、合作社、农村集体组织与超大规模市场对接,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升级。以直播带货、短视频、微商等为主要形态的电商平台对传统农产品营销和物流模式进行了重塑,有助于拓宽产品市场边界,并通过农产品销售排行、用户评论等质量信号,缓解信息不对称,减少无效供给或低效供应,避免谷贱伤农;能让特色农产品供需两端面对面,按需定制农产品,增强消费者福利,促进城乡农产品市场同步发展。三是赋能产业链,打造“龙头农业企业+产业链”和“平台+生态圈”模式,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升级。数字化平台不仅能够有效衔接农户、涉农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产业链上的行为主体,加速推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驱使城乡产业链升级,而且还能够激发城市青年、离退休干部等群体“归农返村”。

(二)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要素融合实现机制

数字技术赋能城乡要素融合机制,能够提供更为高效、更低成本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模式,有助于进城务工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城镇闲置资本、先进技术等要素资源回流或反哺乡村。在此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是一个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兰考县则是这一创新模式的先行探索者。201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使兰考县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级数字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是全国金融扶贫率先试点县(9)参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专题调研组.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调研报告[N].河南日报,2017-12-26(16).。经过近年来先行先试,试验区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数字金融平台为载体,通过数字金融创新来引导城乡资本要素流动,构建了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以数字普惠金融城乡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数字金融服务体系、数字授信体系、数字信用信息体系和数字信贷风险防控体系等“四个体系”为基础的数字普惠金融城乡融通发展机制,降低了脱贫户、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破解了融资“难、贵、慢”痼疾,提高了融资效率。2017年,兰考县成为全国首批“脱贫摘帽”的革命老区贫困县。

数字经济的赋能机制具体表现在:一是数字经济有助于降低城乡要素市场势差。数字平台能够帮助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全国配置产业资源,进而发挥市场在脱贫地区城乡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可以减缓农村优质要素资源流失,消除城乡要素市场不对称,畅通要素循环通道。二是数字经济有助于推进城乡要素资源的协同与共享。在线教育、在线医疗、智慧养老等“互联网+公共服务”能够为乡村提供与城市同质、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数字普惠金融以及数字化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有助于资本突破国域、城乡地域的约束,提高资本边际贡献率。此外,从要素本身看,数字经济的本质是以数据、知识和信息要素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为内驱力的新经济形态。数据、知识和信息要素的协同与共享是其主要特征,而以边缘计算、5G高速传输、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技术基础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和云平台建设,将从“数字、知识和信息主体维”“数字、知识和信息时空维”“数字、知识和信息环境维”等方面,增强数据、知识和信息要素在城乡要素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的转换、协同与共享[26]。三是数字经济有助于赋能资本、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推进要素组合式创新。当前,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替代的核心要素,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低成本复制性以及无限生产等方面的技术经济特征。数据不仅能够在城乡不同生产生活场景中同时使用、重复使用,还可以在多次使用后产生更多数据,实现价值增值;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基础性资源,数据还能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提升资本、劳动力等传统物质化生产要素的效率,诱发传统要素之间的内部重组和创新。数据要素资源已开始逐步向资产或资本转变。培育城乡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对实现中国式城乡融合发展意义重大。

(三)数字经济赋能城乡服务融合实现机制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差距缩小和融合的应有之义[27]。其中,《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均把公共服务数字化升级作为发力点。比如,“云中课堂”“云端学校”“元宇宙+教育”等数字技术与基础教育的融合,可以变革创新在线教学模式,营造人机互动的沉浸式新空间,让城市多样化、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进入脱贫乡村中小学校和课堂,解决城乡不同区域、校际因教师教学质量、教学仪器设备等硬软件设施差异而造成的教育失衡问题,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互联网+医疗”以及集数据共享、线上医患交流、远程会诊、线上抗疫、无人机送药服务、分级诊疗等功能于一体的城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能够实现城乡医疗救助的智慧化应用,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公共服务融合,能够解决城乡不同主体服务标准不一、普惠面不足等方面问题,并从公平和效率维度促使脱贫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一是赋能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发展。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在内的城乡公共服务对新技术驱动有着天然依赖性,其产品的供给形态和供需模式会随技术进步而创新发展。比如,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字企业嵌入城乡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可以为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数据和市场方面的有力支撑,增加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普惠水平;可以弥补农村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让城乡居民在移动数字空间中能享尽享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二是赋能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交易成本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性概念,包括事先的交易成本,如搜寻信息、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费用,以及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的问题,从改变条款到退出契约所花费的费用。凡是能够节省交易成本的制度设计、技术采用、组织变革,都可以提升交易效率。其中,数字经济降低城乡公共服务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首要形态就是“互联网+政务”,其不仅能够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供需之间精准匹配,拓展公共服务供给边界,还可以形成服务质量全天候线上反馈和动态调控机制;能够帮助政府部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分析决策技术识别边缘贫困群体、劳务输出人员、农村“三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服务需求,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四)数字经济赋能城乡文化融合实现机制

为了揭示贫困陷阱的原因以及财富增长的秘密,经济学家围绕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进行了不懈探索。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流派的经济学家对此给出了不同答案。其中,文化是最终决定因素,不同的文化带给人们不同价值观、不同的制度变迁速度和方向。事实上,很多贫困地区也希望通过制度变革跳出贫困陷阱,但文化价值观却限制了其制度变革速度和方向。贫困形成固然有资源贫瘠、教育人力资本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地理位置偏僻等原因,但根源却是文化上的匮乏。贫困与精神贫乏、文化落后密切相关。如果缺乏“去穷根”的内在动力,即使提供再多的物质资助、更优的制度设计,也会因“致富惰性”或“高福利”而不能自力更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振兴决定乡村振兴的成败。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能够拓宽人们的文化视野,消除城乡文化认同的鸿沟。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文化融合的内在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赋能城乡文化知识转移和扩散。城乡不同主体通过信息交流、技术学习,可以达到文化知识吸收、转移、传播和扩散,以及增强新思想、新知识生成能力的目的[28]。数字技术的发展应用无疑有助于促使文化知识流动突破时空限制,让村民通过数字化的主流媒体和商业性新闻媒体,接触更为包容、更加向上的文化价值体系,进而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知识创新水平。二是赋能文化产品种类扩大和质量提高。当前,城乡文化产品供给的不均衡性客观存在。相较于传统文化产品,数字文化产品的传输方式具有低时延、低功耗、高传速的优势,传输体验具有扫码即用、在线互动等特征,传输内容更加多元开放,不仅可以实时在线为城镇居民体验乡村风土人情提供载体,同时也有助于乡村居民感受城市主流文化,促进城乡文化交融。三是赋能城乡文化市场融合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的应用、数字文化平台的发展、村民上网付费习惯的养成以及城乡超大规模文化市场的形成,为文化产品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巨大空间。网络视频、网络游戏、数字动漫、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直播等领域文化产品的展现方式均以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呈现,能够促使高品质文化资源与乡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对接。村民也可以利用自媒体发布短视频,推动富含本土特色的乡村古迹、乡村文物、乡村建筑、乡村生活、乡村风俗、乡村手艺、个人表演等数字文化产品创造性转化。此外,数字文化平台为城乡居民同频在线互动,远程参与文化产品研发、生产、服务以及实现订单式的文化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极大提高了城乡文化市场供需匹配。

(五)数字经济赋能城乡生态融合实现机制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核心机制之一,与“村容整洁”相比,其内涵更为宽泛、更加立体。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要求人类将生态宜居指标纳入生产力范畴,妥善处理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但城乡生态治理“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现象突出,在加速消耗生态资源,榨取“生态红利”的同时争相转移污染、规避治理成本。比如,城市的“三废”污染向农村转移,农业的面源污染向城市蔓延,破坏了城乡生态链,降低了城乡生态环境整体质量。时下,城乡已经不再是利益割裂、对立的不同行为主体,而是生态共同体。倘若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那么引致的环境负外部性也必然由城乡共同承担。

实现城乡生态根本好转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数字经济赋能城乡生态融合的内在机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赋能城乡生态共治机制形成。城乡生态融合共治是构建绿色田园与现代工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治网络的实现路径,而数字云平台的搭建,能够提高城乡生态协同治理智慧化水平,在实现城乡无缝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再造城乡生态共治机制,推进利益协同、身份协同、制度协同、信息协同、行动协同,促进线下协同向线上线下协同转变。比如,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线上调研与线下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把握城乡居民生态环境的利益诉求;城乡居民也可以通过“随手拍、随时传”低成本、全方位地参与城乡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二是赋能城乡增长模式的绿色转型。增长方式的绿色转型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数字技术的创新有助于建立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微观经济增长调控机制,形成数字生产力,倒逼企业尤其是化工、机械等传统企业将资源环境治理计入生产成本,增加其对清洁生产工艺、绿色智能装备等方面的需求和投入,以此推动企业绿色化转型,增强企业生态竞争力;在增长竞争和政治晋升双重压力下,可以发挥数字经济的污染光环和空间溢出效应,提升整个区域的碳生产率水平。此外,数字技术在海量数据处理上的有效性、完全性方面具有优势,其与先进的物联网设备和智能感知技术相结合,能够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场景的智能化感知和一体化调控,减少污染转移,增强污染治理的响应性,筑起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数字屏障。三是赋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智能计算、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城乡生态产品价值的量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的开发机制;生态补偿数字平台与“生态数字银行”的建立,能够统筹城乡生态资源,测度生态服务增值,完善城乡生态产品补偿机制。

四、数字经济提升脱贫地区城乡融合质量的实现路径

数字经济赋能路径应着眼于“数字视野”,构筑数字城乡一体化的大循环系统,包括“五个一体化”,即“数字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数字城乡治理联动一体化”“数字城乡包容性政策一体化”“数字城乡金融发展一体化”“数字城乡下沉平台一体化”。

(一)推进数字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质量直接影响着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质量提升的广度和深度,并表现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两个方面。一是发力“新基建”。“新基建”包括融合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其中,融合基础设施是指数字化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升级形成的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包括以5G网络、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基础设施,以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基础设施,以数字和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是指支撑科技研发、产品创新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如科教融合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加速推进脱贫乡村“新基建”建设,关键是要实现城乡“同网同速”,拓展5G无线网络应用场景,提高5G无线数字化技术的乡村覆盖面和使用率。二是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要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及其与城市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先行先试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等无人农场,实现传统农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并进的现代化农业转变。要开发与“三农”特点相适配的智慧终端设备和APP软件;要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安全、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建设,增强其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融合中的赋能作用;要引导村民发展直播带货产业;要搭建城乡信息和物流交互机制,高质量促进城乡生产与消费端的精准对接。

(二)推进数字城乡治理联动一体化

随着近年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四化同步”的进档提速,中国开始从“固定、封闭的社会”向“流动、开放的社会”转型,迫切需要数字经济赋能,构造城乡共同体,推进城乡治理一体化发展。一是推进数字城乡协同治理一体化。可以通过智能天眼、智能门禁、智慧电网、环境监测等智能设备和物联网系统在脱贫乡村的泛覆盖,打造以数字技术为基础,集户籍管理、公共卫生、文化建设、生活娱乐、环境保护、产业振兴等业务板块于一体的智慧城乡综合治理平台,推进城乡数据全面感知、城乡业务办理流程再造、城乡经济社会监测的数字化,提高数字城乡协同治理质量。二是推进数字城乡市场一体化。要加强城乡要素市场的数字化转型,打通要素市场畅通大动脉,推动城市网络、数据等现代要素与农村土地、劳动力等基础要素双向流动。三是构建数字乡村多元共治机制。要加大村务决策、村务监督、村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数字化改造,推进村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和智慧化发展;要让进城务工村民、民营企业、合作社、政府部门、村集体组织等“上云进平台”,实现脱贫乡村多元治理主体的功能互补与行为协同。四是构建村民数字能力提升机制。激发多方内生力量,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数字技能一体化提升体系,尤其是要在社交、文娱等基本数字素养提升基础上,着力增强脱贫户和留守老年人的数字经济素养、数字应用素养和数字安全素养,让其共享“数字红利”。

(三)推进数字城乡包容性政策一体化

要让数字经济赋能乡村,统筹脱贫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其根本发力点在于构建城乡一体、更具包容性的数字化政策体系。一是数字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投入政策。要加大财政扶持和引导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纠正以往数字技术投资的城市偏向,增强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高水平农村电商体系的投资力度;制定数字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引导资本市场投资行为,鼓励支持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下沉业务,促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够满足乡村振兴的内在需求。二是数字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本提升政策。要引入数字化教育教学体系,打造一批教学质量好、师资队伍强、教学设施全且符合乡村本土情况的数字化教学示范与标杆基地,以此提高村民的数字人力资本水平。要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发挥致富能人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作用。要通过设立小额产业创新扶持基金或项目、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等多种方式构建激励机制,引导有家乡情怀的人群返乡创业就业。三是数字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普惠政策。要鼓励“土特产”的本地研究和创新模式的“上山下乡”,打造农业数字技术研发示范基地,增益乡村产业振兴全过程。要通过“互联网+城乡公共服务”或“大数据+城乡公共服务”,出台具有制度一体、标准统一、均等分布、异地享有等功能的政策工具包,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应用场景数字平台,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数字化差距,促使优质、高效的数字公共服务资源惠及包括脱贫户、边缘贫困群体等在内的全体居民,进而实现城乡数字公共服务“量与质”的同步提升。四是数字城乡一体化的地方政府考核政策。要将数字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效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的依据,构建数字城乡融合考评体系。

(四)推进数字城乡金融发展一体化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离不开金融尤其是数字金融的支持。一是推进数字金融进村入户。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网点的基础上,按需投放新型金融自助设备;要推广扫码支付、刷脸支付、指纹支付、数字货币支付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不同脱贫户的金融及相关增值服务需求,构建便民服务数字金融生态圈;要强化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精准识别村民信贷需求、安全投放信贷资金的能力;要因地制宜加大线上数字金融的创新,及时推出地方特色足、市场竞争力强、服务范围覆盖广、百姓喜闻乐见的产品和服务;要加强数字金融教育,提高留守妇女、新生代农民工以及脱贫户等各类村民的数字金融素养[29],改善家庭资产负债状况。二是构建农村供应链金融体系。要引导“工业大资本、城镇闲置资本”流向乡村特色产业、“新基建”等重大重点项目,支持龙头农业企业在农村布局,拓宽资金进入乡村的通道;要建立以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中心、服务上下游的产业链融资体系;要强化银行与银行、银行与政府、银行与保险、银行与担保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把握本地区经济增长、产业发展状况以及信用水平信息;要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利用“财政+金融”“政府+市场”的政策工具,将小农户、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村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担保信贷范围,形成多元化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五)推进数字城乡下沉平台一体化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借助有效的平台和载体。一是以县域为基本单位,以产城融合为抓手,发挥县域平台的统筹作用。位于“城尾乡头”的县城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构建新型数字城乡关系的有力支撑。要赋予县域资源要素整合权,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县域统筹。对位于城市群与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域经济单位,要推进产城融合,增强城市群与都市圈的辐射效应,实现周边城镇及乡村人口、产业的集聚发展;对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县域,应当依托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和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高速公路网、水路运输网等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强化县域与中心城市的连接,增强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并利用这些县域的特色区位、优势农业和生态环境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富民产业,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融合”的全面下沉。要在“外通”的基础上,发力“内畅”,完善县乡交通线路建设,促进县、乡、村不同主体的功能衔接及一体化发展。二是把村镇产业园区作为推进数字城乡一体化融合的抓手。产业园区是数字乡村的经济增长极和创新策源地。要以推进产园融合为重点,加大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工程、城乡融合示范项目等村镇园区建设,将其作为现代农业转移、三产融合布局的主要承接地及集聚平台,充分发挥其“磁力效应”“示范效应”“溢出效应”;要根据脱贫村镇的产业条件,盘活闲置资源,积极引入医疗健康、生物制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大数据等新兴产业业态,建设数字经济赋能产村融合的单项冠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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