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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缪塞想起苦艾酒及其他

2024-01-16王雪茜

湖南文学 2023年12期
关键词:苦艾威士忌海明威

王雪茜

窗外滚雷,一刹那,天就黑透了,啪啪的冰雹声像受了惊的兔子,直向我的耳膜扑过来。午后三点醒来时,仿佛还在一只小船上不停地颠簸,疲倦到极点。倒上一杯冰酒,闭着眼喝了一口,这才感觉丢失的情绪渐渐重回体内。这是我们本地特有的一种冰酒,口感甜美又不黏腻,还带有一丝菠萝和柑橘的香气。看书倦了,或天气阴沉时,我喜欢斟上一杯这种酒,它的淡黄色光泽就像犹抱琵琶的夕阳,那种小心翼翼的亮度,正适合落雨后的孤独。

在这个间隙,我突然异常怀念起阿尔弗雷德·德·缪塞,并非仅仅因为我最近一直在读他。我觉得,此刻,他若能坐在我面前,我们一起喝喝苦艾酒,谈谈绘画或诗歌,那一定十分惬意,十分温暖。

缪塞嗜酒成性。尤爱苦艾酒。初入文坛时,几乎同兰波一样,令文学界心跳加速。早慧又早熟的少年,思维清晰敏锐,情绪狂浪奔放,对一切洞若观火。十九世纪初的法国,帝国覆灭的颓丧情绪溢满了大街小巷,在复辟的波旁王朝弱晖荫蔽下的一代青年人,失去了生活的目标,无法全神贯注于某一项工作,孤独沮丧的浓重阴影如影随形,他们裹上了浪荡子的外衣,在醉生梦死中消解着清醒者的痛苦。缪塞在写给乔治·桑的一本书中描述了他醉酒时的感觉:“仰望着天花板,像是要与自己诀别。”

缪塞放弃了法律,放弃了医学,放弃了美术,成了文学沙龙中的诗神,喝一瓶苦艾酒,写十行诗。随性随情的缪塞一步跨越了“强说愁”的阶段,一下子就陷入到成年人的“精神疾病”之中。在《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中,缪塞首次将这种病症命名为“世纪病”。那些患了世纪病的世纪儿们,启蒙时期的幻想已然破灭,确定性、真理、安全和目的,似乎都已被杀死,人生的所有问题都失去了答案。他们茫然无措、消极沉沦,深感自身存在之多余。生活在那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的忧愁的一代,唯一的精神乐趣就是狂嫖豪饮。平庸惨淡的生活,阴暗沉寂的内心,无所事事的僵硬的双手,一切都在加速毁灭,这些高傲又可怜的一代世纪儿们,被无以名状的苦恼折腾着,又被难以忍受的痛苦煎熬着,只好在无益的杯中饮着毒液。

年轻的缪塞就如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奥克塔夫一样,在尚年轻的时候便染上了这种讨厌的精神上的病症,花天酒地,追风逐蝶,痴迷性爱。当他呆望着天空,在转瞬即逝的光亮中看见一个毁灭的世界时,又雪上加霜地遭遇了情人的背叛,花花公子的洒脱和自信灰飞烟灭,年轻的浪荡子再也不能从容自如地举杯畅饮,可只有酒精在血管中乱冲乱撞,他才能得到暂时的解脱,灵魂中有什么东西在痉挛在昏厥,仿佛一只受伤的鸟儿在咽气。一个孤独的灵魂如何自我救赎与挣扎?当他的人生狂妄而热烈,鲜活而绝望,忧郁而彷徨。

在一封忏悔信中,缪塞揭示了自己的放荡不羁,“如果我此刻身在巴黎的话,我就去妓院,并在咖啡馆里把我身上所剩的那一点点贵族气湮没在酒里,我会觉得轻松。”对他来说,啤酒加苦艾酒,将始终是对活着的痛苦的一种消遣、一种解脱。

在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欧洲,如赫尔岑所言,没有青春,没有青年……有的只是自身的表白,譬如缪塞《一个世纪儿的忏悔》。对缪塞或奥克塔夫而言,大革命的失败与第一个情人的背叛,并没有必然的勾连,也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这种不合时宜的生拼硬凑在一种宗教式的神话中得到了印证。”一句惊人的话语从奥斯特里茨和滑铁卢战场传到复辟王朝的各个沙龙,于是,突然之间,闻所未闻的事出现了:“在巴黎所有的沙龙里,男人们从一边过,女人们从另一边走。这么一来,穿得像新嫁娘似的白衣素服的女士们,同穿得像孤儿似的一身黑服的男士们便开始用目光相互打量起来。”原始的两性同体宛如一个熟透的果子啪地落在地上,裂变成泾渭分明的两半,无法弥合,这是圣赫勒拿岛上的石头落在旧世界发出的轰然巨响的连锁反应,历史的车轮倒退着,交织着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颤抖。“而在缪塞之前,谁都未曾将沾染悲观主义情绪、缺乏理想和行动决心的单个青年的悲剧,如此直率和公开地把它和当时的社会悲剧联系在一起。”对缪塞这一代人而言,他们过迟地来到一个过于老旧的世界,又没有一个能躲到月亮上去的阶梯,一代忧心忡忡的年轻人只好在一个成为废墟的世界上坐了下来。

窗外的噼啪声换了节奏,冰雹换成了雨点,砸在水泥地上,又钝又锋利。不变的是天色,越来越暗,墨水一般重重铺开。远处的群山连模糊的影子也看不见了,甚至连火车经过时轰隆隆的声音都变得隐隐约约。我不开灯,在黑暗中坐着,我与孤独同在,与缪塞同在。缪塞所处的不见天日的那一个世纪的烦恼,大雾一般蜂拥而至,将我拽到一片更加空虚的黑暗中。

唉,那个乌云长期压顶的年代,任何理想都不可避免地化为乌有。缪塞以及他所有的同时代人,一齐涌向那些下流的场所,沉湎于花天酒地、嫖娼买笑之中。乌托邦式的激情消弭于自暴自弃的痛苦中,抗争的意愿化为怪诞的行为和荒唐的姿态。也许只有在喝上一杯酒的时候,一个敏感而又脆弱的作家才会一而再地看见真理,感受单纯,触摸原始的情感。

那一代欧洲人,不,是每一代人,都有可能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历史的样貌,在时间之巅的某些切面上总会有惊人的相似。对缪塞来说,对苦艾酒的依恋与对堕落的重复一样,无可挽回。只有大醉一场,才能在深恶痛绝的绝望中获得短暂的自由,才让他有了某种幻觉——他终于成为了他自己,哪怕喝下的是毒液,哪怕是用生命作为交换。

《缪塞传》中说,少年缪塞是个活泼大胆的人,具有喜剧演员的天才。一次晚饭后,他轻车熟路地扮演了一个醉鬼,演得活灵活现,传记作者说,很可能这个醉鬼的形象后来对少年缪塞有了很大影响。我倒觉得,这个推断稍显牵强。

一八二四年,十四岁的缪塞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支猎枪,然而,兔子没打到,却因猎枪走火,差点误杀了自己的哥哥,这个偶然事件带来的长久阴影,使缪塞有了比他人更过度的易感性,更脆弱的承受力,并因此终生受累,显性的表现是时不时发作的神经性高烧,而喝了酒之后,高烧就会变得愈加严重。不断坠落的缪塞能抓住的救命稻草唯有爱情和酒,可爱情并不可靠。喝酒,发病;发病,喝酒。缪塞陷入了一个恶性的莫比乌斯环之中。在与乔治·桑私奔时,这种神经性的高烧成了两人在威尼斯感情生变并最终分道扬镳的导火索。

乔治·桑在《致缪塞》中希望缪塞不要因一两次爱情的打击就使自己坚强的灵魂枯竭,而要用整个一生来建造缀满玫瑰的荆冠,去收获上帝在希望的眼泪中播下的最炽烈的激情和最浓重的诗意。与乔治·桑分手后的缪塞以《醉酒歌》回应了乔治·桑对他的正向劝勉:“……让这慷慨的酒去缩短那麻木躯体的痛苦/在永别的亲吻中/让我们的嘴唇紧贴/在冰凉的睡眠中/让我们的情欲泯灭/上帝真可恶。”想必缪塞在喊出“上帝真可恶”的诗句时,上帝恰巧也喝醉了!

缪塞的创作年表里,有如下叙述:一八四三年,因为酗酒而重又病倒,同雨果和解(此后十余年间,他创作了大量剧本和小说);一八五四年至一八五七年,基本停止创作,继续酗酒;一八五七年五月二日年仅四十六岁的缪塞在睡眠中病逝。死因据说是长期酗酒和心脏病导致的心力衰竭。我知道,死因与酒有关的作家,名字很长,比他们喝过的酒瓶排列在一起的长度还要长。四十岁的爱伦·坡醉死在巴尔的摩一个酒吧前的臭水沟里;酗酒无度淹死的还有纳塔利·伍德;狄兰·托马斯连喝了十八瓶威士忌后,酒精中毒身亡;同样死因的还有六十五岁的福克纳。他们都有一点躁狂抑郁症。

酒和抑郁症,几乎要变成作家们,尤其是动荡时代作家们的专属标签了,作家们对时代的观察太敏锐了,又不愿做出某种靠拢和牺牲,而看似孤立的、马赛克式的痛苦并非个例和模棱两可。在残酷的生活面前,作家们不知何去何从,彷徨无助的个体愈发脆弱,既难以对抗人生的无常,也难以抵制时代的风浪,而创作时,又要承受远高于常人的心理压力。酒成了逃离这种普遍的社会情绪的快捷工具。在缪塞的时代,一杯杯苦艾酒如同一颗颗念珠,将这些世纪儿串在同一根线上。一个世纪后,另一个时代的世纪儿太宰治举起酒杯,向他的文学前辈们道出与缪塞们的同款苦恼:“我怅然若失,内心空虚而倦怠。亦如喝下一杯剩下的苦艾酒。我唯有这样暗自形容那永远无法弥补的失落感。”而彼时,美国“垮掉的一代”正在路上,他们酗酒、旅行,穷困不堪又热泪盈眶。在缺乏安全感,没有自由和平等而言的时代,凯鲁亚克们离经叛道,将愤怒和悲哀搅拌在一杯杯玛格丽特中。

哪个敏感的作家不爱酒呢?有一个统计说,世界上百分之三十六的作家和诗人,百分之二十四的作曲家,以及百分之十八的画家都嗜酒。我觉得,实际百分比可能会远远高于这个统计。杜鲁门·卡波特直言不讳,“作家这个行业是酒与酒之间的漫步。”对作家而言,酒,便是文字。一看到白兰地,我就想起了杜拉斯、爱伦坡、左拉和福楼拜,一看到伏特加,我就想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喜欢把黑面包和伏特加一起咽下当作早餐。面包配酒,越喝越有)罗蒙诺索夫和曼德尔斯塔姆、简·奥斯汀对葡萄酒情有独钟,阿特伍德偏爱苏格兰单一麦芽威士忌,金斯堡和凯鲁亚克则痴迷玛格丽特和占边可乐。

美国作家詹姆斯·柏德温说,我不认识不喝酒的作家。我——也是。

从酒瓶到写作台的距离有多远?也许咫尺。我好想跟“酒鬼”福克纳一起喝一杯冰镇薄荷酒,听他讲如何在酩酊大醉的状态下形容憔悴地去领诺贝尔文学奖,并发表了人类历史上最振聋发聩的演讲之一:“人的不朽,不是因为他在万物中是唯一具有永不衰竭的声音的,而是因为他有灵魂——有使人类能够同情、牺牲、忍耐的灵魂。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在于写出这些能同情、牺牲、忍耐的灵魂,人类应该成为不朽的栋梁。”我也想一边听着爵士乐,一边跟村上春树碰一杯威士忌,谈谈后现代主义,读读卡佛的诗歌:我开心地/跟我的兄弟一边开车/一边就着一品脱装“老乌鸦”(美国一种廉价波旁威士忌)喝酒。我们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开车。如果我闭上眼睛一分钟/就会送命,然而/我可以高兴地在这条路边/躺下来长眠不醒……长眠不醒的是这首诗的译者。十年前,翻译家孙仲旭因抑郁症而去天堂做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我在微博上看到他放弃自己前发的一句话:别放弃我。想到他那么用力生活,又那么用力抗拒死亡,我心中涌起无法言喻的悲伤,噙着泪走了一路。

记得读胡安·鲁尔福的小说时,我就对作家与酒的关系颇为感兴趣,还曾好奇地记下了他提到的各种酒。如果要给每种酒找个作家代言人,鲁尔福最适合墨西哥的灵魂——龙舌兰酒。龙舌兰酒如摇晃的钟摆,令人想起湿热的热带雨林、马尔克斯抓不住的隐喻,以及博尔赫斯的镜子。在墨西哥一家作家经常出没的小酒馆里,鲁尔福邂逅了大江健三郎,两位作家彼此相认的密码正是龙舌兰酒。龙舌兰酒的糖分来源非常奇异且特殊,提取的是蕴含在龙舌兰草心汁液里面的糖分。含一口龙舌兰酒,待舌头微麻时,慢慢下咽,据说会进入到一种忘我的境界,而传统的龙舌酒喝法却要颇费一番技巧。先将盐巴洒在手背虎口上,用拇指和食指握住一小杯龙舌兰酒,再用无名指和中指夹一片柠檬,迅速舔一口虎口上的盐巴,将酒一饮而尽,再咬一口柠檬片,整个过程要一气呵成。读鲁尔福的小说也是如此,你需全神贯注、心无旁骛,若一目十行、三心二意,读到的只能是无趣的碎片、凌乱的异章。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则可代言龙舌兰酒的陈酿版,这种等级的酒在橡木桶里浸淫陈年,吸收了部分橡木桶的风味甚至颜色,它的醇厚和复杂,绝非一般人能品鉴得出,如同只有同频的骨灰级读者才能读懂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文字中隐藏着的无尽奥妙。

海明威与缪塞一样,是不折不扣的苦艾酒代言人。当然,海明威爱所有的烈酒,是烈酒的最忠实粉丝。烈酒是激情的催化剂,如同他喜欢斗牛和拳击一样,犀利又干脆。我听见他说,不用去理会那些教堂、建筑或城市广场,如果你想了解一种文化,就去当地的酒吧里坐一个晚上。言行必须一致啊!二战末期,盟军解放巴黎,坐在吉普车上的海明威率先冲入的地方就是酒吧。他喝苦艾酒,也喝威士忌、朗姆酒和干邑白兰地,对各类调制酒均来者不拒。他蘸着干邑白兰地写就了《老人与海》。“面对亲吻美女和打开一瓶威士忌的机会时,永远不要犹豫。”我仿佛看见他举起酒瓶,对着身边大口猛灌杜松子酒的菲茨杰拉德高声说。“迷惘的一代”代表作家菲茨杰拉德似在回应,更似在自言自语,“我不想要反复证明自己的清白,相比起来我更享受没有清白的快乐。”新的生活准则在哪里?别谈论真理,只有现实才是真理,可现实又如此残酷;别和任何人争辩,醉生梦死吧!他在酒杯里看见了自己的那缕绿光,恍惚中记起了远去的黛西。拜伦和雪莱也举杯应和,“哎!若我们的脑子没了,还有什么比酒更高贵的替代品?”拜伦涨红着脸,用朗诵诗歌的腔调说。是谁说,酒是装在瓶子里的诗歌?而更遥远的呼应在日本,爱上威士忌的村上春树写了一本书叫《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威士忌的制作元素很简单,只有空气、水和大麦,简单的元素搭配足够的耐心和细致,才有了香气冷冽、口味烈性的威士忌。

我很好奇,如果我们的语言是苦艾酒,会如何呢?先验性的经验自然是海明威和他的冰山理论。参加过四次战争的海明威,是公认的文坛硬汉,无论他自己还是他小说中塑造的硬汉,都一样果敢、冷峻。海明威的语言也如苦艾酒一样看似简单却很有力量,即便他的离世,也闪电般果断决绝。然而,硬汉海明威终生没法摆脱战后创伤应激症,参加过世界大战的人,已无法适应战后的世界,心理上几乎寸步难行,时代的阴影在他们的内心恶化成了绝症。从一战到二战,从迷惘的一代到垮掉的一代,酒成了洒在作家们灵魂的伤口上的止痛剂,同时也是有毒的腐蚀剂。

雨终于停了下来,窗外有了微黄的弱光,回忆像寂静蔓延,流淌在每个角落,一天中最宁静祥和的黄昏到了。一只肥硕的喜鹊从一棵法国梧桐的树隙中钻了出来,向另一棵白杨树飞去。我盯着它长长的尾尖,一些过往生活的细节突然铺陈开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刻也许就是某个片刻,孤立的某个片刻,一闪而过,又念念不忘。

前几天,我的一位朋友去古巴首都哈瓦那游玩,在海明威经常光顾的“五分钱小酒馆”,她点了一杯海明威在那个酒馆常喝的酒——莫吉托,这是一种用古巴特产朗姆酒加薄荷叶和柠檬调配的鸡尾酒,在她站立的吧台边,我看到了墙上海明威与卡斯特罗的大幅合影,两人面带微笑,齐齐盯着面前的一大杯莫吉托。朋友说,来这里喝杯酒没准能沾点文气。我想对她说,如果你想召唤出海明威令人迷醉的文字,那么,只要先喝一杯货真价实的莫吉托即可,不要左顾右盼,端起酒杯,猛地灌一口,当酒汁从舌尖上尖锐地滚过时,千万不要默不作声,一定要适时地发出一声长长的低啸。

喜欢朗姆酒的卡斯特罗,有许多作家同道,亨特·S·汤普森(他还是加入些许可卡因和处方药的威凤凰威士忌资深爱好者)便是其中之一,他在自传小说《朗姆酒日记》里写道,“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我几乎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里喝酒,想要知道我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睿智了,还是只是平静地变老。”普利策诗歌奖的获得者埃德娜·文森特·米莱也是朗姆酒爱好者,她总是会喝完杯中的酒,一滴不剩。对她来说,那是一种美妙的渴求。没有酒味的文字,就像没有花朵的春天。嗨,如果你不喝酒,你的人生无疑是有一个缺口的。酒后的世界,与文字的世界没有任何差别,一半模糊,一半清晰。

查尔斯·布考斯基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是酒做的。他喜欢在啤酒中加入威士忌,《火腿黑面包》中的主人公与布考斯基一样,总是手不离酒,他说,“它会将你从重复、机械的日常生活中解救出来,也把你从自己的身体和思想中猛拉出来,摔在墙上。对于我来说,喝酒是一种自杀,它有机会让你回归生活,第二天重新开始,杀死现在的你,而后重生。”

是的,杀死现在的你,而后重生。这,正适合阐释苦艾酒的神秘力量。亲爱的酒友,正如你知道的,喝酒从来就是感性而非理性的事情。啊,或许只有在喝酒的时候,世界才松开了掐在作家咽喉上的手。

海明威笔下的人物在苦闷失落时,均以苦艾酒解忧遣怀。在《丧钟为谁而鸣》里,有无数描写苦艾酒的文字,“这样一杯东西,可以代替晚报,代替往日在咖啡馆里的所有夜晚,代替每年这个月份里开花的所有的栗子树,代替郊区林荫路上的策马缓行,代替书店,代替报亭,代替美术陈列馆,代替蒙特苏里公园,代替布法罗运动场,代替夏梦高地,代替保险信托公司和巴黎旧城岛,代替古老的福约特旅馆,可以代替在傍晚读书休憩,代替他享受过的、已被遗忘了的一切。”罗伯特·乔顿与游击队并肩战斗时,只喝苦艾酒。海明威在小说中还自创了一种叫“死亡午后”的苦艾鸡尾酒(苦艾酒与香槟混合,也被称为“海明威香槟”)。在《太阳照常升起》里,杰克·巴恩斯也是喝苦艾酒安慰自己。《那片陌生的天地》里的喝苦艾酒的姑娘,觉得自己“真像是无所不能的了”。《白象似的群山》中男女主对话中提到的“甜丝丝的像甘草”的酒,也是苦艾酒。

喝下苦艾酒的法国戏剧怪才阿尔弗雷德·雅里,会把脸涂成绿色,骑着自行车招摇过市,据说他死时的脸色恰是苦艾酒的绿色,这是雅里的荒诞派戏剧在现实中的清晰投影。如果你在今天的法国街头,看见有人把脸涂成绿色,不要讶异,那是人们纪念这位伟大的剧作家的独特方式。

我闭着眼,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冰酒,一股又辣又甜的奇妙感觉从喉部涌入脑际,所有的细胞都变轻了,轻如一片羽毛。没错,这仿佛就是我想象中的苦艾酒的滋味,是缪塞钟情的苦艾酒。外面已是万家灯火,漆黑的天幕上没有一颗星子。可我知道,那些曾经灿若星辰的名字,此刻就在历史的长空中熠熠闪光。信手翻开缪塞的作品集,一股淡淡的酒气从字里行间云朵般升起。啊,苦——艾——酒,我轻轻地念着这三个字。

苦艾酒为何有如此大的魔力,令无数艺术家趋之若鹜?查了资料得知,苦艾是一种植物,从古埃及开始就作为药草使用,直到十八世纪,瑞士的一名法籍医生以苦艾为原料发明了第一款现代意义的苦艾酒,这个点燃了十九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并将其推上了一个全新高度的绿火苗,是一种有茴芹茴香味的高浓度烈酒,芳香浓郁,口感清淡而略带苦味,有一种天然的绿色,通常被称为“绿仙子”,这个别名暗示了这种酒有催欲致幻的效果,故而在欧洲一些国家曾一度被禁。海明威在苦艾酒遭禁后,还曾从西班牙和古巴采购、囤积苦艾酒。海明威、王尔德、左拉、加缪、福楼拜、查尔斯·克罗斯、波德莱尔、莫泊桑、魏尔伦、兰波等不少文学家都是苦艾酒的忠实追随者。尤其在巴黎,苦艾酒成了艺术家们的首选。不论是印象派、后印象派,还是现代主义、超现实主义、立体主义,苦艾酒都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一杯苦艾酒跟一轮落日有什么分别呢?”

单凭这一个比喻句,王尔德就写出了大名鼎鼎的苦艾酒的冲击力和刺激感,异质的诗句中散发着苦艾酒的清香。王尔德还有着从午后四时饮至凌晨三时也不会醉的酒量,从云端跌落到尘埃中的王尔德,唯有在苦艾酒的助力下,才能忘却俗世施于他的非议与不公。苦艾酒给他带来了无尽的创作灵感,以及截然不同的新世界:一杯苦艾酒之后,你见如所愿;两杯之后,事与愿违,一切成了幻觉;酒过三巡,世间真相如实展现,而这才是最可怕的时刻。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中的主角格雷可看作王尔德的双影人,他终日沉溺于苦艾酒的迷幻中,践行着王尔德憧憬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享乐主义。在王尔德的戏剧《莎乐美》里,莎乐美被囚在地牢中的约翰的声音深深打动了,她不禁感叹,“你的声音就是我要喝的酒。”在海明威和王尔德心中,世间一切美好皆如酒。他甚至自称,在忍受了那种仿佛被骡子踢了一脚的感觉后,就会获得苦艾酒引起的幻觉性质的奖励。这种美妙的感觉和缪塞的“人生不如戏剧,戏剧不如诗,诗不如十四行诗,十四行诗不如一杯酒”的慨叹相得益彰。

早慧诗人兰波,十七岁乘醉舟奔赴巴黎,临终前,枕头下还藏着苦艾酒,而魏尔伦带他喝的第一顿酒就是苦艾酒。兰波的传记作者说,这位放荡不羁的象征主义诗人把苦艾酒看作一种艺术工具。“历经漫长、巨大的感官的混乱状态,一个诗人能够成为一个预言家。而苦艾酒,以及它的致幻作用,可以实现这一点。”兰波宣称。魏尔伦的自画像以及他画作中的兰波常常坐在酒馆里,与一杯苦艾酒愁容相对。

苦艾酒的微妙之处是,它能够诱惑出作家们在正常状态下很难唤醒的潜意识中的自我。可在一些正统人士的眼里,苦艾酒化学成分可疑,令人上瘾,对人精神上有强烈的麻痹和刺激,是“绿魔鬼”。一生从未离开过苦艾酒的波德莱尔在《恶之花》里,将苦艾酒看作毒药,甚至认为它恐怖的魔力要排在鸦片之前,这绿色扭曲的池水,“令人感到头晕目眩,软弱无力”,直将人“推向死亡的岸边”。福楼拜也曾说它,“强烈的毒药,喝下一杯,你就会死去。记者们会边喝它边写稿。”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苦艾酒在人类文化史上的地位无其他酒可代替。若没有苦艾酒这种神秘酒精的激发,今天的我们怎么会欣赏到如此之多的旷世之作?

在朋友们的回忆中,中年缪塞总是“手里拿着一只酒杯在小口地呷着,脑袋后仰,手微颤”。往日的花花公子变成了醉鬼,一口喝光一大杯苦艾酒的缪塞,难免暴躁与放纵,有时会突然大声咆哮,有时无缘无故便会烧窗帘,有时则在妓院门口痛哭流涕。如果酒馆的侍应生没有按照他的要求端来一瓶苦艾酒,而是在托盘里放着一杯苦艾酒,他便要声色俱厉,把托盘里的酒向侍应生扔过去。缪塞身上有着双重人格,一个是温柔、善良、热情、风趣、天真得如同孩童的老好人,行行精通的艺术家,能用最美的语言感受和表达一切美好的事物,而另一面,则是被魔鬼附身的自大狂,是软弱、暴躁、疯狂、凶狠、猥琐、自私的莫名其妙的恶棍。

缪塞在苦艾酒诱发的无辜与放纵、脆弱与无耻之间的冲突中无法自拔,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格在矛盾对立中分裂、挣扎。缪塞小说中的“世纪儿”,与他们的创作者一样,既惧怕又憎恨剪断了他们翅膀的世界,天空广阔,他们却无法任意翱翔。在一个没有信仰也没有理想的时代,帝国的辉煌已成明日黄花,未来却如冰山不可触摸,只剩下虚幻的爱情和宝贵的自由了。尽管世纪儿们,不论是《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中的奥克塔夫、《爱梅丽娜》中的吉贝尔,还是《两情妇》中的瓦朗丹、《方达西奥》中的方达西奥……为了爱情都激动得浑身发抖,可他们又无一例外将爱情当成一场游戏一场梦。爱情充满了虚伪和欺骗,那么,追求自由?那可是掉脑袋的事情。唯一的自由便是在全城到处游逛,光顾所有的酒馆,喝得酩酊大醉。

经常性地猛灌苦艾酒,使得缪塞的精神明显地消沉了,如同魏尔伦和兰波一样,“这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慢性自杀而不是流浪汉的那种醉酒。”有人从他的粗野中发现了他的秘密,认为这个妓院中的普罗米修斯,“通过爱的激情和中毒的力量偷走了天火。”

无疑,缪塞的这种面貌,与其他艺术家的许多面貌一样,是那个荒诞时代的组成部分,而苦艾酒尽管令缪塞误入歧途,但正因如此,他才与文学奇妙地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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