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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战略下体医融合的行动者网络构建研究

2024-01-10梁同福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体医行动者社区

梁同福,王 旭

健康问题不仅关乎民生,而且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问题日益突出[1]。为解决这一关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长远问题,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战略,提出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2],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建设、健康的需求[3]。在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战略并行的背景下,体医融合成为促进全民健身科学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全民健康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4]。但是,我国体医融合的探索正处于开拓与扩展的不稳定阶段,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利益冲突还有待解决,尚未达到行动者角色固定、利益分配合理、社会力量有效动员的稳定状态。因此,还需明确体医融合战略的实施也是相关行动者关系网络和业务流程重构的复杂过程,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行为主体重新进行角色设定和任务配置,进一步厘清政府、体育管理、卫生管理、体育服务、医疗服务、社会自治及社会公众等[5]关键主体的职责,解决阻碍体医深度融合面临的深层机制问题,激发各行为主体参与体医融合的积极性。行动者网络理论作为复杂性现象的描述和分析方法[6],以“问题化-利益赋予-征召-动员”为主线,可通过探索体医融合的逻辑与路径,分析各行动者面临的问题,针对存在的异议提出相应对策,构建起高效运转的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以此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

1 概念阐释:体医融合与行动者网络理论

1.1 体医融合

国内学者把体医融合看作多种资源交互融合的动态发展过程,认为体医融合是经济发展、健康观念更新、治理方式转变的结果,是政策引领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资源整合,也是群众、企业等多个主体参与到产品和服务协调统一的过程。系统分析各参与主体在体医融合动态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和功能,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体育和医疗两个系统协同,实现部门融合、政策融合、人才融合、服务融合和产业融合[7]的逻辑基础。综合相关学者观点和研究热点,本研究认为:体医融合是在政策引导下,政府部门有效整合体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达到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服务模式和服务过程。

1.2 行动者网络理论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ANT),又称转译社会学,由拉图尔、卡龙等社会学家提出,是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复杂现象的方法论之一。该理论涵括行动者、网络,转译等主要概念,认为人与非人行动者组成了网络,并都有可能通过制造差别而改变整体的状态,在构成的网络中,核心行动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ANT理论还主张把核心行动者的问题变成实现其他行动者目标的“强制通行点”(Obligatory Passage Point,OPP),通过问题化、利益赋予、征召和动员四个环节,借助行动者的角色变化、行动目标和OPP的确立,促进利益联盟和行动者网络的形成。这种由于行动者具有行动能力而造成网络中条件和信息发生转化的过程被称之为“转译”[8]。拉图尔认为转译过程是行动者网络的内在动力机制,核心点落于各行动者的具体利益上,但由于行动者之间的目标差异和利益冲突,产生异议在所难免,具体环节如图1所示。

图1 行动者网络转译过程

2 逻辑推理: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分析与构建

2.1 行动主体剖析:体医融合行动者的关系梳理

2.1.1 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

根据ANT理论,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涵括参与实践的所有因素,既包含人类行动者,也包含非人类行动者。其中,人类行动者既包括政府部门、社区、各级医院、高等院校等团体或组织,也包括以上团体中的个体成员,如医生、体育人才、科研人员和运动处方师。非人类行动者分为物质和意识两个范畴,物质范畴包括场地、资金、设备、技术,意识范畴涵括理念、政策、法律、知识等。尽管非人类行动者不具备主动性,但它与人类行动者居于平等地位,并通过接受人类行动者的信念赋予,形成“人类行动者+非人类行动者”的组合,参与到体医融合的推进过程。

2.1.2 核心行动者、主要行动者与共同行动者

体医融合网络构建过程中,核心行动者与主要行动者、共同行动者协同促进利益联盟的组成,三类行动者在不同阶段形成不同的组合[9],进入或退出网络,使得体医融合的行动者网络不断变化。其中,体医融合具有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决定了政府要发挥核心行动者的主导作用,只有政府才可以通过政策调节和资源配置,协调体育和医疗两大系统之间的关系,调动相应社会资源,并与其他社会系统相对接和相兼容。现阶段对体医融合模式的推进,主要是国家层面给予体医融合以战略支撑和政策保障,各省市卫健委和体育局等政府部门发布体医融合试点建设实施指南,并与医院、社区、科研院所等联系紧密的主要行动者合作,发挥场地、资金、设备、技术等共同行动者的力量。

2.2 动力机制确立: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的转译过程

2.2.1 问题化:确定通行点

问题化是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构建的初始环节,需要发挥政府作为核心行动者的作用,明确各行动者面临的问题或障碍,确立“强制通行点”(Obligatory Passage Point,OPP)并使其成为各行动者的必经之点。具体来看,“大健康”成为时代主题,“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保障,保障人民健康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10],以国家的总体战略和政策为依据和导向,体医融合行动者的强制通行点须围绕“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全民科学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以“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体医融合网络构建的强制通行点,是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行动,也是体医融合服务于群众健康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特征的体现,亦是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行动者融入体医融合网络的关键。

围绕“保障人民健康”,政府应对行动者存有的问题及障碍进行界定,提出能够被不同行动者认可的具体目标和方案,使各行动者整体目标一致,规范行动者的行为,在合作中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社区、医院等人类组织行动者而言,推进体医进一步融合,需要解决当前面临的指导性政策缺失、复合型人才缺乏、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等问题,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整体目标,完善体医融合政策和法律体系,建设沟通有效的健康服务平台。此外,继续发挥政府作为核心行动者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扶持发展一批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健康管理相关企业,将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风险管理等业务交由社会组织,促进保险与体、医、药的融合,并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和服务外包,分担和补偿社会成本,解决市场动力不足、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较低等问题,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组织行动者与强制通行点

强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体医融合新模式[11],还应动员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体等服务接受者和医生、运动处方师等服务提供者积极参与,并有效配置场地、资金、设备等资源,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在个体行动者层面(见图3),需以科学健身、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为行动导向,扫清群众健康需求满足低、专门人才数量少、专业技能不强等约束体医深度融合的障碍。针对场地资源规划、资金支持不足、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设备供应和更新滞后等非人类行动者面临的问题(见图4),还需探寻“人类行动者+非人类行动者”的组合,完善体医融合的配套政策,利用数字科技建设运动处方库,并通过宣传和教育逐步使群众健康观念得以更新,从而协同解决“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问题,促进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的构建。

图3 个体行动者与强制通行点

图4 非人类行动者与强制通行点

2.2.2 利益赋予:强化行动者角色

实现体医两大领域的充分融合,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式组织医院、社区、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主体参与,将各行动者面临的问题或障碍汇集至通行点,通过利益赋予的方式落实各行动者的功能定位[12],固化角色以达到稳定行动者的目的。政府、医院、社区等要基于功能定位和行动者之间的关联情况进行角色转化,所有行动者经过通行点后都必须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合作者和支持者。其中,政府在体医融合的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主要扮演决策制定者与推动执行者的角色,同时也是平台建设者和资源的协调者。在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的背景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具有技术优势和复合团队优势,在体医融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应走在行列。社区、医院和企业等可为体医融合战略实施提供场地、人才等资源支持,并通过试点探索社区模式、医院模式等代表性的体医融合服务模式。

非人类行动者通过与人类行动者相互联结,能够演化出促进体医融合的新角色,从而打破边缘化的状态,实现功能的扩展。其中,理念、技术、场地等非人类行动者不仅是可配置的资源,而且具有与人类行的者同等的地位。例如,场地本身的角色是适应某种需要的空间,但它作为体医融合试点推行的物质条件之一,不可避免地被归入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经过强制通行点后,场地便出现了角色上的变化,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活动开展空间,并继续向着科学评估与康复治疗、科学健身与社会交往空间发展和演化。此外,大数据时代为体医融合提供了契机,促进了体医融合向精准化、共享化、可视化等方向发展[13],技术作为其中重要的非人类行动者,为打破数据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提供了可能。

2.2.3 征召:招募潜在行动者

征召是体医融合的招募行动者的过程,是“讨论所有事物被连接到我们的集体或者主体周围的方式”[14]。体医融合的征召过程既包含行动者主动参与,也存有行动者被动融入。现阶段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的征召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群众需求征召。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数居高不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地方病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1],群众的健康和健身需求征召政府、理念等众多行动者参与,围绕服务接受者构成了体医融合网络的基本框架。

第二,行政征召。在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的战略背景下,各省市结合区域发展的现实情况,由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牵头发布指导性文件,进行体医融合的整体布局,并将科研院所和医院等人类行动者征召进来。以上海市嘉定区“1+1+2”(1名社区医生、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2名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组长)的社区体质监测模式为例,政府通过出台《嘉定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对征召的行动者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15],从而达到了协调各方利益、梳理流程的目的。

第三,专家征召。在推进体医融合的过程中,科研院所征召技术、知识等行动者积极参与到政策的落地推广、运动监测的标准和流程制定之中,同时搭建起体育学、医学和其他各学科人才队伍组建的桥梁。总体来看,我国体医融合研究逐渐受到重视,国家加大了科研基金的投入,硕博士学位论文相关选题逐渐增多,研究议题逐渐拓展[16],对体医融合的实践起到了重要的引领指导作用。

第四,市场征召。我国对于体医融合模式的探索,整体上以政府为主导,容易造成初始成本过高和追加成本不断攀升的问题。在居民健康需求提升的背景和政策的引领下,体医融合服务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市场的征召,使健康管理的相关企业、保险机构等行动者参与进来,有利于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促进体医融合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2.2.4 动员:稳固行动者网络

行动者之间的分歧和异议难以避免,其对于网络的威胁程度和解决方式决定了网络的稳定性[17]。因此,需要动员以使体医融合行动者之间相互协调和行动,维持稳定关系。不过,在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中(见图5),由于政府、社区、理念、群众等多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行动者本身存有的动员不足,造成了体医融合面临着医院合作意向不强、体医人才匮乏、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群众积极性较低等问题,各行动者参与方式和被动员的程度呈现较大差异。因而,当前各地对体医融合模式的探索主要遵循“战略先行,整体布局,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通过提升小范围内各行动者的关联程度、解决主要异议和冲突的方式促进体医融合的稳步推进。例如,厦门市“政府部门-医院-社区-科研院所”四位一体的“体医融合”模式[18],就启动了“体医融合示范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待流程和标准逐渐完善后,再在厦门全市铺开,进行基层社区医院的网格化管理。此外,各地在具体推进体医融合时,往往选择不同的模式和推进路径,动员不同的行动者,通过协商和沟通的方式以维持所选模式的运转,解决行动者之间面临的异议。

图5 体医融合转译过程及行动者网络

3 路径选择与异议显现: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构建的特点与难点

3.1 路径选择: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构建的特点

3.1.1 核心行动者统筹下的“双轮驱动”路径

政策与需求是体医融合征召和动员各行动者参与的两大推动力,也是体医融合各项业务得以推进的基础。政府通过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体育和医疗卫生两个系统资源的有效整合,协调各方利益,重新配置权力,以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满足人民健康的需求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体医融合“双轮驱动”服务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健康战略和政策激发了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的构建,各地体育局、卫健委等行为主体开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从关系的角度寻求相互合作,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体医融合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支持;(2)科技创新策略影响了体医融合服务的手段更新,设备和平台逐渐完善,体育健身和医疗康复过程朝着智能化和数字化方向继续发展;(3)群众的多元需求推动了体医融合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对象涉及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体、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在一些地方企业等主体也逐步参与进来;(4)个体的需求促进了健康服务水平的全方位提升,如一些试点区域就非常注重运动处方的个性化,并通过打造社会交往空间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5)人才的需求推进了复合型团队的构建,催动了体育、医学、数学、管理等不同领域人才的聚集。

然而,政策与需求“双轮驱动”的路径依然面临着以下问题:宏观层面的指向性政策太多,指令性政策不足,地方配套政策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难以为参与主体提供合法化依据和行动指南;智能化发展存在障碍,容易形成数据孤岛;数据标准的制定与监测方法难以统一,从而制约了既定模式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政府公共健康服务的供给方式与群众的个体化需求不平衡,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度仍远远不够,由于权力、利益等方面的配置不够均衡,社会企业的参与热情和动力明显不足,体医融合的市场化程度与群众需求也不够匹配;运动处方库建设缓慢,部分试点强调专业性,但忽视了健康服务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的全面性;适配体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仍不够健全,许多体医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不达标。遵循体医融合政策与需求“双轮驱动”路径、解决当前多方面的阻碍,既要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也需动员有效市场的力量,为体医融合推进提供合适的政策环境,真正以需求为导向引领体医融合建设。

3.1.2 非人类行动者影响下的“主体聚集”路径

行动者理论将非人类行动者与人类行动者置于平等地位,强调社会与技术的双重构建作用。在体医融合的模式探索过程中,场地、资金、政策等非人类行动者扮演了不可或缺的条件保障角色,促进了各行动者的“主体聚集”,奠定了我国体医融合的路径选择。

首先,场地作为体医融合试点的空间载体,是多个行动者的聚集之处和功能外化的最基本条件。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体、社区居民等服务接受者,医生、体育人才、运动处方师等服务提供者人才汇集于同一场地,利用医疗和体育健身设备进行医学和健康知识的交流和活动。当前对于体医融合功能的实现,无论是社区模式、医院模式,还是俱乐部模式,都离不开空间载体,即以场地为基本物质条件,进而再对其他行动者进行征召。

其次,资金是体医融合推进的主要源动力之一,无论何种模式的运行,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尤其是在体医融合初始阶段,政府扮演着体医融合网络的核心行动者角色,在进行政策引导的同时,必须辅以必要的财政支持。如苏州“阳光健身卡”即是鼓励全民体育健身的成功探索之一,它有效盘活了医保资金,使民众医保资金消费朝向前端转移。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也具备促动体医融合资金流动的能力,是体医融合的主要行动者,但这方面的潜力有待发掘。

再者,政策决定了体医融合的顶层设计,此外,群众健康理念促使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体、社区居民等群体由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而科学技术在智慧化健身和数字健康中的应用,为服务接受者与提供者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建立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群众等多个主体之间的联系。

在体医融合的“主体聚集”路径中,常以场地作为空间载体实现共同服务平台的搭建,并形成了医院、社区等主要模式。医院模式下,主要由医生向慢性病患者开设运动处方,但医院部门受本身“诊断”“治疗”等职能的影响,很难实现与企业、体育院校的融合,在运动处方师培养、利益分配、绩效考核方面面临阻碍。社区模式中,社区作为城市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肩负着提供社区体育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任。市民体育活动中心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和基本器材,满足社区居民的健身锻炼需求;社区医院是患者治疗和康复的场所,可为社区成员提供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这也使得社区模式相较于医院模式,服务范围更加广泛,多地将“社区”空间作为推行体医融合的着力点,动员了企业、体育院校和科研院所等行动者参与,实现了“局部组合”。

3.1.3 人类行动者参与下的“局部组合”路径

不同于非人类行动者影响下的“主体聚集”路径,人类行动者参与下的“局部组合”路径更强调流程的完整性和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的整体性。“主体聚集”路径下,其他行动者的调整并不影响非人类行动者的存在,主要以场地、资金等非人类行动者为落脚点实现行动者的征召。“局部组合”路径下,行动者之间注重角色的精细划分,强调整体协同和循序渐进,行动者的退出影响网络的整体运行,还需通过再次征召相似角色的行动者以稳固行动者网络。

具体来看,政府、社区、医院等人类行动者更具能动性,它们之间往往根据本身利益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避免角色上的重复,当前的医院模式和社区模式等体医融合具体模式,也体现出体医融合探索的“局部组合”路径的倾向,这其中包含多重原因。

第一,为维持体医融合模式运行的效率,需通过简化流程和操作以使各方行动保持一致,因而要对各行动者的角色进行重新划分,对功能进行重新组合。场地、资金和技术本身作为体医融合过程中可配置的资源,通常与政府、社区等形成“人类行动者+非人类行动者”的组合,才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不然,会造成场地提供者、资金支持者等非人类行动者影响下的角色重复和功能重叠等现象。

第二,由于缺乏政策支撑,参与体医融合的企业自主性不强,体医融合模式的成本付出还主要由政府负担,还需社区、科研院所承担起体医融合的绝大部分功能。比如,杭州“百姓健身房”探索出“社区提供场地,负责装修和水电,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人工教练和部分器械,社区居民低价购买健康服务”的方式,企业通过提供设备和人才支持参与到健康服务过程,总体围绕“社区-企业-区民”,实现了与“场地-资金-设备”的组合。

第三,民众对体医融合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信任度偏低,制约了体医融合模式的市场化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以社会信用为基础,以保险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为核心行动者的模式,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难以解决社会组织和企业融入所面临的障碍或难题,因而无法达到全局联动的理想状态。

因此,我国正积极探索优化政府、社区、企业等人类行动者相互协作的“局部组合”路径,无论是社区模式、医院模式还是俱乐部模式,皆倾向于先局部“组合”再向整体“扩散”的形式。通过利益赋予,确定各行动者的主要角色,通过多主体的功能互补,稳定行动者网络,待模式完善后,再动员其他行动者,循序渐进,推进体医领域的深入融合。

3.2 异议显现: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构建的难点

3.2.1 部门融合异议

体医融合的推进是多个主体根据自身利益和资源特征相互协调的过程,需要跨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但由于我国体育和医疗卫生分属两个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实施条块化的管理[19],当前部门融合的异议仍比较明显。部门融合的异议首先在于体制界限难以打破,体育与医疗的主管部门分别为体育局、卫健委,存在明显的“体育治体”“医学治医”,各自为政的条块式管理[20],制约了政府在体医融合推进过程中主导作用的发挥。其次,在我国卫生领域“城市医共体”的建设中,多地采取“核心医院下沉到基层,市级公共卫生资源下沉到医联体”的双下沉方式[21],因而随着体医融合在社区医院的落地与推广,聚集到社区的资源增多,社区医院的功能扩展,使医院与社区卫生院之间的冲突加剧。医疗资源的再分配打破了医疗部门原有的利益格局,增加了医院考核标准制定的难度。体育领域具备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人才,由于受资质限制,也难以融入医疗部门业务流程之中。

3.2.2 政策融合异议

体医融合是一项国家战略,需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协同其他战略,实现各级各类政策的有效融合,推动社区、医院等多个主体的有序参与、跨界联合和资源整合。在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战略的指引下,各地加强了地方性体医融合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尝试发挥政策在规划政府投入、提升社会组织化水平、动员群众参与、扩大人均场地面积、培养运动处方师和社会指导员等方面的不同作用。但是,当前的体医融合政策指令性不够具体,缺乏对各部门、各参与者具体职责的明确划分,法律和规章制度建设也有待完善,限制了体医融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此外,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架构中,要想动员企业、保险公司、社会组织等主体积极参与体医融合的推进过程,还需要各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以充分发挥政策对产业发展促进和引领作用,解决企业等由于对政策解读不透彻、信息交流渠道不通畅而造成的参与程度较低的问题。

3.2.3 服务融合异议

服务融合是体、医部门通过跨领域服务,为实现服务价值迭代优化和结构升级而相互渗透、相互交叉,逐步融为一体,从而涌现出新服务的过程。但在体医融合服务的供给过程中,由于各主体目标与利益的不同,所遵循的运行规则和原理存在巨大差异,造成了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两个群体内部之间的服务难以精准对接和有机融合。当前,慢性病患者数量逐渐增多、老年人群体队伍庞大,但由于医生职能扩展有限、运动处方库建设缓慢、体医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造成了群众的多元健身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缺乏科学和专业的健身指导的问题。此外,一些体医融合试点在推广复制过程中,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参与人数的增加,面临着服务对象定位不明、不同群体挤占场地、管理出现混乱等问题。

3.2.4 技术融合异议

体医技术融合包括了融合过程涉及的经验、技巧、手段和科技,是所有知识、方法、工具和技能的深度集成。体医融合的推进离不开技术参与,其强调体、医双方发挥各自技术优势,整合医生的治病诊疗技术和运动指导师的运动技能,双方扬长避短、紧密协作[22],从而能够建立一个具有双核心的新生态系统,解决公共健康服务所面对的成本和效率问题,并为体育和医疗两大系统开辟新趋势、新途径和新机会。但在体医融合的模式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医学与运动两个环节之间的通路难以打通,监测、评估和干预过程不能实现完全协同,加之数字医疗和智能化健身在健康检查数据标准的不统一,容易形成数据孤岛。随着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公共服务数据平台的搭建,不同群体间的数字鸿沟日益扩大,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于智能设备的使用和信息技术的应用面临着障碍。当前的体医融合试点实践中,由于缺乏技术融合的整体解决方案,无法对新兴技术和媒体技术进行有效利用和整合,限制了医生、运动处方师和互联网技术人才等在运动处方库建设和完善中的相互协作。

4 对策提出:体医融合行动者网络优化的行动策略

4.1 坚持战略引领,发挥政府的核心行动者作用

继续以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两大战略为指引,发挥政府的核心行动者作用,以科学战略为支撑,规范和监督各参与主体,解决体医融合推进过程中的责、权、利界限不清等问题,促进我国体医融合规范有序发展。首先,建立和完善各级体医融合领导机构,做好顶层设计,梳理和出台体育、卫生、经济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推进体、医两大系统在制度层面实现深度融合。其次,推进地方相关部门的融合,明确各级体育局、卫健委、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角色,逐步打通部门壁垒,实现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动。再者,确定政策发力方向,实现资源供给的精准定位,协调人、才、物等资源的配置,形成有效反馈和评价机制,推动政策向基层的逐步落实。

4.2 统一标准规则,简化技术等行动者的实现链条

从发展趋势的角度来看,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5G无线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不断提速,成为促进体医融合深入推进的时代推力和重要引擎,利用技术优势推进现代信息手段与健康服务相结合,可为运动处方库的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因此,应继续探索个性化和普适性的运动处方库建设,推进运动处方的智能化呈现,为运动处方执行者提供实时数据对照。从现实操作的角度来看,一方面要逐渐破除制约深度融合的认识障碍[23],利用现代新闻媒体影响力大的优势,做好试点的推广,提升主动健康意识和提高知识、技术的获取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各级数据接口的标准,统一系统技术实现的各项规则,简化系统实施的流程,以实现降本增效,适应公共健康服务的大众化需求。

4.3 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激发企业等行动者的参与热情

在实现各行动者的良好协作、构成紧密结合的多位一体的体医协同模式时,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充分组织整合、集成优化各类资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各类渠道,推进体医融合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外,还需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和技术指导作用,促进健康与健康管理的融合发展。为此,首先应确保通过强制通行点企业的基本权益,制定完善的公共健康服务购买等配套政策,为参与企业解除后顾之忧;其次,推动社会组织的实体化发展,确保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独立性和专业性,在政府协调下建立志愿者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服务水平;再者,医保卡与健身卡结合的探索已有实例,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还需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的使用。

4.4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行动者网络运转的长效机制

发挥人才对体医融合推进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建设长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扫清优质人才资源短缺和分配不均的障碍,进一步推动体医融合有序、深入发展,形成体育与医疗齐抓共管、人才队伍完善的新局面。一方面,应继续通过专门人才培养与资源整合等多种渠道,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才队伍[24]。其中,高等院校应不断完善体医融合人才培养体系,革新人才培养理念,全面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教育管理部门应协调好专业设置与就业需求之间的关系,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同时解决学生的就业出口问题;体育管理部门与卫生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促进运动处方师、社会指导员等专业人才的开发与利用,实现相关专业人才的跨领域自由流动。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公共健康服务的需求,继续建立体医融合的协同联动、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等机制[25],科学评估体医融合各专业人才的环境容量和生态阈值,既能有效促进人才资源调配、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各参与主体出现角色重复、功能重叠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等现象,又要保持人才队伍的整体稳定性和局部的适度竞争,从而保障体医融合机制的弹性和环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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