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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关” 抓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2024-01-0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王光辉

现代职业安全 2023年12期
关键词:三关动火安全措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王光辉|文、图

近年来,因电气焊动火作业而引发的事故屡屡发生,危害严重、教训深刻。对于企业而言,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结合发电企业实际,详细分析了目前动火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重视程度不够

动火作业工作票只是工作票的辅票,极易在人的潜意识中被轻视。现实工作中,一些工作负责人往往认为动火作业就是焊工(动火执行人)的事,自己只负责开票,从而造成工作负责人与动火执行人沟通配合不够,防火措施考虑不全面,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还有的运行人员认为动火作业是检修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对动火工作票把关不严,留下了管理漏洞。

动火作业审批把关不严

当前,在企业实践中,动火作业审批环节相对较多,但有的审批人员只是履行了签字“手续”,而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尤其是签字前的现场检查不到位。同时,还有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完动火工作票后,缺乏对现场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未形成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突出表现为工作许可人对动火系统以及消防监护人对防火措施的把控、巡检不到位。

安全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不但需要具备常规的安全管理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专项安全技术水平。但目前实践中,企业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一般均未系统参加过有关消防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培训,安全素质与安全管理的要求还未完全匹配到位。加之大多电力企业无专职消防队,消防监护人角色只能由动火部门义务消防员担当,这就使得相关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普遍欠缺。造成的结果就是,人虽然到岗,但职责很难到位。

同时,很多动火执行人安全意识淡薄,并未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动火作业的重要性和高危性,加之平时不注重安全学习,对动火作业安全要求掌握不全面、不到位,这就导致了各类不安全行为屡禁不止。

安全管理不到位

部分企业对作业条件确认不到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时未严格落实规定,甚至存在未办理完动火作业票便进行动火作业等问题。还有的企业雇用没有经过正规消防培训、考核的电焊作业人员,盲目蛮干,甚至酿成事故。

另外,外包消防安全管理依然问题较多。实践中,很多外包队伍,特别是层层分包的小队伍,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无作业交底,无风险识别能力、无检测手段和防范能力等问题。

严把“三关”

严把消防教育培训关

人的因素是制约所有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动火工作也不例外。对于企业而言,要改进相关工作,必须优先从人的因素入手,通过各种教育途径来提高绝大多职工对动火作业的重视程度,使其从思想意识上得到根本转变。具体来说,包括如下3 方面:

第一,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内容培训。一是加强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相关角色。二是加强焊割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企业对焊工的培训内容应增加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煤粉、燃油、氢气等易燃、易爆品化学性质等内容,并应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作业责任感。三是加强消防监护人队伍建设。在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之前,企业应加强部门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同时,现场消防监护人必须由熟悉设备特性和动火常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担当。四是加强技术培训,使员工熟悉设备系统,特别是发电机氢气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氨系统以及制粉系统的动火危险特性,掌握基本的动火安全常识和火灾防治措施。

第二,加强常态化和及时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要求各班组通过开好安全活动会,引导职工自觉改正“图省事”“不执行规程”等不良习惯。同时,提高班前会质量,要求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必须了解动火设备的构造、可燃物质的特性及消防方法,对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先进行安全教育、设备交底和消防教育后方可允许参加动火工作。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动火危险点分析,到工作现场后,动火负责人应再次组织参与人员学习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动火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并把所有措施落实到工作中。

第三,全面提升作业人员的风险辨识能力。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学、看、查、练”四部曲提高人的安全风险意识。其中,“学”是指通过岗位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看”是指看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查”是指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识别;“练”是指通过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变处突能力。另一方面,各级管理人员应提前介入,在危险辨识阶段主动参与一线岗位员工的讨论,依据风险辨识结果,进一步规范岗位人员作业行为,有效管控风险和事故。另外,针对个别员工对风险辨识理解不到位、辨识结果不准确的问题,企业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早介入,参与员工对危害因素的辨识讨论,对辨识结果汇总、补充和完善,确保辨识结果充分、准确,进而提高辨识效果。

动火作业现场

严把动火作业审批、执行关

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形成靠制度管控安全的模式。

第一,抓好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一是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核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以及工期的合理性;审核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审核票面内容是否规范和标准,必要时出示意图标出具体的动火部位;审核票面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二是消防人员应审核动火现场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审核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正确的、足够消防器材和设施;审核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审核动火设备与现场燃易爆物品是否可靠安全隔离,是否有补充的安全措施。三是安监人员应审核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反相关规程、制度等。四是相关负责生产的领导应审查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及工期的合理性。五是运行人员在接收到动火工作票时,应审核在动火地点、动火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审核“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是正确完备;审核动火区域是否需要测量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其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制订动火设备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二,抓好动火区域的测量。运行负责人接收到动火工作票时,应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有无易燃易爆介质等,判断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测量,若需要测量应通知测量人。测量注意事项包括6 方面:一是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或运行人员提出;二是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三是使用测氢仪、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四是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五是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 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六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工作时,有关检验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测量气体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动火地点进行检验,并将测量结果填入动火工作票或提出专题测试化验报告。

第三,抓好动火工作票的执行。一是布置安全措施要“实”。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应依据动火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现场布置实施,保证动火设备与运行系统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离,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正确充足,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动火许可手续。二是动火许可要“严”。动火许可前,工作许可人应手持动火工作票核对相关人员是否与动火工作票填写的名单相符。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共同到动火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并对照动火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逐项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分别签名。动火执行人应手持动火工作票到值长(单元长或班长)处办理动火工作许可手续,值长(单元长)在接到动火工作票后,应在确认审核办票手续已履行完毕,动火现场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备后,填写允许动火时间并签名,然后动火执行人确认签名,之后方可允许开始动火。三是动火监护要“全”。动火工作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认真监护,保证工作班成员的安全。四是动火间断要“慎”。动火间断前,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应清理现场,消除残留火种,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动火现场。动火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工作。五是动火终结要“细”。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动火现场,消除火种,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应持动火工作票向值长(单元长或班长)汇报动火工作结束情况。值长(单元长、班长)则应指派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动火工作结束前,动火工作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严把安全措施关

企业应重点从动火机具、动火隔离等方面落实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八不”要求。

第一,机具要求。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8 m,两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 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电焊机等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的电气焊设备要确保无缺陷,严禁带病运行。同时,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动火安全措施确定的安全区域内,且所有进入动火作业现场的机具必须事先经过检测合格,并贴上标签。

第二,动火作业隔离要求。动火前,责任人员应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方可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然后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应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且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对于动火施工区域,责任单位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第三,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八不”要求。具体来说:一是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二是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三是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四是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五是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六是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七是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八是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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