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逻辑向度、困境释源及路径探赜
2024-01-03王金
王 金
(东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就是运用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势动员、吸纳、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因地制宜、由内而外持续拓展农民主体性张力以提升农民现代发展能力的过程。在以往乡村建设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受外在体制与政策、内在素质与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农民角色功能、个体选择、人际交往、活动空间相对有限,主体优势难融其中。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是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以乡村振兴战略效能对接农民主体能力培育,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优势和政策利好转化为农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实际效能,有助于消解农民被客体化和边缘化的现实阻力,以农民主体能力提升赋予乡村振兴战略无穷的力量源泉和现实动能,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农民是在一定范围内把握自身行为和意识的社会活动主体,主体性是人作为实践活动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的质的规定性。农民主体性是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及受动性[1],体现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具有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消费权等[2]。中国古代农民受传统观念禁锢、偏失政治制度和顺从文化心理影响,成为特定条件下的“顺民”[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的主体角色发生深刻变化,由传统“家族人”转变成“社会人”,并在此基础上向“现代人”转变[4]。改革开放形塑新的制度、文化和社会结构,学界关于农民主体能力的争鸣与探讨迭代层出。农民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利益受众[5],是乡村振兴的承载者、受益者和效果衡量者[6]。有学者依据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理论,强调“中坚农民”“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依托“社会合力说”阐明乡村振兴是一项由“基层政府、村‘两委’、乡村精英和普通村民”[7]等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事业。
具体来看,学界已从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背景、缘起、困境、路径等维度展开研究。一是立足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贫困、农业现代化及乡村振兴的现实背景,探讨农民主体能力的缺失与重构。二是从政治层面肯定农民的主体地位,剖析当代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行动逻辑与运行机制。有学者指出,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实质就是让农民自觉将追求美好生活与乡村振兴相联系、相融合、相统一,从而将乡村振兴作为切身事业积极发挥创造精神,但在实际行动中,农民的自主选择权、积极参与权和自主能动性却受到制约[8]。三是分析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现实困境,有城乡二元的制度梗阻、农村内部持续分化、农民流动去组织化、村社共同体趋于解体的要素掣肘[9],也有人口结构、体制机制和社会文化等因素导致的农民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权益不足[10]。四是关于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主要通过增权赋能、制度创新、素质提升、意识觉醒等方式来实现。农民主体能力提升本质上是一种理念变革,不仅要从内部维度考察农民主体优势和主体能力,还要从外部维度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学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相关成果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如何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优势和政策利好转化为农民主体能力提升效能的探析不足,对其何以赋能缺乏系统性分析,这就为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见效、破解农民主体发展困境提供了研究空间。
二、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逻辑向度
乡村振兴战略锚定生活富裕的根本目标,聚焦政治、经济、伦理、治理的振兴维度,旨在通过制度激励、利益促动、情感集聚、价值重塑等把握乡村振兴的精神实质,为提升农民主体能力提供战略引领。
(一)政治向度:农民首创精神的制度激励
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是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主心骨”和“主引擎”。乡村振兴及农业强国的政治站位不能脱离农民的主体地位、主体价值、主体动能,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是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效能及乡村振兴战略效能的根本检验。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和为民利民的根本立场,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基层治理叙事的主体思路,坚持党的政治引领与农民主体地位相统一,契合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现实愿景。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具有公共资源的支配权,只有确保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全力参与和共享受益,把农民实际需要作为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才能直面影响乡村振兴进展和实效的不利因素并加以解决。复杂多元的乡村公共事务,人口净流引发乡村空心化、老龄化、兼业化的现实困境,农民日益提高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自身视野窄化、知识能力和创造性不足激起的现实矛盾,成为迟滞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首先要促进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农民主体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提升农民对现代化治理模式的适应能力及对乡村振兴的建设热情,确保农民拥有自发性、创新性、自主权和话语权。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期,农民的公民意识逐步增强,更关注现实生活的客观体验及精神世界的内在丰富,尤其是自由、平等、竞争、法治等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概念逐步在农民的政治理念中显现[11],成为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内在激励。
(二)经济向度:农民持续增收的利益促动
坚持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主渠道”和“主战场”。于农民而言,提高收入是最紧要的发展目标,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和目标实现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大国小农是我国的现实国情,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基本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12],因此,处理好小农户与现代化的衔接问题,成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效能的重要着眼点和现实要求。立足当下,必须扶持小农户拓展增收空间,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13](145),着眼于农民就业和生计,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农村,把价值链收益留给农民,从利益促动维度为农民富裕注入新动能。新时代,党中央在深谙国情农情基础上,提出内涵更为丰富、现代化特征更为明显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以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产业发展、创业就业、资源整合、制度完善、深化改革等促进农村“三产融合”,为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三)伦理向度:农民精神富裕的情感集聚
坚持精神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动力源”和“催化剂”。乡村振兴内蕴美好、公正、协作、共享的价值观照,寄托农民的理想夙愿与现实祈盼,将乡村振兴的战略效能转变为能够引起农民共鸣、凝聚农民合力的普惠伦理,丰富农民精神故土和情感家园,彰显乡村振兴的本真意蕴。当前,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农民连年增收、绝对贫困彻底消除、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机械化现代化快速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乡村振兴前景广阔,但在“乡土”向“离土”转变的社会结构下,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层文化价值、文化实践主体与文化空间场景遭遇新困境,大而无用的住宅房、高额彩礼、铺张酒席等不合理消费及迷信、无序竞争、低俗的文化糟粕仍然存在,农民无心参与乡村治理、无力参与乡村建设、无能参与乡村振兴、无权享受改革红利的“被除能化”尚未根除。物质丰富并不必然引起思想的转变,只是为文化反思提供一种渠道、载体和平台,农民精神富裕还需乡村振兴战略的调和与引领。基层政府要通过有效的行政干预和舆论引导,擘画农民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公共精神和集体意识养成、移风易俗和接受现代化培育、乡土文脉价值挖掘和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主体发展图景[14],展现农民精神新风貌,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
(四)治理向度:农民自我认同的价值重塑
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认同心理与行为生成源自农民利益诉求,并受到收入、职业、教育、家庭背景及个人体验等多重因素的现实影响,是农民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的整体反映。一方面,外在利益是影响农民自我认同的重要因素。农民生活状况的边际改善会带来更多自我认同增量,立足经济收入和生活状况的稳中向好,农民主体地位的自我认同最容易提高[15]。同时,素质向善也将带动主体能力提升,2001—202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具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从8.22%上升至22.44%,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从0.76%上升至5.84%[16](52~54),相互连带的认知与能力为自我认同转变和社会认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农民社会心理认同对自身行为选择及主体能力提升有直接的影响。现代化进一步消解农民封闭保守的心理防线、打破农民根深蒂固的守土观念,农民表现出接受新生活与融入社会变革的热情,在市场竞争中增强自主意识,提升政治认同感,建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现代心理基础。同时,党和政府通过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克服农民的社会心理障碍,提高其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创造适宜政策执行的社会心理氛围,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由党的政策转变为人民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心理观念,从而使政策落实更具科学性、民主性与开放性,实现自上而下的价值承认与自下而上的价值认同相统一,形成振兴乡村的磅礴伟力。
三、乡村社会变迁中制约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原因
就农民主体发展实质来看,如果无法实现利益共享,那么必然会导致农民共建热情弱化。因此,将掣肘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要素分析置于乡村变迁的社会场域和现实语境下,在时代与国家发展的进程中剖析治理机制弱化、社会结构分化、乡村资本异化对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深层制约要素,有助于为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路径提供解释依据和破局点。
(一)治理机制弱化是造成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困境的根本原因
能力是能过有价值生活的实质自由,现实生活中真正使贫富差距固化并阻碍农民富裕的根本原因是制度安排,长期以来我国以户籍制度为约束的城乡分治使农民无法实现跨区域自由流动,改变生存状况的空间狭小。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有意识地将权力下沉,建构“权力嵌入+乡村自主”的治理模式,但权力转移过程中出现政权悬浮继而衍生行政真空、政策僵化、组织弱化等问题,引发腐败、特权、谋私、失序。村级组织行政色彩的加重与基层自治色彩的式微“如影随形”[17]。一方面,监督机制的延时效应和政策融入困境使乡村治理出现“权力真空”,在中央权力下放与地方置之不理的治理盲区,村干部执一家之言,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农民对村务治理认识不足、参与不力,导致乡村治理与机制创设僵化迟滞。另一方面,村域公共事务治理繁杂,具有较强突发性和偶然性,政策落实具有延时效应和“水土不服”的特点,带有良好愿景却背离农民实际需求的制度安排往往使政策运行效果适得其反。同时,国家在促进资源下乡与项目进村的过程中,惠农工程建设体制不完善,在自上而下的资源转移过程中,农民没有机会和能力对公共品需求偏好作出有效表达,政策入基层“变味走样”、上通下达受限等大大压缩了农民延展主体能力的现实空间。
(二)社会结构分化是造成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困境的客观原因
当前,乡村内部结构已经由总体性、同质性走向分散性、异质性,农民阶层分化、利益诉求分化和价值观念分化成为乡村社会结构分化的基本样态。首先,农民阶层分化。在工业化拉力和贫困推力的“推—拉”理论作用下,大批农业剩余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嵌离有限乡土场域、嵌入流动社会空间,分化为离农户、半农户和纯农户[18],空心化、老龄化、低素质化、集体经济薄弱化不断离散和消解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据统计,我国农村常住人口中60 岁及以上人口占到23.99%,65 岁及以上人口占到16.57%,老龄化程度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以及国际认定的老龄化社会标准[19],人口结构困境引发农民主体行动缺场与社会情感体验缺失,消弭本就弱质的主体意识,阻碍乡村振兴的推进。其次,利益诉求分化。改革重心向城市转移的后发效应和城乡二元结构限制使城乡居民在地位、福利、机会等方面差异巨大,主导利益分配的户籍制度使无法享受“实然”国民待遇的农民工成为“稻田异乡人”和“城市守望者”,突出表现为不彻底的半城镇化现象[20]。以“四议两公开”为例,推进该制度涵盖的各环节均需以村民高到位率为基础,但在以年龄和性别结构失衡、到位率时序化差异为主要特征的乡村常住人口空心化状态下,制度内含的村民参与和现实回应能力之间内存张力,消解了农民的主体参与意识[21]。最后,价值观念分化。从阶层分化和利益分化走向价值观念分化,是社会分化的必然结果。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变革、农民思想观念解放、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农民独立人格的成长[22],深刻影响农民价值认知,当追求物化、陷入消费主义的价值观主导精神生活,农民“非我”的意义虚空将消弭个体存在的终极价值,附着其上的社会心理在收入、地位、利益差异和非均衡分配中逐渐失格,不利于乡村社会稳定。
(三)乡村资本异化是造成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困境的现实原因
乡村依赖合作信任、互惠规范及参与网络的资本汇聚确保治理有效,但资本异化使依靠信任维系、规范整合、网络形塑的村庄集体行动力式微,引发集体合作困境、消解群体互惠共识、导致乡土秩序失衡。首先,信任资本异化造成群体合作困境。农民日渐扩大的人际交往与现实行动冲击熟人社会的信任网络,村落间唯近唯邻的普遍化信任被唯家唯亲的差序化信任所取代。如某村在响应国家建设美丽乡村的号召时,将县里发放的垃圾桶投放于村内各干道,但投放一周后竟消失大半,村委全面排查,最终在农户家中找回丢失的垃圾桶,对相关村民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不得不将垃圾桶锁在电线杆上,以防丢失事件再次发生[23]。显然,乡村社会资本若不能有效团结分散个体生成主体性合力,则会消解村域信任资本,引发村民邻里和党群干群信任危机,造成群体行动困境。其次,规范资本异化消解农民互惠共识。乡村是以普惠性为价值指向的互惠共同体,互惠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取决于信任、公平和相互尊重,集体成员偏好奠定合作基础,自发合作规范规约集体行动,源于互惠的利益满足是获得村民认同、支持与拥护的前提。但现代性形塑新的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村域互惠格局重新趋于原子化,公共利益让位于个人利益,村域共同体互惠让位于个体原子化自惠,由观念引发的资本异化降低规范资本存量,消解农民互惠意识。最后,网络资本异化打破农民纽带联结。现代化冲破传统稳定的乡土秩序格局,农民流入陌生城市、结识陌生群体、卷入陌生关系,村域网络趋于原子化、分散化、碎片化,而原本依托宗族、亲族和家庭网络彰显个人意愿与话语权的政治资源被掠夺和侵占,农民陷入身份认同迷茫与主体权利丧失的双重困境。同时,村庄网络资本异化使村域共同体分化为独立为营的小亲族集团,村民自治决策议程普遍由同姓宗族主导,“族外排斥”效应明显,在削弱村庄共同体意识的同时,降低弱势宗族进行民主决策的参与感和公正感,和谐互惠的价值共识日渐式微。
四、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关键在于建构制度固能、产业聚能、文化蓄能、人才释能“四位一体”的赋能路径,引导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关切契合农民主体诉求,同时以农民主体功能视域下的能力提升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活力与张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一)强化制度固能,提升农民政治主体能力
正式制度具备强制性、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优势效能,为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是乡村振兴的依据、尺度、手段和工具。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通过构建缓解乡村空心化、老龄化、低学历化、兼业化困境的相关机制,保证契合农民意愿的制度供给有效,从而增进农民认同并支持农民自觉参与产业发展、村庄治理、文化振兴、生态保护,实现致富增收和能力提升。同时,要瞄准制度赋能的目标指向——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确保制度设计“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紧密联系、有序贯通,促进带有美好愿景的制度安排与农民实际需求相契合,使农民有机会、有能力对需求偏好作出有效表达,完善政府意志与农民意愿相统一的制度设计,防止制度供给错位,从根本上提升政策执行力与政府公信力,确保乡村振兴内外联动、主体协同、效能稳定。
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及不可预知的外在风险,使乡村振兴呈多元诉求场景,正式制度的强制性与刻板化无法全然应对乡村振兴的各种问题,因此,以乡村振兴战略赋能集矛盾化解、人文关怀、协商民主等于一体的乡村软治理机制构建,以融摄正式制度坚定性与非正式制度灵活性的韧性机制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制度激励,有助于营造公平理性、互相尊重的治理风尚和空间场景。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人文关怀嵌入乡村治理,以疏导、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充分体现对象平等、互相尊重的法理原则,有助于激发广大农民振兴乡村的主人翁意识。此外,积极构建乡村协商民主机制,确保基层干部与农民平等对话、理性沟通;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与协商能力,确保诉求有序有效、有理有据;确保乡村治理公示信息渠道畅通、示前示后意见征询到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嵌入乡村协商民主治理,保证治理公正、科学、客观、高效。浙江省衢州市田蓬村“乡约议事”实践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乡治样本,其议事主题明确,聚焦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致力于寻求共同富裕,契合村庄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激发农民参与协商意愿;合作意识强烈,发轫于传统伦理本位和乡土人情积淀的共同体意识为协商民主提供文化支撑,在共同意愿和乡约文化的价值驱动下问题得以解决,为协商民主的良性循环提供推进动力[24]。
(二)增进产业聚能,提升农民经济主体能力
产业是乡村振兴破题开篇的“先手棋”,经济激励是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前提和基础。产业振兴要依托乡村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区位环境优势、鲜明的产业特色,全方位盘活、整合、共享资源,以着力建立“后发优势”的联农富农全产业链培育模式取代短期效应的产业增收,探索农业产业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转型,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实现产业经营效率最优化与农民主体利益最大化。但从现实看,受限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分割效应,农村尚未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体系,构建城乡融合的市场经济体制以提升和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乡村产业发展不能依靠简单的农业生产,应对接现代农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将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农民与市场、农民与产业的有效对接,促进小农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型,促使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产业经济实现量的规模增长与质的良性提升,让农民干在其中、乐在其中、共同致富。同时,要增强产业活力赋能农民主体能力提升。一方面,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并举,做到“内资”与“外资”双效发力,最大限度提升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发挥独特的商品优势、产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建设农业强国。另一方面,支持农业“走出去”,鼓励培育国际大粮商和跨国农企,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研发领域“卡脖子”难题,强化农业产业“走出去”的科技支撑、人才支撑、平台支撑,构建大国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产业全面振兴。
(三)创新文化蓄能,提升农民文化主体能力
技术嵌入文化振兴,促进传统与现代融合,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共识,亦是以乡村现代化提升农民文化主体能力的尝试和实践[25]。数智时代衍生乡村主体空间重构与农民主体话语重组的发展契机,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自媒体发展,有利于创新乡村传媒话语资源生产与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相契合的技术路径。如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为处于传播链底端甚至游离于传播体系外的超3亿农村网民建构信息生产与创造空间,农民通过分享乡村美食美景、展示乡土文化、传播淳朴乡风、吸纳社会资源,改变公众舆论对农民和乡村的固化认知与误解,展现信息时代新农民的数字素养和职业吸引力,借由数字化“新农具”丰富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创新农产品流通平台、繁荣乡村网络文化,为乡村振兴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促进自身地位由边缘化转向中心化,主体能力得到提升。
乡村公共文化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是农民文化主体能力提升的直接影响因素。政府应致力于调节公共文化服务与产品的供需矛盾,促进产品提质增效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一是配强公共文化空间建构,配备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体育馆等有益于农民身心健康的公共设施,提升农民文化参与感和组织认同感。二是搭建文化活动展示平台,普及乡村电影、演出、话剧、图书等文化艺术的宣传、展播与放映,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为农民提供精确、新颖、多元的文化服务。江苏省灌南县百禄镇以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为契机,打造集理论政策法规宣讲、教育、文化、科技科普、健康与体育等于一体的实践平台,依托文化巡演、“舞动”乡村、红白理事、敬老爱老、医疗卫生、就业技能培训、最美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增进农民集体活动参与感和文明意识,农民文化主体能力得到优化。三是完善道德舆论机制构建,树立乡村振兴典型施以必要的物质奖励,激发农民潜力,同时对一心依靠救济、不思奉献、破坏乡村秩序的个人进行教育、引导和惩治,从而以乡村振兴带动形成文化自觉的正向引导力。
(四)落实人才释能,提升农民治理主体能力
乡村人才振兴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通过改革创新吸引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使政府、市场和社会形成合力来保障农民主体能力提升。乡村振兴要以落实农民公民权和公民待遇为前提,通过“增能”建构彰显农民话语权的政治安排,通过“赋权”增强国家善治逻辑下农民参与式治理的主体意识[26],有的放矢将人才振兴赋能转化为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实践动能,使乡村人才振兴真正成为一项“有效劳动”。“多寡不均”易引发矛盾,因此要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引领,筑牢国家资源倾注下的“公”的根基及“共”的享有,促进资源分配倾向乡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确保农民共享建设成果,激励农民由“站着看”到“主动干”,在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型中提升主体能力。
另外,乡村人才振兴要以人才培育和引进为重要任务,打造因村制宜、因人而异的“能人引领、头雁选优”机制,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鼓励政治能力强、治理水平高、致富门道多的优秀人才留在乡村、服务乡村、投身乡村、建设乡村,建构人才、产业、资金汇聚的良性循环;以新时代农民需求为基础,聚焦农业技能提升、农业机械升级、种植技术普及、种业培育优化等现实场域,强化平台搭建和人才应用,因地制宜打造微型化、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创业载体,培养农民理性思维和大局意识,在此基础上提升农民主体能力。同时,释放乡村振兴的改革红利、政策红利、生态红利、人居红利,着力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满足农民在民主、公平、生态、安全、文化等方面的高水平、多层次、全方位的主体性诉求,吸引人才“回流”。
五、结 语
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党的为民利民根本立场在乡村场域的赓续传承和生动写照,但在某种程度上,号召内外联动的乡村振兴面临着“乡村动而农民不动”的现实窘境。在新发展阶段,以乡村振兴战略赋能擘画并诠释农民主体能力提升的现实机遇,盘活并强化以农民主体为功能定位拓展乡村振兴实践半径的路径探赜,促使农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变,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展望未来,进入以农民主体能力施展成效检验乡村振兴战略实效的阶段,将乡村振兴的战略表达渗透至农民的生活逻辑、情感世界与行动推演,促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利好转变为农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实际效能,仍是一项值得深思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