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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形成中的合作伙伴关系建构

2024-01-02张学英聂争艳

教育与职业(下) 2023年12期
关键词:合作伙伴

张学英 聂争艳

[摘要]技能形成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政府、院校与市场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个人及家庭等多元利益主体,基于促进技能形成的共同目标,以互惠共赢为原则建立的合作方式、运行机制、行动规范、制度体系。它以技能形成共同体为载体,遵循价值认同、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实现行动协同。选取合作时间和合作程度作为二维变量,合作伙伴关系可划分为战略联盟型、利益相关型、项目合作型、深度融合型四种。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的应然状态可从制度维度统筹推动、目标维度同向同行、资源维度优势互补、行动维度协同共生、结果维度互惠共赢五个维度进行阐述。我国技能形成中建构合作伙伴关系的优化路径包括:依托制度界定合作伙伴的权力与责任、依托系统治理规范技能形成中的伙伴关系、依托协同共生的技能形成模式契合技能形成的社会属性。

[关键词]技能形成;技能型社会;合作伙伴

[作者简介]张学英(1975- ),女,河北唐山人,东莞理工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广东  东莞  523808)聂争艳(1981- ),女,山西晋中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硕士。(广东  普宁 51534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中国技能型社会建构的逻辑起点、制度体系及优化路径”(项目编号:BJA220258,项目主持人:张学英)和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基于‘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技能人才分布与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021GXJK062,项目主持人:张学英)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24-0005-09

目前学术界对技能形成内涵的界定并不统一,或偏重视角,或偏重层次,或偏重载体,但有共同的指向,即技能形成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下,由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促进个人、群体或社会获得技能的能力和过程。其本质是社会为匹配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升级所做的一系列技能调整,涵盖国家层面的制度调整、组织层面的关系调整以及个人层面的技能结构调整。技能形成过程涉及的多方利益主體包括政府、劳动力市场、教育与培训系统、行业、企业以及个人和家庭等,是突破职业教育范畴、多主体参与的复杂互动过程。为达成技能形成的共同指向,需要经济体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建构促成技能形成的多重合作伙伴关系,以协同的力量推动技能形成,制定制度与规范,培育技能持续更新与深化的内生动力。本研究重点阐释技能型社会建设中的合作伙伴角色、合作伙伴关系类型、合作伙伴关系的应然状态,以及建构高效、良性合作伙伴关系的路径。

一、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

(一)界定技能形成中的合作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是两个及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基于共同目标和共赢原则建立起的相互合作、相互依存关系。职业教育领域合作伙伴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础是建立职业教育共同体,行动者群体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伦理共同体。各成员拥有价值认同、共识、归属感,可以釆取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共同行动。相应地,促进技能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建立技能共同体,以共同价值观、共同命运、共同行动为合作共赢的前提,多元主体围绕个体技能获得、教育与培训公共物品增量提质、激活经济增长潜力等共同活动目标形成有机的关系群体。综上,技能形成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政府、院校与市场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个人及家庭等多元相关利益主体,基于促进技能形成的共同目标,以互惠共赢为原则建立的合作方式、运行机制、行动规范、制度体系。它以技能形成共同体为载体,遵循价值认同、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实现行动协同。

(二)技能形成中的合作伙伴关系主体构成及角色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指出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如前所述,技能形成是一个超出职业教育范畴的复杂概念,涵盖宏观和微观多元主体、多重复杂关系。因此,要建立促进技能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必须界定政府、院校与市场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个体及家庭等主体的角色定位。

1.政府:技能形成顶层设计。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表,理性政府促进技能形成的行动原则是社会收益最大化,即设计促进技能形成的顶层制度安排,以营造技能型社会氛围、建立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制定规范包容的治理体系、保障技能形成的经费投入等。自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促进劳动力技能形成的政策,从加快建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等多方面,推动地方政府在技能形成中发挥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作用。虽然各国的文化、经济、政治发展迥异,但在劳动力技能形成的实践中,政府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普遍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规划并影响技能形成的过程与成效。新加坡政府主导制定了分类分层的全员技能开发战略,内容涵盖面向存量劳动力技能提升的劳动力技能资格鉴定制度,针对国家竞争力提升的未来技能计划,针对结构性失业的低薪、高龄、低技能劳动力就业援助与激励制度,针对经济转型与生产力提升的企业雇佣激励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25个成员国制定了国家层面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战略。

2.职业院校与市场培训机构:外部技能供给。职业院校与市场培训机构是外部技能形成路径中最重要的技能供给主体,劳动力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获得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技能、从业经验,动态提升个人人力资本禀赋水平,通过专业发展、职业晋升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学校职业教育主要面向新增劳动力提供就业前训练,以传授专业知识、培养职业素养、训练基础或通用职业技能为主要目标,可为受训者提供学历资格和职业资格,其最大优势是能够为经济体大规模培育技能型人才。职业培训面向存量劳动力提供就业前或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职业中期转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满足正规学历教育之外的多样化职业成长需求,包括迭代到新就业领域的技能转型需求、岗前就业适应需求、职业技能深化需求等,其最大优势是能够迅速应对市场技能变迁,根据市场需求精准培育技能型人才。职业培训内容的职业技能指向性最强。随着职位不断向上迭代,劳动力除了技能深化的需求以外,还会有高阶技能知识、专业知识、领导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等更高阶技能的需求,因此,市场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都是职业培训的提供者。

3.企业:内部技能供给。企业既是技能需求者,也是技能供给者。它作为积累技能经验、习得技能实践知识的天然场域,能够有效弥补学校教育在技能供给中的内生局限性。企业的技能供给通常有两种方式:内部培训、培训外包。在资源足够充裕时,可依据企业对技能的需求,依托工作场域中的岗位实践提供内部培训,如入职培训或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技能培训等,旨在促进员工技能与岗位需求无限贴近并动态更新员工技能尤其是特殊技能。若资源不足,企业会选择培训外包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培训联盟,共享培训资源。

4.行业:供给技能标准与服务。行业组织的治理能力影响技能形成的质量,行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是世界通行的做法。澳大利亚的行业组织将技能投资视为行业企业动态发展的竞争力,将协助政府提供劳动力市場信息、研究行业企业对职业岗位技能的客观需求、指导学校专业设置、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等视为重要使命。行业组织是企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代表,致力于促进院校与企业在技能形成过程中形成稳定可信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技能形成秩序以及供给行业特殊技能。行业组织通常以三种形式参与技能形成:一是建立或协助政府建立、更新技能标准,开展技能评价,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二是为企业和劳动力提供技术、技能、信息等服务,建立技能供需双方沟通平台,建立或协助建立行业技能形成平台;三是第三方社会组织为政府、企业、劳动力个人及家庭提供技能形成的决策咨询。

5.研究机构:技能预测与监测。研究机构的职能包括开展技能研究、制定技能预测模型、建构技能监测框架,从技能投资到技能使用全程促进技能供需匹配。技能研究指采用系统方法探索技能形成现象与问题的活动,旨在探索技能发展规律、明确技能发展趋势,为经济体制定技能形成制度、规划和战略提供科学依据。技能预测指在充分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目标、资源禀赋及未来增长基础上,确定经济体未来一段时间内技能需求的方向、内容、规模、质量等,旨在为技能形成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向。技能监测指建立观测模型或指标体系跟踪技能供需匹配状况,以备及时纠正技能错配,提升技能市场资源使用效率。比如,美国劳工部就业与培训管理局与三角园区研究所(Research Triangle Institute)、人力资源研究组织(Human Resources Research Organization)和北卡罗来纳州商务部(North Carolina Department of Commerce)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维护职业信息系统,其中,三角园区研究所是一个前沿性研究机构,负责设计技能预测模型、监督和持续更新职业信息库数据。

6.个人:技能供给。技能型社会是覆盖每个人整个生命周期内技能学习需求的社会形态,其主要特征是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个人是技能的有形载体,技能形成首先是个人参与技能投资的行动过程,其技能投资形式有付费或损失薪酬、耗费有效时间等多种形式,因此,促进技能形成的努力要落脚到个人拥有技能这一点上,个人是技能供给的第一主体。个人技能投资的外在动力源自就业倒逼的技能需求,内驱力源自职业成长需求、专业成长需求。此外,政府和行业企业通常会采用制度、政策、薪酬、晋升等手段激励个人的技能投资行为。

二、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的类型

技能形成中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受合作时间、合作方式、合作意愿等多因素影响,本研究选取合作时间和合作程度作为二维变量,将合作伙伴关系划分为战略联盟型、利益相关型、项目合作型、深度融合型四种(如下页图1所示)。

(一)战略联盟型:合作时间长、合作程度浅

战略联盟是组织为实现战略目标而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在利益共享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松散式网络化联盟。技能形成战略联盟将合作伙伴的单项优势协同为综合优势,并通过建立契约关系打通伙伴间的资源壁垒,实现技能形成的专业化协作和稳定的技能供给。战略联盟型合作伙伴关系的建构以法律政策为基础,政府作为发起者,通过政策、法律引导多元主体进入战略联盟,这些主体多因政策被动进入合作关系。受资源、地域以及各自发展目标的约束,他们尚处于相互了解、试探阶段,合作关系仅限于表达合作意愿、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等行动指向,详细的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要随着时间推移才能逐渐明晰,达成有效、紧密合作的周期较长。因此,战略联盟型伙伴关系是适用于合作关系建立初期、合作程度较浅的一种伙伴关系类型。各主体依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联合体等政策建立的技能形成合作关系,初期大多数是战略联盟型合作伙伴关系,要在多次协商、协同、协作中才能逐渐向深度融合型合作伙伴关系转变。

(二)利益相关型:合作时间短、合作程度深

技能形成中的利益相关型合作伙伴关系是以利益为基础建构的合作关系,各伙伴成员能够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实现合作的整体目标,且基于利益达成的合作程度较深。政府是社会治理者,追求社会收益最大化,由其主导建构合作伙伴关系会关注技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技能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等可测量的经济收益,或制度体系对终身技能学习氛围的营造、教育与培训体系内涵质量提升、完善的资历框架、科学的资格或学分等值换算方法等不可测量的非经济收益。企业是营利性组织,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在技能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中,无论扮演何种角色、承担何种职能,企业均需满足技能投资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的内在需求,即追求技能投资的经济效率。职业院校的运行依赖于政府资源投入,供给的技能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故其行动遵循覆盖技能投资成本下的社会收益最大化原则,其行动指向通过整合教育与培训资源、企业技能实践资源以培育与市场技能需求规格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构涵盖不同主体的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只要同时满足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合作愿景的利益相关度就高。即便没有外力驱动,各主体也会短时间内高效、自发地建立合作关系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甚至达成长期合作意愿,将原有的合作伙伴关系升级为深度融合型合作伙伴关系。

(三)项目合作型:合作时间短、合作程度浅

技能形成的项目合作型伙伴关系指以某个项目为载体实施的多主体间的技能形成合作,合作伙伴围绕技能项目需求分享资源、分担成本、分担风险、共享收益。伙伴关系以合作项目为载体,项目结束则伙伴关系终止。项目合作型伙伴关系通常合作时间短、合作程度浅,但因为合作项目的目标明确、周期短、见效快,利益关系明晰的项目型伙伴关系也较为常见。比如,研究机构与行业企业或学校合作实施技能研究调查、技能预测项目,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提供中短期企业员工技能培训项目,校企合作开设“订单班”等。若项目合作型伙伴关系的短期合作实践提供了较为成熟的合作基础与合作默契,合作伙伴关系可能演进为战略型伙伴关系、利益型伙伴关系、深度融合型伙伴关系。

(四)深度融合型:合作时间长、合作程度深

深度融合型伙伴关系的各主体以利益为基础,以超越利益的價值观和社会责任感为指引,以合力促进技能形成为共同愿景,建立权责明确的技能形成共同体。合作伙伴在资源、信息、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实现紧密协同,是合作时间长、合作程度深的最佳伙伴关系类型。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典型的深度融合型伙伴关系范例。无论以学校为主导还是以企业为主导,促进学校的技能知识与企业的技能经验积累两个技能形成环节的匹配与融合,无疑是政府、行业、学校、企业、个人及家庭技能形成的共同愿景。它能够同时满足政府实施经济转型、行业企业获得匹配技能、学校提升技能投资质量、个人及家庭实现以技能为载体的就业与职业成长等多重利益需求。深度融合型合作伙伴关系往往需要将政府科学系统的社会治理、行业企业对技能形成这一社会责任的担当、职业院校与培训机构对技能投资质量和内涵提升的追求作为前提条件。

三、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的应然状态

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的应然状态可从制度、目标、资源、行动、结果五个维度进行阐述。

(一)制度维度:统筹推动

技能形成涉及教育、财政、劳动就业等多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覆盖全产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民间组织,旨在推动个体全生命周期的终身技能学习。因关涉的主体众多、贯穿的时间线路很长,建构完整且配套的技能形成制度体系需要全社会的统筹推动。统筹多主体协同下的多层次伙伴关系包括:以政府为主导建设技能形成顶层制度体系的伙伴关系,内容涵盖技能预测、技能形成、技能使用、技能保护等覆盖技能形成全链条的伙伴关系;以行业为主导建设技能标准与规范的伙伴关系;以研究机构为主导研制技能预测或监测模型、指标体系、运行机制的伙伴关系;以企业和院校为主导建立的促进技能形成落地的伙伴关系等。倡导在制度的统筹推动中采用整体政府的方法,协调技能形成纵向和横向层面的问题,引导利益相关者进入技能形成领域,在保持各参与方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提高合作决策的收益。

(二)目标维度:同向同行

合作伙伴关系是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下,每个成员均自愿参与组织行动以实现共赢。信任、承诺是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建设的基石,各伙伴在此基础上达成合作共识。技能形成中的有效伙伴关系具有多维度、多层次特征,是依据多维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的技能共同体。伙伴行动的原则是同向同行,共同愿景是促进国家层面、组织层面、个体层面的技能形成和可持续发展,成员间的信任和承诺指向提高个体就业技能,即提高包括就业前技能、工作期间技能发展在内的所有工作世界需要的能力。可见,在目标层面同向同行的技能形成伙伴关系以共同利益为驱动力,行动理念聚焦于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趋同,以共同价值观、共同行动追求个体技能提升、技能投资公共物品增加、技能形成制度体系健全、经济增长力强劲。

(三)资源维度:优势互补

建构技能形成伙伴关系需要协调多种关系、整合多种资源以组建起多样性的技能形成联盟或共同体,合作伙伴间的资源依赖性越强、行动主动性越强,合作关系就越稳固。基于伙伴间资源互补特性建立的技能形成共同体,因伙伴间资源依赖性达到最强而合作关系最为紧密、技能形成行动的效率最高,更易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比如,韩国的国家人力资源开发财团是联合体性质的企业联盟,其工作方式是通过组建多个中小企业联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秀培训设施形成职业培训的强大合力,为中小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共同培训,为打造战略性经济新增长力储备人才。

(四)行动维度:协同共生

稳定且高效的技能形成伙伴关系在行动层面表现出协同共生的特征。协同共生指合作伙伴通过建立合作竞争、良性竞争、同向同行的合作运行机制,开展协调、合作、和谐的交互活动,达成合作愿景并建立可持续的动态生存竞争力。行动默契弱化了合作过程中的冲突频次和强度,只要达成一致意向,就能实施共同行动。合作伙伴协同共生的行动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不同领域间的协同创新,包括教育领域内部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以实现技能形成路径接续、技能框架衔接与融通,旨在促进个体实现终身技能学习;产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融合创新,如产业园区或工匠园区中学校、企业、研究机构、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主体间开展的多层次、多类型产教融合行动。我国正在倡导的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就是典型的合作伙伴协同共生政策。二是同领域内不同层级、同层级内不同领域的衔接贯通,包括职业教育内部实现技能形成纵向贯通,如中高职贯通,职业教育本科、硕士和博士体系搭建等;还包括不同技能形成路径下技能资格的横向衔接,实现正规与非正规教育资格、正式和非正式学习成果的等值评价。

(五)结果维度:互惠共赢

以共同愿景为技能形成共同体的价值引领,合作伙伴分享资源,相互汲取优势能量,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同发展,可获得互惠共赢的结果。一是政府主导建设技能形成制度体系,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发展,搭建覆盖个体全生命周期的技能形成框架,优化终身技能学习路径,赋能个体可持续更新技能的能力;结合区域发展目标,优化教育与培训的结构布局以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对接,以高素质的技能资本赋能产业发展。无论是个人在全生命周期内的技能收益最大化,还是行业企业因匹配的技能人才实现利润最大化,都是政府社会收益最大化的表征。二是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制定职业或技能标准、收集并发布技能信息、建设技能供需双方以及相关利益主体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产教融合、参与技能质量评价、实施职业资格评价,实现以标准引领技能形成方向、内容和质量的目标,减少因信息不充分、技能错配、技能投资失误造成的技能形成资源浪费,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目标。三是研究机构通过技能研究、技能标准研制、技能预测或监测模型研制为技能形成提供理论支撑,参与技能形成政策制定,确保技能形成伙伴关系行动的指向明确、合理。四是个人借助优化的技能形成框架,在生命周期不同时段选择效用最大化的技能形成路径、内容,实现可持续的技能投资收益最大化,降低因技能需求变迁导致的就业风险,依托技能建构可持续生计。

四、我国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建构的优化路径

我国经济体量庞大、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参差不齐,要在2035年实现建成技能型社会的目标,无疑任务艰巨。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统筹协调、通力合作是促进技能形成的必然选择,即技能形成的过程是多方主体共同发力的过程,也是多重伙伴关系建构并不断协同、耦合的过程,这一点已经在多个国家技能形成实践中得到验证。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在劳动力开发中均带有强烈的政府干预印迹,并形成了“市场—政府”协作模式下的多重伙伴关系。新加坡技能形成中伙伴关系的典型特征是劳资政三方或多方参与,在国家层面设有国家三方顾问小组,通过三方公平雇佣联盟、三方工作与生活和谐发展策略委员会、三方论坛等全国性机构实施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等。韩国的工作岗位委员会以建立劳资民政相生型劳动力职业能力开发生态系统为工作方向之一,以区域人才需求为先导,以地方自治团体、企业、劳动力、居民为主体,围绕区域生产力提升开发设计职业培训体系和内容。综上,我国在技能形成中建构合作伙伴关系的优化路径应采用整体政府的治理思路,选择政府宏观调控或政府与市场协作的模式,即以整体政府的统筹协调促成多元主体间建立通力合作的伙伴关系,以提升技能形成的行动效率。下面结合典型国家促进技能形成中合作伙伴关系建构的历史经验和我国国情,具体从合作伙伴的权力与责任界定、伙伴关系的系统治理规范、协同共生的技能形成模式三方面分别阐释我国在技能形成中建构合作伙伴关系的优化路径。

(一)依托制度界定合作伙伴的权力与责任

技能形成既是市场主体、个人及家庭通过技能投资获取技能收益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更是国家层面、集体意义上的社会能力养成,周期较长且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与博弈。基于整体政府的治理思路,建议我国围绕技能形成建立系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作为建构良性合作伙伴關系的根本保障。

1.在法律法规的高度界定合作伙伴的权力与责任。我国建构促进技能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要依据多元主体在技能形成中的职能,清晰界定其在合作伙伴关系中享有的权力和应尽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在充分考虑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前提下界定对等的责任范畴,以清晰的权责边界规避多元主体在技能形成行动中因“搭便车”而导致的任务失败。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将制定技能形成制度、促进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界定伙伴权责置于国家法律高度。比如,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确定了双轨制职业教育制度,翔实阐述了学校、行业组织、企业在育人行动中的责、权、利。日本政府在《职业训练法》(1958年颁布,后续多次修改)中提出企业主在为其雇员提供职业训练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公共当局的主要任务是对雇主所开展的职业训练活动进行鼓励和帮助。英国于2022年颁布《技能与16岁后教育法案》,提出创建基于学徒制和T-Levels的统一技能系统,将雇主置于16岁后技能开发体系的核心位置,以确保所有技术资格标准符合雇主需求,促进区域实现技能供需均衡。就我国而言,在法律法规高度或国家政策、战略、计划等体现整体意志的层面界定技能形成合作伙伴的权力和责任都是可行的,可按正规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分类操作,也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台配套人才培养方案,或制订重点人群技能形成计划,分门别类地阐释可行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内容和机制、各伙伴职责和权力等详细内容。

2.依托覆盖技能形成全流程的制度体系确定合作伙伴的权力与责任。建设技能型社会,要建构完善的技能形成制度体系,旨在为技能形成全流程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覆盖技能研发或研究、技能预测或监测、技能形成或传递、技能使用、技能评价与反馈、技能再投资(技能更新或深化或转型)这一技能形成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对应建立技能预测制度、技能形成制度、技能使用制度、技能保护制度,在各项制度及其制度子集下界定合作伙伴的构成、行动权力边界与责任范围,遵循多方参与、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建构促进合作效能提升的行动机制。

(二)依托系统治理规范技能形成伙伴关系

系统性治理已成为国际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趋势。比如,欧洲培训基金会提出构建多层级治理模式,加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我国于2018年确立了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由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以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综上,我国在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进程中可采用系统性治理的理念来规范合作伙伴关系,旨在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技能形成行动的积极性,以充分协调、统筹调动整个社会的技能形成资源。系统性治理涵盖全面性治理、分层次治理和目标性治理三方面内容,依据系统性治理思想建立的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是具有覆盖全面、体现针对性、向目标动态趋近三个特征的良性合作伙伴关系。

1.依据全面性治理理念建立覆盖全面的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我国技能形成的全面性治理指从技能形成全流程视角出发,全方位考虑多元主体的性质或功能,以及各主体之间、各主体与技能形成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在全面把握技能形成规律的基础上实施宏观层面政策协调。

2.依据分层次治理理念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明确技能形成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的目标、任务、职责与权限,据此制定单层次有针对性的治理制度:国家层面的治理聚焦技能形成的顶层谋划或战略布局的科学性,地方层面聚焦守正创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技能形成落地制度与布局。比如,2022年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就是典型的分层次治理。

3.依据目标性治理理念建立趋近技能形成的战略目标或具体目标的动态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我国落实技能形成系统性治理的进程中,所有的制度都应促进合作伙伴的行动能够达成技能形成的目标,即通过建立目标体系、协调机制与反馈机制,使得合作伙伴的行动能够及时纠偏并向目标趋近。具体而言:一是依据技能形成制度体系要达到的最终状态,探索促进伙伴达成合作的关键利益、有效机制、根本制度等;二是建立技能形成目标达成的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以制度协调多元伙伴关系,建立科学、通达的反馈渠道和反馈机制从而及时解决技能形成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技能形成伙伴的行动不偏离预定目标,提升行动效率。

(三)依托协同共生的技能形成模式契合技能形成的社会属性

促进技能形成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几乎所有教育类型以及职业培训,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涉及社会多个主体及其掌握的多种学习资源。它不仅仅是教育与培训问题,还是就业问题,更是一个经济体战略发展高度的竞争力塑造问题。可见,技能形成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它以知识、能力、技能、素养的形式体现,但实质是一个涉及就业、工资、福利、晋升、经济转型、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复杂、综合的社会问题,因此,建立技能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必须放到整个社会系统中去思考。多元伙伴协同共生是促进技能形成的根本要求,在庞大的社会系统中,技能形成各主体间相互依存、融合渗透,边界逐渐模糊,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且互动积极、行动协调的协同共生形态。

在现有研究中,多元主体共生模式主要有一体化组织共生模式、对称性互惠行为共生模式以及“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三类。其中,一体化共生模式是指多元主体依托组织实现共生,各主体在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组织中交流与合作,强调基于组织建立稳定的共生关系;对称性互惠行为共生模式指以伙伴分工与合作为基础,由此产生的系统能量平均分配,强调基于共生关系获得平均的利益分配;“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指建立组织程度高的共同体,根据各合作伙伴对行动的投入分配系统能量,强调在共生关系中同时形成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稳定共生关系和基于投入产出核算的分配机制。比较而言,“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兼具一体化共生模式和对称性共生模式的优点,故在我国的技能形成中,建议以这一模式促进多元伙伴协同共生,具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释。一是为长期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要促进多元伙伴组建具有共同技能形成愿景的共同体,制定伙伴合作的长期行动框架,旨在促进形成长期稳定的伙伴合作意向,为稳中求进奠定组织基础,这也是促进终身学习的组织基础。二是多元伙伴在行动层面的合作以契合自身资源优势的适切分工为前提,各主体基于技能形成共同体中的任务分工、依据收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即以共同体绩效增量为合作愿景,以自身任务分工为近期目标,以行动投入为成本约束,最终实现收益最大化。这种以责任分担比例确定收益分享比例的行动原则契合市场化的成本收益内在化原则,能够充分激发合作伙伴的行动意愿。三是以技能形成共同体的组织优势推动合作伙伴互动、协作、融合,避免各主体在自身收益最大化行动中仅考虑自身收益而可能对其他主体产生利益损害以及整体不协调。在我国技能形成实践中,“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在产教融合领域主要表现为建立“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合作伙伴运行机制”;在促进形成终身学习的路径中主要指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以及在建立促进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非正式学习成果等值融通转换的制度体系中建构合作伙伴关系等。总之,技能形成共同体的组织优势最终通过政府、行业组织、共同体的理事会(董事会)的统筹协调职能来实现多元伙伴主体的协调共生。比如,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基于产业园区的技能形成共同体,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是宏观统筹协调机构,“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是促进技能形成的共生行动机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建设技能型社会的进程中,促进建构良性合作伙伴关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战略、计划对合作伙伴的顶层设计。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试错,既要建立满足多元合作伙伴利益最大化的责任分担与收益分享机制以激发行动意愿,又要通过技能行动共同体的组织优势来实现社会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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