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合格项目分析
2024-01-01黄剑威
【摘要】本文依据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结合电动摩托车3C认证的检测工作,为企业产品参数设计提出可靠建议,加快电动摩托车企业认证速度、降低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加强电动摩托车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用车安全。
【关键词】电动摩托车;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分析;改进方法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4977.2024.04.019
Analysis of Unqualified Items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Light Motorcycles
HUANG Jianwei
(Guangxi Deyan Testing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Guigang 537100, China)
Abstract: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situation of unqualified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spot checks of electric motorcycle products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based on GB 7258—2017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Motor Vehicle Operation Safety. Based on the testing work of 3C certification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reliable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or the design of product parameters for enterprises, accelerating the certification speed of electric motorcycle enterprises, reducing the failure rate of product spot checks, strengthening safety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for electric motorcycles, guiding consumers to make correct purchases, further improving product quality, and ensuring consumer safety when using the vehicle.
Keywords: electric motorcycles; standard requirements; analysis of non-conforming projects; improvement methods
0引言
电动摩托车是一种以电力驱动的摩托车,相较于传统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具有环保、节能、噪声小、加速性能好、维护成本低等优点。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动摩托车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政府也在推动电动摩托车的发展,鼓励绿色出行,加强了对燃油摩托车的限制,进一步促进了电动摩托车的普及和应用。但在实际生产中,一些电动摩托车存在着不合格问题。因此,本文根据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针对电动摩托车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和探讨,这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要求和分类
电动摩托车是电动车的一种,外形类似摩托车,但驱动方式不同。它使用蓄电池来驱动马达实现行驶。电动摩托车产品种类如表1所示。

1.1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由电力来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1)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动力是由电力来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设计最高车速>20 km/h且≤50 km/h,整车整备的质量>40 kg且设计最高车速≤50 km/h;2)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动力是由电力来驱动的,设计最高车速≤50 km/h且整车整备质量≤400 kg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1.2电动摩托车
动力由电力来驱动的摩托车,包括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1)电动两轮摩托车:动力由电力来驱动,设计最高车速>50 km/h的两轮摩托车;2)电动三轮摩托车:动力由电力来驱动,设计最高车速>50 km/h,整车整备的质量≤400 kg的三轮摩托车。
2电动摩托车产品监督抽查概况
近两年来,广西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验了包括车辆识别代号(VIN)、车速表指示误差值、车辆标志、车速受限车辆最高车速、转向装置、转向轴轴荷比、乘坐人数核定、外廓尺寸、驻车稳定角、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安全要求等11个项目。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涉及车速表指示表误差值、车速受限车辆最高车速、转向装置、驻车稳定角。2023年与2022年的抽查结果比对如表2所示。

与2022年监督抽查结果对比,2023年总批次增加了20批次,2023年总体的不合格发现率同比2022年下降了10.0%。2022年生产领域不合格发现率21.1%,2022年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19.0%;2023年生产领域不合格发现率0%,2023年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14.0%。2023年生产领域不合格发现率同比2022年下降了21.1%,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同比2022年下降了5.0%。电动摩托车产品的整体质量情况有所提升,建议当地市局继续加大对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企业产业升级,提升产品质量。
3电动摩托车不合格项目分析
3.1车速表指示误差值(设计最高车速≤40 km/h的机动车除外)
车速表指示误差值对骑行者掌握行车信息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骑行者需要知道自己的当前速度,以便在需要时进行适当的加速或减速。速度指示可以帮助骑行者避免超速或者缓慢。对于道路安全来说,车速也是一个关键因素,过快或过慢的速度都可以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通过精准的车速表,骑行者可以更好地控制增加的速度,从而降低这种风险。此外,车速表还可以帮助骑行者更好地预测路况。车速表指示对于骑行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信息,可以帮助骑行者更好地控制速度、预测路况、保障行车安全。此次抽查发现,车速表指示误差值这一项目有6批次不合格,为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
电动摩托车标准要求实际车速v2与车速表指示车速v1之间应符合关系式:0≤v1-v2≤(v2/10)+4。例如,将被测电动摩托车的车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的滚筒上使之旋转,当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40 km/h时,读取该电动摩托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当v1的读数在40~48 km/h范围内为合格;当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为40 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在32.8~40 km/h范围内为合格[3]。
车速表指示不准,容易影响骑行者对行车信息的误判。其不合格的原因: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出厂前未调整好测速系统,导致车速表精准度不匹配;二是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选用测速精度不高的测速系统;三是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追求速度过快的精神体验,故意调节过高的速度表,让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自己速度快,拥有更好的精神体验。
3.2车速受限车辆最高车速
车速受限措施旨在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通过限制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减少因超速行驶引发的碰撞和伤亡事件。此外,这一措施还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的效率。标准要求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要≥20 km/h,≤50 km/ h,其速度应在设计及制造上确保其实际最大行驶速度在满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在空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的110%。而电动摩托车的速度>50 km/h,最大行驶速度无要求,不做该项测试。例如,最大设计速度为50 km/h的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检测满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50 km/h,空载状态下不会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的110%,即55 km/h。
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为部分生产企业不熟悉产品标准,生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没有达到标准的速度设计要求,空载状态下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的110%。还有部分生产企业未调整好车辆控制系统,满载状态下超过其最大设计车速。
3.3驻车稳定角
两轮摩托车的驻车稳定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两轮摩托车停放时能够维持稳定不倒的能力。优秀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应该具有良好的驻车稳定角,从而更好地保证驾驶员的安全。因此,驻车稳定角稳定性越好,也越容易控制,对保障行车停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标准要求两轮普通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前轮距≤460 mm的正三轮摩托车在用撑杆支撑时,向左的驻车稳定角大于或等于9°、向右的驻车稳定角大于或等于5°、向前的驻车稳定角大于或等于6°;在用停车架支撑时,向左的驻车稳定角、向右的驻车稳定角、向前的驻车稳定角均应≥8°。
驻车稳定角对车辆驻车时的稳定性、安全性影响很大,这几次抽查中也发现几批次该项目不合格。发现的不合格驻车方式均为使用撑杆支撑向前不足标准要求6°时发生滑移或侧翻。车辆的驻车稳定角不满足标准要求,如果遇到大风天气或被人碰到等突发状况,就比较容易翻倒,发生危险。其不合格的原因:一是驻车系统出厂装配不到位、驻车支点设计不合理;二是车辆在运输途中,驻车系统的撑杆或停车架受到挤压磕碰,导致驻车系统有撑杆或停车架损坏,影响驻车稳定角的性能。
3.4电气安全要求
电气安全要求中,主要的不合格项目普遍发生在绝缘电阻测试项目上。绝缘性能是电气安全要求的一项重要安全指标,由于电动摩托车是机械部件、电器部件等的结合体,所以绝缘电阻的测试也是电动摩托车整车安全要求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绝缘电阻测试包含常态绝缘电阻和防水试验后的绝缘电阻测量。
标准要求缘电阻测量前应先将电动摩托车放置在下列环境中8 h(温度:18~28℃;相对湿度:85%~100%;气压:86~106 kPa)。按照下面的三项防水试验进行操作后,立即去测量整车电路的绝缘电阻值(电动摩托车此时仍是湿的),此时车子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Ω/V;整车静置24 h后再次测试后,此时车子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000Ω/V∶1)洗车测试使用符合GB/T 4208—2017中IPX5规定的喷头洒水装置,向车身各接缝喷淋(自来水),流量为12.5 L/min,冲洗一个循环;2)雨淋测试使用符合GB/T 4208—2017中IPX3规定的喷头洒水装置,流量为10 L/min,喷淋时间5 min;3)涉水试验中,电动摩托车以20 km/h的规定速度,在水池(水深10 cm)中行驶500 m。如果水池的总长度不够,不能达到要求规定的连续行驶时间的情况下,可在水池间往返进行试验,但试验的总行驶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当<10 min。
在该检验项目中,个别样车还是存在不合格的结果。绝缘性能影响着电动摩托车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我们非常重视。温度和湿度对电动摩托车绝缘电阻有很大影响,通过认真观察和分析测试的不合格样车,发现不合格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样车接线线路的自身绝缘材料难以满足绝缘要求;二是样车中的电气线路工艺水平不够完善。例如,企业在安装车辆线路的时候,绝缘线路中的接线接口包裹不严谨,绝缘性能差,导致接线处与车架之间没有良好的绝缘保护;或者在线路遇水后接线处之间留有明显水分,影响了车子绝缘性能等。
目前,常见的电动摩托车品牌和型号很多,质量也参差不齐。一方面,生产企业在设计电动摩托车的接线线路时,没有选用合适的绝缘材料。另一方面,生产企业整车的塑件外壳不是自己生产的,都是找别家企业代工设计开模来批量生产的。考虑到不同生产企业的成本、工艺等差异,整车在组装车体外壳时连接的密封性不足,都会引起当车子在淋水涉水的时候,雨水会从缝隙中流进整车的内部零配件中,导致内部的车架管、凹槽等有积水无法顺利排到外面。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都会影响绝缘性能,也易引发电动摩托车的安全问题。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在生产新车型的3C认证测试中,该项目测试不通过的原因和上面的原因一致,都是需要企业对样车进行整改,重新设计、调整线路绝缘包裹,或选用耐高压、高频的绝缘材料,提高线路的绝缘性能后均可符合标准要求。
4结束语
通过检验过程中常见不合格项目的分析,能够更加了解电动摩托车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导生产企业可以合理设计、规范生产产品,帮扶企业产业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引导消费者可以正确选购,避免消费者购买问题产品。监管部门加大对电动摩托车经销商的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测机构以检测认证助力电动摩托车全行业,共同为电动摩托车产品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S].
[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 24155—2020[S].
[3]余世光.电摩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影响[J].中国自行车,2009(11):4-6.
【作者简介】
黄剑威,男,1992年出生,学士,研究方向为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电动摩托车产品检验。
(编辑:李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