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专利信息分析的药学及中药学学科建设思考
——以“双一流”高校为例
2023-12-30丁佐奇
王 崴,丁佐奇,2*
(1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 211198;2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天然药物》编辑部,南京 210009)
高校作为大多数科研人员的发展平台,其科研成果的主要展现方式是专利和科技论文。相较于科技论文,专利除了包含技术信息外,还包括一定的法律、经济、市场等信息,分析这些信息能够提供技术情报、帮助决策。
2015 年,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1],是继“985 工程”、“211工程”等建设项目后提出的又一旨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案。2022 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2]中,除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这两所自主确定建设学科的高校外,共有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6所高校建设一流药学学科,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和成都中医药大学6所高校建设一流中药学学科。本研究拟从专利申请及授权等情况的角度出发,关注药学和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近五年的创新成果,以期了解相关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后的创新发展态势,为药学及中药学学科建设、高校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使用智慧芽(PatSnap)全球专利数据库,借助国际专利分类表(2023 版)检索12 所高校2018—2022年申请的药学及中药学相关专利。
国际专利分类(IPC)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建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和管理工具[3],用以细分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由8 个部组成,以A-H表示。本研究借鉴已有研究[4-6],检索药学和中药学相关专利使用的IPC 分类及其技术类别见表1。以检索式“ANS:(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 or 北京中医药大学 or 天津中医药大学 or 复旦大学 or 上海交通大学 or 上海中医药大学 or 南京中医药大学 or 中国药科大学 or 浙江大学 or 中山大学 or 暨南大学 or 成都中医药大学) AND APD:[20180101 TO 20221231] AND IPC: (A61K9 or A61K31 or A61K33 or A61K35 or A61K36 or A61K38 or A61K39 or A61K41 or A61K45 or A61K48 or A61P or C07C or C07D or C07F or C07H or C07J or C07K or C12N or C12P)”。需要说明的是,北京协和医学院是北京协和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实行院校合一管理体制的高校,故以“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为申请人进行检索。以各高校名称进一步筛选检索结果。最后,以每件申请显示一个公开文本合并,导出申请日、授权日、发明人数量、IPC 分类号、法律状态等信息。
表1 检索使用的国际专利分类(IPC)分类号对应技术类别
2 药学与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近5年申请与授权专利情况
2.1 高校专利申请概况
2018 年至2022 年,12 所高校作为原始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共有10 310 件,其中有9 215 件为中国专利申请,其余1 095 件为国际专利申请。所有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两种类型,发明专利有10 257件,占比达99.5%。
如图1 所示,2018 年以来,12 所高校药学与中药学相关专利申请量维持在较高水平,且申请量有上升趋势。图1 中授权率表示当年申请的专利获得授权的情况,例如,2018 年申请的专利无论在之后哪个时间段获得授权,均以2018 年的橙色部分表示。由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近年的申请量和授权率较低可能是因为审查进度较缓,部分申请文件还未公开或未获授权。虽然2020—2022年的数据与最终情况有一定差距,但以2018 年和2019 年的授权情况看,约半数的专利申请最终会成功获得授权。
图1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总体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图2为各高校近5 年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申请及授权量排名靠前的大多为综合类院校,浙江大学以2 757 件专利申请遥遥领先,其授权率也是12所高校中最高的。中国药科大学从医药类院校中脱颖而出,专利申请量仅次于浙江大学,位列第二。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专利申请数量落后,但申请的专利中有43.1%已获得授权,原始创新能力较强。
图2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2.2 技术主题分析
IPC 分类是一种等级式结构,按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的顺序逐渐细分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每件专利至少有一个IPC 分类号。如图3 所示,总体上来看,A61K31(含有机有效成分的医药配制品)、A61P35(抗肿瘤药)、C12N15(突变或遗传工程;遗传工程涉及的DNA 或RNA,载体(如质粒)或其分离、制备或纯化;所使用的宿主)、A61K47(以所用的非有效成分为特征的医用配制品)领域的专利数量较多,较为热门。
图3 12 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申请的药学相关专利的技术领域分布
在IPC 分类中,小类A61P 指化合物或药物制剂的特定治疗活性,分析该小类下的分布情况有助于识别高校的优势研究方向,为研究成果的进一步转化、校企合作的推进提供参考信息。由图4可见,综合类院校和中国药科大学的专利更关注A61P35(抗肿瘤药)、A61P31(抗感染药)、A61P25(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A61P1(治疗消化道或消化系统疾病的药物),而除中国药科大学外的医药类院校关注的领域主要是A61P29(非中枢性止痛剂,退热或抗炎剂,例如抗风湿药;非甾体抗炎药)、A61P9(治疗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药物)、A61P37(治疗免疫或过敏性疾病的药物)、P61P17(治疗皮肤病的药物)。
图4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申请的专利在小类A61P的分布情况(图中数字单位为件)
2.3 专利许可及转让情况
专利许可按照许可的范围及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等。其中,独占许可的被许可方垄断了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实施权力[7],效力最强。在所有专利中,有11 件专利发生了许可活动,其中有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的9件为独占许可,相关信息见表2。
表2 药学与中药学一流9件独占许可专利的情况
如图5 所示,在各高校近5 年申请的专利中,有118 件已经发生了权利转移,其中有100 件发生在高校与企业之间,一定程度上初步实现了科研成果转化。浙江大学的转让数量最多,有31件,中医药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专利转让数量较少,可能与其申请及授权量本身较低有关。
图5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专利权利转移情况
2.4 国际专利情况
在1 095 件国际专利申请中,各高校的申请量排名仍呈现除中国药科大学外,综合类大学排名靠前、医药类大学排名靠后的情况。图6为各高校的国际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其中外环表示申请量,内环表示授权量。可以看出,浙江大学的申请量及授权量明显高于其余所有高校。中国药科大学的申请量排名第二,但授权量表现不够突出。计算各高校国际专利的授权率发现,半数高校国际专利的授权率在10% ~ 20%。
图6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国际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所有国际专利申请中,有507 件处于国家阶段,其中包括173 件授权专利、288 件在审专利申请、32 件失效专利和14 件法律状态不确定的专利申请。如表3所示,选择向美国申请专利的高校数量最多,向美国、日本、德国申请的专利授权率接近,7件卢森堡的专利均获得授权。
表3 进入国家阶段专利申请数量多于5件的国家
图7为各高校已授权的国际专利情况,综合类大学的优势明显,而中国药科大学仍保持在较前位置。在所有进入国际的专利中,中国药科大学2018 年申请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号:CN201810365880.0,发明名称:苯基联三氮唑类MLL1-WDR5 蛋白-蛋白相互作用抑制剂)拥有最多的同族专利,目前共有21 件进入了不同国家/地区的专利申请,其中美国的同族专利已获得授权。与该抑制剂相关的制法和用途专利也已获得我国授权,并进入了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
图7 12所药学与中药学一流高校授权国际专利情况
3 专利视角下高校药学及中药学学科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高校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专利的数量与质量表征着学科的进步与发展情况。因此,高校在建设一流药学与中药学学科的过程中要重视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可以从成果的展现方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的建设、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方面入手,走高质量创新发展道路,加速创新、保护创新。
3.1 审慎科研成果展现方式,提高专利布局意识
高校科研成果的产出较多地采用科技论文形式,但结合药学及中药学学科的特点以及全球医药竞争格局,通过知识产权来保护研究成果同样非常重要。根据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在专利申请日前发表文章,相关技术成果就成为了现有技术,会破坏专利的新颖性。因此,各位科研人员需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哪些成果可以公开发表,哪些成果需要使用知识产权来保护需要慎重斟酌。此外,我国高校在PCT专利国际申请方面落后于国外知名大学[8],本研究中12所高校近五年的药学专利中,进入国际的数量占比仅十分之一,进行全球专利布局的专利数量不足。这也提醒研究人员在关注国内市场的同时更要具备国际视野,有前景的药物专利要及早进行全球专利布局。高校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改善原始专利质量,提高国际专利申请的基础水平。
3.2 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带头作用,辐射周边高校
自2008 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我国持续重视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在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9]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我国正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高校作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具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的多重能力,自2019 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10]已遴选了4 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本研究关注的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暨南大学已位列其中。在一流药学及中药学学科建设过程中,信息服务中心可以参与科研项目的调研工作,为科研人员提供科技查新、技术方案的检索与挖掘、专利价值评估等服务。此外,这些高校还可以发挥带头作用,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中的重要节点,辐射周边高校与地区,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施。
3.3 建立高校专利代理合作,吸纳培养相关专利人才
人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愈发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时代背景下,引进、培养兼具药学或中药学、法学、管理学等背景的研究人员是一流学科建设的必经之路。专利申请的过程有诸多环节,而科技论文和专利文件的撰写及发表流程之间有较大差距,不少高校面临着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的问题,具有药学及中药学专业背景知识的专利代理师少[11]、相关专利转化专职人员不足[12]。面对这样的人才困境,学校可以凭借自身的教育优势,在教学过程中穿插相关专利知识的培训,为医药相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输送人才。此外,学校也可以发挥自己作为学术交流平台的优势,邀请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等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讲座,拓宽学生视野,从不同角度共同助力药学及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
本研究涉及的12 所高校中,已有不少高校为本校师生申请专利提供便利,这些经验值得借鉴。例如,浙江大学的学院网站公开发布了与学校合作较多的、与科技处签订了专利代理协议的专利代理事务所,与这些机构合作可以节约一定时间,且与个人合作相比风险较小。中国药科大学则为学校师生提供了通过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通道进行专利代理的便利,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专利答复等工作获得快速预审资格,缩短了审查时间,之后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授权。
3.4 加速专利运营,推动成果转化
我国高校医药科研成果数量多,但转化率低、推广率低,未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3],因此“双一流”高校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在近五年12所高校的所有药学及中药学相关专利申请中,发生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许可的数量非常少,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技术本身存在缺陷,专利成果与生产实践之间有一定距离,实施困难;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转化的过程中有阻碍,例如政策支持不足、校企合作渠道少、专利撰写质量不佳等。2020 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已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14],对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增强高校专利运营能力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省市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高校的专利转化,例如,2020 年江苏省启动了全省首届专利拍卖活动,以“网络竞拍+协议成交”方式公开高效地促进了高校专利成果的流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15],关注供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组织高校院所与企业的专利技术对接活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利快速许可等新型许可模式;浙江省则出台了相关专利转化资金支持政策,支持高校院所输出专利。“着力推进成果转化”是“双一流”建设方案中的建设任务之一,在优惠政策支持下,高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重基础研究而轻应用研究,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以确定哪些成果值得申请专利,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也要积极寻求转化合作。
4 结 语
本研究基于12所建设药学和中药学一流学科的高校近5 年的专利情况,探究了其入选第二轮“双一流”阶段的创新发展态势。医药产业相关专利的数量与质量反映出国家医药技术的发展水平,高校作为国家重要的创新主体,在大量产出专利的同时更要重视专利质量、兼顾全球专利布局。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检索仅使用了智慧芽平台,可能有疏漏、重复,且分析使用的指标可能不够全面,没有展示高校创新发展全貌。未来的研究可以探索建立高校药学及中药学相关专利特色评价体系,关注以专利形式公开的创新成果,丰富高校一流药学及中药学学科建设成效评价的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