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开放数据中的利益相关者互动机制构建与协同治理研究
2023-12-30赵夕姝
赵夕姝
(南京图书馆,江苏 南京 210018)
1 引 言
“开放数据”是指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获取、免费访问、自由使用和共享的数据资源[1]。开放数据这一定义来源于2007年国际语义网会议,随后获得学界的广泛关注。图书馆作为重要的社会文化服务机构,馆藏资源中有着海量的数据,是开放数据的重要提供者。围绕开放数据,图书馆为用户提供着多种开放数据服务,包括数据开放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和面向政企机构的可信智能计算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数据服务需求。图书馆开放数据是图书馆以不同类型数据资源开放为中心开展的一系列开放活动、开放行为的总称[2],包括科学数据开放、馆藏资源开放、文献资源开放,以及对开放数据的开发利用研究和对用户开放数据使用的指导等。图书馆开放数据在于挖掘数据的价值、发挥数据的作用,使数据资源得到全面共享,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从图书馆角度来看,推动数据开放能提升自身的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数据服务能力,优化数据资源结构,拓展数据共享的深度和广度。从用户角度来看,图书馆促进数据开放可以使用户自由便捷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资源、更公平地获取数据[3]以及更有效地发挥出数据的价值进行决策。图书馆开放数据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能在发布、传播和共享过程中发现价值与实现增值,是科技事业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数字智能技术快速发展,虽然图书馆开放数据已成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和科学研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资源,但是仍存在着数据互动机制缺乏、数据治理混乱、数据质量差、资源浪费等问题,而图书馆开放数据多元互动机制及协同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异构、数据安全保障性不足等问题,更好地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因此,本研究在归纳梳理图书馆开放数据、图书馆开放数据治理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构建图书馆开放数据多元互动机制,总结各参与主体的协同治理路径,以期为国内图书馆开放数据的使用与治理提供借鉴。
2 开放数据概述
2.1 开放数据内涵
开放数据是指由数据服务机构发布,供用户自由获取、自由使用、自由引用和自由加工分享,不受任何法律、政策、技术限制的数据资源[4]。同时,开放数据是开放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开放数据具有价值、可使用,并且对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能起到促进作用时就证明开放数据是有价值的、值得推广和使用的。
2.2 开放数据的类型
目前,学界对开放数据的类型也进行了诸多研究。杨鹤林[5]研究发现图书馆开放数据包括文化资源、科学数据、实验数据、社会调查数据、数字文献等;吴予晨等[6]通过对国外图书馆开放数据服务调查发现,开放数据包括科研数据、观测数据、社会数据、天气数据等,每类数据都是基于调查和实验产生的。根据英国图书馆学会(British Library Association)的分类标准[7],图书馆开放数据可以划分为7种类型:1)文化数据,主要是指文化作品和人工制品的数据,包括作品的标题信息、作者信息、日期信息等;2)科学数据,是指伴随科学研究而产生的数据资源,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数据和自然科学数据;3)经济数据,是指社会市场经济变化的信息数据,如存款利率、购买力指数等;4)统计数据,是指由专业统计机构调查统计发布的数据,如人口数据、交通数据、城市发展数据等;5)天气数据,是指由天气观测、气候观测和预测产生的数据,如降雨指数、高温预警信息等;6)环境数据,是指与自然环境具有密切联系的数据信息,如污染物指数、可吸入颗粒物指数、氧含量指数等;7)其他数据,如地理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通信数据等。
2.3 开放数据的特征
根据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Horizon 2020)关于图书馆开放数据的界定[8],其具有3个维度的关键特征:1)可访问性和可用性。开放数据是可持续使用的,并且具有较低的使用成本,能够通过互联网远程获取,必须以一种便捷可修改的形式提供;2)可重复使用和分享。开放数据可依据重复使用和持续分享的政策条款提供,数据资源必须能被计算机设备处理,且能与其他数据集混合;3)普遍参与。每个用户能够下载、获取、使用、引用和复用数据,不因数据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和经济实力进行限制。
3 图书馆开放数据中的利益相关者
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由斯坦福大学经济学院为解决企业管理问题而提出,旨在促进影响企业经营利益相关者的平衡和利益实现。弗里曼(Freeman)认为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形成利益关联,对企业目标实现具有直接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可称为利益相关者[9]。威勒(Weller)指出,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发展而与企业产生直接联系的利益相关者具有社会性;未参与到企业经营发展但与企业产生间接联系的利益相关者不具备社会性[10]。按照威勒的观点,利益相关者可划分为4种类型:1)与企业具有直接联系的组织或个人为首要社会性利益相关者;2)从事社会活动不参与企业经营但与企业产生间接联系的为次要社会性利益相关者;3)不与企业产生具体联系但对企业具有直接影响的为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4)与企业没有直接联系但对企业产生间接影响的为次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
3.2 图书馆开放数据中利益相关者分类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方法,结合图书馆开放数据内涵、类型和特征,参考张聪丛等[11]、胡佳琪等[12]界定的开放数据的利益相关者分类,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分析、归纳和总结,最终确定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包括用户、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图书馆、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服务商、行业组织、政府管理部门、科学支持机构。
根据威勒模型可以将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划分为首要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其中图书馆开放数据的首要利益相关者分别为:用户、科学研究人员、科研组织。用户是图书馆开放数据的直接使用者,通过图书馆开放共享平台获取数据,在工作学习中使用开放数据进行决策。科学研究人员是图书馆开放数据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图书馆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开放数据使用都以其行为为中心。科研机构既是图书馆开放数据的来源机构,也是图书馆数据的使用者,与图书馆开放数据的获取和数据使用产生直接联系。图书馆开放数据的次要利益相关者分别是:科研支持机构、数据服务商。科研支持机构为科研机构、科学研究人员提供政策、资金和人力支持,对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共享和使用具有较大影响力。数据服务商既为图书馆开放数据获取提供支持,也为图书馆数据产品发行提供支撑,对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产生积极作用。
3.3 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上文对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及分类明确了各利益相关者在图书馆开放数据生产、共享、加工、存储和使用过程的角色定位,为进一步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以下为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见表1)。
表1 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4 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利益相关者多元互动机制
4.1 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多元互动机制的国外实践
美国是全球较早促进图书馆开展开放数据服务的国家。2013年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系列开放数据法案,协调图书馆与科研机构、科研组织、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服务商及行业组织的利益关系,建立了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互动制度,发起了Civic Switchboard项目,促进全美图书馆开展开放数据服务,并对服务能力突出的图书馆授予“Field Project Awards”奖项[13]。德国在欧盟“地平线2022”项目影响下,以欧盟“FAIR开放数据管理框架”为基础,由德国图书馆学会牵头组织全德境内开放数据的主要利益主体,包括德国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德意志科学基金会、Science服务协会、慕尼黑大学和科学数据中心等利益相关者建立了多主体参与的多元合作共享制度[14],致力于开放数据的开放性和获取性标准建设,构建全域范围的数据治理制度,为指导后期全德境内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提供了方法和路径。
4.2 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的多元互动机制构建要点
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利益相关者在图书馆开放数据获取、共享和使用过程具有重要影响,也是参与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的多元主体,根据图书馆开放数据获取和使用的利益划分,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利益相关者可划分为两类:关键利益相关者和非关键利益相关者。关键利益相关者和非关键利益相关者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到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的过程,与图书馆在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上形成了多元互动关系(见图1)。
图1 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多元互动关系
4.2.1 发挥科学支持机构的互动保障作用。科学支持机构是影响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的重要主体。在开放数据创造、共享和使用过程中,科学支持机构为科研机构和科学研究人员提供政策、人力和资金支持,通过影响数据研究中心和数据服务商的共享使用方案间接影响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共享。科学支持机构推出的各类数据支持项目能促进科学研究人员致力于从事多种研究活动,创造出较多具有更高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科学支持机构发布的各种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在于帮助科学研究人员、数据服务商、图书馆和数据研究中心解决开放数据存储、管理及安全维护问题,为开放数据的使用和共享提供保障。因此,需要在图书馆开放数据各利益相关者多元互动机制构建中协调好科学支持机构和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间的利益关系,发挥出科学支持机构在开放数据技术标准和政策制订方面的保障作用,解决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使用过程的各类问题,促进图书馆与科学支持机构、科学研究人员和科研机构形成良好的多元互动关系。
4.2.2 推进科研机构、科学研究人员和数据服务商互动对话。图书馆开放数据主要来源于科研机构、科学研究人员、数据服务商,开放共享政策要求科学研究人员和科研机构将数据成果存储在机构库中,借助开放共享平台直接供用户使用,这会对传统以数据服务商为主导的数据使用模式产生影响。以数据服务商为主导的数据使用模式是由科学研究人员或是科研机构将数据的知识产权转让给数据服务商,由数据服务商通过收取下载使用费用获得收益。科学研究人员或科研机构将数据的知识产权转让后,若数据服务商为了获取利益不同意免费开放,一旦科学研究人员或者科研机构按照科学支持机构的要求将数据存储在机构库中,有可能违反科学研究人员或科研机构和数据服务商已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与数据服务商发生利益冲突。因此,在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多元互动机制构建中需要协调数据服务商、科学支持机构、图书馆、科学研究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利益冲突,以图书馆为主体在数据服务商和科学支持机构、科学研究人员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在数据版权转让、开放数据使用和版权冲突方面建立多元对话机制,倡导数据服务商、科学支持机构、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通过对话磋商来解决多主体间存在的价值冲突和问题,促进各个利益相关者形成良好的多元互动关系。
4.2.3 引导数据服务商和图书馆互动互补。数据服务商为图书馆提供各类型数据,图书馆对各类型数据整合加工后转化为免费的开放数据供不同用户使用,以此连接起用户和开放共享平台,其中数据服务商和图书馆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数据服务商通过数据服务获取经济利益,而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面向用户提供的开放数据是免费的,二者在合作过程中会在数据资源定价、数据版权保护方面存在利益冲突。因此,通过多元互动机制协调图书馆和数据服务商的利益冲突,能在数据资源定价、数据版权保护方面通过协商对话解决问题,并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以此形成良好的合作互补模式,共同推进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
4.2.4 规范用户的开放数据使用行为。图书馆是开放数据共享服务的重要机构,为用户提供学术研究支持、数据分析等服务,促进开放数据流转和共享。用户通过图书馆开放共享平台下载开放数据的行为是对开放数据的复制,虽然可以在小范围传播和使用,但是在未获得授权的前提下不能恶意复制、篡改和公开发布。开放数据使用不当可能引发数据版权所有者和数据再加工衍生成果间的利益冲突。例如,用户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图书馆开放数据传播或是放置于自己的科研成果中,擅自使用他人的数据,致使图书馆科学数据的结构受到破坏;在数据引用时由于对版权所有者信息未详细注明导致数据使用者和数据版权所有者间发生冲突。因此,通过建立规范的多元互动机制协调图书馆、用户和数据版权所有者间的关系,规范引用开放数据,规避数据版权所有者和数据使用者潜在的冲突是极为重要的。图书馆、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数据研究中心需针对数据使用和引用的深度合作制订开放数据使用标准、开放数据引用标准,明确开放数据责任主体和所有权,进而为促进与更多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参与建立多元互动机制奠定基础。
4.2.5 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互动引导作用。数据研究中心、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是影响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的非关键利益相关者,会对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行为和使用进行规范。数据研究中心主要针对开放数据的管理标准和价值挖掘进行研究,为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存储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会在处理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中的利益冲突方面发挥作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会基于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多元互动机制就数据版权所有者和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建立政策反馈机制,促进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行业组织一般包括图书馆学会、科学数据协会、图书馆联合会等机构,会根据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使用情况制订行业指南,为图书馆科学数据开放活动提供指导。因此,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多元互动机制需要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作为多主体协作互动的依据和导向,对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各利益相关者存在的价值冲突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反馈,与数据研究中心、行业组织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并与数据研究中心、行业组织共同进行开放数据行业指南、共享标准研究,为开放数据的规范使用和共享奠定基础。
5 图书馆开放数据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治理路径
5.1 强化顶层设计:促进各利益相关者全面协作
图书馆开放数据各利益相关者的全面协作有助于扩大图书馆开放数据覆盖的学科范畴。这就要求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加强政策规划的顶层设计,发挥科学支持机构、科研机构、图书馆、科学研究人员、数据研究中心在政策制订过程中的参与和反馈作用,协调好各方利益,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及作用,做好统筹工作,制订科学有效的开放数据政策,确定开放数据治理的基本原则整体规划、实施方法。图书馆、科学支持机构、数据研究中心、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与科学研究人员构建起良好的协作对话机制,全方位了解科学研究人员的科研动态和对开放数据的使用需求,使科学研究人员的开放数据服务诉求得到充分反映,能全面参与开放数据的共享、使用和加工全过程。数据服务商要发挥出开放数据的价值,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形成良好的开放共享协作机制,共享学科专家和科学研究人员完成集中审议和评价的数据资源,并与图书馆深度协作,将开放数据纳入科研交流和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图书馆在开放数据共享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体系优势和业务优势,与科学支持机构、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服务商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开放数据共享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协同解决,促进开放数据高效流转。例如,美国耶鲁大学的DataNetwork是覆盖主要欧美国家的开放数据服务项目[15],参与机构包括美国政务数据库、美国国家数据中心、美国科学数据管理委员会、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图书馆联合会以及微软、谷歌、甲骨文等企业。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协同科学支持机构、科研机构、数据研究中心、行业组织、图书馆和数据服务中心共同组建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使用协会,能够为国内各类科研项目和数据管理实践项目提供有效的资金技术支持。
5.2 汇集群体力量:建立图书馆开放数据共享联盟
图书馆开放数据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多元互动机制体现出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冲突和互动关系,为推进图书馆开放数据深度共享和全面开放,图书馆要与科学支持机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在构建好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协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组建图书馆开放数据联盟。具体而言,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图书馆开放数据制订具体的细节性政策,从开放数据的获取、存储、加工和使用都予以明确的政策规范,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由图书馆学会、图书馆联合会等行业组织制订有关开放数据共享使用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细则,避免各类图书馆开放数据服务中各自为政的现象,指出图书馆开放数据服务的宗旨、目标和原则;科学支持机构要发挥在科研项目支持方面的作用,推出优质的科研资助项目,并针对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给予有效的资助,解决科研机构、科学研究人员开展科研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调动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使更多科研项目取得突破,产生更多有价值的科学数据,并与数据服务商、数据研究中心和图书馆在加工处理后进行开放共享,使之成为开放数据;数据服务商、数据研究中心、图书馆要积极筹建开放数据知识库,针对开放数据的存储格式、存储技术、管理体系都要予以明确,并做好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确定好开放共享平台的建设标准,为图书馆开放数据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5.3 健全技术保障机制:推进开放数据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协同治理还需要科研机构、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服务商和图书馆共同制订开放数据技术标准体系,在开放数据协同治理进程中要祛除无序无效、重复冗余的数据,消除开放数据的异构性,明确开放数据治理标准,并制订统一的数据传输接口标准、平台应用标准、数据挖掘标准和数据聚合标准,在技术上为开放数据共享提供保障。同时,图书馆要从数据服务商、数据研究中心和科研机构积极引进各类开放数据资源,完善自身开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应用数据融合技术、BI技术对各类数据实现有效聚合,推进开放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开放数据的质量进行监测,保障开放数据的可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构建获取便捷、操作简捷、界面清晰的开放数据多元应用环境。例如,法国国家图书馆Data World是面向欧洲开放的区域合作项目,参与合作的机构包括法国科学研究委员会、法国自然博物馆、法国科学数据库、法国自然环境部、谷歌法国研究中心、欧洲宇航局和微软欧洲数据库等,法国科学数据库以大数据Hadoop框架为基础提供了开放数据的存储框架标准,法国科学研究委员会针对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制订了SMB/NFS/FTP共享协议,设定了统一的AIP接口,保障了Data World项目正常运转,为实现全欧洲境内众多国家的科学数据共享研究奠定基础。
5.4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解决开放数据版权冲突问题
规范化的开放数据政策在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仅能保障开放数据的版权、促进开放数据的合理使用,还能在开放数据共享过程中保障各主体的利益。科学研究人员、科研机构、图书馆、数据服务商等主体将产权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的开放数据整理加工后进行开放共享,既能发挥出开放数据的价值,推动开放数据应用规范和数据评价体系的建立,还能提升用户共享和使用开放数据的积极性。因此,基于开放数据共享使用的特点构建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能维护开放数据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和版权。开放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实现产权所有人和数据服务商权利适度,要注重解决开放数据共享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图书馆和数据服务商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对不同来源的开放数据要明确产权归属,以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严格确定其产权,使开放数据共享和使用具有更低成本。图书馆对于开放数据的来源要进行标注,同时注明数据使用许可,对开放数据的共享和使用情况要及时反馈给数据服务商和数据研究中心,以此获得数据服务商、数据研究中心和数据产权所有者的支持。在开放数据使用过程中要注重培育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倡导用户对科学数据规范引用、合理使用。图书馆面向用户要举办多种开放数据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可以通过宣讲会、培训讲座、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活动使用户对开放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形成清晰的认识,使用户逐步树立起开放数据产权保护意识。
6 结 语
随着开放科学运动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明确图书馆开放数据的多元互动机制和实现开放数据的协同治理已成为图书馆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让图书馆不断意识到开放数据开放共享和协同治理的重要作用。因此,图书馆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用,在明确开放数据的内涵、类型和特征的同时,清晰界定开放数据中的各利益相关者,了解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参考国外图书馆开放数据多元互动机制的实践项目基础上,构建出科学完善的开放数据多元互动机制,从促进各利益相关者全面协作、建立开放数据共享联盟、推进科学数据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开放数据的协同治理,促进图书馆提升开放数据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