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考的“早发内生型”特征与高考综合改革之困
2023-12-29庞颖
【摘 要】 中国高考具有“早发内生型”特征,2014年以来的高考综合改革对高考制度的“早发”与“内生”产生了极大的挑战。“早发”体现了高考的历史性,高考的选才、纸笔测试、高竞争与科举的选官、程文、高利害同源;“内生”表现为社会发展与高考制度、资源配置与统一高考、差序格局、高考公平的关系密切。“早发内生型”特征于高考综合改革而言有阻力亦有动力,当下及未来的改革应基于厚重的历史文化、神圣的职责使命,析出考试大国、教育强国高考改革的价值导向;基于为国为民的责任担当、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关注政府机构在高考中的角色转换;基于恪守公平的基本原则、进阶性的时序模式,构建相对统一、有限多样的招考方式;基于追求科学的基本准则、自适应的组织模式,探索适于中国国情的高校招生胜任力建设路径。
【关键词】 中国高考;“早发内生型”;高考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章编号】 1003-8418(2023)05-0019-11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3236/j.cnki.jshe.2023.05.003
【作者简介】 庞颖(1990—),女,河南南阳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资助人员。
一、中国高考“早发内生型”的提出
中国高等教育的近代化是一种“后发外生型”的近代化[1],与中国社会相同,以外部条件的刺激为起点、缺乏内部的要素积累,以“追赶”为策略、忽略问题存在的特殊性,目的在于摆脱自己的落后状态、消除外部威胁[2]。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虽然属于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建制之日起便体现出与中国古代延续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其兼具社会属性与教育属性,是我国教育系统中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影响最大的要素之一。因此,刘海峰教授提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时就应考虑到中国的文化国情”[3],“高考是文化遗传和社会环境的产物”[4],“高考改革要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有自身特色的招考制度”[5]等观点。在高考综合改革“3+1+2”方案公布后,刘海峰教授再次基于此类观点做出阐释[6]。基于此,郑若玲教授与笔者在2019年合作的文章中初步得出,中国高考是“早发内生型”的,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以及大国的政治、国情是它的逻辑起点,审视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缘起、变迁与发展,不能与“后发外生型”的我国高等教育相混淆、不能忽略其中的中国元素[7]。
我国高考改革发展中的诸多问题、矛盾是长期存在的,部分研究遵循“政策背景阐释-实践困境澄清-应对策略提出”或“特定问题提出-矛盾分析-应对策略提出”等问题研究范式,虽然能够发现即时性问题、提出高效率的解决方案,但不久之后问题又会以新的形式出现,如此往复,问题演变为难题,最终被放弃攻关或被悬置。其症结在于相关研究未找到问题与矛盾的起源、根源,导致研究结果较难迁移至同类及后续问题之中,这也是问题研究本身的弊端。我国高考有深厚的历史根底、与各阶段社会情状紧密相依,若能将相关问题置于理论、历史等更宏大的视角做出探讨,则可提升高考及其改革研究的科学性、普适性、价值引导性。故,本研究基于我国高考的产生、发展与古代科举、现代社会的关系,理论研究者的系列观点等,对统一高考制度的“早发内生型”特征作专门阐释,引申出对一种独特的招考类型的考察,并依此对时下正在进行的高考综合改革的阻力(也可能是我国高考改革长期未解决的难题)进行研判,以期发现问题的根源,寻找突围路径、展望适于我国高考改革的总体方向。
笔者对统一高考制度的类型判定缘于“早发内生型”事物的发展模式[8],“原生型”的发生状态,没有“既定”的前景及“可借鉴”的道路,产生、发展皆与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等相适应,易形成“自平衡”状态;对于“内在型”的驱动要素而言,事物发展出于主体的“需要”,过程是“自觉”“自发”的行为;“自然而然”的发展逻辑,是一种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自组织”的过程,也会带来“自适应”的效果。
通过比照缘起、驱力、发展路径等发现统一高考制度属于“早发内生型”事物。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政府参照西方模式办大学,考试招生作为高等教育的第一环节,也遵循“后发外生型”高等教育现代化逻辑,完全照搬国外单独招考的方式。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单独招考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被联合招考、统一招考取代。国家立足古代科举选官的经验,建立统一高考制度,这是一种“原生型”的发生状态。直至今日,我国仍坚持这一招考模式,成为世界唯一一个高等学校录取生源“统考”“统招”的国家。统一高考建制的驱动力量为“内在型”,是为国家遴选人才、为党培养干部、为高校选拔生源,而非如“后发外生型”一般,受世界潮流、其他国家影响,世界高校生源竞争对其的作用亦微乎其微。统一高考的发展路径遵循“进阶性”的时序模式,从“统一”到“统一基础上的多元”、在改革中“以退为进”的决策等,皆为矛盾出现、磨合与适应的过程,与“后发外生型”的“一揽子”策略截然不同。
综言之,“早发内生型”的我国高考以古代科举为母体建制,在高竞争的考情下遵循“公平至上”的基本原则,延续“大一统”与纸笔测试等招考形式;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及其选才育才需要为发展动力,充分尊重我国人口多、教育资源相对不够丰富、人情社会等实情;遵循渐进式的、自适应的改革范式,相关举措稳中有进、在探索中建构最适切的中国模式。
二、中国高考“早发内生型”的特征之辨
“早发内生型”的中国高考制度赓续了古代科举之精髓,承担着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高校招生录取皆无法匹敌之社会责任,历史性与情境性是其本质特征。历史原型、社会情景对高考制度的建构又非一成不变的,在挖掘其永恒性影响的同时,也应看到其诱发的不适,以及做出调整的可能。
(一)“早发”:中国高考制度的历史性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历史性,是其“早发”性的表征。所谓“早发”,即时间上的先进性。具体指向建立于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是中国统一高考的制度原型[9]。同时,科举制度引发的“考试大国”的文化国情,也是使统一高考制度备受认可的社会基础。从抽象意义来看,高考与科举同构[10],这便形成了路径依赖。
1.选官与选才
始于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终于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4年)的科举制度,被视为“国家取人材第一路”[11]。作为一种文官考试制度,科举发挥着“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的政治功用,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重要手段的同时,也强化了官本位体制[12],并在读书、科举、选官三者之间建立起联系。
建制于1952年的统一高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唯一途径,其时,因公务员招考制度尚未建立,各地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是实现国家干部培养计划的关键[13],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也因此兼具选才与选官的双重属性。与科举制度相似,高考制度推动了文凭社会的形成,且对政治与社会的影响更加广泛,同时,建立起读书、高考、选才之间的联系。
科举选官与高考选才对于国家发展而言都具有重大意义。这也就决定了二者具有相同的责任主体,国家担任主考,全面统筹报考条件,主导着考试的时间、科目、形式、内容,命题与阅卷工作,授官或录取的规则、过程及决策。从古至今,政府机构始终是国家权威的代表,民间团体或其他非政府机构都不具备承担相关职责的胜任力,理论上,只有国家才能更好地向社会公开、对社会负责、受社会监督,使选官或选才的结果受到社会认同。但科举与高考、选官与选才也存在差别,科举选官是为国家政治服务,优胜者将在国家部门履职,治国理政的候选人由国家遴选无可厚非。但高考选才是为社会发展服务,佼佼者要在接受高等教育之后,才能步入社会。一方面这一过程具有可塑性,要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另一方面最终的结果具有多元性,所选之才将分别胜任包括治国理政之内的各行各业,但从政者仅为少数。由国家制定招考标准为各行各业选拔尚未“定性”的人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统包统分”“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下具有合理性,但在新时代的职业大繁荣背景与“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下则值得商榷。
2.程文与纸笔测试
“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14],“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是科举制度的重要特征。“程文”的优劣代表科举考试的结果,是用于甄别应试者适合从政与否的标准。而考试则是科举制的实质,有关科举的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定和读书备考、出身授官等都是围绕考试这个核心进行的[15]。儒家经学、程文、授官是环环相扣的。
以纸笔测试为主要方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常被认为是中国高考制度的核心内容,重在考察考生的知识与认知能力等,基础教育内容、高等教育招生、高考改革往往以此为重点。纸笔测试的结果以分数为表征,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中国高考制度受认同的基础。知识及认知能力、纸笔测试、选才之间存在客观联系。
科举的程文与高考的纸笔测试的最终目的均在于选拔才华出众者为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二者的考测方式都可归纳为“一元主义”,国家或代表国家意志的专业机构命题,考生应试,主考官或负责单位依据统一标准阅卷、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根据考试结果决定录取与否。“一元主义”的评价方式与招考标准经过1300年的考验,理论上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这也是中国高校考试招生长期以纸笔测试、考试成绩为主,忽视面试考察、多元标准的原因。但科举与高考、程文与纸笔测试也存在区别,“一切以程文定去留”应用于选官,在儒学兴盛的古代社会,科举考察举子对儒家经学的掌握程度,内容相对单一,程文有足够的预测力。纸笔测试、“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则应用于选拔各行各业的预备人才。与社会行业、职业相关的高校学科、专业之间有较大差异,其要求的知识、能力是多元的,形式单一的纸笔测试的胜任力有限,这一问题亦会随学科的发展、知识的分化以及国家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升级。
3.高利害与高竞争
科举是一种高利害、高竞争、高风险的选拔性考试[16],这种高利害性,一方面体现为通过激烈的竞争获得功名,以明代解元考中进士的比例为例,各直、省乡试应产生的解元大致占明代举人总数的1.25%,解元考中进士者占确知解元总数的50%[17]。另一方面体现为对社会流动的促进,比如,明代庶吉士中,有82.48%出自非进士家族,且庶吉士家族绝无超过三代者[18]。高利害性、程序严格、考录公平是科举长盛不衰的生命力。
高考同样具有高利害性,这种效应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高考的竞争激烈程度绝不亚于科举,2008-2015年我国有近八成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一流大学高考报名录取率不足1% 。另一方面,高考促进了社会流动,是社会分层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证实,统一高考比单独招考给较低社会阶层子女向上流动提供了更多机会[19]。高竞争性、程序公开、招考公平使高考成为中国精神文明领域中一块“珍贵的绿洲”。
无论是科举“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抑或是高考“鲤鱼跃龙门”,其高利害性、高竞争性是一致的。因此,科举与高考均以考试至公为前提,在考试程序方面,二者皆因过程的严密而享有很高的社会认同,科举考试所实行的编号、入闱、闭卷、糊名、回避、双重定等第、复查等办法还为现代高考所沿用[20]。但是,科举与高考坚守至公、严格把控程序的弊端亦显而易见,片面应试、重治术轻技术等在所难免。二者又不完全相同,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到来,普通本科录取率逐渐攀升,上海等高录取率地区出现,高考竞争被赋予新义;“自主择业”就业制度、研究生教育及出国留学规模扩张等,社会流动对高考的倚重降低;高等教育分层分类发展,异质性的生源与院校特色相得益彰,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期待多元录取标准。招考公平和科学也因此期待新的平衡。
(二)“内生”:中国高考制度的情境性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情境性,决定了它的“内生”性。所谓“内生”即驱动力的内在性。中国高考制度并非存在于“真空”状态下,从建立到改革无不缘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公众对高考制度的责难[21]。
1.社会发展与高考制度
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单元;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建设者的培养基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高考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环,受国情影响,同时应服务国家建设。社会变革、国家治理、高考及其改革之间也因此产生联系。
1949年之后,高考经历了从单独、联合向统一的转变,以顺应政治、经济的过渡。统一高考之所以在1952年正式建制,一方面,社会政治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是重要历史契机,在高等教育尚十分薄弱的当时,统一高考是快速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公平高效选拔和培养各条战线合格人才的最佳选择。另一方面,1952年院系调整,亟须通过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的计划性,巩固高等教育重新布局的成果[22]。此后,高考的命运在“大跃进”“文革”等中国社会大变革中跌宕起伏。
1977年,统一高考的恢复被视为社会由乱而治的突破口,高校招生被定性为“一件关系到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大事”[23]。改革开放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遵循“根据国家和各地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注意把招生来源与毕业生去向适当结合起来”[24]的原则;对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大学建设[25],高校招生通过单列录取批次、使用不同录取办法保证生源质量。1990年前后,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由“计划”转向“市场”,同样撬动了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的转变,体现为将相关工作从中央政府的行政管制中剥离出来,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等考试招生机构的建立、“学校监督、招办负责”的录取体制改革等;招生计划模式的转变,“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生三种计划形式[26]的并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计划相结合”[27]的计划招生体制等。21世纪到来之际,国家经济达到了一定水平并在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带动下,大众化高等教育呼之欲出;再辅之产业的迅速提升和结构性就业矛盾,促使教育重心的上移,高校扩招自此开始[28]。与此同时,为满足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要,高考改革进入快车道,先后尝试了“3+X”、自主选拔录取、“新课程”改革。
2.资源配置与统一高考
高校考试招生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分配范畴,而资源配置形式由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计划经济体制使国家几乎垄断了包括物质资源、人民生产和发展的机会、信息资源等全部重要资源、稀缺资源[29]。计划功能的优越性显而易见,如宏观规划性、总体平衡性、分配公平性、“外部经济”治理性,缺陷也不可避免,如主观偏差性、强制划一性[30]。
统一高考制度可理解为“计划”体制下对社会中具有公共性的文化资源、社会资源的配置活动。其产生之时,该种资源极为短缺,与市场调节相比,政府调节对于特定目标的实现更为有效[31],对于资源的分配也会更加合理。行政计划体制配置文化资源的基本特征在于社会效益导向文化资源的流向、资源配置方式的集中决策[32],在统一高考中表现为政府决定招生对象、政策倾斜、招考标准、院校专业分配、录取结果。这种方式ipCIrsn4xSqONa+2m0+yKLvdcNfA/NZkK95KEsu8BYc=有效避免了高校因缺乏经验“乱招乱拉”带来的资源浪费现象,推动了高等教育为社会建设服务,规制与优化了高校的运行机制。
中国高等教育资源、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状态长期存续,物质短缺下的运行模式造成政府过度介入、高校招生主体性地位受限。体制纵向化,体制配置资源单一化、统包化、集权化、非市场化、形式僵化[33]等问题在统一高考中同样存在。在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中,高校因处于底端而力量甚微,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扮演着“资源”的角色被主体分配,而非发挥“主体”的功能开展分配工作。“单一化”的招考模式无法兼顾各类高校的利益,学术型与职业型使用同一标准,进一步削弱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统包化”使高校招生缺乏积极性与创造性,“接生办”而非“招生办”的戏谑自此而起。“非市场化”对院校、专业的正常竞争不利,批次线的划定加剧了这一问题。“形式僵化”使高校招生理念停留于经济落后、教育实力薄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路径依赖使今天的中国高等教育难以与发达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同台竞争生源。
3.差序格局与招考公平
社会基础是中国高考推进与改革的一大难题,国情、历史、文化等社会要素皆影响着高考的实施。费孝通先生曾用差序格局来形容中国社会[34],所以,在社会稀缺资源的交换中,难免演化出“情感关系”“混合性关系”“工具性关系”[35],而国家控制成为计划经济下对这种特殊社会关系的破解路径[36]。
高校考试招生尊重社会基础就必须重视差序格局,权衡社会关系就应首重招考公平。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悠久,长期受制于自然环境和技术条件,社会生活范围较小、社会分工较简单形成了以人情关系为基础的乡土中国,招考中的人情请托便产生于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普遍认为一旦权力脱离了国家强制力,就容易在“有轻有重、有近有远、有亲有疏、有高有低”[37]的差序中,产生对个体的差别对待,催生不公平问题。而中国的历史又过于厚重,巨大的惯性使“新瓶装旧酒”的现象重复发生,在高校考试招生层面体现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反复,故而国家长期作为招考主体,以保证公平。
国家作为招生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校在招生中的话语权,而在高考改革的争论中,国家主体代表的公平与高校主体象征的科学也是一对长期存在的矛盾,但其平衡点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中,逐渐形成了由自然意志转向理性意志的新的差序格局,但二者的悖论性长期存在,使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变得尤为漫长[38],这一难题同样存在于高考改革中。事实上,应对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所需要的强制力并非仅有国家能够胜任,在理性意志的主导下,高校通过招生胜任力建设与程序正义也可达到同样的效果。
三、“早发内生型”于高考综合改革的阻力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高考综合改革拉开帷幕。2022年,高考综合改革已在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全面铺开。高考综合改革是统一高考建制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其对于“早发内生型”的高考制度有传承,亦有突破。一方面,高考综合改革在考试、招生、组织、监督等方面对传统高考有较大的继承性,符合“早发内生型”的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进阶性”的时序模式。比如,在此前改革的基础上,考试内容改革有所深化、增加了形式改革,招生改革从规范化走向制度化,组织领导改革进一步将权力从中央转向地方,监督机制改革持续提倡信息的公开、程序的公正等。另一方面,高考综合改革冲击了唯“分”是从、选才模式固化、高校招生自主权薄弱等路径依赖,是“早发内生型”的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史上的颠覆性尝试。高考综合改革启用或探索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一年两考、过程性评价、考试内容改革、招生志愿改革、选考制度、“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职分类招考等举措,虽然极具科学性、符合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与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方向,但对一元主义评价观、“一考定终身”、应试教育与片面发展、选才方式“扁平化”、选才育才相脱离、高校招生能力不足等的挑战较大,对相关主体的胜任力要求较高,对利益相关者惯习性认知的冲击较强。除此之外,高考综合改革指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引领了“早发内生型”的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方向。“早发内生型”之“早发”使统一高考在“考试古国”顺利建制、平稳运行,“内生”则赋予了其改革发展天然的动力,有效防止因循守旧、一成不变。传统高考对内而言,影响学生全面发展、导致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造成职业院校生源与发展困境、助力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不足等;对外来说,削弱了我国一流大学与世界名校争夺高水平生源、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争夺优秀人才的竞争力。“内生”使高考制度擅于自我调节,“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相关举措是解决传统问题之必然。
“早发”的特征与历史性为统一高考的建制奠定了基础,“内生”的特征与情境性理论上可为统一高考的改革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但也难免形成一定的约束,诱发刻板、守旧的思想观念与行动逻辑,高考综合改革的阻力与此关系尤密。
(一)颠覆性举措:“早发内生型”路径受到冲击
高考综合改革的部分举措对“早发内生型”的高考制度冲击过大,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早发”、实施已久的举措,挑战了利益相关者思维定式下的公平性、合理性、可行性,影响了民众认同。
1.淡化考试招生的一致性,公平性遭质疑
古代科举取仕“一致即公平”的理念对现代高考选才的影响尤甚,在此理念下,民众对高考公平的认知极为朴素,甚至较为有限,更多地将高考公平定义为是否依据统一标准获得评判,这便催生了我国高校选拔性录取“统考统招”的特色。高考综合改革取消文理分科、启用选考制度、选考要求由高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确定,相关要求多由“不限”“或”表述,所录取的考生的应试科目将有多种组合(比如浙江大学2021年在“3+3”试点地区社会科学试验班的选考要求不限,人文科学试验班的选考要求为历史或地理[39],对应生源将分别有35种、31种选考组合),生源应试科目种类的一致性与“大文”“大理”组合相差过大。除此之外,高考综合改革在部分试点地区的部分科目中实施了“一年两考”,多次考试机会亦在形式上削弱了生源应试成绩评判标准的一致性。高考综合改革通过赋分制度消解选考制度、“一年两考”引发的形式上的“不一致”。但截至目前,赋分制度仍在探索、完善、优化,且我国的历史、文化、考情使民众偏好于原始分,认为原始的才是真实的、公正的。
2.突破“一切以程文定去留”,合理性遭质疑
根据《金史·选举志一》等相关史料的记载,“程文”是科举时代应试者进呈的文章,这种形式可以防止“人事因缘”和“嘱托之冀”,排除人际关系对选才的困扰[40],在选官中效率良好。“一切以程文定去留”与延续1300年之久的科举取仕一同为统一高考的建制埋下了深厚的“中国底色”。在“统考统招”的制度设计中,“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成为中国2000余所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利益相关者因此产生了对纸笔测试、终结性评价、学业评价、一元主义评价观的强烈认同,高考综合改革却对此做出较大革变。比如,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机制,树立了多元评价观;综合素质评价由高中毕业依据扩充至升学依据,将升学评价要素在学业的基础上增加了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自我认识和生涯规划等;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考”、综合素质评价促成了过程性评价理念的落地;“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率先增加了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等环节。即便新的考测方式更加科学,但传统方式有极强的路径依赖,改革之初的举步维艰在所难免。
3.探索教育行政部门角色转换,可行性遭质疑
行政干预是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运行的基本手段,也是高考改革过程中基本未撼动过的要素。这是由科举选官、高校选才的“早发”特征,资源配置的“内生”特性共同决定的。民众普遍认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象征着权威与公正,在阶级不平等的帝制社会,国家权威可保证科举制度的顺利运行,促进民众的社会流动;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国家自然继续获得这份信任,除政府、行政干预之外的其他主体及手段都会引人生疑。高考综合改革多元录取机制对实施主体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促使主体性地位从行政机构向学术机构转移。在政府部门与人才培养机构之间,高校的主体性地位凸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更多地转向领导者、监督者的角色。在高校内部,二级学院的主体性地位凸显,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逐渐转向组织协调者、服务者的角色。这便诱发了利益相关者的质疑,想当然地认为高校、二级学院获得权利不适于呈差序格局特征的中国社会。事实上,“早发内生”的高考制度期待的是决策者的权威性而非行政性,非政府力量的高校也具有扮演权威角色、承担资源分配任务的胜任力。同时,在公办高校居多的中国,高校对国家财政有绝对的依赖性,相比于其他国家,更易服从政府领导。故而,人才培养机构的教育干预与政府的行政干预并非二元对立,在招生改革中,随着制度的演进、成熟,行政干预与教育干预可以视情况调整平衡点,而非绝对的非此即彼。
(二)创新型尝试:“早发内生型”改革收效较慢
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尝试引领了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新方向,是“早发内生型”高考制度自组织、自适应式的创新。但“早发内生型”事物改革新旧事物从冲突、磨合到适应的发展规律,教育的周期性,使改革成效的滞后性成为必然,但利益相关者期待“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也造成了民众对高考综合改革部分举措的误解、误读甚至否认。
1.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与统一高考的取消
“统考统招”是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最大的特色,“统一高考”的存废自1952年起即备受关注。“统考统招”由以程文定去留的“早发”特征,资源配置效果高利害的“内生”特性共同决定。科举“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是高考一元评价观的基础,优质资源分配的后向效应也决定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价值。科举与高考的“统考统招”符合中国社会“一致即公平”的认知,任何打破“一致”的改革,在招考中都难免遭受质疑。高考综合改革为应对社会发展需求,提出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价值导向,探索了“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但“一参考”被悬置,试水了综合评价录取,但未在第三批及之后的试点地区推广,启动了高职分类考试,但选拔评价机制同质化严重、综合评价难以深入开展[41],试点了“强基计划”,但频频遇“冷”。究其原因,在于组织实施者、考生、家长的片面认知,利益相关者皆将相关举措视为对统一高考,也就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之权威性的削弱甚至取消。事实上,统一高考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两部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更多地指向了对后者的改革。即,改变普通本科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常规型人才与拔尖创新型人才、个性化人才与全面发展型人才统一选拔标准的问题,改变不同类型人才统一且唯一依据学业成绩选拔的问题。在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不会被取消,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导向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重要性亦不会被降低。
2.在高考中增加专业要素与改革“难以落地”
古代科举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在现代社会演化为统一高考制度的指挥棒功能,表现为高考对中学办学和教学方向的规范和引导[42]。高利害性使高考愈来愈受中学重视,与其说高考是高等教育的入学考试,毋宁说是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终结性考试。70年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命题、阅卷在很大程度上倚重高中教师,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亦多以学校志愿优先、淡化专业志愿。换言之,高考相对倾向于对普通教育学段教学要求的适应,对专业教育学段教育需求的关注则稍显不足。在我国这样一个教育大国,在经济发展尚不平衡的阶段,出于对学生获得感的观照,高考重在考测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成效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经济、教育水平的提升,国家繁荣、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教育属性(专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本质差别,高校考试招生必须适时调整、完善。高考综合改革通过高校制订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要求引导高中生提前了解高等教育的专业;通过推动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协同育人为高中生进入高等教育学科搭建平台;通过“专业+学校”“院校专业组”志愿为考生选择心仪的专业提供条件;通过高职分类考试督促考生做足职业准备。但是,大多数高中教师、考生、家长乃至高校教师,认为在高考中增加专业要素是不切实际的,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缺乏渗透专业教育的土壤,生涯教育、选课走班难以科学、有效落地,改革无法顺利落地。事实上,在高考、高中教育中渗透专业教育要素是教育强国的普遍做法,比如,英国建立了GSCE、A level与大学入学标准间紧密衔接的制度基础,同时,在基础教育学段匹配了完善的教育教学条件保障。我国若想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并有赖于教育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高中、高校的通力而为。
3.高校发挥招生主体作用与改革“退回原地”
中国高考自1952年建制以来,除去“大跃进”及“文革”等特殊时期的错误走向,始终未发生大的变化,遵循“早发内生型”发生机制“自然而然”的演进路径。赋予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权”在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变革过程中,足以被视为“颠覆性”改革。在中国高考改革史中,“3+X”“新课程”等改革赋予高校决定考试科目组合或设置考试科目的权利,特殊科类的单独招生、少年班招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给予高校制定招生标准的权利及组织单独测试的机会。但此类改革最终或被“叫停”或逐渐缩减规模。这一事实也使民众认为强调高校招生主体性,势必导致改革退回原地。在高考综合改革中,高校制订选考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设置“院校专业组”“专业+学校”志愿,启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这便被误判为将重蹈此前改革之覆辙。我们应从两个层面来看待高校招生主体性在高考改革中的“迂回”现象。一方面,高校招生中的主体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招考的科学性。已有研究表明高校设置选考科目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因为只有尽可能地全面发展,才能为自己创造更多的机会[43]。高校设置招生标准、组织单独测试,也极大提高了招生效率[44]。另一方面,高校招生中的主体行为在不断探索优化。通过颁布政策对高校招生自主权限进行调节也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方式,民众应给高考改革中的探索性举措一定的空间,以使其在调整中有所突破并更加适应国情、考情与时代需求。
四、高考综合改革的突围之路
“早发内生型”特征决定了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与完善、高考改革的整体趋势须以70年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中国模式为基础,即,厚重的历史与文化是“早发内生型”高考制度的逻辑起点,为国为民的责任担当是“为国选才”的高考制度的价值取向,恪守公平的形式变革是“受制于人情社会”的高考制度的基本底线,追求科学的内容变革是“甄别拔尖创新型人才”的高考制度的不懈突破[45]。正因如此,“早发内生型”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更适应于“进阶式”的改革,强调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综合改革不易操之过急,视社会基础、高等教育实情、高校招生能力而逐步改革是理智之举。
第一,基于厚重的历史文化、时代的职责使命,析出考试大国、教育强国高考改革的价值导向。高考综合改革立足自古以来的文化传承,正逢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任务,相关举措应有以下遵循。其一,尊重我国考生人数多、考试招生组织实施时限短、招生高校数量及层次多、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数量多且基础条件差异大的实情,制订切实可行、能够落地的举措。比如,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写实性记录进一步结构化、重点化、可视化,国家制订总体要求、分省细化实施细则。其二,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重点、重新定义高考公平观,即高考综合改革不应局限于维护定量分析、量化评价的形式公平[46],还应在质性分析、综合评价,提升考生入学、选专业的适配性等内容公平中有所突破。比如,大力推进招生志愿向专业细化的改革方案,鼓励探索“依据高考、选考成绩,参考合格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新的高考公平观,服务了个体的潜力培育、学科能力挖掘、长远发展,通过每一位学生发挥所长来实现教育公正,这也是新时代社会发展、教育强国建设之基。其三,将高等教育人才选拔视为人才强国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率先在小范围内提出突破性的招生举措,提升拔尖创新型人才选育的科学性。比如,允许各类型高校中对佼佼者的招生以“统”为主,以“独”为辅,将不超过5%的招生名额用于选拔适于本校培养的拔尖创新型人才,招生专业须为本校特色、优势专业。这一尝试,也将有效探索多元录取。
第二,基于为国为民的责任担当、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关注政府机构在高考中的角色转换。70年来“国家、高等教育、社会”的三角协调模型[47]在高校考试招生中体现为,代表国家话语的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居于主导地位,领导、主管、统筹高校招生的大小事务,制约高等教育、受社会监督并倚重社会认同。但政府机构缺乏人才培养的直接经验,对高考新政下招生录取的胜任力有限,中国社会又缺乏独立于政府与高校而建立的专业机构以及依托其组织高校入学考试及招生录取的土壤,这就决定了高考综合改革的招生录取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亦不能不依靠政府,故而,须进一步明确其角色转换的重要性及要点。其一,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领导主体,应成为全国总体方案、配套方案的制订者,各省(市/区)是实施方案、调整方案、配套方案的核准者,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在高考实施中作为监督者、辅助者。当前,在高考综合改革全面铺开之际,应面向全国颁布总体方案,立足《实施意见》提纲挈领式的要求,对此次改革中的责任主体、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做一明确。其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负责主体,应成为29个省(市/区)高考科目的命题主体,扩大分类别的全国卷的使用范围,确保考试公平;统领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改革,争取公平性;评估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对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或等级性考试,下同)命题的胜任力,提升合理性。其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考试招生机构是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主体,一方面提升自身在高考综合改革中的专业性,制订本省(市/区)实施方案、调整方案、配套方案,加强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命题与阅卷的科学性、考试组织的公平性。另一方面转换自身与高校间的关系,使“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成为实践准则,针对本省(市/区)方案向高校做出必要宣讲,助力高校招生体制机制建设;审核高校招生志愿单位设置、选考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出整改意见;监督高校各种形式招生过程、结果的合法律性,对违规行为做出责罚与跟踪。
第三,基于恪守公平的基本原则、进阶性的时序模式,构建相对统一、有限多样的招考方式。中国高考“大一统”的模式与差序格局的人情、不患寡而患不均以及不患苦而患不公的考情相适应,但过强的同一性却不利于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考综合改革深陷两难境地,此前对“大一统”的冲击过大,举措不被认同、成效不够显著,但若一并收紧,则将降低改革效率。故,相关措施的完善应抓住重点,以相对统一、有限多样为原则,渐进改革。比如,对选考制度的完善,应聚焦于同高校、同专业核心科目的确定与选考组合过于庞杂的问题。选考要求仍应以高校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做出适当约束,后者应经科学论证确定各专业类的核心科目,给予高校充足的选择空间,并对同高校、同专业可设选考组合的数量做出规定,对设置依据、设置程序进行把控,而非如《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一般,在大范围的专业类中增加物理和化学为必选。对“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的完善,应聚焦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与全部高校、专业均启用该方式的可行性。改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将其与“两依据”有机融合,在对学生的评价方面有所分工,同时,开始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招生中全面使用,并尝试在国家级一流学科对应专业的普通类招生中试点实施,而非将其完全悬置。对综合评价录取的完善,应聚焦于选才目标的厘定与大部分试点地区全面“叫停”的问题。解决综合评价录取在人才选拔目标方面尚无明确定位[48]的问题,以目标为据优化人才选拔方案、提升选才的公平性与科学性,发布适于不同层次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的工作指南,并在第三批及之后的试点地区分批、分步推广,而非因小部分高校组织实施不科学、选才效率不高的现象制止该项适于创新型人才选育的招生方案全面推广。
第四,基于追求科学的基本准则、自适应的组织模式,探索适于我国国情的高校招生胜任力建设路径。我国是当前世界上唯一的“统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在高校招生录取中长期据有主要话语权,高校招生胜任力建设是适时、适势之举,但我国缺乏前期经验,取他山之石以攻玉又缺乏相应的文化土壤。因此,基于“早发内生型”自组织、自适应的发生机制,探索适于我国国情的建设方案尤为重要。政府机构应加强对高校招生体制机制建设的行动指南的制订,并做出相应的制度约束。比如,出台相关指南,引导高校以招生工作为核心,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实施、宣传与咨询、人才培养、监督机构,推广高校优质生源提升工程。同时,监督高校招生委员会建设、社会监督员巡视制度、招生问责制等是否落到实处,对于违规或实施效果不佳者,予以惩戒或引导。高校应自主探索、推广经验,纠正目前我国高校招生团队成员专职少、兼职多,专业性弱、综合性强,高校之间竞争现象普遍、交流分享案例鲜见的问题,在高校招生体制机制建设初期,应为高校建立经验共享的平台,共同奠定组织基础。比如,高校招生胜任力建设可聚焦领导权力“头部沉重”、领导与职能部门占据话语权,体制建设以“招办”为中心,运行机制“双轨化”、招生宣传与人才培养各执一端等问题,强化院系作用,推动多职能部门合作,拉动专任教师加入招生宣传队伍,促进招生与培养一体化建设。
“早发内生型”是中国高考制度的特殊属性,于高校考试招生而言,“早发”赋予了其先发优势,亦产生了强力的路径依赖;“内生”给予了其内源性动力,但也易产生盲目排外的问题,还需为其提供试错、磨合的空间。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实施与完善皆不可脱离“早发内生型”的事实,尊重历史经验、文化史实,稳步探索改革方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批判性吸收域外经验是此轮改革的基本路径。其于中国高校考试招生发展史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相关举措代表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未来高考实施方案的根基、探索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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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究”(20JZD05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0批面上资助项目“高考综合改革对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影响研究”(2021M701313)。
Abstract: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China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rly onset and endogenous type".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ince 2014 has posed a great challenge to the "early onset" and "endogeneity"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Early onset" reflects the historicity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that is, the selection of talents, paper-based tests, and high competition in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re the same origin as the selection of officials, submission of dissertations, and high interests in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Endogeneity" shows that 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unified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differential pattern and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fairnes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rly onset and endogenous type" could be barriers and motivations in terms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This and future reform should be based on Chinese rich history and profound culture, sacred duties and missions, and separate out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a big examination country and an educational power. Based on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untry and the people and the differential order of the Chinese societ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rol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in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Based on abiding b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fairness and progressive time series model, we should construct relatively unified, limited and diversified enrollment methods. And based 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pursuit of science and adaptive organization model, we should explore the construction path of college enrollment competency suitable for the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 Chines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early onset and endogenous typ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责任编辑 刘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