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3-12-29赵爱玲
赵爱玲
在“一带一路”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中,不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税收都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既关系着企业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投资和经营者预期。
前不久,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举办,论坛以“包容开放 携手前行——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题,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10个国际组织以及部分跨国企业代表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体规划、税收法治和征管透明度、减轻税费负担、简化税收遵从、构建争议解决机制等议题。“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有怎样的机制保障,“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将对企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推动国际税收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论坛上称,历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的举办和系列高级别会议的召开,推动了各国税务部门加深交流互鉴,不断完善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
据了解,“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由我国首倡发起,于2019年4月成立,目前有36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已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建立这一合作机制的目的是在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快税收争议解决、提升纳税服务、加强税收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税收合作、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
王军就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提出3点倡议:一是坚定拥抱数字潮流,提升精准征管能力。持续加快数字技术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促进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坚定走好创新之路,强化发展内生动力。既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税收支持,又着力打造助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的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坚定深化开放合作,凝聚共建共享合力。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的“智力枢纽”作用。
上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主席,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表示,合作机制各方在税收数字化转型、征管能力建设等领域持续深化交流合作,有效推动了各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香港税务局局长谭大鹏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印度尼西亚、乌拉圭、匈牙利、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国际商会税收委员会,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西非税收管理论坛和美洲税收管理中心等国际组织,表达了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刻认同,对“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所取得成果的由衷祝贺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主席丹尼尔·威特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的宗旨是提升税务部门能力,创造增长和投资以及友好的税收环境,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的宗旨与此相当一致,那就是增进政府间经济活动,及涉税事务上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提升税收合作质效,除了加强交流外,能力建设也十分重要。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我国牵头成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负责开展税收培训、研究等能力建设。截至今年9月,该联盟已相继推动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5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构建起多语种培训机构网络。通过“自办、合办、协办”等培训模式,组织60余期培训,共有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的3500余名财税官员参加。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亚洲及大洋洲税务师协会主席、普华永道中国香港地区税务合伙人崔慶昭表示,香港地区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物流中心,不仅拥有完善的银行和法律体系,健全的基础设施和专业人才储备,也一直致力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其吸引力。香港地区持续拓展税收协定网络,引入指明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FSIE),在顺应国际税收变革趋势的同时,也将保持其制度优势和竞争力。香港地区将继续发挥连接中国内地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和投资往来的重要作用。
普华永道全球税收政策副主管合伙人Edwin Visser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视角,考量税收制度与经济增长目标、分析税收优惠与非税政策在吸引外国投资中的作用与利弊以及税收负担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关系。他特别指出,持续推进中的“支柱二”方案将为制定税收政策带来新的制约因素,各经济体可以此为契机,探索构筑更为平衡的税收政策。
在论坛设立的“企税对话”环节,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分享了“引进来”和“走出去”實践企业对税收营商环境发展的反馈:第一,跨境经营主体面临各国税制差异、国际税收规则复杂等多方面挑战。在此背景下,企业首先受益于简化的税收遵从要求和流程。中国税务部门近年来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电子税务服务不断扩展,涉税流程持续简化,企业反响积极。第二,对“走出去”企业而言,本国税务部门的支持同样重要。例如,中国税务部门更新发布的覆盖100多个国家(地区)的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许多“走出去”中国企业获得了对目的地国家投资和税收环境的初步了解。第三,对于跨国运营企业来说,税收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尤为重要。中国税务部门近期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的执行期限一次性延至2027年底,有助于企业长期投资运营决策,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谈到企业对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期待,马龙称,企业希望存在多地区多层级税务管理部门的大型经济体,提升跨地区跨层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解读和执行口径方面的一致性,这样将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
消除双重征税
税费负担是“走出去”企业的重要成本,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这些企业实际面临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更高,遵从成本也更高。税收协定是帮助“走出去”企业消除双重征税的重要“护身符”。
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税收协定的签订,在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营造更优国际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了解,“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力度。目前,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及大部分“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庞大的税收协定网络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和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法律保障。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我国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累计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超300亿元。
近年来,我国通过颁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等多种方式不断优化对“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发展。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筹指导下,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设计推出了一系列聚焦“一带一路”的税收服务。
比如,云南税务部门组织编写并持续更新老挝、缅甸等四国《中国居民投资税收指南》,持续开展“税收口岸行”活动,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国际税收伴你行”“国际税收小课堂”两个服务品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建立了俄罗斯、蒙古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多个税收信息研究室,每季度发布《俄蒙捷斯国别税讯》,及时精准推送给中方在境外投资项目,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了解境外税收收入统计、税收政策变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