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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遗传单位概念在中国的传播与“gene”的中译

2023-12-29徐丁丁

自然科学史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孟德尔遗传学遗传

徐丁丁

(深圳大学 医学部医学人文中心,深圳 518060)

作为当今生命科学领域的核心概念,“基因”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自然科学领域最出色的中文译名之一。20世纪初,“gene”概念出现后不久传入中国,其名词的中译和演变,对遗传单位概念的理解和近代遗传学知识在中国的传播与本土化影响深远。探究“基因”在中国的翻译和传播,日益引发研究者的关注。(1)相关论著很多,如:刘玲:《百年中学生物教科书中遗传与进化内容的变迁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付雷:《现代遗传学知识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中学生物教科书的视角》(《中国科技史杂志》,2014年第2期,第147-157页);刘丹:《高中生物教科书中基因相关内容的变迁》(《中学生物教学》,2015年第9期,第6-8页)。这些研究主要基于对中学生物学教科书的观察和总结。

关于“基因”一词中译名由谁提出,遗传学者高翼之十分肯定为谈家桢。他说:“谈家桢在留学美国期间应邀为国内科学杂志撰文介绍现代遗传学时,把gene的汉译名定为‘基因’。有趣的是,当时因校对人员工作疏漏,误刊为‘因基’”。[1]他在其他文章中也坚持此说。(2)高翼之记载,谈家桢在中国遗传学会第2次遗传学教学学术讨论会(1984·广州)的致词中曾说:“我一生中最得意的杰作是把gene翻译为基因。”这一句话后为许多出版物引用,有的直接将谈家桢写作“基因”的第一位译者。甚至有人据此引申出“中国人使用基因概念就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推断。此后,高翼之回忆谈家桢的话,曾说“从他讲话时的表情和语气来看,更多的是带有调侃的成分”,“但我可以肯定他是讲过那句话的,并且我也相信把‘Gene’一词译为‘基因’是始于谈家桢先生,因为他不需要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样一个故事来。”见:高翼之致冯永康信函,2014年6—7月。谈家桢夫人邱蕴芳在《我忆谈家桢》(苏州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2页)中则认为,“……自约翰逊提出‘gene’这个单词之后,国际遗传学领域就用‘gene’替代了孟德尔在19世纪提出的‘factor’,中译为‘因子’,而中国的遗传学领域在1937年前依然沿用‘factor’的中译名‘因子’,这显然在语言上与国际同行脱节了,因此家桢把‘gene’译成‘基因’并引入了中国”。这一表述似是对上述说法的一种细化和加工。但是,就高翼之所述的字句本身而言,似不能认为谈家桢有表述自己首次翻译了“基因”的意思。本文在文献追溯和合理探讨的基础上,认为谈家桢确实在“基因”一词的中译和传播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其表达是有历史根据的,对此的引申则不符合谈家桢的原意。此外,“gene”一词1922年即中译为“因子”并流行多年,中文的“因子”不能只看作“factor”一词的译名。在此,笔者感谢冯永康老师提供信函内容。[2-4]作为20世纪下半叶中国最著名的遗传学家之一,谈家桢被视为“基因”一词中译名的定名者或许是一些后辈学者的良好愿望,也符合把“伟业”归功于伟人的某种传统。然而,愿望和真相是两回事。无论是该名词的翻译,还是谈家桢的科学活动,都是近百余年间的事情,近现代史的考镜源流有大量史实可据,高先生的说法可靠与否,还得看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视。

实际上,根据植物学家钟扬回忆,谈家桢在去世前不久曾特意提到,“基因”这个中译名由他创造的说法是错误的,不仅如此,他还在20世纪40年代在武汉大学的学报发表文章,反对把“gene”译为“基因”。(3)钟扬、李辉2016年8月18日在上海图书馆所做讲座《解读我的美丽基因组》,讲座预告见:http://www.library.sh.cn/jiang/list/list.aspx?id=3981,讲座音频见:http://vod.library.sh.cn:81/vod/mp3/160808.mp3。对于这一译名的贡献,谈氏认为应当归功于较他更早赴美留学且同出摩尔根实验室的另一位中国学者——遗传学家卢惠霖。(4)卢惠霖(1900—1997),湖北天门人,医学遗传学家。1925年在岳阳湖滨大学获文学士学位后,经教会选派赴美留学进修生物学,1926年秋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动物学系深造,是在摩尔根(T.H.Morgan)实验室学习的第4位中国学生(前三位分别为陈桢、陈子英、李汝祺,第5位即谈家桢。不过谈氏赴美时,摩尔根已在加州理工任教)。1929年秋回国,1935年执教于雅礼中学,兼任湘雅医学院副教授,1943年担任湘雅医学院教授。不过,公众认同一旦形成,就不易在短期消解或改变。在谈家桢去世后,“最早将‘基因’一词带入中文”仍然与发现嵌镶显性现象一道,作为谈氏一生中最出色的成绩之一,并列出现在全国各大报刊的新闻通稿里。[5]其影响更加深远。

追溯文献,上述谈家桢和高翼之所指的文章实系一篇,即谈氏于1936年发表于《国立武汉大学理科季刊》的《遗传“因基”学说之发展》(谈家桢言“40年代”或为晚年误记,故钟扬一直未能找到此文(5)在讲座中,钟扬提到谈家桢晚年托付他写文章予以澄清,但他一直未能找到谈家桢提到的那篇文章。此事“至少已过去十年,还没有完成谈老的遗愿”。不料,2017年9月,钟扬在内蒙古出差途中不幸去世,这篇未竟的文章遂成永远的遗憾。)。[6]但全文均用“因基”而不用“基因”,校对疏漏的说法似不能成立,也可佐证谈氏当时未认同“基因”这一译法。这一名词的翻译和传播,显然另有途径。

科学名词术语在出现和传播后,需要相关科学共同体的参与和认可,才能成为科学共同体所遵从的范式的重要内容,科学术语的译名正是如此。特别是当一门学科尚未完全本土化之时,一些重要译名的选择与确定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一点在近代科学中国化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个重要名词的引进、翻译、传播与接受,其背后往往反映着一个学科知识体系的本土化进程。“基因”一词的中译,也应回到这一背景中来考察。

1 遗传单位概念的早期演化与“gene”一词的出现

1865年,近代遗传学奠基人孟德尔(G.J.Mendel) 在德国小镇布隆(Brunn) 自然科学学会的年会上宣读了一篇论文,报告了他对豌豆杂交实验进行统计和分析的结果。在这篇划时代的论文中,作者写道:

实验证明,稳定的后代只有在卵细胞和受精花粉属于同样性质因而两者都具有创造十分相似个体的要素(Analge)(6)吴仲贤将之译为“材料”。时才能形成,就像在纯种正常受精的情形那样。所以我们必须认定,在杂种植株中产生稳定类型时,必然有完全相像的因子(Factoren) 在起作用。(7)Mendel Gregor.Versuche über Plflanzen-hybriden.Verhandlungen des naturforschenden Ver-eines in Brünn,Bd. IV für das Jahr 1865,Abhandlungen,1866,pp3-47.此处译文参考高翼之《解读宝籍——孟德尔和他的论文〈植物杂交的实验〉》([4],10页)。

事实上,从理论方面,这个假设完全足以解释各代杂种的发育,只要我们同时假定在杂种中不同种类的卵和花粉细胞其平均数目相等。[7]

20世纪初,随着孟德尔工作的“再发现”,1901年,英国遗传学家贝特森(W.Bateson) 将其论文翻译为英文,并加注释说上述两段话“包含着孟德尔遗传原理的精髓”。[8]

必须指出的是,孟德尔在论文中采用了多个具有“特性”、“因素”含义的名词来表示遗传单位的概念,如Merkmale、Charakter、Element、Faktor等[9],用于对实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逻辑推理,但并不对应某种具体的物质。从某种意义上说,孟德尔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在于把数学和统计方法应用于实验分析,从而归纳出清晰可辨的遗传规律,他不曾探究其理化基础和生物学功能的实现途径(当时也不具备相关的研究基础)。因此,孟德尔的遗传单位是符号化的,它是具体的“性状”在抽象层面的表述。(8)如陈文盛就认为,孟德尔并未提出遗传物质的具体概念,把merkmale等词汇译作factor(因子) 或determinant(决定子),是贝特森等人的“过度诠释,让大众以为孟德尔已经有基因的观念”([25],33-34页)。20世纪初,随着孟德尔定律的“再发现”和颗粒遗传观念的发展,生物学家们又陆续采用了一些意义相似的词汇,如“单位性状(unit character)”、“单位因子(unit factor)”、“因子(factor)”、“性状单位(character unit)”等,便于对实验的统计、分析和说明。[10]

可以看出,在孟德尔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性状”和“因子”的含义是紧密相连的。在今天的知识里,作为外在表现的“性状”和作为内在机制的“因子”显然是两个概念。但在当时,人们对遗传的物质基础缺乏了解,既然特定性状本身和决定特定性状表现的遗传单位互为表里,因此“单位性状”这类词汇既可以表示遗传的实际结果,又有着遗传中不变因素的含义。今天仍在使用的“显性性状”(dominant character)、“隐性性状”(recessive character) 等概念,还可看出这种思维的影响。

随着颗粒式遗传观念的发展,在达尔文泛生论(pangenesis)(9)这是一种早期的颗粒遗传思想。法国哲学家莫佩尔蒂(P.Maupertuis) 认为,来自父母双亲的粒子(particles) 决定子女的特性(attribute)。1868年,达尔文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The Variation of Animals and Plants under Domestication) 一书中提出,身体各部分都能产生“微芽”(gemmules),通过血液集中到生殖细胞。受精卵发育时,这些微芽分别发育为身体的各个部分。在生殖细胞中聚集的微芽组合不同,后代的发育表现也就不同。他将这一理论命名为泛生论。的基础上,荷兰生物学家德·弗里斯(H.de Vries) 于1889年提出,生物的每一个外部性状都是由细胞内一种看不见的特殊颗粒决定的,他把这种颗粒称为“泛生子”(pangene,德语为pangen)。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森(W.L.Johannsen) 在其著作《精密遗传学原理》(ElementederexaktenErblichkeitslehre) 中,把“pangene”一词缩短而成“gene”(德语为gen),试图代替语义含混的决定子(determinant) 等词汇,从而独立出某种具体的遗传因子概念。[11]不过在他的认知中,gene只是“一种计算或统计单位”,且反对将其实质化。(10)江可达编著:《承载生命的符号》,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59页。

1900年孟德尔定律被重新发现后,不少学者开始在不同的物种中进行实验、证明孟德尔遗传定律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一些生物学家也开始了对遗传物质基础的探索。这些研究推动了人们对遗传因子在细胞内的位置、“颗粒遗传”的物质基础和机制等问题的认识,使“遗传因子”这一抽象的假设逐渐具体化,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概念。20世纪初,萨顿(W.S.Sutton) 和博韦里(T.Borevi) 通过研究减数分裂和染色体行为的关系,提出了遗传因子位于染色体上的假说。这些研究中,最为重要的是遗传学家摩尔根(T.H.Morgan) 及其弟子斯特德文特(A.H.Sturtevant)、穆勒(H.J.Muller)、布里奇斯(C.B.Bridges) 等人,以果蝇为材料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了伴性遗传现象,随后又解释了性状连锁现象,提出连锁互换规律,并进行了遗传作图。1915年,他们出版了《孟德尔遗传的机制》(TheMechanismofMendelianHeredity),肯定了遗传因子的实在性。此后,他们逐渐用“gene”一词取代了此前使用的“factor”。1926年,摩尔根出版了巨著《基因论》(TheTheoryofGene),系统地介绍了基因学说,把基因视为在染色体上排列的实体,开始形成经典遗传学中基因集遗传(功能)、突变、交换“三位一体”的最小遗传单位的理论。[11]“gene”成为现代遗传学上最重要的名词之一,其含义在百年间迅速发展,至今仍在不断充实和更新。

2 遗传单位概念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20世纪10年代之后,孟德尔学说和遗传学新知逐渐传入中国。时人对此颇为注意,说:“遗传学,系一千八百六十年,补林(Brunn,布隆) 之僧明铁若(孟德尔) 所实验而得者,……近十三四年来,日形发达,有旭日冲天之势”。[12]一生以科学救国为执念的秉志在《科学》杂志第1卷第1号中介绍道:“自门德尔植物遗传论(后)”,“近世欧美业牧畜者,无不习门德尔之学说”。[13]在这种情形下,遗传单位和遗传因子的概念开始进入国人的视野。

和国际情形一致,早期的中文文章即介绍性状(character) 为遗传单位。1913年,一篇译文提到孟德尔对其遗传实验的机制猜想时说:“其结论谓遗传物质之一物,宛如化学者所论之原素”,“此一定不变之遗传物质,梅氏(孟德尔) 与以单位性质之名”。[14]1917年,陶知行(即陶行知) 介绍说“孟特儿之三原理为何,一曰单独性情(Unit Characters),二曰性情分立(Segregation),三曰性情之隐显(Dominance and Recessiveness)”。(11)今称单位性状、性状分离、显性和隐性。这类名词,反映了前述20世纪初期遗传学界的流行看法。1917年,时为北平农业大学学生的卢守耕(12)卢守耕(1896—1988),浙江余姚人,农学家。1918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1925年后任浙江省立农业专门学校教员、国立浙江大学农学院讲师等职。1930年考取留美公费,赴康奈尔大学研究植物育种等,193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中央农业试验所技正,1936年担任浙江大学农学院院长。1945年任台湾糖业试验所所长,1954年任台湾大学教授。发表了《生物上子不类亲之理由》一文,详细描述了遗传学自孟德尔到摩尔根的工作,主要对遗传中何以发生性状改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举例包括豌豆、鼹鼠、多塞特羊、血友病、果蝇、色盲症等,几乎涵盖了当时根据孟德尔遗传学所进行的各物种的代表性实验。[15]值得注意的是,卢守耕在文中引用了约翰森的“表型”和“性型”(即基因型) 两个概念,并提及了“gene”一词:

植物中,又有表面观之似为一个之独立性质即gene(遗传单性)、而实则由二种以上之性质结合而成者,是亦由异性交配,遂起性质上分离结合之作用,而发现与亲相异之性质也。

就目前所见,卢氏是国内最早对“gene”一词进行解释的人。但就此句而言,他注释的“遗传单性”实际上指的是性状。作者同时在前后文中又引用了“单位形质”和“因子”等词,但他既未对这些名词进行解释,也未提及其间的关系。1923年石正邦的一篇文章,解释杂交后子二代呈现显隐性状的原因是“雌雄两亲所具的‘遗传质’(或称‘因子’) 一方是‘优性’,一方是‘劣性’”,“优劣二种因子合起来便称一对‘对等形质’,优劣因子多数时则称‘复对形质’”(13)从这里也可以再次看到早期遗传学界对“因子”和“形质”(即性状) 两种概念的认识。文中所称的对等形质(alleromorph) 概念,此后为等位基因(allele) 所更新(复对形质和复等位基因亦同)。而在当时,“形质”表示的是抽象概念的性状(character),“因子”的含义则还比较模糊。等。[16]以优劣作为命名,不知是否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而此处所指的“形质”其实也指性状。1923年6月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遗传学》,被认为是中国学者自己编写的最早的遗传学教科书。该书由金陵大学农科毕业生李积新(14)李积新(1892—?),浙江杭县人,近代农学家,1918年毕业于金陵大学农科,系该科首批毕业生(同批有陈桢、叶元鼎等),历任金陵大学农林科教员、《农林新报》主笔、江苏省农工厅农事科长、中央大学农学院教授等职。编著,植物分类学家胡先骕校订。作者在文中注释道:“factor,因子者,各项性质之谓也”。不难发现,把因子(factor) 和性状(character) 相混同,是当时常见的情况。

随着遗传学的进步和遗传物质基础研究的进展,性状和因子概念逐渐区分,得以更加准确地阐释孟德尔遗传学的现象和机制。这些进展也得到中国学者的注意。1917年,赵经之(15)赵经之,生卒年与生平不详,20世纪20年代初似任山东省立模范蚕业讲习所所长。在一篇文章中提到:“遗传质者,有只谓在核之染色体中”,“此遗传质者,恰如一个之化合物,由种种之元素组合而成。其构造遗传之单位,即因子之一”(16)这种把遗传质和因子的关系,看作化合物和分子、原子的关系,反映了19世纪末期物理和化学的发展对遗传学的影响。,“集因子而造种种之遗传质”。[17]赵文明确介绍“因子”为遗传单位、染色体是遗传物质的载体,这是目前所见中文文献里最早者。1918年,蒋继尹(17)蒋继尹(1891—1929),字叔贤,广西全县人。少年时代获广西省公费赴日留学,获农学士学位。历任济南农场技师,山东农专、北平农大教授。1928年曾受聘为广西大学化学教授。在《学艺》上发表的《闵德氏之遗传率》一文,堪称当时介绍孟德尔遗传学最详细者[18],他将“factor”译为“要素”。[19]此后,factor的概念越发普及,而“因子”也成为遗传单位的常用译名。1922年,棉作学家冯肇传和冯锐等人在康奈尔大学讨论遗传学名词,并于次年发表《遗传学名词之商榷》一文,其中把“Genes”也译作“因子,因”。(18)该文发表于《科学》杂志,是中国科学社早期对科学名词翻译的系列讨论文章之一。[20]这也是目前所见最早给予“gene”的明确中译名。

在明确遗传因子的实在性,并将之作为生物学基本概念进行传播而做出重要贡献的,是摩尔根学派的中国弟子们,其中具有开创性的是陈桢。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求学时,指导他的是细胞生物学家威尔逊(E.B.Willson)。他也是第一个在摩尔根实验室进修的中国学生。1924年,时在东南大学担任动物学教授的陈桢出版了中国国内第一本大学中文生物学教科书《普通生物学》。在第六章“遗传”中,作者用“因子”概念详细解说了“孟德尔定律”一节;在“遗传的物质基本”一节中则写到:“孟德尔因子就是染色体,或者染色体的一部”,“每个染色体是许多因子的物质基本结合而成的群体”。[21]其后,作者又仔细介绍了摩尔根发现的连锁现象,说:“Morgan以为这是因为在普通的二对因子的遗传现象里每对因子的物质基本,叫做因基(Gene)”,“两个因基因为同连附在一个染色体上,在遗传的时候发生的连带关系叫做环连(19)今称“连锁”。”。([21],209页) 这可能是中文文献里第一次介绍“gene”是具有物质实在性的遗传单位。(20)当时已经有用“因子”一词来介绍连锁现象的,如夏道湘翻译的《家蚕遗传因子连锁关系之新发现》(《新农业季刊》,1924年第1期,第53-61页) 说“美国木鲁干氏谓‘同一染色体中之遗传因子有连锁关系’”,该文主要介绍日本学者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陈桢强调“因基”作为“物质基本”的属性,但由于他已经明确“因子”为“染色体的一部”,包含着物质基础的意义,“因子”其实也就是“因基”。此后,陈桢于1933年出版了《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生物学》,与《普通生物学》的处理一脉相承:在“遗传”章节中,以“因子”来阐释孟德尔实验的结果,而以“因基”说明摩尔根等人发现的连锁问题。[22]

作为中国近代动物遗传学奠基者和在国内讲授遗传学课程的第一人,陈桢所介绍的近代遗传学知识体系,对学界同仁和后来者的影响极为深远。(21)以《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生物学》的传播为例,该书到1949年5月为止,共印刷158版次,堪称民国时期影响最大的中学生物学教材。1929年初,陈桢前往北京的清华大学担任生物学系主任。他所审定的一篇清华学生写作的关于遗传与性别决定的文章,即以“因子”为基本名词。[23]从清华留美的彭光钦等人,在1930年出版的译著《普通生物学》中写道:“在前段内曾假定精子细胞或配子受有数种决定素,现名为因基或因子,此种因子遗传于子代”。[24]可见,即使对陈桢及其周围人来说,“因子”也是更为习惯的用法。

“因子”一词的生命力何以如此强大?简而言之,作为惯用名称,当时以它来研究和阐释遗传学和遗传现象已经足够,中外皆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染色体和遗传因子的关联仍然是一种推理的结果,其中关键证据是“染色体与孟德尔因子的行为的相似”。(22)农学家俞启葆所撰《遗传质在染色体上之证明及其例外》(《科学世界》,1934年第12期,第1107-1112页) 详细阐述了相关科学发现和推理,其文末数语云:“‘遗传质’之定义(Heritable Substance) 有二方面,一种指控制遗传之基础物质。一方面指所遗传之性质(Inheritable Character)。后者即前者之表现,前者实为后者之基础。有时甚难区别,有时有区别之必要。本篇所用,未加以区别,但所指有时为内的,有时为外的,亦有时同指内外。祈读者以上下之口气,自加辨别,以免混乱”。可见,作者虽然清楚因子和性状是两个概念,但认为“有时甚难区别”,而笼统地以一个名词让读者自行辨析。对于一篇专业性较强的文献而言这是很有趣的现象,也说明对当时的遗传学家来说,符号化的因子和性状常常可以互通。此时距离孟德尔定律“重新发现”不过二十余年,即便斯特德文特已经通过计算重组频率进行了因子的遗传作图,其本质上仍然是数学方法对遗传现象的解释。“在理论推演中,遗传学家所观察的个体性状都只担任符号的角色,性状本身不是重点,可以忽视”。[25]自陈桢以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条件有限,中国遗传学者能开展的研究寥寥无几,且基本属于经典遗传学的范围。学界知名的遗传学家如罗宗洛、李汝祺、周承钥等人,都在其译著和编写的教科书中采用了“因子”这一译名。[26-28]特别是留日归来的罗宗洛,未使用日译汉字的“遗传子”(23)日文为“遺伝子”(いでんし)。这是一个具有典型的颗粒遗传观念的译名。而选择“因子”,可以说明这一译名当时已得到学界普遍接受。而李汝祺更是将其师的名著TheTheoryofGene的书名译作《因子论》。([27],26页) 此后译作“遗传因子”的也不少。(24)民国时期医学领域出版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医学辞典《高氏医学词汇》也采用“遗传因子”这一译名。见:鲁德馨、孟合理合编:《高氏医学词汇》第9版,中华医学会出版委员会,1939年,第177页。[29-31]1945年之后,一些学术出版物在英汉译名对照表中,依然将gene译作“因子”。[32-33]

3 “因基”与“基因”

由上述情况可见,在现代遗传学传入中国后的二三十年间,“因子”是遗传单位的主流译名。不过,随着对摩尔根学说的介绍,“因基”一词也得以逐渐受到关注。它早期常与“因子”一词并用,如前述彭光钦的译文即是。又如吴元涤在1932年出版的《高中及专科学校用生物学》中即在“遗传”一章专辟一节“因基说”,称其“补充孟氏说明的缺陷,以期适合于孟氏定律”,其中提到:

关于一染色体附有多数遗传单位的事实,美儒茅根氏Morgan更就其研究的结果,创为因基的假说以证明之。氏称遗传因子的物质基本为因基Gene,在普通的遗传现象,如具有两对因子的相对形质,其每对因子分别存在于一对相异的染色体上,即每染色体各具相对形质的一个因基。[34]

在这里,吴氏沿用了陈桢翻译“因基”的含义和语境,即强调其“物质基本”,并主要用于解释摩尔根的发现。随着gene概念的传播,有的报刊和文章开始用“因基”替换“因子”。如1933年3月《中央时事周报》(25)该刊是一份国民党党刊,由中央日报社编辑发行,在当时有较大的影响力。的“科学消息”栏报道了美国学者贝林(J.Belling) 的研究,题为《遗传因子Genes的发现》,但在当年8月的同栏报道却说:“遗传的单位,这是谁都知道的,叫做因基gene”,并指出“因基对于生物的体质的传递,负有控制的机能”。[35]“gene”或者“因基”此时是否传播得如此广泛有待观察,但这里把“因基”介绍为承担遗传功能的基本单元,在“物质基本”的定义上无疑又有所推进。

就目前所见,完全使用“因基”一词详细介绍现代遗传学的文章,正是谈家桢的《遗传“因基”学说之发展》。作者谓:“论究遗传学原理之重心,不外乎所谓因基学说(Theory of the gene)。遗传学家假定见觉不到之遗传单个体,名为‘因基’(Gene),其意义与化学家所假定见觉不到之‘原子’(Atom),及物理学家所假定之‘电子’(Electron) 大略相同,俱根据所知之数量”。(26)用原子和电子与基因相比拟,强调基因在生物学中的重要性,是当时流行的表述,如1933年5月《科学》杂志、上述8月《中央时事周报》等都采用了这种类比。他不仅以“因基”解释从连锁现象到对果蝇巨大染色体的研究,也用这一名词解释孟德尔的发现,说孟德尔“假定高种豌豆在生殖细胞内,有断定高体之因基”等等。(27)这样描述自然便于读者理解,但也模糊了孟德尔对遗传因子概念的真实认知。可见,作为摩尔根实验室的中国弟子,谈家桢对用“gene”概念解释遗传学有着高度的自觉,同时对陈桢创造的“因基”一词也持完全赞同的态度。谈氏回国后,他在浙江大学任教期间的同事和所指导的学生也使用了这一译名。(28)谈家桢于1937年回到浙江大学任教。这里指的同事为动物学者谢冶英,他1943年在浙江大学生物学系任讲师,目前可查到其1943年的文章《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因基》(《新中华》复刊号,第3卷第6期,第69-76页)。谈家祯的学生应幼梅194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学系,其论文《瓢虫(Harmonia axyridis) 鞘翅性状之因基频数分析》〔摘要载于《中国动物学会论文提要》(编号二三〇),见《读书通讯》,1943年第79-80号合刊,第40页〕 从标题来看受到了谈家桢的指导。就有限的检索,到20世纪40年代,“因基”仍然被胚胎学家朱洗、动物学家张作人、农学家俞启葆等人所采用。[36-38]

如果从译名对原词意义的保存和学界共同体的认可与接受两个角度看,作为“gene”的中译名,“因基”一词似乎已经成为当时最具优势的候选者。不过,与此同时,另一个从音译角度更接近原词的译名“基因”,也已经出现。

据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University of Manitoba) 医学院谢久永的考证,目前能找到的最早将gene一词译为“基因”的,是此后成为著名优生学家、社会学家的潘光旦。(29)见:http://home.cc.umanitoba.ca/~xiej/genetranslation.pdf。1931年,潘氏在《文化的生物学观》(30)该文首发于1931年1月10日的《东方杂志》,但在潘光旦1937年5月集结出版的《人文史观》中,该文标题后标注为“(一九三〇)”,这应为该文的写作时间。此处所引原文的两个人名,《东方杂志》版作“约翰生与靡尔更”,在《人文史观》中改为“约杭生与摩尔更”。此处采用的是该文初次发表时间和写法。一文中写道:

遗传的几条原则,甚么韦思曼的精质绵续与精质比较独立说呀,孟特尔氏的三律呀,跟了韦氏的理论而发生的新达尔文主义或后天习得性不遗传说呀,杜勿黎的突变说呀,约翰生与靡尔更的“基因”遗传说——是大多数生物学家会认为有效,而且在生物学教本中已数见不鲜的。人类既然是生物之一,他当然逃不了这许多原则的支配。

必须指出,潘光旦有着很深的生物学和遗传学教育背景。他于1922年由清华学校毕业留美,在达特茅斯学院攻读生物学,1924年获学士学位后,又到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动物学、古生物学和遗传学,聆听过摩尔根的讲课。[39]潘光旦崇尚通识教育,涉猎多门,同时又有着深厚的中文功底,或许在他看来,“基因”是更为合适的译名。(31)他在1935年的一篇书评中仍然采用了这一译名。见:潘光旦:《书评:遗传与疾病》,《清华学报》,1935年第10卷第2期,第531-536页。

就目前所见,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之前,“基因”一词未受到太多注意。1934年12月,孙克定在一篇译文中介绍了布里奇斯等人利用放射诱导突变进行的遗传学研究,采用了“基因”这一译名。[40]1935年,有3篇学术期刊文章采用了“基因”。其一是朱纪勋刊于《科学教育》(32)此刊创立于1934年,由金陵大学理学院出版,是一本面向中等学校理科教师和普通理科学生的科学期刊。的短文《“基因”之位置与体积》。[41]朱氏1931年毕业于金陵大学,随后到燕京大学师从遗传学家李汝祺攻读生物学硕士学位,是继刘承钊(1930)、谈家桢(1931)后毕业于李汝祺门下的第3位研究生。(33)根据张玮瑛等主编、燕京大学校友校史编写委员会编:《燕京大学史稿 1919—1952》(北京:人民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241-242页)。该文报道了穆勒与苏联细胞学者普洛柯夫耶娃(A.A.Prokofyeva)于1935年1月发表的相关研究结果。(34)H.J.Muller,A.A.Prokofyeva.The Individual Gene in Relation to the Chromomere and the Chromosome.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935,21(1):16-26。穆勒于1933—1937年学术休假期间在苏联科学院遗传研究所访问工作。文内称“‘基因’(gene)乃染色体上之一种理想组织”。其二是同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生物学系的童家骅发表的《遗传学最近的进展》[42],其中一节介绍“摩根基因论”,称“摩根推测在染色体中负有遗传因子的,看不见的物质,称作基因Gene。个体上有一个可以遗传的特性,就有至少一个因子来主持,染色体上就有一个相当的基因的位置”。其三是10月发表于《科学》杂志“科学新闻”栏的短文《基因之双重功用》[43],称“基因(gene) 为遗传上不可见之单位,能决定身体各种特性之表现”。不过,这些内容并未超出当时对gene的一般介绍,且除了第二篇外,其他两篇都是消息性质的短文。同一时期,采用“基因”的还有杨诗兴的译文[44]、华兴鼐(35)华兴鼐(1908—1969),浙江杭州人,棉花育种专家。1933年毕业于中央大学农艺系,此后在浙江余姚棉场任主任,河北保定农学院任讲师、副教授,湖南农业改进所任技师。1939—1949年在中央农业试验所任棉作系主任,孝陵卫棉场场长、技正。1945—1946年在康奈尔大学进修。的《遗传学名词释义》[45],等等。可见,在名词概念的内涵没有明显变化时,使用何种译名更多地取决于作者自身。而上述作者此时还基本上属于学界的后辈,对此时学术共同体的用词偏好未发生显著影响。

对于学者而言,选择译名除了学术性的考量和既有名称的影响之外,或许还与个人翻译旨趣密切相关。从构词上看,“因基”一词体现了陈桢强调“因子的物质基本”这一意图,同时又部分呈现了“gene”的发音(音节的倒转)。此外,作为民国时期所编生物学教材印数最多的作者,陈桢对译名在实际使用中的可能情况十分注意,其思考带有明显的个人风格。举例来说,陈桢一直坚持将tissue一词译作“体素”,并注释说“体素:旧译为组织”、“体素学:旧译为组织学”,新译的原因是他认为可能出现“器官是由组织组织而成的”这种译文,“比较拗口”。([4],6页) 从这个角度看,“基因”在20世纪30年代的新闻报章中也偶有使用,作基本原因、基本因素解,如新闻标题中出现的“师生关系恶化的基因”、“烟祸的基因”等(36)这两篇新闻分别发表于1931年和1935年,当时中文“基因”一词并未流行,如视为生物学“基因”一词的借用,似不足以让大众理解其妙处。20世纪40年代可检索得更多含有“基因”的报章新闻标题,其中个别如《中国缺乏发明家伟人的基因》,看似与今天的用法十分接近,但也应作“基本原因”解。,因此也确实可以造出“基因是性状遗传的基因”、“连锁的基因”之类诘屈聱牙或者包含歧义的短句,或许这也是陈桢选择“因基”的一种参考。不过,就“体素”一词而言,上述拗口的造句似乎并未发生,而除了陈桢和李汝祺外,采用此译名的学者也屈指可数。

4 “基因”一词的确立

由上述情形可以看到,“gene”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中,逐渐产生了“因子”(包括“遗传因子”)、“因基”和“基因”等译名且彼此并行。究其原因,其一,在当时的经典遗传学体系中,gene作为一个具有很强假设性的概念,虽然存在各种间接证据,但一直未能实质化,对其如何行使生物学功能也不清楚。摩尔根在1933年获得诺贝尔奖后曾表示:“gene是什么,是真实的还是纯粹虚构的,遗传学家之间并没有共识,因为从遗传学实验的层次上来看,不论gene是假设的单位还是实质的粒子,都不会产生丝毫的不同”。(37)T.H.Morgan.The relation of genetics to physiology and medicine.Nobel Lecture,June 4,1934.摩尔根于1933年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并未出席颁奖仪式,因而这一致辞是1934年发表的。原文见https://www.nobelprize.org/prizes/medicine/1933/morgan/lecture/。此外,对基因功能认识的突破,也不必然导致译名的同步更新。1941年11月,美国学者比德尔(G.Beadle) 和塔特姆(E.Tatum) 报道了通过X射线诱导红色面包霉产生营养突变株,研究其代谢产物的生化合成途径的结果,认为每个基因的突变都会影响一种酶的活性。[46]这一实验打破了此前人们认为的基因只控制诸如高矮、颜色等“不甚重要”的性状的观念,确认了基因具有调控细胞代谢产物的重要功能。此实验结果后被总结为“一个基因一个酶”假说,获得了1958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943年初,谈家桢的学生徐道觉简要介绍了该项研究,谓“本实验之解释乃Neurospora(38)红色面包霉。在合成生长必需物之化学程序时,一因子之突变可使其中一二步骤不活动。”(39)徐道觉为此段简介所拟的标题为“微生物单个因子主宰维生素之产生(Individual genes controlling the production of vitamins in micro organisms)”。[47]可见,只要学者认为旧译名仍可解释新现象,即无需更改。

其二,作为最有发言权的遗传学共同体的核心成员,摩尔根的中国学生们早期选择了“因子”和“因基”两个代表遗传因子的词汇,尤以后者凸显“物质基本”这一性质。随着遗传学知识的传播和学界对gene的熟悉,这一需要逐渐弱化。已由学术共同体内其他成员音译的“基因”似乎更为朗朗上口,反而取代“因基”,成为后来居上的选择。仍以谈家桢和徐道觉为例,他们于1945年发表的《褐果蝇之族系分化问题》,称遗传单位为“因子”。(40)该文选择“因子”作为遗传单位名称,应主要出自徐道觉的习惯(他在这一阶段发表的文章均采用“因子”一词),而谈家桢对此未做要求。前文中应幼梅采用“因基”一词,也可能属于同一种情形。可以一提的是,谈家桢与学生的关系受摩尔根的影响很深,对学生通常采取平等、宽容、“教而不包”的态度。[48]但在谈家桢1943年12月发表的关于瓢虫鞘翅色斑嵌镶显性的中文简报中,则用了“基因”一词。[49](41)据文献[49],谈家桢至晚在1943年已发现了此现象。此前所见的相关记载,大多认为谈家桢对嵌镶显性现象的发现时间在1944年。谈家桢在晚年的《难忘的岁月》也详细描述说“1944年春天的一个傍晚,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我在唐家祠堂里观察瓢虫的杂交后代时,发现了一个奇妙的现象。”(单泠编:《感怀浙大》,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4页)。1945年,由周承钥、姚钟秀译的《遗传学原理》(42)该书原版在民国时期的大学生物学系中采用较广。的“索引一”中,列有“Gene”一项,译为“因子,基因”,但在正文中均使用“因子”。考虑到教科书通常表现的是较有共识的内容,可以认为这是20世纪40年代前期学界对“gene”之中文译名的一般态度。

谈家桢为何会改用此前他并未认可的“基因”?这可能与卢惠霖有直接关系。1943年春,卢惠霖在迁至贵阳的湘雅医学院担任寄生虫学、生物学教授。他感于国难之际无法实现“科学救国”的理想,但“想到自己已到了中年,总应在学术上为祖国做点什么。于是在教学之余,开始了《基因论》的翻译工作”。[50]身处战争年代,又经过“反复推敲”,完成译稿时已是1949年。卢惠霖在翻译此书时,或许就“gene”的译名与相距不远的谈家桢有过仔细交流。(43)当时浙江大学迁至贵州湄潭,相距贵阳不到200公里。根据谈家桢的回忆,当时他认为“基因”一词“不太雅,在古文中找不到对应的词”,而卢惠霖则坚持认为,“基因”包含了“基本因子”的意思,与孟德尔的“因子”(factor)一脉相承。(44)钟杨主讲《解读我的美丽基因组》。在这里,卢惠霖重视的是“基因”在遗传单元含义上的延续性,与陈桢强调作为物质基础的“因基”有较大区别。而这也确实更符合“gene”一词的意义,这或许是使谈家桢改用“基因”的原因。此后,随着对嵌镶显性现象的深入研究,谈家桢学术声誉日隆,成为中国最著名的遗传学家之一。他对译名的态度或许也影响了其他学界同仁的选择。1947年,中国近代生物学奠基人之一、动物学家秉志即发文说:“染体包含甚多之基因(genes)。基因者,一种蛋白类之化合物,其本身之构造甚复杂。(45)此处反映了当时生物学界的普遍看法。在比德尔的研究之后,许多人相信基因的本质是蛋白质(包括穆勒、德尔布吕克等著名学者)。而1944年艾弗里(O.T.Avery) 等人发表的关于肺炎双球菌转化实验的结果(证明DNA是最有可能的遗传物质),在七八年间都未得到人们的认可与重视。其同分异构物(isomers) 极多,此系遗传之物质基础”。[51]194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发布的《修订高级中学生物课程标准》,其中“生物之遗传”部分包括“遗传的物质基础——染色体及基因”和“基因的突变”两个知识要点。[52]该标准因为政局变化等原因未得以完全实施,但其名词表述可视为官方的正式意见。同年11月《科学月刊》一篇题为《基因与酵素》的文章则提供了时人的视角。作者在提及基因一词时注释道:“Gene,或译遗传因子或译因基,本文译成基因似更能音意兼顾”。[53]可见在一般译者看来,在“gene”作为遗传因子之“意”已较有共识的基础上,对其“音”的要求便成为同等重要的考量。

至此,“基因”这一译名已回到了主流的视线,并取得了较为稳固的地位。而它在短时间内成为中国遗传学者乃至整个学术共同体一致认可的术语,这或许还与20世纪50年代李森科主义与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的碰撞有关。1949年12月,时任华北大学农学院院长的乐天宇等人在《农讯》上发表题为《新遗传学讲话》的系列文章,鼓吹“米丘林遗传学”为“新遗传学”,将孟德尔-摩尔根学说批为“旧遗传学”。他说:

旧遗传学的“理论”,将生物性状的遗传,归功于“遗传质”。他们说:细胞内染色体上有“基因”,“基因”是操纵“遗传质”的,因此生物的一切性状,皆决定于“基因”。但是“基因”是看不见的,控制不住的。……这样,旧遗传学的“理论”就为长期无成的事实所证实了。(46)此处未找到《农讯》原文,转引自:乐天宇等讲,秦尔昌等记:《新遗传学讲话,一,新遗传学——大众的科学》,《科学大众》,1950年第7卷第1期,第24-27页。

米丘林学说的骤起,除了当时“全面学苏”的巨大影响外,还与在国家层面的科技政策要求科学技术紧密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有直接关系。gene作为经典遗传学的核心概念,成为乐天宇批判的重点。他武断地认为,“这种‘基因’不但任何人都没有看见过,连莫尔干(摩尔根) 自己也没有看见过,他拿这种虚构的‘基因’来肯定生物遗传的性状,这种看法,是不真实的,是不可能掌握的”。(47)乐天宇:《米丘林生物科学的基础》,1950年8月2日在中国科学院主办的暑期自然科学学习会上的演讲。既然“基因”在理论上“不真实”,实践中“不可控”,也就无法为生产建设服务。在这种认知下,《人民日报》于1952年6月底发表的长文《为坚持生物科学的米丘林方向而斗争》虽然批评了乐天宇的一些错误做法,但仍继续强调上述观点,表示“旧遗传学中所捏造的‘基因’,自然是一种臆造,我们应该用理论和实践来驳斥它的虚妄”。[54]在这一时期,“基因学说”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政治压力,几乎被剥夺了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吊诡之处也恰恰在此,正是由于“基因”成为批判的一个焦点,不论是批判者还是被批判者,不论反对还是赞同基因理论,都必须采用“基因”这一词汇,从而形成了一种矛盾而奇妙的统一。而当外部压力缓解后,这种用词习惯仍然得以保留,而基因的内涵又得以重新受到关注。1956年8月在青岛举行遗传学座谈会时,中宣部科学处处长于光远在致辞中表示:“我认为说遗传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即使有什么错(我认为这并不错),也不能说是唯心论么!……最近听说外国已经了解到几种什么物质,叫做DNA和RNA的,同遗传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承认基因的人又多起来了”。[55]在1958年中国科学院编的《遗传学名词》中,收录“gene”时,只留有“基因”这一译名[56],这可视作“gene”中译名的尘埃落定,多少也是上述“共识”的产物之一。次年,卢惠霖翻译的《基因论》在历经战火和政治运动后,终于得以正式出版。

5 余 论

从1900年孟德尔定律的再发现,到1953年DNA双螺旋模型的建立,通过对遗传单位的性质和功能的研究,进而探索遗传和生命的本质,成为20世纪上半叶遗传学发展的核心内容。在西方,颗粒遗传观念由来已久,自孟德尔之后,性状(character)、因子(factor)、基因(gene)等概念也都以此为内核逐步推进,并通过实验和推理予以间接或直接的证实,形成自洽的理论。在中国,由于缺乏这一知识背景,在遗传学的引入和传播过程中,遗传单位便成为独立的概念,而人们对它的内涵和边界就有更为明确的要求。如果说“因子”(以及“遗传因子”) 概念由于能较好地解释经典遗传学的观察和推理,得以在中文里长期使用的话,那么,也因为“gene”出现后的一段时间里还存在性质、功能不够清晰的问题,其译名尚不具备完全明确的定义边界,加上国内从事现代遗传学研究的学者寥寥无几,因而从知识传播的角度看,译名更新的动力不足,使得“因基”、“基因”等译名在出现后十余年的时间里大名不彰。甚至它还因此被认为是虚妄无用的概念,在特定背景下横遭批判,深刻地影响了1949年后中国遗传学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追溯不难看出,译名与原名之间,不仅仅译名在出现时间上存在天然的滞后性,而且由于缺乏产生原名的土壤,使得译名、特别是核心概念的译名尤为重视定义的完整与独立性。这在西方近代科学向中国传播的早期表现得更为明显。“基因”只是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自摩尔根之后,基因(gene) 取代因子(factor),可以视作与后者存在千丝万缕联系的性状(character) 概念完成了逐步但彻底的分隔;20世纪40年代后,在越来越多的研究和实验证据的证实之下,gene的概念已经愈发成熟,原有的“因子”已经无法继续通过扩展外延来包含或代替它。自然而然地,犹如从母体中呱呱坠地的婴孩一般,由“因子”等概念组织起来的中文近代遗传学知识结构,为“基因”一词的接受和传播做了最好的铺垫。而随着中国遗传学的发展,中文科学名词可以逐渐向定义的严谨性回归,而定义中不断被完善和补充的部分也会被视作新的知识生长点。因此,“基因”能在今天成为一个耳熟能详、备受称赞的科学名词,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当代生命科学昌盛发达的一种表现。

科学名词的译名受到学术共同体和大众的普遍认同,其学术性和普及性缺一不可。“基因”一词的成功,其一是译词与原词的吻合,这不仅表现在“基因”与“gene”在音节上高度重合,更可以由词源追溯其学理意义上的贴近,可以说既是精妙的音译,也是优美的意译。“gene”源自于“pangene(泛生子)”,后者撷取了泛生论中一点“合理的内核”,即颗粒遗传思想;中文的“基因”也继承了中国近代遗传学知识体系中所先期构建的遗传因子概念。其二,作为译名的“基因”是外来语借词,其中文语素义“基本因子”也一目了然,很容易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同时,作为一个遗传学名词,它又被赋予了一种根源性的寓意,这也使得“基因”一词所蕴含的意趣大大超出了“gene”的范围,丰富了中文词汇的表达。今天的“基因”早已走出生命科学的领域,在各种不同的场合被广泛使用,表现出勃勃的生命力。

从冯肇传试译“因子”到“基因”一词的普遍使用,“gene”的中译和定名前后经历了30年左右,与近代遗传学在中国的学科建构几乎同步。这一过程中,摩尔根学派的中国学者们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gene”的中译名选择上,他们虽然在翻译时各有侧重,但都始终秉持着“信、达、雅”的翻译理念,再三推敲,力图呈现最适宜的译名,体现出一代学人严谨、审慎、求真的精神。今人从中亦可窥见近代遗传学乃至生命科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并得到借鉴。而前辈学人在艰苦之中坚持治学,在荣誉之前淡然处之,其学者风范,应为后人铭记和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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