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生活的深处(评论)
2023-12-28远人
◎远人
读完梁思诗这篇小说,我产生的最强烈念头是,谁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尽管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但显然,小说中的“我”并非主人公,“我”充当的只是叙述者的角色。正是在“我”的叙述中,读者先从“我”的母亲去世看到月姨的出场。后者是给死者化妆为生的人,所以“我”母亲的死很自然地带出了月姨。
那么主人公会是“我”的母亲和月姨吗?我发现同样不是。“我”母亲的出场就是死亡,尽管在“我”后面的叙述中,母亲无数次被回顾而活在小说当中,但作者的笔力显然不是想刻画一个母亲的形象。在“我”和母亲之间,“我”对母亲谈不上多深的情感,哪怕母亲曾在“我”童年的一次走失后抱紧“我”痛哭,并发誓不让“我”离开身边。但“我”终究离开了母亲,去往异国读书——是母亲的死才让“我”重新回到母亲所在的乡村。但作者无意将“我”置为小说主人公,尽管“我”有着不知父亲是谁,母亲未婚先孕地生下“我”的辛酸往事。后来从母亲遗留的信中,“我”也仅仅只知道父亲的名字叫“竹池”而已。同时,“我”也有自己在海外念书的故事,住在一个男人叫迈克尔、女人叫玛丽的夫妇家中,他们还有一个叫雅各布的儿子。后者与“我”还有些外来者与原家人的“恶作剧”冲突。但作者的笔力同样没有深入“我”在的异国生活中,哪怕交代了“我”曾在异国念书时与一个叫兰迪的中年教师发生了一场师生恋,同时交代了“我”回村是和玛丽一起过来的,也很像是为了使“我”不至于在小说中显得过于单薄所致。
作者落墨不少的月姨同样难说是主人公。月姨给死者化妆的手艺是得自其母亲传授,结果却是母亲传艺两天后即离奇去世,紧接着又是月姨的丈夫和女婿去世。月姨自己临死前又将这门手艺传给了女儿滢。在乡村人那里,该手艺毕竟是和葬仪有关,其身上的死亡气息与正常生活多少有些隔阂,也不自觉对她抱有一定程度的躲避,因此月姨在村里是孤独的。但她被村民孤立,不等于她就是独自生活。在月姨家里,还有一个叫静娟的女人。作者对静娟也做了详细的介绍——说详细,也不等于说静娟就会成为小说的主人公。静娟被人贩子拐卖到当地后,进了赵老爷家中,没过两年赵老爷过世,赵家长子长女不愿养她,便将她撵了出来,当时她已怀有身孕,月姨怜惜她,便将其收留在自家。而且,静娟除了待在月姨家,已经无处可去,因为她父母早已去世。现在在月姨家,静娟独自抚养孩子,在她那里,“孩子就是我的家。”
至于月姨的女儿滢,作者甚至懒得给她一个姓。只说滢不愿意留在乡村而选择去往广东打工,因为月姨病重赶了回来,作者对滢的交代也是一笔带过,“滢比我小两岁,可她的面孔瞧着却比我要成熟许多,比如黑黄的肤色,眼角的折痕,以及长着厚茧的手指。滢如今已不会说当地话了,张口闭口都是普通话,还带着些广东腔,月姨说的当地方言她仍能听懂,可却是用普通话接。滢十七岁那年离乡出省打工,至今四年间,只在春节回来过两次,她结婚时都没回来,只写信回来告知了一声,说自己和丈夫从年头忙到年尾,没有工夫办婚礼,打算日后挣着钱后再补办。”而且,在“我”与滢的交谈中,作者写得清楚,滢虽然接受了母亲传授的手艺,但没打算就此重回乡村,她学习给死者化妆的手艺,不过是因为城里“干死人这行的”挣得多。
从小说整体来看,作者的落笔对象不少,在刻画上显得极为平均,但在阅读过程中,作者的笔力丝毫不乱,这体现了作者的驾控能力,在回头再读时,我觉得作者极为成熟的表现还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握。小说是叙事的艺术,细节又是叙事的核心。甚至,任何文体的作品成败都取决于细节,尤其小说,哪怕每章近乎故事梗概的《百年孤独》,也在马尔克斯惜墨如金的叙述中充斥着大量细节,否则很难想象整部小说能被支撑。因为人物的性格无不通过细节才能让读者心领神会,譬如“我”与静娟对视的前因后果,玛丽准时给“我”每周一次来信,“我”母亲死后没有一个人过来看望,滢学习化妆手艺时面对假人的描写等等,无不令人读来有惊心动魄之感。
但这是作者小说手法的成熟体现,回到开始时的问题,就这个短篇来说,它的主人公究竟是谁呢?我忽然想起黑塞在青年时期给福格特的信中宣称自己要写出“一部精短而真实的小说,一段心灵史”的计划时,我确认了,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其中的某个人,而是作者对一个乡村的展开,她笔下没有具名的乡村才是这篇小说的真正主人公,所以作者自如地将笔下的所有人物安排在“我”回到乡村之后的所见所感,而且,我同时理解了,作者为什么将“我”的身份设置为一个在海外念书的大学生,通过“我”的眼光和经历,作者将视野尽可能地展现在一个更为高远的现场——有“我”介入的现代,同时又有“我”回到的落后乡村,这是一种全景生活的打开。对一个短篇而言,在广度上的展开和细节上的深入中,交叉构成这篇小说的复杂性和多义性。或许,作者无意展开对比,但对比又事实上存在。从这里来说,当“我”从海外回到乡村,其实就是进行了对一种以为永别生活的重返。生活值不值得重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任何人无论怎样远离与自己血脉相关的生活,总会离不开某种因缘而重归。
我以为,作者在小说的后半段有段描写非常重要,当月姨去世后,滢和静娟在房间里痛哭之时,“我独自出了菜园,在一株芒果树下坐了下来。从这个角度望下去,可以看见山坡下的平原,镶嵌在四周拥挤的山群之间,一条蜿蜒的河流将平原分割成两半,夜幕垂落在山峦背后,遮蔽着山民的梦乡。夜很寂,风浮动时没有发出多余的声音。当人们都躲起来以后,这个世界仿佛就变得没那么讨厌了。世界变回原初的样子,一切都是平等的,尘埃和草木,虫鱼和星辰,各得其所,自由自在。”
在“我”那里,此刻面对的世界在“变回原来的样子”绝非精神异化。这恰恰是“我”和作者对生活共同的感受,当“我”从极端的情感中挣脱出来,就是找到了对生活的理解。对小说中的“我”来说,因为有了飞跃大洋的距离而懂得生活。从“我”的经历看,第一次离别是想逃避生活,当第二次离别来临,却恰恰是“我”懂得了无论在哪里都将“各得其所”的生活密码。对一个90 后的作者来说,却令我感到,这一代写作者发现并体会了生活最深处的样子,仅仅这篇小说展现的成熟度,就足以令人对梁思诗抱以刮目相看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