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树立和维护是榜样教育的关键性问题*
2023-12-27祁志钢
■ 祁志钢
榜样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中“人的本质”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榜样人物以其先进思想观念、崇高精神品质、高尚道德价值、巨大社会贡献来影响和感召学习者,吸引学习者模仿和超越,激发学习者潜能,促进学习者全面发展。榜样人物的感召力,从根本上来说,来自其人格和价值体现出的精神之美和人生之美。做好榜样教育,必须正确处理榜样教育与榜样学习的关系,既要坚持榜样教育的引导地位,发挥其引导作用,也要尊重榜样学习的自主性和规律性。榜样教育的引导作用体现在多个环节过程中,其中榜样形象树立和维护是榜样教育发挥引导作用和增强实效性的关键环节。
一、榜样教育与榜样学习的关系
当前榜样教育面临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榜样教育对现实情况变化的适应性不足,直接体现在其对自身与学习者视角下榜样学习之间关系的认知不足,对榜样学习发展变化的适应不足。
作为教和学关系的特殊表现,榜样教育同样需要经由榜样学习才能实现其意义和价值。榜样学习具有来自动物学习本能的自发性;榜样教育通过引导和规范榜样学习,从而形成、传递社会的广泛共识和核心价值。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是从不同主体角度对共同过程的描述。从词义本源来看,“榜”指矫正弓弩的工具;“样”则指样式或模式,是作为仿效的人或者事例(多指好的)。在教育者视角下,榜样是具有应然性的彰显积极、健康、主流价值的褒义词;但在学习者视角下,榜样则是具有实然性的足以发挥吸引、向往和模仿效果的中性词。完整的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都需要经历需求动机、认知共鸣、确立认同、知行向往、模仿超越五个环节过程。榜样教育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榜样学习的内化和接受效果,实际上都遵循并最终体现在这些过程中。例如,在需求动机环节,从教的角度来看,体现为榜样教育对社会建设的价值与意义,体现在对榜样形象能以什么内容和多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建设的衡量与思考,体现在对具体榜样形象树立与否的取舍和选择。从学的角度来看,需求动机体现为榜样学习对个体生存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体现为榜样形象能在哪些方面满足个体心理和发展的需要,体现为个体对具体榜样形象的喜好和选择。显而易见,当榜样教育与榜样学习在各个环节过程,特别是在具有根本内因性作用的需求动机、认知共鸣等环节过程高度贴近时,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的一致性最好,榜样教育效果最佳。
在教育历史中,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之间的矛盾是永恒且必然的。除却异族入侵、文化奴役、民族危亡之际,在教育渠道和信息传播途径相对单一的时代,二者矛盾的表现形式多是点状个别单发,并未让教育者感受到主流价值形态传承的危机。但在市场化和信息化时代,二者矛盾的表现形式发展为面状大量多发,教育者们前所未有地感受到学习者的变化和因此而导致的传统榜样教育的低效,甚至失效。一段时间以来,在教育实践中,教育者们感慨榜样的感召力、影响力下降,感慨偶像崇拜冲击榜样教育,愤慨榜样形象受到挑战;同时,学习者们也在感慨传统榜样形象的公信力降低,榜样教育忽视个体利益实现,感慨榜样教育脱离生活实际。在理论研究中,偶像崇拜、榜样教育、榜样形象等研究大量出现,社会生活中的“粉丝”“爱豆”“圈粉”等词汇开始进入研究视野,诸如“偶像亚文化”“纯偶像”“榜样型偶像”“偶像型榜样”等理论概念开始广为流传。基于形势变化而对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矛盾深入探讨,对于理论和实践当然意义重大,但前提必须是正视二者的对立和统一,特别应认识到二者在新形势下的“对立”正是新“统一”的开始。如果在理论和实践中,总是刻意区分教育者意愿中的“榜样教育”和学习者实际生活中的所谓“偶像崇拜”,则只能在事实上加大榜样教育与榜样学习之间的分歧,抬升榜样教育的傲慢,贬损榜样学习的不堪,加剧二者间的隔阂。榜样教育必须基于对二者关系的正确认识,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积极适应榜样学习的发展变化,主动调整榜样教育的方式方法,既要坚持榜样教育的引导性,也要尊重和充分发挥榜样学习主体的自主能动性。
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是一体之两面,在二者理想关系的各个环节程序中,榜样形象的树立和维护是贯穿其中的主线。这一主线在当前榜样教育和学习中出现了较多问题,是影响效果的关键所在。
二、榜样形象树立的主体、内容和体系
榜样形象树立,是榜样教育发挥引导作用的开始,也是对学习者产生吸引、认同、向往和模仿等榜样效用的开始。从主体来看,在教育渠道和信息传播途径相对单一的时代,榜样形象的树立多是由国家表彰体系、宣传体系、教育体系主导完成的,是对榜样形象概括总结、合理加工、嘉许发布的一系列计划性工作过程。多数学习个体只能在已有的榜样群体中完成对具体榜样形象的认知共鸣和确立认同。彼时,榜样教育和榜样学习的结合程度紧密,榜样教育的作用效果明显。在信息化时代,个人发布和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榜样形象树立的主体也渐趋多样。个人喜好选择、平台流量推送、群体迷恋拥趸等都会在相当程度和范围上实际形成榜样效用,树立榜样形象。此时,各种榜样教育问题开始出现,包括传统榜样教育的效果相对消减,不当榜样学习的例证明显增多等。但必须始终明确的是,学习主体自主树立榜样形象具有自发性和原生性,这是榜样教育中树立榜样形象并决定其是否有效的根本性心理因素。坚持榜样教育的引导性,尊重和充分发挥榜样学习的能动性,必须重视榜样形象树立的内容和体系问题。
从内容来看,榜样形象的树立在我国经历了从平面到立体、从神圣到大众、从完美到人性化、从单一到多样的渐进发展过程。对近三年典型榜样人物的宣传报道分析可见,榜样形象树立,在总体上应包含榜样人物的传播形象、道德形象、人际形象、生活形象等基本内容。传播形象是指表现榜样人物性格、职业和成就的足以用来识别人物的肖像、绘画、照片、视频等视觉形象。画面对人的情感影响大于文字,良好的传播形象可以极大地促进榜样形象传播。雷锋、焦裕禄等的经典形象令人终生难忘,袁隆平和蔼勤勉的劳作场景、钟南山刚毅坚定的面容肖像等深入人心。道德形象是榜样形象树立的核心内容,是榜样人物之所以为榜样的价值所在,主要包括品行概述、业绩功勋、典型事例、既往荣誉等内容。为了便于传播,品行概述还可表现为高度精练的词组或一句话。总体而言,榜样人物的道德形象主要体现为革命战争年代的“舍生忘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的“大公无私”,改革开放中的“拼搏进取”和新时代的更具多样性的道德品质。人际形象是业绩功勋的自然延伸,是对榜样人物杰出贡献的受益范围和受欢迎程度等的定性或定量描述。如航空航天、国防科工、农业科学等领域本身即包含惠及数代恩泽后世之意,因而功勋业绩无须赘述;如医药卫生、教育文艺、扶贫开发等则更适宜和需要以数字描述功勋业绩。不得不承认,网络传播中的真实“浏览量”数字可以成为榜样人物人际形象的加持和佐证。但是,单纯的“浏览量”数字虽不应当但却又很容易被用来证明人际形象“合理性”,进而倒推其价值从而使其产生了某些榜样效用,甚至被当作榜样对待。虽然榜样教育屡受批评的内容之一,是榜样形象高、大、全,缺乏“烟火气”,但榜样形象树立必须坚持高尚引领和全面均衡,很难想象某个榜样形象拥有一项或几项高尚道德的同时又在某一方面具有严重的人格或道德缺陷。全面均衡,并非完美,这才是人间榜样的正常形象。当代大学生对榜样人物的认知,相对于体力劳动型,更偏爱知识型和创新型;在肯定社会价值的同时,更关注个人幸福等个人价值的实现。在当下榜样形象树立中,择情还原榜样人物的生活样态,甚至展示必要的不完美,越发成为不应忽视的部分。
从榜样形象的树立体系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从社会到行业的完整的烈士褒扬、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其中《英雄烈士保护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烈士褒扬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构成了我国烈士褒扬和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1]起到了重大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常说“天边不如身边,道理不如故事”,榜样人物必须具备示范性与亲和性,在形象树立上必须充分考虑榜样人物与学习者在物理和情感上的联结点,合理拉近距离。基层榜样形象树立和切实发挥榜样作用一个最大的问题在于,基层荣誉表彰甚至地方烈士认定工作的公信力被个别反面典型事例诋毁。个别地区对英雄烈士申报、认定工作不严肃,将申报、认定“烈士”作为稳定舆论和强化行为合法性的手段,甚至出现“拆迁烈士”“陪酒烈士”,与人民群众直观感受的烈士差异巨大,严重减损了新榜样人物树立的合理性和既有榜样人物的形象。因此,在榜样形象的树立体系中,国家层面对榜样形象的树立只是第一步,需要在榜样教育过程中完成与学习者情感的联结,这个过程既是榜样形象树立的延续,也是榜样形象的维护;基层通过烈士褒扬和荣誉表彰对榜样形象的树立,则在开始便需要充分考虑情感联结点的体现,否则距离足够相近,情感绝对疏远,榜样形象树立定然无望。
事物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榜样形象自树立之始,便开始了因在更大范围公众面前传播而必须接受更大范围公众审视、挑剔、监督甚至恶意者挑战的过程。
三、榜样形象的维护、困难与应对
榜样形象树立后,既有因个人新信息出现或退行变化而不再配享功勋荣誉表彰的,也有因公众审视、挑剔、监督甚至恶意者挑战而使榜样形象受损的,还有需要根据榜样人物或形势发展变化继续丰富丰满榜样形象的。面对这些情况,必须有效地开展榜样形象维护(保护),坚决维护(保护)榜样理应具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对于榜样人物应采取监督、提醒方式,防患于未然;对于已经蜕变的,取消烈士资格、撤销其所获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这是对榜样形象的一般性维护(保护),维护的是榜样群体的先进性与示范性形象。针对有损榜样人物的不当言辞,则应及时采取包括法律在内的多种方式,对榜样形象进行特殊性维护(保护)。对于大多数榜样人物,应从个人价值的实现、生活样态、必要的不完美等角度维护榜样形象的真实、丰满与亲和。对榜样形象维护(保护)是保持榜样形象树立体系公信力的必要程序,是维护榜样背后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和精神的必要措施,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必要斗争手段,是维护社会舆论合理秩序的必要管理措施,是开展榜样教育的必要过程。
从近年来典型事例可以看出,由于国际环境错综复杂、现实生活情形多样、自媒体传播等因素,对新时代榜样人物的形象维护(保护)更具迫切性、典型性和复杂性。首先,榜样人物在其被树立之前首先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他们的生活、情感与交际是透明化的。他们的生活痕迹也许并非每一条都是绝对高大上而无可挑剔,也许其中也会有一时情绪的不当宣泄,也会有对个别问题的偏颇看法。在缺乏发展、全面、辩证的眼光看待榜样人物的这些言行时,这些很容易被无限放大而成为质疑甚至攻击的所谓“实锤”,使榜样人物更易受到观察和品评,甚至挑战和质疑。其次,现实生活中民族、区域、职业等社会矛盾交织,也使得当代榜样人物总是必须接受民众在复杂背景下的审视和考查,这种审视与考查更多情形下是以经验和情感为先的,是以民众对现实生活的直接感受为主要标准的,因而常常是超乎事件与事迹本身的先验性判断。在诸多英雄烈士名誉侵权案件中,都出现过将对特定地区、职业人群的不满情绪迁至英雄烈士身上的情形。[2]最后,以网络为主的对榜样人物形象的侵害,整体上一般是沿着五个阶段演化发展,即恶劣言论发布,转发散布扩大,影响恶劣引发关注,查处打击法律制裁,深度报道社会反思。在抗疫斗争中,境外势力及其代言人设置相关议题并扩散不满言论的特征尤为明显。
针对所面临的复杂情形,榜样形象维护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榜样形象树立后,应将榜样形象维护作为常规工作,有计划性地开展深度宣传报道、监督提醒、舆论监督和名誉保护等,使榜样人物在合理周期内获得宣传范围内的广泛性、持久性,使榜样形象丰富,使榜样形象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保护。二是注重培养榜样学习者的自发性。面对网络不当言论,有相当部分网友在便利的网络政务加持之下,直接登录有关部门政务平台予以即时举报。该类留言内容虽不长,但态度明确,行动迅捷,充分体现、发挥了网络空间中的群众力量,弥补了“算法”之下网络技防的不足与盲区,极大地提升了网络监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同时也加速了网络环境的自净化进程。短短一句“有人侮辱英烈@平安北京请严惩”定然胜过长篇大论的口舌之争。这种“网络的自净化”,绝非能够自发实现和自行完成的,有赖于网络制度不断完善,有赖于主流舆论旗帜鲜明,有赖于“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3]。三是教育者对学习者自我树立榜样形象的维护同样不可忽视。这不仅是工作实践的经验逻辑,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基本要求,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直接体现。没有尊重和共情,教育将无法撼动另一颗心灵。没有任何人能在自己心中的“榜样”“偶像”被别人贬损得一无是处时,还能真心接受别人递上的另一个榜样。教育者对学习者自我树立榜样形象的维护,其实质是发挥榜样教育引导作用的具体体现,是教育者引导、辅助学习者学会发现,明确榜样、偶像道德形象,明确榜样的不完美,学会在人生的发展变化中寻找、比较、确立自己的榜样形象,学会调试自己的榜样学习行为。
榜样人物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群体,榜样人物群体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积累和不断丰富的过程。中华民族是英雄辈出的民族,新时代是成就英雄的时代。[4]无论是已故的烈士和模范,还是在世的英雄和楷模,作为一个整体都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5]。新时代榜样人物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6]具有更加强烈的现实意义。如何对待历史和今天的英烈、榜样,应避免“古今有别,英雄不再”的错误观点,要坚持既看到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中精神追求的时代差异,又要看到其中人生价值追求的共同之处;既要看到了历史与现实的差异,也要自觉看到历史与现实的关联;既要看到人民群众历史创造的结果,更要重视我们正在创造历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