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鲜明基层导向
2023-12-26吴伟平
●吴伟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鲜明基层导向。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期间,又对浙江提出了“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创造更多经验”的殷切期望。浙江一以贯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决扛起“重要窗口”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既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体现总书记强调的鲜明基层导向,又在基层治理中落实好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打好“党建统领、权责重构、资源重配、机制重塑”组合拳,系统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突出党建统领,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主题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9月考察浙江期间,强调要夯实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我们深刻认识到,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必须锚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着力提升党统合各类组织、各种资源、各方力量的能力,使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得以在基层充分贯彻落实,确保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
浙江坚持强基固本,把党建统领作为推动基层治理的“红色引擎”,不断打造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是创新组织架构。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等主要职能,优化乡镇(街道)“1+4+X”机构设置,整合建立党政办公室,履行综合信息指挥室职能;对应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4个平台”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若干特色机构,推动机构瘦身、平台强身、融合运转。二是健全指挥体系。为进一步贯通县乡综合信息指挥体系,在县级层面打造集运行监测、协同流转、分析研判、矛盾调处统筹、指挥调度统筹、督导考核于一体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在乡镇层面加强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建设,原则上指挥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兼任,构建起“平时”分类破难、“战时”快响激活的县乡综合信息指挥体系。三是建强基层网格。坚持把支部建在网格上,充分发挥村社党员干部、网格员、楼道(栋)长、村民小组长、社会力量等的作用,打造“基础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智能感知”的网格团队,建强基层治理最小作战单元,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突出权责重构,进一步理顺县乡职责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要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也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我们深刻认识到,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扛起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这一重要职责使命,强化系统观念、问题导向,聚焦乡镇(街道)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条块分割、有责无权等难点痛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切实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执政之基、注入力量之源。
浙江聚焦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坚持赋能减负、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基层履职能力。一是厘清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规范职责配置、调整和分工协调流程,推进县乡职责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一件事”多跨协同机制,厘清部门间、县乡间职责边界,明确牵头部门兜底责任和其他部门协同责任。二是深化赋权赋能。赋予乡镇(街道)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权,强化乡镇(街道)涉辖区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提升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为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着问题,梳理形成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低的乡镇(街道)执法事项410项,由县(市、区)根据乡镇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自主选择。三是减轻基层负担。严格下沉事项准入机制,规范下沉事项管理,明确除党中央和浙江省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三、突出资源重配,进一步下沉资源服务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我们深刻认识到,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机构编制资源供给是否充分、保障是否到位,直接关乎基层治理是否高效。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加大机制创新和体制变革力度,将“治理末梢”转变为“治理靶心”,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在基层实现横向流动、纵向下沉、精准配置,为真正做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提供坚实保障。
浙江积极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大“减上补下”力度,夯实党的执政之基。一是建立差异化管理体制。根据乡镇(街道)的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镇街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配置镇街职能职责和机构编制资源,合理设置县级部门派驻机构,精准赋能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二是统筹使用人员编制。实行镇街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镇街之间、镇街与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实行乡镇(街道)中层领导职数和部门派驻机构领导职数总量管理,在县域范围内镇街之间统筹使用、按需调配。三是推动人员力量下沉。2022年以来,3万余名县级部门派驻人员实行“县属乡用”,1000余名行政事业编制“减上补下”调整至乡镇(街道),基层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
四、突出机制重塑,进一步提升基层运行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会议上要求,重视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虽不直接面对群众,但却与百姓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把人民满意度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聚焦困扰群众的普遍性问题,挖掘基层运行的深层次矛盾,以改革重塑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基层运行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浙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支撑”,围绕基层治理堵点难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不断探索提升基层运行质效的新思路、新路径、新模式。一是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能,赋予乡镇(街道)对下沉执法人员的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推荐提名权、反向否决权。赋权122个经济发达、人口产业集聚的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规模较小的乡镇由派驻在中心镇的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二是开展乡镇(街道)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在组织结构扁平化基础上,聚焦乡镇(街道)核心职能,探索通过设岗明责、岗位画像、双向选岗、履职培训、考评激励、政策赋能等举措,促进基层“编、人、事、能、效”全周期管理。三是推行“大镇带小乡”区域组团发展管理模式。综合考虑浙江山区26县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常住人口、地理区位、产业发展等因素,推行“镇乡联盟”“街乡共治”等模式,鼓励在联盟和共治体系内,统筹使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镇,保障一般乡镇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职能落实,实现大镇带小乡、先富到共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