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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衔接的行动构设

2023-12-26

教育教学论坛 2023年46期
关键词:明白人法学法治

尹 娜

(南昌理工学院 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4)

引言

乡村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落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举措。《意见》指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然而由于乡村“空心化”趋势明显、乡村法治人才欠缺等原因,乡村治理还存在粗放、低效、效果不彰等问题。高校作为输送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有必要革新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高校法学教育深度融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践进路,促进推动美丽乡村法治建设全面升级的美丽愿景。

一、问题的提出

城乡二元结构下,乡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导致部分乡村呈现“空心化”发展趋势,城市与乡村发展越发不平衡。为此基于城乡融合发展需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这一难点的关键。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围绕农业、农村及农民的“三农”问题。据此,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和扶持生态乡村、绿色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智慧农业和乡村线上购物等,通过一系列重大举措助推乡村振兴[1]。促进乡村振兴需要人才保障,我国高校应承担起这一伟大使命,培育服务“三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对法治人才的需求。

此外,为顺应新时代国家新文科建设的战略布局,高校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国家应用型、综合型人才的担当。然而,部分高校在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轨、教学与科研重视程度不一、教学方法陈旧老套等结构型失衡问题,亟待打破高校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桎梏。传统守旧的法学教育模式更是难以契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的能力培养型的战略目标与定位,难以培养家国情怀意识强、知识优化、社会实践多元、适应能力佳、行动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传统的高校法学教育难以支撑国家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此,应找出高校法学教育的转型出路,创新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已迫在眉睫。

二、高校法学教育衔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多维价值耦合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全面落实和深化的主要抓手,是现代乡村法治建设的重大创新行动,是以构建有序、文明、公正美好的乡村图景为不懈追求。根据《意见》规定,全国各地先后制定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行动纲要,高校法学教育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承担输送法治人才下乡、进村普法等重要作用,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践行、乡村基层治理颇具多维理论与现实耦合性价值,是建设和谐有序、治理成效彰显、美好乡村生活的新时代现代化乡村的基础保障。

(一)高校法学教育是服务社会型教育

高校是为党和国家育人、培育法治人才的摇篮,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2017年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建立服务社会、扎实推动“三下乡”“志愿服务计划”等实践育人、全方位育才是关键目标。乡村振兴急需法治人才基础,而高校法学教育正是孕育法治人才供给的重要阵地,高校法学教育理应回归时代发展诉求关注点,践行地方基层法律服务,疏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米”,引导学生将课堂所学与服务乡村的故事融入日常学习生活,将课堂理论应用于乡村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升华法律知识素养,在法律服务中获知课本以外的社会知识,为将来走向社会实务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高校法学教育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保驾护航

根据《意见》指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需要依托多方力量,在乡村基层每个自然村培育若干名“法律明白人”,核心任务在于培育宣传国家律法政策的“讲解员”、化解乡村基层矛盾的“调解员”、传达基层群众心声的“传递员”、践行法治宣传活动的“策划员”、夯实乡村法治建设质效的“监督员”以及为乡村村民疏解急难愁盼问题的“引导员”。由此可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虽然只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层面,却起着牵动全局的作用,尤其对乡村法治建设有固本强基的效用。据此,高校作为培育法治人才的前沿阵地,理应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践行保驾护航,不断提供智库与行动支持,为乡村法治人才培育与输送、法律知识获取与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宣传等尽心竭力。

(三)高校法学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一再重申“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性,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的根本立场。高校法学教育承担着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将高校法学教育与贯彻人民立场的培养理念融为一体,培育符合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法治人才意义非凡。乡村是我国社会的基石,有着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基础,乡村的稳定与发展关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离不开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正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2]。据此,高校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需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挥棒,培养具有为民意识、浓厚家国情怀、服务乡村法治建设的专业型人才。

三、高校法学教育衔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执行梗阻

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面向、纵深层面需要结合国家、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这一实际问题,法治人才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决定了国家、社会的法治程度和人民的幸福指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正是国家进行乡村法治建设的主要抓手。据此,高校法学教育的逻辑进路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内源性机理,还要斟酌衔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潜在的龃龉风险。

(一)高校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现况审视

高校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主要涉及专业设置理念、人才目标与毕业要求。长期以来,本科院校偏重学术型人才培养,而民办、独立院校则偏重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然而,从现实角度来看,无论学术型还是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都存在教学质量有待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现实需求脱轨、毕业后出现就业瓶颈现象等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一是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无论是偏重学术型教育还是侧重实践应用型教育的办学理念,都偏离了教育部明确的能力综合型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高校法学教育结构性失衡的体现;二是教师教学方式守旧,大体采取“灌输式”教学方式,注重知识教育,忽视实践教学,忽略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缺乏对学生法治精神的熏陶;三是从培养效果来看,根据课堂效果发现学生理论水平不高,论文设计轻实践,独立研判案例能力有限,对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度不高,综合运用能力不足,专业就业能力不理想。

(二)高校法学教育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的设置审视

尽管高校法学教育在课时分配问题上设置了一部分比例的实践课时,但是实际占比极低,大部分高校法学教育近乎三年半的时间由理论课、部门法学教师授课。在此过程中,即使设置了譬如模拟法庭实训、庭审观摩等为数不多的实践课程,也只是作为学生的兴趣课程,且大都为大班授课,学生未能全数参与并获得有效训练。另外设置的半年实习期,学生往往由于升学考试、考公、法考、求职等压力对实习不够重视,即使在实习单位也未能获得正规的法律职业技能综合训练,往往充当“打杂”“跑腿”“递材料”等角色。加之部分学校对实习考核重形式轻实效,一般只查看是否加盖了有关单位公章的实习证明,对于是否真正参与实习、实习的内容以及实习收获等缺乏有效考查[3]。

(三)教师“教”、学生“学”的执行力与内源性动力的问题解构

高校既有体制重科研、课题研究及课堂教学效果反馈,在教师评职称上长期以课堂教学效果及科研完成量为核心指标,缺乏对教师实践教学的量化考核指标,导致法学教师人才培养偏重理论教学与科研,对指导学生送法下乡、乡村普法、法律援助等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缺乏积极性,动态执行力与自身内发性激励不足,全程参与不积极,甚至出现应付、拖延、粗糙完工的现象,以致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流于形式,科研活动与实践脱轨,无法有效实现科研与教学的双向反哺。部分学生在缺乏有效引导的情况下,行动力与内在动力不足,存在信息认知偏差,态度敷衍,对乡村矛盾、社会民情等实地调查不足,无法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有效运用于真实案例,理论付诸实践能力受阻,背离社会实践性教学预设初心,效果不佳,亦未能对乡村法治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四、高校法学教育衔接“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行动构设

(一)顶层设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高校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转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心是“以人民为中心”。乡村有着最广泛的人民基础,维系乡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恰恰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本位观的践行。鉴于此,高校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转型应符合我国教育部规划的能力综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指导高校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面向。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高校法学教育的专业办学理念,源源不断培养法律信仰坚定、专业素养高、具备奉献精神的法治接班人,以开放与多元兼容、供需兼具的人民本位观植入高校法学教育的教学与实践,推动人民本位观入脑入心。二是明确双轨制同步并举的目标定位,即学术型和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培育目标。能力的培育必须根植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理论真伪的试金石,学术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关系同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样重要。三是提升师资教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创丰富多元的教学实践活动,促进法律经验积累与法学理论的有效衔接,建立多元协同共育机制,通过多方合力蓄足孕育法治人才的“能量”,将法律知识习得、家国情怀、品德塑造、法律知识应用等作为培育的重要内容,打通高校法学教育转型的“筋脉”。

(二)有的放矢:动态调整理论与实践教学布局

不局限于传统的高校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固化培养模式,将实践教学融入日常教学,促进双轴驱动理论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每月进行理论与实践教学考查,让每一位法学师生真正参与送法下乡、法律服务等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避免“灌输式”教学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加强法学教学信息的含量与深度,运用田野参与式的方法深度了解乡村社会问题,提高师生交流与合作的通识能力,不断深化进阶型学习训练,提升法律知识迁移能力,回归法学课程精深学习的落脚点。同时进行定制化小班教学,设置周期轮换值日以及授课导师轮流制带队深入乡村实践的教学环节,使学生真正参与法律实练,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协作共进能力,促进基础知识学习和个体研究体验的融合统一,推进培养专业能力强、社会责任重、法律综合素养高的人才。

(三)动态赋能:深化“教”与“学”

一是引导教师将教学、科研与“法律明白人”培育结合起来,用学科前沿知识滋养社会实践教学,推进学、做、研一体化,促进科研与教学的发展,提升内源性师资水平,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有针对性地启发学生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践活动,增进学生对乡村社会问题的认识。二是教师考核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与科研产出,而是融入社会实践教学的考核,破“二维”、实现“三维”考核增量并举的方式,同时厘清理论教学型、实践教学型与科研型的各项考核标准,理论教学应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知识的可接受性以及学生的评价反馈,实践教学应侧重活动反馈、学生参与度、辐射范围及影响力,科研应重视教学改革研究与转换,对科研完成度高、质量优的教师进行评奖评优激励。三是提高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建立有效“传帮带”机制,鼓励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进行“一带一”“一带二”等有针对性的帮扶,以有效解决社会实践导师力量紧缺的不足。

结语

法治人才是乡村法治建设“掷地有声”的关键,而高校法学教育是法治人才供给的发源地,为回应“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现代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诉求,高校法学教育有必要革新教育理念、教学设置等全局安排,利用多维路径创新多元人才培育机制,促进实践应用型法治人才建设,诠释普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的高校法学教育样板,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接轨乡村法治建设的实践需求,使高校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领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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