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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黄斡窝鲁不墓志研究
——以职官制度考察为中心

2023-12-25闫兴潘

北方文物 2023年4期
关键词:女真人金朝屯田

闫兴潘

(安阳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博学院)

〔内容提要〕 《黄斡窝鲁不墓志》的墓主是金代早中期一位屯驻陕西的基层女真人,皇统三年(1143年)弱冠由隆州迁往陕西乾州武亭县,成为一名普通屯田军人,其家族也随其定居于此。黄斡窝鲁不在正隆末、大定初的宋金战争中由战功获得武散官阶,并于战争结束后,担任武亭县的屯田军谋克直至去世。在墓主的政治生涯中,虽然在经济、政治上享受金朝政权赋予女真人的特权,但直至去世前方才通过“劳效”制度获得铨注最低品级流内职事官的机会,始终未能提升家族的政治地位。如黄斡窝鲁不这样的普通女真人,虽然均是金代的特权群体、可以享受各种特权和优待,但金朝最核心、重要的政治权力和利益,始终掌握在以完颜氏为核心的女真贵族手中。黄斡窝鲁不的政治履历,从基层和微观的层面,更为具体地显示出金朝政权为女真贵族所垄断的政治特征。

资料匮乏是辽金史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因此,学界前贤多倡导兼治辽宋金三史、借鉴唐宋元相关史料,以及采用跨学科等方法,进一步开拓辽金史的资料来源、深化相关议题的探讨;而穷尽史料并由此对史料进行“精耕细作”,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①,辽金史学界非常重视新发现或新出土的墓志石刻、契丹女真文字等资料的利用和研究。

就目前刊布的金代石刻墓志等新资料而言,虽然数量上比较可观,但记载对象绝大多数属于汉族等非女真人②,现有较完整的金代女真人墓志不超过十种,远少于已公布的辽代契丹人墓志数量③;而这数种金代女真人墓志,又以宗室、外戚等贵族为主④,这对于学界利用新材料探讨金代女真人群体、猛安谋克制等重要议题,有着明显的局限性。而新近刊布的黄斡窝鲁不墓志,则是目前所知仅有的金代基层女真人的墓志铭,该墓志虽然文字数量较少,但信息丰富,弥足珍贵⑤。周峰指出,该墓志应是出土于陕西武功县[即墓志中的武亭县,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金显宗允恭讳,改武功为武亭]⑥,并依据该墓志及相关史料,补充了墓志中残泐缺损的文字,进而对墓主黄斡窝鲁不的生平进行了详细考释,指出墓志内容对研究金代猛安谋克制、女真人迁徙、宋金战争等问题的重要价值⑦。笔者拟在已有成果基础上,从政治制度层面对墓主黄斡窝鲁不生平履历进行研究,力图通过基层和个案的视角,揭示普通女真人与金朝政权之间的关系。

一、大定初黄斡窝鲁不的军事活动与散官迁转

根据黄斡窝鲁不墓志记载,墓主的高祖在金太祖时期曾因战功为“世袭蒲辇”,但“至父先都罢”,成为一个普通女真家族。黄斡窝鲁不生于天会六年(1128年),卒于承安元年(即明昌七年,1196年)。皇统三年(1143年),黄斡窝鲁不以猛安谋克户“良家子”经由签军,由隆州(属上京路)举家迁往陕西的乾州武亭县任村镇防,成为陕西元帅府下辖的一名屯田军。在正隆末年海陵王侵宋战争中,黄斡窝鲁不跟随陕西金军统帅徒单合喜、张中彦由陕攻蜀,他先后经历了40多场战斗,“摧锋陷阵,未尝敢少却”,在作战中十分英勇⑧。大定元年(即正隆六年,1161年)十月世宗即位于辽阳、十一月海陵殒命于瓜州兵变后,徒单合喜率军归附世宗⑨,黄斡窝鲁不也因战功“补敦武校尉(从八品下)”。按照大定十四年(1174年)之前的散官制度,黄斡窝鲁不此次升迁的官阶为三阶⑩。周峰依据大定五年(1165年)初宋金和议达成后、世宗赏赐陕西将士诏书中“正军,有官者迁一资,无官者授两资”的相关规定,认为黄斡窝鲁不在此之前已经获得保义校尉(正九品上)的武散官阶,然后根据此次“有官者迁一资”的赏赉标准获得“敦武校尉”。但根据墓志相关内容,黄斡窝鲁不在大定初获得“敦武校尉”前,没有取得散官阶的记载,周峰关于墓主曾获得“保义校尉”散官阶、然后根据大定五年(1165年)赏赐陕西将士诏书的规定再迁官一阶至“敦武校尉”的观点,是缺乏史料依据的。

事实上,黄斡窝鲁不“会世宗即位,以功补敦武校尉”,应是其初次获得武散官阶。大定二年(1162年),刑部尚书苏保衡等奉世宗之命,“往河南、山东、陕西宣问屯田军人,有曾破大敌及攻城野战立功者,具姓名以闻。或以寡敌众,或与敌相当能先登败敌者,正军及擐甲阿里喜补官一阶,猛安谋克以功状上尚书省,曾随海陵军至淮上破敌者亦准上迁赏”。黄斡窝鲁不即在此时因功获得“敦武校尉”。可能由于他属于屯田军人中“曾破大敌及攻城野战立功者”,所以,获得了比其他正军更为优渥的官资赏赉。同时,在金代的武散官制度中,女真人享有“超迁格”的特权。按大定十四年(1174年)之前的规定,女真人担任许多职务时,其初考所得武散官即为“敦武校尉”(迁官三阶),比同等条件下非女真人所得官资高一至二阶;而在“超迁格”的适用范围内,女真人每考平均所迁武散官为三阶,而非女真人则只能逐阶迁转。黄斡窝鲁不在世宗即位后,因功获得“敦武校尉”,正与女真人担任许多职务时初考所得武散官相同,这说明黄斡窝鲁不所获“敦武校尉”的官阶,也是基于女真人“超迁格”特权的结果,只不过他是凭借军功获得官阶,而非通过正常情况下“官资以三十月为考”的程序。另外,在相关史料中,一般用“迁”“进”等词表示有官资者获得更高的官阶,而平民布衣因纳粟、立功、恩荫等初获官资,则常称为“补官”。黄斡窝鲁不在世宗即位时因功“补”敦武校尉,也正是由于这是他初次获得武散官阶的缘故。而从另一方面看,黄斡窝鲁不自皇统三年(1143年)作为一名正军屯田陕西,至大定初年时已从军近20年,方才因战功初补官资,说明在正常情况下,普通女真人若非有机会在军事等领域表现出众,获得官资也是很困难的。

黄斡窝鲁不在“补敦武校尉”后,又“寻加修武校尉(从八品上)”,迁官一阶。他这次加官,方才是由于宋金和议达成、世宗下诏赏赐陕西将士而获得升迁。如上文所言,世宗赏赐陕西将士的诏书中规定“正军,有官者迁一资,无官者授两资”。黄斡窝鲁不由敦武校尉迁一官资至修武校尉,正符合诏书中有官资正军的赏赉标准。

大定五年(1165年),宋金和议达成后,金朝便开始缩减前线兵力,放还军队。当时,以右丞相兼都元帅负责对宋战事的仆散忠义上奏“官军一十七万三千三百余人,留马步军一十一万六千二百屯戍”,但世宗认为:“今已许宋讲好,而屯戍尚多”,便命令“可除旧军外,选马一万二千,阿里喜称是,步军虞候司军共选一万五千,及签军一万,与旧军通留六万”。其中,所谓的“旧军”,是指正隆南征前即已在金朝南部镇防,并归属陕西、河南、山东三个统军司管辖的屯田军。黄斡窝鲁不即属于“旧军”之列,因此,他“复留屯田,分营于武亭之任村,盖前所壁也”,此地乃黄斡窝鲁不所属屯田军原来的屯驻地。

关于金朝在山东、河南、陕西、河北、大名府诸路设置的屯田军,《金虏图经》记载,熙宗时其初创规模“约一百三十余千户,每千户止三四百人,多不过五百。所居止处皆不在州县,筑寨处村落间,千户、百户虽设官府,亦在其内”。李心传摘录《金虏图经》关于屯田军的相关内容后,另加“多至五六万人”一句。研究者指出,李心传对屯田军总数的估计,是以每猛安的士兵均数乘以一百三十余猛安得出的。金世宗命令旧有的屯田军、“步军虞候司军”与“签军”共6万人屯戍,是为了将三个统军司所辖兵力恢复到正隆南征前的规模,可见李心传对屯田军初创时数量的估算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依据世宗的命令,大定五年(1165年)宋金和议后,留戍的军队合计6万人,而其中“步军虞候司军”和“签军”共2.5万人属于新补充者,以此推之,则大定五年(1165年)时所存的旧有屯田军为3.5万人,这应是经过宋金战争损耗后的数量,可见屯田军在海陵王南侵的战争中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失。而像黄斡窝鲁不这样的普通士兵,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不仅在宋金战争中存活下来,还获得了朝廷的官资和金钱赏赐。

二、金朝中期黄斡窝鲁不的仕宦变迁

黄斡窝鲁不“复留屯田”于武亭县任村后,被任命为屯田军谋克。周峰认为,黄斡窝鲁不所担任的谋克为从五品职事官,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大定初年(1161年)黄斡窝鲁不凭借在宋金战争中的出色表现,两次获得武散官阶赏赉,也不过得到从八品上的修武校尉。因此,显然不可能在大定五年(1165年)留屯陕西后,立即由一名普通正军躐迁至从五品的职事官。王曾瑜指出,金代的猛安谋克大致有六种含义,黄斡窝鲁不所担任的谋克,是作为金军编制单位之谋克的军事长官,这是一种无品的低级军职(也可以称为百夫长);而非猛安谋克组织中掌管军户、职能与县令相近的谋克组织之首领(这种谋克为从五品职事官)。金代陕西、河南、山东三个统军司下辖的屯田军,以猛安、谋克为编制单位,黄斡窝鲁不即在战事结束、再次镇防于旧屯驻地后,由正军升为无品低级军职的屯田军谋克,这也与墓志中称其担任谋克时“掌军有法,笃廉信,公赏罚,军中莫不畏爱”的记载相合。另外,黄斡窝鲁不能够由正军升为谋克,也正表明了其在宋金战争中的英勇表现得到了金朝统治者的肯定。

黄斡窝鲁不在担任了屯田军谋克后,又“转授忠武校尉,累迁武节将军”,其武散官阶升至忠武校尉的时间不详。大定十四年(1174年)金朝对散官制度进行改革,使此后的散官体系与此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无论按官制改革之前或之后的武散官体系,黄斡窝鲁不由修武校尉升迁至忠武校尉,所迁官阶均为四阶(但忠武校尉的品级前后有变化)。从墓志内容看,黄斡窝鲁不自大定五年(1165年)留屯陕西并担任屯田军谋克后,并未再建立显著的功绩,因此,他此次迁官至忠武校尉,应是按照“官资以三十月为考”的正常程序获得的。由此推测,黄斡窝鲁不的武散官阶升至忠武校尉,时间可能在大定十年(1170年)之前。笔者在前文曾指出,金代女真人在武散官升迁中享有“超迁格”特权,凭借这种特权,正常情况下女真人每考可平均升迁武散官三阶,而非女真人则只能逐阶升迁。但黄斡窝鲁不由修武校尉升至忠武校尉,虽然也是“超迁格”特权的表现,但却迁官四阶,与“超迁格”的基本规定不符,这可能说明“超迁格”内部的具体制度应该更为复杂。

黄斡窝鲁不“转授忠武校尉”后,直至承安元年(1196年)正月去世前“累迁武节将军(正六品上)”。按照大定十四年(1174年)官制改革后的武散官体系,武节将军比忠武校尉高六阶。若按上文所论,墓主获得忠武校尉在大定十年(1170年)左右,则其后直至承安元年(1196年)的20多年时间中,他仅仅“累迁”六阶至武节将军,这不仅与“超迁格”特权下女真人每考(30个月为一考)迁官三阶相差悬殊,甚至还达不到每考迁官一阶的标准。从墓志内容看,黄斡窝鲁不由忠武校尉累迁至武节将军的武散官阶迁转情况殊不可解。另外,墓志中关于黄斡窝鲁不的前三次武散官阶迁转,均是分别进行具体记载,唯在“转授忠武校尉”后,仅笼统地概括为“累迁武节将军”,而不再对“累迁”过程中的每个武散官阶分别加以记述。这或许说明黄斡窝鲁不在由忠武校尉升至武节将军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某些不利因素导致的武散官阶反复升降的情况。中国古代在墓志撰写中,对墓主的生平扬善讳恶是常见现象,黄斡窝鲁不墓志中“累迁武节将军”这一与金代职官制度明显不合的内容,或许与此相关。

明昌六年(1195年),黄斡窝鲁不“班□流内职,未赴部。越明年,正月十日,以疾卒,年七十一”,这不仅说明墓主此前所担任的谋克一职,正是前文所言的无品低级军职;而且黄斡窝鲁不在去世前,本计划按照金朝关于“劳效”的规定,赴吏部注拟流内职事官,但最终却因疾病去世,未及赴部。大定五年(1165年)初,宋金和议达成后,金世宗在赏赐参加战事的将士之外,还命“押军猛安谋克年老有劳绩者,量与除授”。这种“劳效”是专门对军中达到一定标准的“年老千户、谋克”除授流内职事官、对其进行奖励的制度。大定五年(1165年)的“劳效”制度为:“制河南、陕西统军司,千户四十年以上拟从七品,三十年千户、四十年以上之谋克从八品,二十年以上千户、三十年以上谋克从九品,二十年以上谋克与正班、与差使,十年以上赏银绢,皆以所历千户、谋克、蒲辇月日通算。”黄斡窝鲁不自大定五年(1165年)担任陕西统军司下辖的屯田军谋克,至明昌六年(1195年)恰满30年,且其年龄也已经70岁,正符合“二十年以上千户、三十年以上谋克从九品”的标准,因此,明昌六年(1195年),他才有赴吏部“班□流内职”的计划。按照“劳效”制度的规定,他本来可以获得从九品的流内职事官,但却因疾病去世,未能赴吏部获得除授。

如上所言,屯田军中的年老猛安、谋克军官,通过“劳效”获得的均是流内低级职事官,而非有些研究者认为的武散官阶。李鸣飞指出,金代的散官升降和职事官升降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如大定五年(1165年),赏赐陕西战功诏令的内容表明,当时,军队中的猛安、谋克、正军诸基层将士,他们所担任的实际职务都是无品级的,但其中每类人都既有带武散官阶者,也有无武散官阶者,甚至部分猛安、谋克将领所带武散官阶的品级还相当高。因此,对屯田军中年老的猛安、谋克而言,他们在长期的军事生涯中,其武散官阶即使按照30个月一考的制度正常迁转,也可以升到相当可观的品级(其中的女真人更享有每考迁官三阶的“超迁格”特权),但他们通过“劳效”制度则仅能获得流内低品级的职事官。黄斡窝鲁不在明昌六年(1195年)时,武散官已至正六品上的武节将军,但按照“劳效”规定,他也仅能获得从九品的最低级流内职事官,即属一个具体的例证。

如李鸣飞所言,“劳效”是金朝为没有显著军功、家世也不显赫的基层猛安谋克军官设立的入仕之路。年老猛安谋克通过“劳效”出职,既要在军队中花费漫长的时间,并且职事升迁的前途也并不乐观,但对如黄斡窝鲁不等晋身途径有限的普通女真家族而言,这仍然是他们在政治上的一种重要上升通道。

墓志中记载黄斡窝鲁不去世前对其子的遗言,谓“今渭川背腹山水,吾爱其地,葬此足矣,无须归故垒”,其家遂“从其命”,将他安葬在屯戍地附近,而未迁葬回隆州旧籍。墓志撰写者武洵直用“延陵嬴博”的典故解释黄斡窝鲁不“无须归故垒”的遗言,看来黄斡窝鲁不家族将其在屯戍地安葬,也有距离遥远、力所不逮的遗憾。按史料中其实也存在汉地的女真家族迁葬事例,如贵族乌古论元忠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官拜右丞相,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经朝廷同意,将其父窝论的灵柩由山东莱州原居住地迁至中都安葬,并建立家族墓地。黄斡窝鲁不家族选择将其安葬于屯田之地,除了黄斡窝鲁不“无须归故垒”的遗言外,陕西距隆州路途遥远,归葬困难,远距离迁葬更是所费不赀,黄斡窝鲁不这样的普通女真家庭可能难以负担,因而安葬于屯驻地无疑是符合其家实际状况的一种现实选择。同时,从黄斡窝鲁不关于身后之事的遗言中,可以看到作为第一代由隆州迁至陕西屯田的女真人,虽然该家族已在陕西驻防五十余年,但在黄斡窝鲁不的观念中,他的“故垒”仍是数千里之外的隆州,其在驻防地土著化的倾向在心理层面似乎并不十分明显。

三、小 结

女真人属于金朝的统治族群,他们在金朝治下的各族群中拥有最高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并享有许多法定的特权和优待。如全体女真人均可享有金朝政权赋予的土地划拨、赋税征收、司法诉讼等多方面的优待,获得武散官阶者还可享受“超迁格”等政治特权。就此而言,金朝政权在给予女真人特权和优待方面确实做到了雨露均沾,使女真人成为金代超然于其他族群的特权群体。而基于各种特权和优待,全体女真人与金朝政权形成了较非女真人而言更为紧密的政治关系。而除了普通猛安谋克户所享的优待之外,黄斡窝鲁不作为一名屯田军人,还另有“拨地而不输税”、“春秋量给衣马”和出军时“月给钱米”的经济资助,比普通猛安谋克户的待遇更为优渥;且其任职于陕西屯田军的生涯中,还至少两次在武散官迁转方面享受了女真人专有的“超迁格”特权。金朝政权给予全体女真人的多种特权和优待,虽然对促进本族的经济文化发展、缩小本族与汉族之间的差距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直接加剧了女真人与汉族人之间的矛盾,并导致女真人逐渐走向腐化堕落。在蒙古军队进攻下随宣宗南迁的女真猛安谋克组织,不仅未能为挽救金朝政权危亡发挥作用,反而还需要本已窘迫的朝廷每年花费巨额财政对其加以救济,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作为金朝政权政治和军事基础的作用,这是女真统治者所始料未及的。

虽然女真人是金代的特权族群,但在女真人内部,不同阶层间仍然存在显著差别。就黄斡窝鲁不相关的仕宦这一重要方面而言,女真人在获得流内职事官的概率,以及升至高级官职的机会,即在量和质两方面,都明显高于非女真人。如明昌四年(1193年),金朝政府统计,当时在任职事官“万一千四百九十九,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女真人占在任职事官的比例将近41%。而据刘浦江研究,金世宗和金章宗时期,猛安谋克人口占金朝总人口的比例不超过14.5%,如果再减去猛安谋克人口总数中的契丹和奚族等非女真族人口,以及大量的奴婢口,则女真族正口在金朝总人口中的比例还要更低。职事官中女真人所占的比例,远远高于女真族正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同时,女真人仕至高级官职的机会也远远大于非女真人。据研究者统计,整个金代三品及以上的高级官僚中女真人的数量超过一半,而宰相群体中女真人更占到约2/3的比例。由此可见,金世宗所言“女直人往往径居要达”绝非虚语。但在女真人内部,贵族和普通民众之间在仕宦成就上则存在明显差别。元好问曾以宰执群体为例,指出金代“凡在此位(参知政事至尚书令)者,内属、外戚与国人有战伐之功、预腹心之谋者为多”,因此,就女真族内部而言,能够仕至高级官职者,也多是如元好问所指的内属、外戚等女真贵族,以及部分建立显著战功、或通过女真进士科这一科举途径跻身仕途的基层女真人。而更多的普通女真人,虽然享有金朝政权赋予的多种特权和优待,但若要在仕途上跻身高位,一般情况下希望相当渺茫。本文讨论的黄斡窝鲁不弱冠从军,在正隆末、大定初的宋金战争中因功获得武散官阶,并担任屯田军谋克,经历五十余年的军旅生涯,方才于去世前通过“劳效”获得铨注最低品级流内职事官的机会,甚至在去世后还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远离故土等原因,只能在屯戍地就近安葬。

与黄斡窝鲁不可以相比较的,是与其所处时代基本相同的一位女真贵族蒲察胡沙,后者弱冠在大定二年(1162年)成为世宗的驸马都尉,大定十四年(1174年),职事官已至清州防御使,在泰和元年(1201年)去世时,仕至河南路兵马都总管兼南京留守。而黄斡窝鲁不的生平和政治履历,则可以说是金代众多基层的普通女真家族的具体写照。这些基层女真人虽然也享有特权和优待,但是,金朝最重要和最核心的政治权力和利益,却始终掌握在以完颜氏为核心的女真贵族集团手中。黄斡窝鲁不与蒲察胡沙两个同时代女真人的政治差异,更突显出金朝政权为女真贵族集团所垄断的政治特征。

注 释:

① 刘浦江:《穷尽·旁通·预流:辽金史研究的困厄与出路》,《宋辽金史论集》,中华书局2017年。

② 可参见王新英辑校:《全金石刻文辑校》,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年,下同。

③ 参见向南编:《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

④ 周峰:《金代女真人墓志所见文化交融与认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⑤ 齐运通、杨建锋编:《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中华书局2017年,第394页;何新所编:《新出宋代墓志碑刻辑录(南宋卷)》,文物出版社2020年,第155页。

⑥ 《金史》卷26《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75年,下同,第643页。

⑨ 《金史》卷87《徒单合喜传》,第19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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